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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要想过的富,就要先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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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李村很小,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小规模的居民小区,但是这里的民风很彪悍,人人向武,毕竟光种地是不够吃的,练练武,上山打打猎,搞点业余产业,勉强贴补一下生活也是不错的。当年李良他爹虽然是个卖菜的,但是在武功上那也是很了不起的,正了八经的练家子,上山打过熊,下河摸过鳖,在小李村也是响当当,曾经是村里的一位受人尊敬的人,要不是表叔请来了两位“高手”,李良他们家的地还真不一定能霸占了。

    说起李良他爹会武功这事,李良也感觉很诧异,一个卖菜的怎么就成了练家子,而且还打过熊,追问老娘好多次,最后才知道真相。原来李良他爹在十多年前只是镇上的一个卖菜货郎,一次偶然的机遇他救下了一位身受重伤的武林侠士,那位侠士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就教他了几手功夫,并赠于他五十两银子。有了这些银子,李良他爹当然不再干卖菜这行当了,就来到了小李村,买下了五十多亩地,当起了小地主。由于小李村比较小,根本没有人会功夫,所以李良他爹仗着从侠士那里学来的几手功夫,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村里的猎人头目,带着村里的青壮数次进山打猎,收获颇丰。可惜后来有些自傲,把一个八杆子刚打着的表弟弄到了村里,为自己埋下了祸根。

    得知自己老爹干了这么蠢事的李良在心里默默气结好久,好端端的小地主、猎人头不当,没事联系什么狗屁亲戚,这下好了,媳妇、儿子连个住所都没有了,天天跟要饭的一样,吃饭的碗都只能使豁牙的。不过气归气,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情,就算你再生气,也不可能倒回去,只能默默的承受着。所以从第十天开始,小李村里就多了一个勤奋的孩子。

    他每天早上跑步,傍晚练武,还帮助家里的老娘做饭、洗衣,那间残破的屋子也被修整一翻。一时间,村里风言声大起,为啥呢?因为吧,农村嘛,孩子接触的东西少,大人接触的东西也少,特别是在这个不知道啥时期的古代,这里孩子应该做的事情就是练武、放牛,或者找个没人的地方玩石头子、玩小木棍、玩捉鱼、玩捕虾……,不用想任何问题,一天有两个大饼子吃就行了。像李良这样的,能不引人注目嘛!

    于是,村里的三姑六婆们开始传八卦了,什么开窍了,什么狐仙附身了,什么小鬼闹的了,乱七八糟的全都有。李良他娘也为此也惊诧了好长时间,不过李良编的故事还是深深的打动了她地心,有些天晚上还悄悄地爬在院子中间磕头。对这件事,李良虽然无耐,但也只能接受,思想境界限制嘛,这是必不可少的。当然这些事情,没有左右李良。身为现代人的他,对于这种社会舆论的免疫能力是不一样的。话说现在的报纸哪家不报道绯闻,哪个网站不胡说八道,哪个论坛没人冒泡,低俗的、反动的、抱怨的、纠结的言论到处都是,谁又把谁怎么样了?前天说某个明星跟大款睡觉了,昨天就有经理人站出来辟谣,今天报纸、网站肯定头版头条,明天这个明星就可能身着低胸、超短出席访谈节目,甚至还会自爆曾经搞过几个大款,小李村这点风言风语算个鸟啊!

    在积极抓生活地同时,李良也没有忘记学习文化知识,他深信一句“要想过得富,就要先读书”,再说上辈子有了成功的经历,这辈子当然要继续保持了。不过说也奇怪,这个世界的文字居然跟传统的繁体字相同,偶有不同的文字,也都是一些通假字。读书就要有书才行,自己这屁大的娃子肯定是弄不到书的,不过老娘就不一样了,所以他就跟老娘说要读书,希望她能帮助借一两本看看,原本只是想问一下试试,可是李良他娘知道儿子要读书以后,立即投入到了紧张的借书工作之中,有老仙人指点,儿子肯定是不一样的,所以李良他娘想都不想就借遍了全村所有人家,对于儿子为啥能识字,她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这件事也让李良感动了好久,一个简单的故事,哎,古代人太好骗了……

    说来也巧了,村里正好有个怪人,有60多岁,村里都叫他李老爷,他们家有很多书,很多很多的书,好几屋子的书,听说以前是在朝廷当官的,后来退休了,来到了小李村,应该算是村里的文化人吧。他们家有500多亩地,占了小李村的一半多土地,而且还一个人住,老伴都没有。他们家还有几个下人,地由村里的雇农负责打理,李老爷主要的工作就是疗养。

    李老爷听说了李良的光辉事迹之后,主动借了一些书给李良看,开始会借薄一点的,字数少一点的,后来借的书越来越厚,字数越多,种类也越多,再后来李良就干脆自己上他们家挑书看,下人们因为李良总是来,所以就养成了习惯,不管不问,任其来去自由,当然这也是李老爷默许的。不过怪就怪在,李老爷从没跟李良说过话,也从没教过李良什么,只是借书给李良看,即使两人见面了,李良也总是恭敬的行个礼然后继续挑他的书,而李老爷也只是微微笑一下,转身离去,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

    生活就是这样,当新的循环开始的时候,人就好象上满发条的闹钟,精确而又简单。每天早起,李良会围着小李村跑三圈,对于20来户的小李村来说,三圈也不过2公里,回家后会帮母亲做饭,然后回到屋里读书、练字。家里虽然穷,但是母亲还是在能力所能达到的范围内给李良提供了一切条件,包括:笔、磨、纸、砚。李良上一辈子小的时候,跟村里的老胡头学了几年的书法,他特别喜欢行书和隶书,其他的字体也能对付对付,但没有前两种精通,老胡头是解放前的老大学生,因为是国民党,所以在特殊时期的时候被斗的很惨,落了残疾,他就很喜欢李良,所以他把书法全部教给了李良,也造就了李良,钢笔、毛笔两手好字,也正是靠着这好字,李良从上学到工作一直很顺当。读完书,练完字,李良会上山去采野菜,然后准备下午的饭,这样李良他娘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农活、裁缝等工作中,家里的收入也逐步增加,日子也好过了很多,过年、过节的时候还可以吃上点肥肉。

    现在的李良她娘,做梦都会因为养了个好儿子而骄傲,有仙人指点,会做饭、会读书、会识字,还会写字,听隔壁的隔壁的隔壁老李大姐家的男人说,良儿的字写的还很好哩,这对于一个农村妇女来说,真是太荣耀了。

    不过因为实在难以忍受那些野孩子的幼稚行为,李良一直与村里其他的孩子格格不入。孩子们的表现会反映给大人们,慢慢的,村里人疏远了李良,遇见李良也是能避就避,能躲就躲,背地里都说他是妖怪附体云云,这也正好给了李良清静的环境,让他可以安心的读书、练习书法,加上本来就少言寡语,所以除了母亲以外,李良几乎没跟村里人说过话。

    那个表叔也曾经来过他们家观察过李良,可是当发现李良那傻了吧唧的样子,以及没有任何特殊能力的表现,就笑呵呵的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