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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阿土罕的决死冲锋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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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帅,再给末将一个机会吧!”

    阿土罕带着一身泥尘血汗,丝毫不去理会半条手臂尽被鲜血染赤,吭地一声,带着重甲的份量,重重跪在完颜娄室跟前,伏地拜请。

    完颜娄室面色阴沉,一言不发,也不去看阿土罕。

    大约过了二刻时,才有司兵目吏回报:“折损一百八十七人,火雷所伤不足半数,多为自相践踏所致……”

    听到这个折损数目,阿土罕重重将头叩在泥地上,将久日未雨的硬实泥地砸出一个浅坑。

    “一矢未发,一卒未登,却伤亡若此……天诛军之霹雳弹果然名不虚传,他们应当是使用了投石器,否则无法投掷八十步之远。”完颜娄室不无困惑,能将如此份量的物事投掷得这般远,起码要五梢砲,而每架五梢砲至少需五十人操作。以方才投弹所见,车城之内,绝不少于十五架投石器,才能形成如此密集弹幕。可是,这车城怎么也不像摆得下十五架五梢砲,以及七八百名砲手的样子啊!

    越是百思不得其解,就越想打破此车城看个究竟。

    完颜娄室正沉思着,突听侍立在身旁的突捻惊呼:“阿土罕,你干什么!”

    完颜娄室猛抬头,却见阿土罕拔出腰间切肉小刀,慢慢举起,猛然回手,狠狠在脸上割了一刀,顿时鲜血长流……

    血泪誓!

    女真人的奇特习俗之一,既可用于殡葬仪式,以示对逝去亲人的哀悼,也可用于对深仇大恨必报复之决心。阿土罕突然弄这一出,自然是后者无疑。

    突捻与众护卫耸然动容。齐齐跪下,为阿土罕求情。

    完颜娄室面无表情,语气平淡道:“赌咒发誓并不表示就一定能打胜仗,但有决心有战术就可以——本帅且问你,再度进攻。若敌再投炸弹当如何?”

    阿土罕是猛士不错,但决不代表他没头脑——一个只知猛打猛冲,不动脑筋的人,是不可能当得了将军的。或者说,就算蒙混一时当上将军,只怕死得比小兵更快。

    阿土罕立即飞快回答:“敌军投掷只及百步。进入百步距离后,全速猛冲,力求最短时间内冲到敌车城;将厚长的锋矢阵形变为薄扁的横状一字长蛇阵,使敌之炸弹或落阵前,或落阵后,大部落空;各部编伍‘同命队’。有胆敢回首他顾者,后队之卒可斩之夺其财;最后,在本阵阵前放一支督战队,逃一人斩一人,全队逃斩全队!”

    完颜娄室冷硬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嘉许的笑意:“阿土罕,不错。就应该这样!打败仗不可耻,可耻的是不吸取教训,制定对策,一败再败……好好打,这一仗,你若赢了,将来必成为我西路军新一代战将。”

    “谢都帅!”阿土罕激动顿首,随手抓起一把土,狠狠揉在脸颊伤口处,眉头跳了跳。一振盔甲,大步而去。

    一般情况下,阿土罕应当将方才那一拨残兵败将集结起来,再冲一次。但阿土罕到丙队那里转了一圈,就知道不可行。这些侥幸逃得一命的军兵。已经被铺天盖地的轰炸吓破了胆,许多人面呈土色,手脚微微颤抖。带着这样一支军队冲锋,那不是杀敌,是自杀。

    只有一次冲锋的机会,只有一次雪耻的机会。

    阿土罕可不想拿自己的性命与前程冒险,所以,他重新整合了一支步军,以精锐为主:女真人五百,契丹人三百,汉签军二百,合计一千。重铠旁牌,弃弓矢长兵,人手短斧弯刀、骨朵铁锏,全是利于攀附作战的短兵。与第一次冲锋时士卒的兵器配备相比较,更有针对性,也更为充分。

    这支新组合的千人队,都是胆大凶狠,对功勋财帛极为热切之徒,其中正兵的数量,就超过七百,只有不到三百是阿里喜。这支千人队的战斗力,当真不可小觑。

    在令人气血下沉的低沉号角声中,脸上血迹宛然的阿土罕站在队伍前方。这回他换了一把柄长三尺的骨朵,蒜头(锤子)足有婴儿脑袋大小,份量怕不有二十斤。这种单双手都可以使用的重型兵器,可以轻易将一匹马爆头,也可以将重铠下的**,砸成肉糜。

    一千人,排成三排,再加上后面扛飞梯的百余役夫,列成一个横向三百人的长蛇阵。各排之间,间隔十步,迈着震憾大地的步伐,压向车城。

    在狄烈的瞄准镜头里,那宛若近在眼前的一长溜黑亮的皮盔,在阳光下点点泛光的铁叶,镞亮的兵刃精芒,都带着一股千军悍敌的强大压迫感。果然不愧为金西路军的精锐啊!那股凶戾的杀气,几乎凝聚成形,凌肌砭肤,激得人汗毛炸竖。

    狄烈不敢确定,如果没有这铜墙铁壁般的车城环护,四旅与七旅,这些只训练了三个月,首次上战场的新兵蛋子,会不会乱了阵脚。还好,这种假设,在拥有战车防御与车城战术的混成旅,不会成为现实。

    金军已逼近车城二百步,位于子城中军,望楼侧方的炮击区,向中军望楼打出旗语,请示是否做炮击准备。

    狄烈放下瞄准镜,轻轻摇头,对传令兵道:“停止投掷。”

    狄烈对金军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就找到了应对飞弹器的方法,还是颇为激赏的。的确,排成这种横向长列阵,若投掷霹雳弹的话,要么投过头,要么投不到。即使计算精确,正好让霹雳弹落在三排敌军正中,其杀伤力,也远不如之前那样,雨点般落到密集的敌阵中可怖。

    既然已预计到杀伤效果不乐观,狄烈也不会死板地非使用飞弹器不可——嘿嘿,排成横向长队,的确可有效避免霹雳弹远程打击……只是,阿土罕啊阿土罕,你绝对料想不到。我天诛军火枪射击,乃是扇形打击,横截面越大越好,你真是来着了……

    距离车城百步了!阿土罕深吸一口气,蓦然吐气开声。声如裂帛:“冲上敌城,富贵在手!退后一步,利刃断头!杀——”

    “杀——”

    上千金兵,怒吼如雷,潮水般向铁城“淹”去。

    当跑得最快的一个金兵,一脚踏过标志着五十步射距的红色警戒线时。车城里响起一通令人心跳加速的战鼓声。之后,战场上密如串雷的枪声,就彻底掩盖了金军的呐喊与沉重的脚步声。

    枪声、白雾、赤焰、红血,交织成一片血与火的战场。

    冲锋的金兵纷纷倒下,但没有一个人敢踌躇不前,全玩命向前冲。“同命队”可不是闹着玩的。冲锋不一定会死,但犹豫一定会——身后队友的刀斧,绝对比敌人的子弹更快、更致命。

    狄烈从瞄准镜里看得清楚,首轮二百发子弹打击,效果不太理想。除了距离的因素外,金兵的旁牌与重铠双层防护,也是重要原因。

    第一波弹雨。大半击中旁牌,旁牌固然被洞穿爆裂,却也抵消了大部分动弹。余势未尽的弹丸击打在人体时,又再度被缀铁叶的牛皮重铠阻挡,纵然弹丸再接再厉,穿透铠甲,也是强弩之末了。只有一部分被直接击中头盔或四肢的金兵,悲鸣倒下,但人数寥寥。

    枪声绵密不绝,硝烟愈浓。车城正西面,几乎被青白色的烟雾笼罩,十步之外,人影难辨。

    此时就连狄烈的瞄准镜,都看不清百米以外的影象了。但是。凡是耳朵还好使的人,都可以清晰听到,战场上惨叫声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凄厉,那声势惊人的千人奔跑声,则渐渐稀疏……

    金兵究竟冲到哪里了,无论是战车内的火枪兵还是哨楼上的观察员,都只见到模糊的幢幢人影,无法准确判断距离。火枪兵只能将火枪的标尺调到一个通用数据,然后可劲地传枪、接枪、扣板机。而哨楼上的观察员,急得差点想从楼上跳下,直接到战场上看个究竟。

    不过,金兵很快以自己的行动,暴露了自家的行踪。

    浓烟中,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大响,好似有多人在乱抛木头。这是……原木拒马被掀翻与搬移的声音。

    拒马是车城的常规防御障碍设施,其摆放的位置,是有严格规定的。不能过近,不能太远,只能在车城前方三十步这个距离,这是火枪威力最强最猛的最佳射距。所以,金兵现在正处在车城前方二十至三十步之距。

    “排炮手,准备开炮!”在车城外城一线指挥的张锐与赵能两位郎将,都是经验丰富的战将,果断向炮兵营的指挥使下令命令。

    虽然浓烟多少影响视力,但炮兵营的炮手们无不对排炮药捻的位置烂熟于胸,闭着眼睛都能准确无误地将火炭按到药捻之处……

    随着车城外一阵纷乱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嘭嘭嘭几声大响加震动,几架长梯重重靠上车壁。转瞬间,就有三、五个金兵顺着长梯跳上厢车顶。为首一人,赫然正是半身染血的阿土罕!

    “爷爷终于杀上来啦!”阿土罕纵声大笑,单手将骨朵一抡,将几杆刺来的长枪磕飞。同时下意识扭头挥手,示意后面的金兵跟上。但是,就这么回头一瞥,恰好一阵秋风吹过,结果看到了一副惨绝人寰的景象……

    嘭嘭!嘭嘭!嘭嘭!嘭嘭!

    这几乎撕裂耳膜的声音,就从脚下传来,震得人胸腔发闷,手足发麻。

    钢铁车城,在这一瞬间,变成了喷火的怪兽。那灼目火焰,滚滚浓烟,肉眼可见的狂暴铁砂,充斥了车城西面前方三十步所有的空间。

    那些不时应枪声而倒,却依然冒着枪林弹雨,搬挪开障碍物的金兵,正准备发起最后的冲锋,一鼓作气,登上车城。但就在这时,二十四管排炮次递喷吐毁灭烈焰,无数带着灼热高温及狂暴动能的铁砂,呈扇形喷出,像无数把无形大扫帚,将冲锋的金兵大片大片扫翻倒地。

    车城前方二十至三十步区域上空,血雾弥漫,号泣震天。

    金军攻势,戛然而止。

    “怎……怎么可能?!我的军队——”阿土罕发出狼嚎般的厉吼。

    猛回首,却看到战车下方,不少于五支火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他……

    “嗷!”阿土罕举锤——砰砰砰砰砰!铁叶激飞,血花飞溅。

    身中数弹的阿土罕,竟强撑不倒,踉跄着连人带锤从车顶扑下,欲行濒死一击,抓几个垫背。

    却在此时,一群重甲长矛兵赶到,七、八杆丈二长矛一齐捅过来,将阿土罕扎个透心凉,高高架在半空……

    枪停、炮歇,秋风劲吹,烟消云散。

    平原尸横遍野,血流漂橹,冲天腥膻,引无数飞鸦兀鹫盘旋。

    天诛军vs娄室军。

    首战,娄室军溃败;再战,千人队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