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卖官鬻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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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曹魏的爵位系统仍然大体沿袭后汉之制,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同姓宗室,封王封侯——这个侯不是列侯,而是诸侯,王食郡而侯食县,各建有国——只不过就中多添了一个公爵而已。目前的公爵只有三位,一是曹操之弟曹德,二是凉公吕布——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新安公刘协。第二部分以封异姓,皆名为侯,也就是列侯,从高到低包括了县侯、乡侯、亭侯和关内侯,前三种有实封之户,后三种仅虚封,相当于多领一份俸禄而已。
列侯为名爵重器,例有军功才得封赏,就理论上而言,哪怕贵为宰相,若无军功,也是无可生而封侯的——死后追封倒有一定可能性。朱褒本来就是郡守,也不可能命其入朝为官,也不肯给他州刺史当,所以才打算封个关内侯当作褒奖,其余那几位目前都只是白身而已,怎么可能一步登天封他们为侯呢?
要知道列侯是跟三公一样,都用金印紫绶的,其舆服制度亦可比拟三公,虽无实职,却足尊贵,为人臣之极也。
所以是勋说西南豪囚要想子孙世袭,可以封爵,不能给官,曹操就问难道都封侯吗?他们不够格吧。是勋说既然如此,那就重新制定爵位系统,新设一些能够跟他们等级相侔的爵号出来呗。
曹操心说又来了……爵位问题你们都吵了好几年啦,非得逼着我赶紧定下来吗?再一想,既创新朝,也当新立爵号,这事儿倒确实不宜再拖。于是吩咐是勋:“乃可与陈长文共议之,三日后禀报于朕。”
是勋和陈群大眼儿瞪小眼儿,心说关于新的爵位问题,就咱俩争得最厉害,皇帝还让咱俩凑一起商量?三日后就要给出结果?这是逼着咱们赶紧解决分歧。妥协求存哪。
没有办法,只得领命,然后下去两人就接着再吵。连吵三天,因为期限所逼。无奈之下只得各让一步,最终出台了一份双方都不怎么满意,但捏着鼻子也勉强可以接受的方案出来。
就表面上来看,陈群是主张恢复所谓周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是勋却希望在秦汉二十等爵的基础上加以增删。而究其实质。陈群是想把军功爵转化为文吏爵,是勋则希望保留军功赏爵的制度,并且恢复民爵,以鼓励全社会尚武的风气。二人各有所思,亦各有所欲,实属路线之争,好在这两条路线并非绝对平行,亦可勉强交叉,于是才有了相互妥协的余地。
是勋不希望爵位系统彻底文吏化,但他也知道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演变。那也是无可逆之而动的大势——再说了,由军功贵族执国向实务官僚治国转化,同样也符合他的政治理念。所以嘛,文吏爵可以有,只要不是全部就成。
陈群反对军功得爵,也反对民爵制度,但这两点都是秦汉旧制,顷刻间便欲将之彻底推翻,所受的阻力也相当之大——起码军方就没有一个人支持他陈长文。倘若陈群和是勋易地而处,或许是勋会有全盘改制的魄力和威望吧。陈群却还无此实力。故此,他也只得稍稍退让了几步。
最终的爵位系统因此而划分为三大体系:一是同姓,上者封王、下者封公,王食郡、县。公食县、乡,皆有号,有国,但沿用汉制,其国实由傅或相掌其政,相当于郡太守、县令长或者乡老。诸侯本身仅有祭祀之权,而并无实际的军政权力。相对于原本历史上魏朝的封爵制度,阻止了异姓功臣进入有国系统。
当然啦,外族首领亦得以一定程度上进入这一体系,如匈奴、乌丸、鲜卑乃至羌、氐各部酋长或号王、公,或号单于,身份与同姓王公相侔。
第二体系以封异姓,分公、侯、伯、子、男、关内侯、关外侯七等,其中公、侯食乡,伯、子食亭,但有号无国,仅食租税而已,至于男爵以下,但食俸禄。是勋一开始想把最后两等定为它名,以免与乡侯混淆,但是陈群说了,要的就混淆啊。那些偏远地区的汉夷豪酋,哪儿搞得懂什么爵号,光知道为侯尊贵了,你要是封个某某侯,必然欢欣鼓舞,若是封个可世袭的别的名号,必不甚喜,甚至还会以为朝廷是在敷衍他们哪。
以上两大体系,皆为吏爵,有功则赏,无论是军功还是政勋,可得世袭——当然啦,若是继承人不够资格,朝廷也可以随时加以褫夺,或者降等,权操于上。第三体系则为民爵,非常简单,只有上勋、中勋、下勋三等,无租无禄,亦不可世袭也。
说白了,三等民爵就是空头荣誉称号,跟后世的什么“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差相仿佛。但在等级社会当中,这种荣誉称号也是很光荣的,因为可以“超制”。按规定,从天子而至百官,再到庶民,身处不同等级,对于门户建筑、车马服装,乃至祭祀规格、日常用度,都有着不同的规定,若敢超越本身所处的等级,便称“逾制”,属于犯法行为。
举例而言,一介白身,即便你家财万贯,或者与皇室为姻亲,或者跟天子为至交,照样不得戴梁冠、着赭服,印信不得用金银,府门不可涂朱漆,楼不可起三层,车不可配双马……
其实越是进入朝代繁荣期、社会成熟期,逾制之事便越是屡见不鲜,直到朝廷都法不责众,无可管理的程度。比方说明制非天子、诸王不可着黄衣,庶民不得穿丝绸,但到了明朝中期以后,尤其江南繁盛之地,普通士人而着黄衣的也不在少数,无功名的商贾、平民也日常穿丝着锦。只是在王朝初兴,制度相对严格、社会财富也相对匮乏的时代,这套规矩还是照常执行的——比方说现在的魏朝。
所以同姓诸侯虽无官职,其舆服制度皆高于三公;异姓诸侯前五等同于三公,后三等同于九卿;至于三等民爵,庶民得之。可分别比拟刺史、守、令。不过不食租税,使得民爵对真正的老百姓并没有什么吸引力,因工商致富的寒门,以及暂时在朝中失势的世家。却肯定削尖了脑袋也想得到。说白了,那也是有钱人才喜欢并且玩儿得转的花样。
因此是勋好说歹说,才使得陈群多让一步,允许得民爵则减赋税,算是也给穷人留下一点儿念想。
新的爵位制度。就等级划分,其实算十三等:郡王、县王、县公、乡公、乡侯、亭伯、亭子、男、关内侯、关外侯、上勋、中勋、下勋。拟定后上报曹操,下百官定议,然后制诏颁行。
就此任命朱褒为牂牁太守,封定南侯(关内侯);雍闿为永昌郡守,封恭肃侯(关外侯);爨习为益州郡守,封戴翼侯(关外侯);刘胄为越巂郡守,封宁惠侯(关外侯);拜高定慕义侯、狼岑勇义侯——亦皆关外侯等也。
随即由是勋暗中牵头,首先在河南地区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爱国募捐运动,尤以跟随他通过工商而立业发家的寒门为主。纷纷向朝廷捐输财物,以求得爵。陈群急了,就去找是勋理论:“此鬻爵与卖官何所异耶?”是勋说当然不一样啦:“若以财货得官者,履任必刻剥百姓,以复其利,是以历代皆目之为恶政也。然以财货得爵,不过减免租赋,并可超制耳,于国何害?”
再说了,人家主动向朝廷进献财物。就应当鼓励啊,难道还推辞不要不成?而既然输纳了财物,就是于国有功,功而不赏。朝廷还有什么威信哪?“且事干礼部,长文不当涉也。”爵位系统不归吏部管,而归礼部管,制度既已确定,那就不是你可以随便插嘴的啦。
最后还警告陈群一句:“‘卖官鬻爵’四字,长文切勿奏上。免触天子之怒也。”陈群听了这话,倒不禁后背一凉,只得喟然而退——曹操的老爹曹嵩如今被追尊为太祖简皇帝,想当年在汉朝那也是花费万金,给自己买到了太尉的显职,位列三公,你如今要提这路事儿,万一曹操当你是在讽刺他爹可怎么好啊?
其实是勋一直提防着陈群呢,因为对方乃是世家豪门利益的代表人物。但陈长文本人虽然对是勋某些政策并不以为然,却还没有明确的阶层概念,没想着直接与是勋为敌。两人就表面上看起来,虽有争斗,但属于正常的理念冲突,还到不了你死我活的程度,更无忠奸之分——是勋在人前偶尔还是说说陈群好话的,陈群即便在私底下,也经常称赞是勋,他甚至说过这样的话:
“时移事易,旧制更变,然商鞅变秦政虽利国而身死,秦人怨之深也。要知更制不易,须徐徐而为之,经验累积之,然后可成。此桑弘羊变汉政而终于身死名灭故也。能遽变制而民不怨,国便用者,吾唯见周公与是宏辅也,其乃生而为圣者乎?”
当然这话也只能私下里说,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表露出来——把是勋比拟周公,你是真敬佩他啊,还是想捧杀他啊?周公可是曾经摄政七年哪,最近经是勋的考证,还可能“实履天子位”,这话要是传到曹操耳朵里去那可怎么好!
虽然屁股决定了脑袋,陈群是某一阶层利益的代表,但就理论上而言,他也是纯出公心,是为了国家昌盛,而非光打个人利益小算盘的小人,加上又如此晓事,是勋也不好明着打压他——而只能暗中提防他。倘若“卖官鬻爵”四个字真能使得曹操勃然大怒,或许是勋就不提醒陈群啦,由着他去撞墙,问题此亦在未知之数也。所谓“伴君如伴虎”,说不定真能触了曹操的逆鳞,也说不定屁事儿没有,所以是勋才警告陈群,其实是逼他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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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侯为名爵重器,例有军功才得封赏,就理论上而言,哪怕贵为宰相,若无军功,也是无可生而封侯的——死后追封倒有一定可能性。朱褒本来就是郡守,也不可能命其入朝为官,也不肯给他州刺史当,所以才打算封个关内侯当作褒奖,其余那几位目前都只是白身而已,怎么可能一步登天封他们为侯呢?
要知道列侯是跟三公一样,都用金印紫绶的,其舆服制度亦可比拟三公,虽无实职,却足尊贵,为人臣之极也。
所以是勋说西南豪囚要想子孙世袭,可以封爵,不能给官,曹操就问难道都封侯吗?他们不够格吧。是勋说既然如此,那就重新制定爵位系统,新设一些能够跟他们等级相侔的爵号出来呗。
曹操心说又来了……爵位问题你们都吵了好几年啦,非得逼着我赶紧定下来吗?再一想,既创新朝,也当新立爵号,这事儿倒确实不宜再拖。于是吩咐是勋:“乃可与陈长文共议之,三日后禀报于朕。”
是勋和陈群大眼儿瞪小眼儿,心说关于新的爵位问题,就咱俩争得最厉害,皇帝还让咱俩凑一起商量?三日后就要给出结果?这是逼着咱们赶紧解决分歧。妥协求存哪。
没有办法,只得领命,然后下去两人就接着再吵。连吵三天,因为期限所逼。无奈之下只得各让一步,最终出台了一份双方都不怎么满意,但捏着鼻子也勉强可以接受的方案出来。
就表面上来看,陈群是主张恢复所谓周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是勋却希望在秦汉二十等爵的基础上加以增删。而究其实质。陈群是想把军功爵转化为文吏爵,是勋则希望保留军功赏爵的制度,并且恢复民爵,以鼓励全社会尚武的风气。二人各有所思,亦各有所欲,实属路线之争,好在这两条路线并非绝对平行,亦可勉强交叉,于是才有了相互妥协的余地。
是勋不希望爵位系统彻底文吏化,但他也知道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演变。那也是无可逆之而动的大势——再说了,由军功贵族执国向实务官僚治国转化,同样也符合他的政治理念。所以嘛,文吏爵可以有,只要不是全部就成。
陈群反对军功得爵,也反对民爵制度,但这两点都是秦汉旧制,顷刻间便欲将之彻底推翻,所受的阻力也相当之大——起码军方就没有一个人支持他陈长文。倘若陈群和是勋易地而处,或许是勋会有全盘改制的魄力和威望吧。陈群却还无此实力。故此,他也只得稍稍退让了几步。
最终的爵位系统因此而划分为三大体系:一是同姓,上者封王、下者封公,王食郡、县。公食县、乡,皆有号,有国,但沿用汉制,其国实由傅或相掌其政,相当于郡太守、县令长或者乡老。诸侯本身仅有祭祀之权,而并无实际的军政权力。相对于原本历史上魏朝的封爵制度,阻止了异姓功臣进入有国系统。
当然啦,外族首领亦得以一定程度上进入这一体系,如匈奴、乌丸、鲜卑乃至羌、氐各部酋长或号王、公,或号单于,身份与同姓王公相侔。
第二体系以封异姓,分公、侯、伯、子、男、关内侯、关外侯七等,其中公、侯食乡,伯、子食亭,但有号无国,仅食租税而已,至于男爵以下,但食俸禄。是勋一开始想把最后两等定为它名,以免与乡侯混淆,但是陈群说了,要的就混淆啊。那些偏远地区的汉夷豪酋,哪儿搞得懂什么爵号,光知道为侯尊贵了,你要是封个某某侯,必然欢欣鼓舞,若是封个可世袭的别的名号,必不甚喜,甚至还会以为朝廷是在敷衍他们哪。
以上两大体系,皆为吏爵,有功则赏,无论是军功还是政勋,可得世袭——当然啦,若是继承人不够资格,朝廷也可以随时加以褫夺,或者降等,权操于上。第三体系则为民爵,非常简单,只有上勋、中勋、下勋三等,无租无禄,亦不可世袭也。
说白了,三等民爵就是空头荣誉称号,跟后世的什么“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差相仿佛。但在等级社会当中,这种荣誉称号也是很光荣的,因为可以“超制”。按规定,从天子而至百官,再到庶民,身处不同等级,对于门户建筑、车马服装,乃至祭祀规格、日常用度,都有着不同的规定,若敢超越本身所处的等级,便称“逾制”,属于犯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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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同姓诸侯虽无官职,其舆服制度皆高于三公;异姓诸侯前五等同于三公,后三等同于九卿;至于三等民爵,庶民得之。可分别比拟刺史、守、令。不过不食租税,使得民爵对真正的老百姓并没有什么吸引力,因工商致富的寒门,以及暂时在朝中失势的世家。却肯定削尖了脑袋也想得到。说白了,那也是有钱人才喜欢并且玩儿得转的花样。
因此是勋好说歹说,才使得陈群多让一步,允许得民爵则减赋税,算是也给穷人留下一点儿念想。
新的爵位制度。就等级划分,其实算十三等:郡王、县王、县公、乡公、乡侯、亭伯、亭子、男、关内侯、关外侯、上勋、中勋、下勋。拟定后上报曹操,下百官定议,然后制诏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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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勋一直提防着陈群呢,因为对方乃是世家豪门利益的代表人物。但陈长文本人虽然对是勋某些政策并不以为然,却还没有明确的阶层概念,没想着直接与是勋为敌。两人就表面上看起来,虽有争斗,但属于正常的理念冲突,还到不了你死我活的程度,更无忠奸之分——是勋在人前偶尔还是说说陈群好话的,陈群即便在私底下,也经常称赞是勋,他甚至说过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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