第八百四十一回 丧尽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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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行咬牙切齿地说道:“不对,你又在骗人!若是说沐元庆能用我的性命和武当的前程来逼紫光师伯就范,还情有可缘。可是林凤仙就算生下了屈彩凤,也是自幼把她养在巫山派里,不可能把她放出江湖,你又是凭什么能威胁得到特立独行的林凤仙?”
杨慎摇了摇头:“这就是靠了太祖锦囊了,当年我骗林凤仙,说持此锦囊,可以起兵造反,只要振臂一呼,天下云集响应,莫有不足,凤仙她信了我的话后,入大内,在我爹的配合之下取到了这个太祖锦囊,然后以保护我去云南为名义,一路跟我逃到云南,这些事情,是你所知道的了。”
“但是后来我和林凤仙的感情破裂之后,又遇上了沐元庆,他当时已经培养出了一条金蚕蛊,我前面跟你说的试探之法,除了古书上的一些记录外,就是这下蛊之法。当时我恨极了林凤仙,但还没有下定决心赶他走,本来按我的打算,是想利用她一下,让她在巫山派招兵买马,起兵作乱,然后各地官军进剿不力,皇帝无法控制局势,就只能依靠我们父子重新稳定天下。”
“可是我看到金蚕蛊后,却生出了另外的想℃∫,法。林凤仙的武功当时独步天下,即使身为女子,也可排到前三,这一点,在一路之上她为我挡下了无数次的刺杀就能看出。如果我把蛊下在她的身上,以她当时对我的感情,一定是不会防备和怀疑的。所以一开始我就打定了主意。在和她同房的时候,趁其不备给她下了蛊。然后就故意挑破她以前跟过别的男人的事情,把她气走。然后我就坐等她体内的蛊虫成形了。”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我没有料到就在这一路之上,我居然和林凤仙有了孩子,半年之后,她孤身来找我,说是已经有了我的骨血,想要和我言归于好,还说愿意解散巫山派,从此做我的夫人,甚至是妾室。我一开始还有些感动。其实就在那半年,我的心里也一直在犹豫和挣扎,也在找能让林凤仙排出蛊虫的办法。”
“可是无意之中,我发现她的身上还留着一些以前达克林送她的东西,这让我又火冒三丈,冷言冷语地说她肚子里的孩子,谁知道是不是我的。这样再次把她给气跑,而这样一来,也算是对我有利。因为林凤仙在怀着孩子的同时,体内蛊虫的变化让她根本无法察觉。等到她生下屈彩凤以后,也以为自己是一时产后的恢复不适,气血两虚。才会总觉得头晕脑胀,却万万没有想到,是我在她的身上下了蛊的原因。”
李沧行恨恨地说道:“你这禽兽。连自己的老婆和女儿都不放过,真是枉披人皮。这么说来,彩凤她时不时地练功会走火入魔。也可能是受了你那邪蛊的影响了!”
杨慎叹了口气:“也许吧,具体的原因我也不知道,后来我已经一心修道,顾不得她们娘儿两的死活了,一直到二十年后,也就是落月峡大战的前夜,林凤仙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这件事,跑来这里质问我,是不是当年我对她做了手脚。我那时候也知道她体内的蛊虫已经完全成形,即将要到破体而出的时候,于是便按照我多年来策划的计划,当面承认了此事。”
李沧行冷笑道:“以林前辈的脾气,若是知道你这个畜生做了这些事情,还不当场取你性命吗?”
杨慎点了点头:“不错,狂怒之下的林凤仙确实向我全力出手,就象刚才我在狂暴状态下打你那样。只是她已经中蛊多年,体内的精元给蛊虫已经吸取了十之七八,当时的身手已经只不过是普通的一流高手了,而我这些年来精于道法仙术,一边在暗中修炼古书上记载的血手魔掌,另一边靠着服食无数灵丹妙药增进功力,功力已经在当时的林凤仙之上。她杀不了我,反而被我出手点了穴道,成为我的阶下之囚。”
“然后我就换了个方式跟林凤仙说话,明确地告诉她蛊虫已经在她的体内,她在一年内必死无疑,但是当年的太祖锦囊是我骗他的,此物根本不可能造反成功,那些年里大概林凤仙也没少打听太祖锦囊的事情,所以对这点,她倒是直接默认了,省了我不少口舌跟他说明那太祖锦囊和建文帝诏书的来龙去脉。”
“那次严世藩也跟我在一起,在我们对话的时候也出现了,他得意地告诉林凤仙,说是皇帝已经无法再容忍巫山派继续持有太祖锦囊的事了,屡次要他加以剿灭,而他留着巫山派和林凤仙母女性命的唯一原因,就是要取她体内的蛊虫,所以她唯一的办法就是跟我们合作,让我们顺利地取到蛊虫,作为回报,我们可以留巫山派和屈彩凤一条生路。”
李沧行厉声道:“一派胡言,你们两个狼子野心的东西,作出的承诺又如何让林前辈相信?我若是林前辈,拼了自己的命不要,也不会让你们得偿所愿的!”
杨慎摇了摇头:“天狼,你可要知道,巫山派也是我们可以对抗皇帝的一张牌,一步棋,他们是绿林身份,又手握太祖锦囊,这就让皇帝不敢轻举妄动,既不能随便剿灭,又要设法取回太祖锦囊才是。所以只有象严世藩和我这样的绝代谋臣才能帮他解除这个烦恼。只要巫山派存在,那严氏父子的地位就是稳固的。不然要是换了夏言,曾铣这样忠于国事,不考虑私利的大臣,只怕早就把他们给消灭了。但为了金蚕蛊,我们是不惜毁掉这个护身符的,这个道理,我们跟林凤仙说得清清楚楚。所以她考虑了半天,最终只能不得已,跟我们合作!”
李沧行长叹一声:“你们的心,真的是铁石和毒蛇做的。若非如此,怎么能想出这些毒招来!只可惜林前辈一世英雄。到头来却受制于你们这些恶魔,还以身为你们培养出金蚕蛊虫。实在是可悲可叹!”
杨慎咬牙切齿地说道:“林凤仙后来就是被陆炳约出,当时我和严世藩已经做好了取出这蛊虫的准备了,但也都怕对方先下手为强,所以不约而同地到了巫山派附近,陆炳和达克林走后,我和严世藩便现身,林凤仙也知大限已到,甚至也可能是因为她早已经受够了那蛊虫噬心啃骨之痛,我们最后取出蛊虫的同时也结束了她的性命。也许对她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
李沧行的嘴角勾了勾:“可是我看到林前辈尸体的时候,却发现尸体的外部都是完好的,只有一些肉眼难及的剑伤,乃是神兵利器配合上峨眉派的幻影无形剑所伤。严世藩和你都没有这么强的剑术,而且你们的武功走的都是偏门的魔功一路,不会是留下这样的剑伤的,当时在场的,一定还有第三人!这人是谁?还有。你们是如何取出那蛊虫的?外面的尸体上根本看不出来有任何破体的征兆!”
杨慎摇了摇头:“那天严世藩带了一个穿着黑袍的人,此人武功极高,从头到尾也没有说一句话,可是那眼神和那剑术。却是让人不寒而栗,他身上带着一柄神剑,在林凤仙闭目等死的时候。以那柄神剑,用快得让人眼接不暇。不可思议的剑术,在林凤仙的身上割出无数个小孔。甚至连血液都被封在了伤口之内,无法流出。”
“这时候的林凤仙还没有完全毙命,因为这是取那金蚕蛊虫的重要一步,只有让她大量地受伤,体内真气受到扰动,才能让金蚕蛊虫彻底感觉到威胁,想要破体而出,而这时我和严世藩同时出手,他用终极魔功,我用血手神掌,击在了她前胸后背的两处要穴之上,生生地把她体内的蛊虫逼了出来,从她的嘴里飞出。由于我正在她的前方,早有准备,以万宝葫芦把蛊虫给接住,天狼,你知道那时我有多高兴吗?”
李沧行冷冷地说道:“你有多高兴,严世藩就有多愤怒,这东西可以修仙得道,按说是要拼了命去抢的,你们事先也没说这东西归谁,事后他居然没向你出手?当时的情况,他身边还有个那么厉害的帮手,以二对一,你绝无胜算!”
杨慎的脸上突然闪过一片红润的颜色,然后又变得一片煞白,脑袋一歪,人几乎就要昏死过去。这是典型的回光返照的迹象,李沧行也知道他已经接近油尽灯枯了,但是为了让他说完所有的秘密,他仍然忍着强烈的取这个恶魔性命的冲动,收起了斩龙刀,甚至坐了下来,把掌心贴在了杨慎背后的大椎穴上,以天狼战气为其续命。
真气一入体,李沧行的眉头就是一皱,杨慎的体内比他想象的还要糟糕,不仅经脉尽毁,就连五脏六腑和周身穴道,也给打得一片糜烂。刚才还能说这些话,简单是个奇迹了。而他的心肺之处,似乎隐隐有什么东西在悄悄地蠕动着,李沧行心中一凛,这只怕就是被杨慎以什么邪法吞进体内的金蚕蛊,看样子这邪物是反噬到他的自身了,根本就没有给他就这样消化掉。杨慎自以为是吞吃了金蚕蛊虫,其实是反过来,这只邪蛊吞食了他。
受到李沧行天狼战气的作用,杨慎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他苦笑道:“这下你应该知道了吧,其实,其实这就是上天给我的惩罚,我当年用金蚕邪蛊害了林凤仙,现在自己反其害,也许这才是天道昭彰,报应不爽吧。我这一辈子做着长生修仙的美梦,到头来只是害人害已,有此下场,也是活该!”
李沧行轻轻地叹了口气:“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杨慎,在你死前能悔悟到这些,也算是一桩功德了,要不要我现在把你送回家?你还可以见你家人最后一面?”
杨慎摇了摇头:“我现在这副模样,还是别让他们见了。天狼,我的时间不多了,你,你听我说完。当年严世藩看到我捉到金蚕蛊后,确实是想要联合他的那个帮手,上前抢夺,结果我就威胁他们,如果想要动粗,那我就把这手中的金蚕蛊给毁掉,让他们什么也得不到。但要是严世藩不跟我争的话,紫光身上的第二只蛊虫,我可以让给他。当时严世藩考虑了半天,才气鼓鼓地带着那个黑袍剑客一起离开。”
李沧行的眉头一皱,说道:“那个黑袍剑客,是不是个子又高又瘦,一直用黑巾蒙面的?”
杨慎点了点头:“你怎么会知道?莫非你认识此人?”
李沧行默然无语,看起来这个以绝世剑法击杀林凤仙的,就是黑袍了,只是黑袍从来没有跟自己提及过此事,究竟是他有所隐瞒,还是这个人另有其人?以黑袍的贪婪与残忍,没理由不向严世藩问明白这个金蚕蛊的事情,也不知道严世藩会如何搪塞过去,还有,黑袍虽然和自己的交手不是太多,但是第一次与自己见面时,就轻松化解了自己与屈彩凤从未失手过的两仪修罗杀,其武功之高,深不可测,但是他在自己面前却从未使过峨眉派的幻影无形剑,也没有见他有过类似倚天剑那样的神兵利器,看起来在黑袍身上,仍然有不少疑点值得追寻。
李沧行转念一想,这黑袍身上的事情暂且放上一放,在杨慎死前问明白第三只蛊虫的下落才是至关重要的事。他皱了皱眉头:“你可知道,第三只金蚕蛊给下到何人身上了?”
杨慎的眼中光芒开始渐渐地散淡,他的心脏的跳动也变得越来越微弱,他吃力地说道:“沐元庆曾,曾和我说过,那蛊是最重要的一只,下在,下在一个最关键之人的身上,可他,可他从不曾告诉我那人是谁,只说时机成熟,其蛊自现。天狼,我怀疑,我怀疑这林凤仙身上的蛊,也是,也是假的,我照古书,古书上的办法吞食它,却,却被此物反噬,可能,可能整个金蚕蛊都是个,是个骗局。你一定,一定要当面问,问清楚沐元庆!”(未完待续。。)
李沧行咬牙切齿地说道:“不对,你又在骗人!若是说沐元庆能用我的性命和武当的前程来逼紫光师伯就范,还情有可缘。可是林凤仙就算生下了屈彩凤,也是自幼把她养在巫山派里,不可能把她放出江湖,你又是凭什么能威胁得到特立独行的林凤仙?”
杨慎摇了摇头:“这就是靠了太祖锦囊了,当年我骗林凤仙,说持此锦囊,可以起兵造反,只要振臂一呼,天下云集响应,莫有不足,凤仙她信了我的话后,入大内,在我爹的配合之下取到了这个太祖锦囊,然后以保护我去云南为名义,一路跟我逃到云南,这些事情,是你所知道的了。”
“但是后来我和林凤仙的感情破裂之后,又遇上了沐元庆,他当时已经培养出了一条金蚕蛊,我前面跟你说的试探之法,除了古书上的一些记录外,就是这下蛊之法。当时我恨极了林凤仙,但还没有下定决心赶他走,本来按我的打算,是想利用她一下,让她在巫山派招兵买马,起兵作乱,然后各地官军进剿不力,皇帝无法控制局势,就只能依靠我们父子重新稳定天下。”
“可是我看到金蚕蛊后,却生出了另外的想℃∫,法。林凤仙的武功当时独步天下,即使身为女子,也可排到前三,这一点,在一路之上她为我挡下了无数次的刺杀就能看出。如果我把蛊下在她的身上,以她当时对我的感情,一定是不会防备和怀疑的。所以一开始我就打定了主意。在和她同房的时候,趁其不备给她下了蛊。然后就故意挑破她以前跟过别的男人的事情,把她气走。然后我就坐等她体内的蛊虫成形了。”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我没有料到就在这一路之上,我居然和林凤仙有了孩子,半年之后,她孤身来找我,说是已经有了我的骨血,想要和我言归于好,还说愿意解散巫山派,从此做我的夫人,甚至是妾室。我一开始还有些感动。其实就在那半年,我的心里也一直在犹豫和挣扎,也在找能让林凤仙排出蛊虫的办法。”
“可是无意之中,我发现她的身上还留着一些以前达克林送她的东西,这让我又火冒三丈,冷言冷语地说她肚子里的孩子,谁知道是不是我的。这样再次把她给气跑,而这样一来,也算是对我有利。因为林凤仙在怀着孩子的同时,体内蛊虫的变化让她根本无法察觉。等到她生下屈彩凤以后,也以为自己是一时产后的恢复不适,气血两虚。才会总觉得头晕脑胀,却万万没有想到,是我在她的身上下了蛊的原因。”
李沧行恨恨地说道:“你这禽兽。连自己的老婆和女儿都不放过,真是枉披人皮。这么说来,彩凤她时不时地练功会走火入魔。也可能是受了你那邪蛊的影响了!”
杨慎叹了口气:“也许吧,具体的原因我也不知道,后来我已经一心修道,顾不得她们娘儿两的死活了,一直到二十年后,也就是落月峡大战的前夜,林凤仙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这件事,跑来这里质问我,是不是当年我对她做了手脚。我那时候也知道她体内的蛊虫已经完全成形,即将要到破体而出的时候,于是便按照我多年来策划的计划,当面承认了此事。”
李沧行冷笑道:“以林前辈的脾气,若是知道你这个畜生做了这些事情,还不当场取你性命吗?”
杨慎点了点头:“不错,狂怒之下的林凤仙确实向我全力出手,就象刚才我在狂暴状态下打你那样。只是她已经中蛊多年,体内的精元给蛊虫已经吸取了十之七八,当时的身手已经只不过是普通的一流高手了,而我这些年来精于道法仙术,一边在暗中修炼古书上记载的血手魔掌,另一边靠着服食无数灵丹妙药增进功力,功力已经在当时的林凤仙之上。她杀不了我,反而被我出手点了穴道,成为我的阶下之囚。”
“然后我就换了个方式跟林凤仙说话,明确地告诉她蛊虫已经在她的体内,她在一年内必死无疑,但是当年的太祖锦囊是我骗他的,此物根本不可能造反成功,那些年里大概林凤仙也没少打听太祖锦囊的事情,所以对这点,她倒是直接默认了,省了我不少口舌跟他说明那太祖锦囊和建文帝诏书的来龙去脉。”
“那次严世藩也跟我在一起,在我们对话的时候也出现了,他得意地告诉林凤仙,说是皇帝已经无法再容忍巫山派继续持有太祖锦囊的事了,屡次要他加以剿灭,而他留着巫山派和林凤仙母女性命的唯一原因,就是要取她体内的蛊虫,所以她唯一的办法就是跟我们合作,让我们顺利地取到蛊虫,作为回报,我们可以留巫山派和屈彩凤一条生路。”
李沧行厉声道:“一派胡言,你们两个狼子野心的东西,作出的承诺又如何让林前辈相信?我若是林前辈,拼了自己的命不要,也不会让你们得偿所愿的!”
杨慎摇了摇头:“天狼,你可要知道,巫山派也是我们可以对抗皇帝的一张牌,一步棋,他们是绿林身份,又手握太祖锦囊,这就让皇帝不敢轻举妄动,既不能随便剿灭,又要设法取回太祖锦囊才是。所以只有象严世藩和我这样的绝代谋臣才能帮他解除这个烦恼。只要巫山派存在,那严氏父子的地位就是稳固的。不然要是换了夏言,曾铣这样忠于国事,不考虑私利的大臣,只怕早就把他们给消灭了。但为了金蚕蛊,我们是不惜毁掉这个护身符的,这个道理,我们跟林凤仙说得清清楚楚。所以她考虑了半天,最终只能不得已,跟我们合作!”
李沧行长叹一声:“你们的心,真的是铁石和毒蛇做的。若非如此,怎么能想出这些毒招来!只可惜林前辈一世英雄。到头来却受制于你们这些恶魔,还以身为你们培养出金蚕蛊虫。实在是可悲可叹!”
杨慎咬牙切齿地说道:“林凤仙后来就是被陆炳约出,当时我和严世藩已经做好了取出这蛊虫的准备了,但也都怕对方先下手为强,所以不约而同地到了巫山派附近,陆炳和达克林走后,我和严世藩便现身,林凤仙也知大限已到,甚至也可能是因为她早已经受够了那蛊虫噬心啃骨之痛,我们最后取出蛊虫的同时也结束了她的性命。也许对她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
李沧行的嘴角勾了勾:“可是我看到林前辈尸体的时候,却发现尸体的外部都是完好的,只有一些肉眼难及的剑伤,乃是神兵利器配合上峨眉派的幻影无形剑所伤。严世藩和你都没有这么强的剑术,而且你们的武功走的都是偏门的魔功一路,不会是留下这样的剑伤的,当时在场的,一定还有第三人!这人是谁?还有。你们是如何取出那蛊虫的?外面的尸体上根本看不出来有任何破体的征兆!”
杨慎摇了摇头:“那天严世藩带了一个穿着黑袍的人,此人武功极高,从头到尾也没有说一句话,可是那眼神和那剑术。却是让人不寒而栗,他身上带着一柄神剑,在林凤仙闭目等死的时候。以那柄神剑,用快得让人眼接不暇。不可思议的剑术,在林凤仙的身上割出无数个小孔。甚至连血液都被封在了伤口之内,无法流出。”
“这时候的林凤仙还没有完全毙命,因为这是取那金蚕蛊虫的重要一步,只有让她大量地受伤,体内真气受到扰动,才能让金蚕蛊虫彻底感觉到威胁,想要破体而出,而这时我和严世藩同时出手,他用终极魔功,我用血手神掌,击在了她前胸后背的两处要穴之上,生生地把她体内的蛊虫逼了出来,从她的嘴里飞出。由于我正在她的前方,早有准备,以万宝葫芦把蛊虫给接住,天狼,你知道那时我有多高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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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慎的脸上突然闪过一片红润的颜色,然后又变得一片煞白,脑袋一歪,人几乎就要昏死过去。这是典型的回光返照的迹象,李沧行也知道他已经接近油尽灯枯了,但是为了让他说完所有的秘密,他仍然忍着强烈的取这个恶魔性命的冲动,收起了斩龙刀,甚至坐了下来,把掌心贴在了杨慎背后的大椎穴上,以天狼战气为其续命。
真气一入体,李沧行的眉头就是一皱,杨慎的体内比他想象的还要糟糕,不仅经脉尽毁,就连五脏六腑和周身穴道,也给打得一片糜烂。刚才还能说这些话,简单是个奇迹了。而他的心肺之处,似乎隐隐有什么东西在悄悄地蠕动着,李沧行心中一凛,这只怕就是被杨慎以什么邪法吞进体内的金蚕蛊,看样子这邪物是反噬到他的自身了,根本就没有给他就这样消化掉。杨慎自以为是吞吃了金蚕蛊虫,其实是反过来,这只邪蛊吞食了他。
受到李沧行天狼战气的作用,杨慎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他苦笑道:“这下你应该知道了吧,其实,其实这就是上天给我的惩罚,我当年用金蚕邪蛊害了林凤仙,现在自己反其害,也许这才是天道昭彰,报应不爽吧。我这一辈子做着长生修仙的美梦,到头来只是害人害已,有此下场,也是活该!”
李沧行轻轻地叹了口气:“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杨慎,在你死前能悔悟到这些,也算是一桩功德了,要不要我现在把你送回家?你还可以见你家人最后一面?”
杨慎摇了摇头:“我现在这副模样,还是别让他们见了。天狼,我的时间不多了,你,你听我说完。当年严世藩看到我捉到金蚕蛊后,确实是想要联合他的那个帮手,上前抢夺,结果我就威胁他们,如果想要动粗,那我就把这手中的金蚕蛊给毁掉,让他们什么也得不到。但要是严世藩不跟我争的话,紫光身上的第二只蛊虫,我可以让给他。当时严世藩考虑了半天,才气鼓鼓地带着那个黑袍剑客一起离开。”
李沧行的眉头一皱,说道:“那个黑袍剑客,是不是个子又高又瘦,一直用黑巾蒙面的?”
杨慎点了点头:“你怎么会知道?莫非你认识此人?”
李沧行默然无语,看起来这个以绝世剑法击杀林凤仙的,就是黑袍了,只是黑袍从来没有跟自己提及过此事,究竟是他有所隐瞒,还是这个人另有其人?以黑袍的贪婪与残忍,没理由不向严世藩问明白这个金蚕蛊的事情,也不知道严世藩会如何搪塞过去,还有,黑袍虽然和自己的交手不是太多,但是第一次与自己见面时,就轻松化解了自己与屈彩凤从未失手过的两仪修罗杀,其武功之高,深不可测,但是他在自己面前却从未使过峨眉派的幻影无形剑,也没有见他有过类似倚天剑那样的神兵利器,看起来在黑袍身上,仍然有不少疑点值得追寻。
李沧行转念一想,这黑袍身上的事情暂且放上一放,在杨慎死前问明白第三只蛊虫的下落才是至关重要的事。他皱了皱眉头:“你可知道,第三只金蚕蛊给下到何人身上了?”
杨慎的眼中光芒开始渐渐地散淡,他的心脏的跳动也变得越来越微弱,他吃力地说道:“沐元庆曾,曾和我说过,那蛊是最重要的一只,下在,下在一个最关键之人的身上,可他,可他从不曾告诉我那人是谁,只说时机成熟,其蛊自现。天狼,我怀疑,我怀疑这林凤仙身上的蛊,也是,也是假的,我照古书,古书上的办法吞食它,却,却被此物反噬,可能,可能整个金蚕蛊都是个,是个骗局。你一定,一定要当面问,问清楚沐元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