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一刀两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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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小云案”不可不说在北宋颇有影响,不仅刑部和大理寺意见相左,数度推倒重审;连北宋最为著名的两大政治人物,王安石和司马光,也为了此案闹得势同水火。
满朝文武各自以王安石和司马光为首,分队厮杀,排队表忠心,渐渐结成了了后世令人诟病的新党、旧党两大政治派系。
新党以王安石为代表,崇尚改革,推行变法;旧党以司马光为代表,坚持维护祖宗法度,不可更改。
而这北宋的新旧党争,却一度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北宋政治撕裂,王安石和司马光死后,其恶劣的影响力也没有消除,甚至延续了近百年,使得北宋顶级的文官集团自相攻击,不能团结一致。
而一切起源的“熙宁小云案”,实际上却非常简单。
熙宁元年,登州有一位民女小云,父母双亡,只有寄养在叔叔家中生活。
叔叔家里不愿意多了小云这个负担,想了个损招,把小云高价卖给了一位相貌丑陋的男人韦大郎当老婆。
小云性格要强,加上父母相继离世,心头悲伤过度,竟然把心一横,连夜潜入了韦大郎家中,用一把菜刀想杀掉韦大郎。
韦大郎虽然是大惊失色,但好在身强力壮,却只受了一点轻伤。小云杀人不成,潜逃后被官府抓拿,也非常干脆地承认了自己罪状。
受害人无碍,行凶人也落网,案件到了这里,基本上就算是了结了。但围绕如何判案,却产生了回然不同的争议。
争议关键在于:小云与韦大郎之间的关系如何定夺。
小云持刀行凶,自然是有错在先。好在当事人韦大郎,只受了些微轻伤,问题不大。加上被捕后,少女小云很主动地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的范畴,情节又可以从轻。
正所谓“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起码是没有性命之忧。
但是,如果把小云看做韦大郎未过门的媳妇来看,事情的性质就完全变了。根据《宋刑统》判决,“谋杀亲夫”,是属于十大不赦恶罪,无论杀没杀死,老婆动了杀老公的念头,就是犯了纲常,直接就必须判死刑。
倘若真判了死刑,小云虽然多少有些冤屈,但事情好歹算是了解,也就没有了以后的风波。谁知道,这登州的知州许遵却是精通大宋律法的官员,他看完来龙去脉后认为,小云父母双亡,母丧期内叔叔主持的这场婚姻,本质上有违《宋刑统》的精神——孝悌原则,主张小云和韦大郎的婚姻不成立,不应该按照谋杀亲夫罪名判定。
柳暗花明,绝路逢生。乍一看,小云算是遇到了贵人,得了一个死里逃生的机会。
谁知道,登州知州许遵的判决,却让许遵的顶头上司刑部和大理寺不高兴了。宋朝重文抑武,多是文人掌权,先不谈缘由,光老婆要杀老公这一条,就犯了文人最崇尚的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传统。
因此,面对登州知州的判决,刑部和大理寺却给予了完全相反的判定,小云必须死刑。
许遵不服气,直接把案子捅到了皇帝面前,提请两制议。所谓两制便是朝中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这一下,围绕着民女小云到底该死还是不该死,鼎鼎大名的王安石和司马光带着一堆饱读诗书的帝国精英也倦了进来。
王安石鼎故革新,自然站在了小云不该死这边;司马光安常守故,便恰好站在了坚持死刑那一边。
到了这个时候,小云是否该死,渐渐已经不重要了。朝中谁能做主,新党旧党谁主沉浮,才成了大家争论的焦点。
案件,随着宋神宗对王安石的重用而最终定案,皇帝大笔一挥,亲自下旨免了少女小云的死罪,改判流放。
力主判小云死刑的司马光,反而遭到皇帝的不喜,最终贬到了黄州,过上了十六年的劳动改造生活。
这十六年里,时光飞逝,山河异变。小云因为天下大赦,最终无罪释放。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更是声势浩大地开展了熙宁变法,涉及北宋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一定程度上大为改观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
天高任那非,海阔凭鱼跃。小云重获新生后,自然是嫁为人妇,生儿育女,过上了自己的人生。
故事如果到此而终,不仅小云能够安度余生,宋朝说不定也能够走上发展生产,富国强兵的新局面,一举扭转贫弱的根源,整个中华民族也不至于落入异族铁蹄的践踏之中了。
可惜,历史永远没有如果。
十六年后,励精图治的宋神宗归天而亡,继任的宋哲宗只有十岁,被高太后垂帘听政掌了大权。高太后早就不喜欢宋神宗的改革创新,掌权后立刻请回了停业整顿十六年之久的旧党领袖司马光,立欲将宋神宗的变法推倒重来。
十六年的放置PLAY,已经让司马光欲仙欲死。一朝掌权后,立刻是红着眼睛毫不掩饰地大肆报复。王安石苦心经营的变法,司马光上台后,竟然下令五天之内改回旧制,急迫之情,连旧党之人也咋舌不已。
烽烟过后,一切新法完全废止。十六年的改革恍如黄粱一梦,北宋的改革之路就此结束。时年,王安石已经病死多年,不能让自己的敌人亲眼看到现在的胜利,司马光倍感遗憾,左思右想之下,到又让他想起来自己曾经还有一件糗事未平。
就是当时的“熙宁小云案”。
在司马光的意识中,若不是因为王安石的帮扶,小云早该死于千夫所指。既然王安石死了,就更应该纠正对方的错误,以证明自己的伟大不是?
于是,位居人臣的司马大人,百忙之中又改判了十六年前的案子,这回却是斩立决。
可怜的少女小云,十六年后,仍然是逃不过人首分离的可悲下场。
这一刀下去,斩的不仅仅是一个小云。也把整个北宋的政治圈子彻底斩成了两段,北宋的政治正式进入了血腥的两党纠纷之中。
高太后逝世后,年幼的宋哲宗亲政。和自己的奶奶不同,宋哲宗又走回了自己老爸的改革之路,开始打击旧党,扶持新党,又重新推行王安石时期的新法。
对司马光也大加清算,不仅砸了司马光的赐碑,取消了御赐的谥号,还差点把司马光的坟墓打开鞭尸。
来去之间,北宋新、旧两党竟然在数年内更迭执政,施行的新政也是时行时废,让臣民无所适从,政令混乱,上下离心。
一件原本微不足道的案件,竟如同蝴蝶的震翅一般,引起了整个北宋皇朝的轩然大波,并逐渐成为了压倒骆驼的稻草之一。
“金莲,真是想不到。你的母亲就是那位登州少女小云!”叶望稍一思考,便将“熙宁小云案”的来源去脉理得清清楚楚,不由大为惊奇。
“原来主人也知道这件事……”潘金莲低头不语,若真让她亲自来说,其中一些曲折,反到没有叶望以后世人的眼光看的更加透彻。
“母亲被杀之时,奴家其实已有七岁。临刑之前,母亲却告诉奴家,最大的遗憾,就是给了奴家一个女儿身……”潘金莲泪眼朦胧,涩然苦笑道:“母亲说,身为女人,明明生养了世人,可最终天底下都是男人的世界。”
“父亲爱母亲深切,目睹母亲受刑的惨烈后,更是得了失心症,一月之中,总有几天是浑浑噩噩。”
“父亲念起母亲,爱她又恨她,爱她敢作敢为,堪为奇女子。却又恨她,扔下自己和孩子撒手而去。”
“这些年,到真是苦了你了。”叶望设身处地站在潘金莲的角度一想,潘金莲的生活还真是过的分外悲惨。
“金莲知道,父亲更苦。”潘金莲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道:“父亲其实有恨,但又不敢恨那些个人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便只能天天告诫奴家,必须遵守诺言。”
“言外之意,倘若母亲当初遵守诺言,嫁与了那韦大郎,即使对方如何貌丑,也好过了如今丢去性命。”
“原来如此,怪不得当初见到你时,你如此执着于诺言。”叶望这才明白一切,但对潘金莲的说话又有些不以为然:“但,如果连自己的婚姻都不能做主,那活着还有什么趣味?”
“你母亲敢想敢做,我到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叶望想了想,认真地说道:“不过方法也是过激了一点,以我所说,就算要杀,也是应该去杀她叔叔才是。”
“……”潘金莲成年之后,所思所想都是如何为母亲赎罪,世人莫不向自家投入鄙夷的眼神,像叶望这般反其道而为之的说话,却是第一次听过。
“父母不在,长兄为父……”潘金莲还要分说,叶望不客气地又说道:
“长兄为父?真要像个父亲的样子,又怎么会把自家女儿推到火坑里面去?”叶望的心中,可没有那些礼教的束缚,说起事情来自然最主要看的是个理字,“若不是逼着人家小女生走投无路,又何苦去做那种极端的事情?”
“更何况,你母亲手无缚鸡之力,压根不是人家对手。若说是杀人,还不如说是想吓吓对方罢了。”叶望侃侃而谈,潘金莲眼睛越睁越大,一时却不知道如何接口。
“熙宁小云案”不可不说在北宋颇有影响,不仅刑部和大理寺意见相左,数度推倒重审;连北宋最为著名的两大政治人物,王安石和司马光,也为了此案闹得势同水火。
满朝文武各自以王安石和司马光为首,分队厮杀,排队表忠心,渐渐结成了了后世令人诟病的新党、旧党两大政治派系。
新党以王安石为代表,崇尚改革,推行变法;旧党以司马光为代表,坚持维护祖宗法度,不可更改。
而这北宋的新旧党争,却一度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北宋政治撕裂,王安石和司马光死后,其恶劣的影响力也没有消除,甚至延续了近百年,使得北宋顶级的文官集团自相攻击,不能团结一致。
而一切起源的“熙宁小云案”,实际上却非常简单。
熙宁元年,登州有一位民女小云,父母双亡,只有寄养在叔叔家中生活。
叔叔家里不愿意多了小云这个负担,想了个损招,把小云高价卖给了一位相貌丑陋的男人韦大郎当老婆。
小云性格要强,加上父母相继离世,心头悲伤过度,竟然把心一横,连夜潜入了韦大郎家中,用一把菜刀想杀掉韦大郎。
韦大郎虽然是大惊失色,但好在身强力壮,却只受了一点轻伤。小云杀人不成,潜逃后被官府抓拿,也非常干脆地承认了自己罪状。
受害人无碍,行凶人也落网,案件到了这里,基本上就算是了结了。但围绕如何判案,却产生了回然不同的争议。
争议关键在于:小云与韦大郎之间的关系如何定夺。
小云持刀行凶,自然是有错在先。好在当事人韦大郎,只受了些微轻伤,问题不大。加上被捕后,少女小云很主动地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的范畴,情节又可以从轻。
正所谓“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起码是没有性命之忧。
但是,如果把小云看做韦大郎未过门的媳妇来看,事情的性质就完全变了。根据《宋刑统》判决,“谋杀亲夫”,是属于十大不赦恶罪,无论杀没杀死,老婆动了杀老公的念头,就是犯了纲常,直接就必须判死刑。
倘若真判了死刑,小云虽然多少有些冤屈,但事情好歹算是了解,也就没有了以后的风波。谁知道,这登州的知州许遵却是精通大宋律法的官员,他看完来龙去脉后认为,小云父母双亡,母丧期内叔叔主持的这场婚姻,本质上有违《宋刑统》的精神——孝悌原则,主张小云和韦大郎的婚姻不成立,不应该按照谋杀亲夫罪名判定。
柳暗花明,绝路逢生。乍一看,小云算是遇到了贵人,得了一个死里逃生的机会。
谁知道,登州知州许遵的判决,却让许遵的顶头上司刑部和大理寺不高兴了。宋朝重文抑武,多是文人掌权,先不谈缘由,光老婆要杀老公这一条,就犯了文人最崇尚的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传统。
因此,面对登州知州的判决,刑部和大理寺却给予了完全相反的判定,小云必须死刑。
许遵不服气,直接把案子捅到了皇帝面前,提请两制议。所谓两制便是朝中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这一下,围绕着民女小云到底该死还是不该死,鼎鼎大名的王安石和司马光带着一堆饱读诗书的帝国精英也倦了进来。
王安石鼎故革新,自然站在了小云不该死这边;司马光安常守故,便恰好站在了坚持死刑那一边。
到了这个时候,小云是否该死,渐渐已经不重要了。朝中谁能做主,新党旧党谁主沉浮,才成了大家争论的焦点。
案件,随着宋神宗对王安石的重用而最终定案,皇帝大笔一挥,亲自下旨免了少女小云的死罪,改判流放。
力主判小云死刑的司马光,反而遭到皇帝的不喜,最终贬到了黄州,过上了十六年的劳动改造生活。
这十六年里,时光飞逝,山河异变。小云因为天下大赦,最终无罪释放。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更是声势浩大地开展了熙宁变法,涉及北宋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一定程度上大为改观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
天高任那非,海阔凭鱼跃。小云重获新生后,自然是嫁为人妇,生儿育女,过上了自己的人生。
故事如果到此而终,不仅小云能够安度余生,宋朝说不定也能够走上发展生产,富国强兵的新局面,一举扭转贫弱的根源,整个中华民族也不至于落入异族铁蹄的践踏之中了。
可惜,历史永远没有如果。
十六年后,励精图治的宋神宗归天而亡,继任的宋哲宗只有十岁,被高太后垂帘听政掌了大权。高太后早就不喜欢宋神宗的改革创新,掌权后立刻请回了停业整顿十六年之久的旧党领袖司马光,立欲将宋神宗的变法推倒重来。
十六年的放置PLAY,已经让司马光欲仙欲死。一朝掌权后,立刻是红着眼睛毫不掩饰地大肆报复。王安石苦心经营的变法,司马光上台后,竟然下令五天之内改回旧制,急迫之情,连旧党之人也咋舌不已。
烽烟过后,一切新法完全废止。十六年的改革恍如黄粱一梦,北宋的改革之路就此结束。时年,王安石已经病死多年,不能让自己的敌人亲眼看到现在的胜利,司马光倍感遗憾,左思右想之下,到又让他想起来自己曾经还有一件糗事未平。
就是当时的“熙宁小云案”。
在司马光的意识中,若不是因为王安石的帮扶,小云早该死于千夫所指。既然王安石死了,就更应该纠正对方的错误,以证明自己的伟大不是?
于是,位居人臣的司马大人,百忙之中又改判了十六年前的案子,这回却是斩立决。
可怜的少女小云,十六年后,仍然是逃不过人首分离的可悲下场。
这一刀下去,斩的不仅仅是一个小云。也把整个北宋的政治圈子彻底斩成了两段,北宋的政治正式进入了血腥的两党纠纷之中。
高太后逝世后,年幼的宋哲宗亲政。和自己的奶奶不同,宋哲宗又走回了自己老爸的改革之路,开始打击旧党,扶持新党,又重新推行王安石时期的新法。
对司马光也大加清算,不仅砸了司马光的赐碑,取消了御赐的谥号,还差点把司马光的坟墓打开鞭尸。
来去之间,北宋新、旧两党竟然在数年内更迭执政,施行的新政也是时行时废,让臣民无所适从,政令混乱,上下离心。
一件原本微不足道的案件,竟如同蝴蝶的震翅一般,引起了整个北宋皇朝的轩然大波,并逐渐成为了压倒骆驼的稻草之一。
“金莲,真是想不到。你的母亲就是那位登州少女小云!”叶望稍一思考,便将“熙宁小云案”的来源去脉理得清清楚楚,不由大为惊奇。
“原来主人也知道这件事……”潘金莲低头不语,若真让她亲自来说,其中一些曲折,反到没有叶望以后世人的眼光看的更加透彻。
“母亲被杀之时,奴家其实已有七岁。临刑之前,母亲却告诉奴家,最大的遗憾,就是给了奴家一个女儿身……”潘金莲泪眼朦胧,涩然苦笑道:“母亲说,身为女人,明明生养了世人,可最终天底下都是男人的世界。”
“父亲爱母亲深切,目睹母亲受刑的惨烈后,更是得了失心症,一月之中,总有几天是浑浑噩噩。”
“父亲念起母亲,爱她又恨她,爱她敢作敢为,堪为奇女子。却又恨她,扔下自己和孩子撒手而去。”
“这些年,到真是苦了你了。”叶望设身处地站在潘金莲的角度一想,潘金莲的生活还真是过的分外悲惨。
“金莲知道,父亲更苦。”潘金莲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道:“父亲其实有恨,但又不敢恨那些个人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便只能天天告诫奴家,必须遵守诺言。”
“言外之意,倘若母亲当初遵守诺言,嫁与了那韦大郎,即使对方如何貌丑,也好过了如今丢去性命。”
“原来如此,怪不得当初见到你时,你如此执着于诺言。”叶望这才明白一切,但对潘金莲的说话又有些不以为然:“但,如果连自己的婚姻都不能做主,那活着还有什么趣味?”
“你母亲敢想敢做,我到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叶望想了想,认真地说道:“不过方法也是过激了一点,以我所说,就算要杀,也是应该去杀她叔叔才是。”
“……”潘金莲成年之后,所思所想都是如何为母亲赎罪,世人莫不向自家投入鄙夷的眼神,像叶望这般反其道而为之的说话,却是第一次听过。
“父母不在,长兄为父……”潘金莲还要分说,叶望不客气地又说道:
“长兄为父?真要像个父亲的样子,又怎么会把自家女儿推到火坑里面去?”叶望的心中,可没有那些礼教的束缚,说起事情来自然最主要看的是个理字,“若不是逼着人家小女生走投无路,又何苦去做那种极端的事情?”
“更何况,你母亲手无缚鸡之力,压根不是人家对手。若说是杀人,还不如说是想吓吓对方罢了。”叶望侃侃而谈,潘金莲眼睛越睁越大,一时却不知道如何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