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玄铁重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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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志强见状,察言观色,这才明白白墨临刚开始的时候,还很不习惯,总觉得别扭,但渐渐地,他发现这么做居然也没什么不好。
比方说,白墨临对敌前的微笑可以表示出自己的修养,取胜后的叹气可以表示出对敌方落败的惋惜。又比方说,穿名贵的外衣总使行人和酒店老板对自己产生敬仰之情,而穿名贵的丝质内衣也的确很舒服。
那司徒香香的声音一亮,那落日、黑瓦、行人、店宇、种种景物,似乎就自动做为陪衬一一浮起,衬于她的歌底了。所以那声音虽然纯净,却因这映衬而得浑厚。
司徒香香是歌中好手,她的声音不光依箫韵而成,而是时相缠绵,时而背离,交缠中成其低诉,背离中显其嘹亮。
她只披着件柔软宽大的纱衣,光着两条结实修长的腿,脚上吸着双软底拖鞋,看样子像是刚从她丈夫身边脱开身就跑到这里来了。
那双明亮的眼,竟痴呆呆地凝注着自己,粉脸本已被酒染红,这一下羞,脸上就真如充了血般。
庵内佛事已经做完,昏黄的油灯挂在墙壁上,光晕一圈圈的照射着,黝暗的庵内有着沉寂的气氛,里面那些神像也都无言的藏在静谧中。
上官红的确也正在白墨临的怀里呻吟,明天就是一场大战,白墨临很有可能活不了。她要在他生命的最后一点时间里给予他无穷的快乐,让他带着她的情意走入无尽的黑暗之中。
赶紧掉头翻身朝里躺,心里跳得很厉害,脸更红,白墨临又再次探身,吻着她发烫的脸,慢慢地眼睛、头发、耳朵,最后落到颈项上,司徒香香忍不住颈项的麻痒,终于喘息着哭了。
那戴斗笠的汉子就一扬眉。人群已被冲开,那破众而来的两人甚是冲撞无礼,一圈人不由人人皱眉。只见那两人一个是个一脸麻皮的汉子,穿着打扮甚是无赖;另一人下颔尖削,凹眼勾鼻,长得也比那麻皮汉子好看不到哪儿去。
此时一连越过数条街道,举目一望,果然一座巍峨的宫殿,就在前面。屋脊上,用红色宝珠镶成“紫府”二字。灿耀出霓虹珠光,眩夺眼目。
白墨临猛地睁开眼睛,就看见了上官红的泪水。晶莹的泪水从她黑得镇人的眼睛里溢出来,流过她雪一般白的脸儿,流到她微微向上翘起的嘴角边。
他站了起来,沉声道:“虽然内功是武学的基础,外功是内功的发挥和运用,但并非不能由外功培养内功。仅以力气而言,人的力气有两种,一种是本力,是先天的力气,另一种是后无锻炼的……”
少女拖着白墨临,左转右折,东拐西弯,也不知兜了多少圈子,有时甚至接着两个左转,又多于往回走了一段路才更折转,像这样也走了将近半个时辰,才远远地发现了一道小门。
天上乌云密布,暴雨倾盆而降,在岳阳通往荣家湾的大道上,只看到一缕青烟,在狂风骤雨中飞飘而过!
仰望窍苍,他轻声地说道:“要拾取那清晨的微曦里落下的片片花瓣,不要推究不能了解的东西,不要让生命无声无息的过去,将你们自己的泪珠,用爱的银线,一颗颗的串起来因为在生命的乐谱里有血,有泪,但最值得重视,也最重要的却是情歌………”
冲进树林就觉得天旋地转,眼前发花,仿佛自己置身于汹涌的暗流之中,完全迷失了方向,完全失去了控制局面的能力。
原来,花园内遍地都是死尸,翠绿的草坪,也被染得红色斑斑,显然这里遭受浩劫了。
柔极的月光映在她极为浑圆的肩上,朦胧的月光映在她丰满的胸脯上,幻成一种优雅迷人的境界。何出似已看得痴了。
上官红的头脑一转,当即撤身后退,再往石室左边纵去,离石室也只四丈多一点,同样一条横道交叉。
二人正在神情恍偬,意乱情迷之时,蓦地震天价的雷声,跟着一个闪电,将小船荡震得晃了晃,那微弱的油灯也就在此时熄灭了,雨点跟着稀疏地落了下来。
“我听说他出身下五门,精通下五门中一切行当,被江湖上推许为下五门各种技艺的集大成者。他精擅暗杀、狙击、机关、暗器、用毒、解毒、沙遁、土遁。水遁、易容等等技巧,他的剑术是绝对一流的,他的轻功也足可列于天下轻功高手中的前三名。”
颤动的睫毛前一片火烧似的光,额角、腋下、背心、胸口,仿佛有无穷无尽的汗滴,正一颗颗地渗透了衣裳,渗透了身下的被褥。似乎有个被汗水织成的罩子,如湿透的毛毯一般潮重,紧紧地自头捂到了脚,每一下呼吸,都沉重得仿佛会挣断肋骨。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人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篱笆上打碗花悄悄地开着,红蜻蜓紫蜻蜓在款款地飞着,蝴蝶在翩翩起舞,似是想极力留住这转瞬即逝的美景,不让它滑入深秋的肃杀之中。
这是宋时王荆公的一首咏元日的名诗,只不过七转八转,这末一句的“新桃换旧符”,竟已别有一番含义了。
那黑衣少年忽一拍桌子,也唱道:‘共倒金荷家万里’,他声音清嘎,破耳惊飞,一片昏灯暗影中,只见他已一掠而起,手从包裹中抽出一柄不足两尺的没鞘的短剑,众人只见他从门口一闪即回,如鹰游鹤翥,但见剑光一闪,不知他干了些什么。却见这么大的雨他的身上竟一滴未沾,落回座时小姑娘一句‘共倒金荷家万里’七个字还没唱完,他的剑上仍是青锋一片,似是未曾伤人,但众人已心惊于他这虹飞电掣的一击。
这一声雷响骤雨,并没把二人惊醒,反唯恐对方失去般地,搂抱得更紧,更紧。
他觉得自己好像吃进了某种药。他察觉他冲动得特别厉害。
他抬起头,就被她脸上眼中的那种痴迷的神情吸引住了。她的目光中似乎有一种奇异的魔力,使他忍不住想拜在她裙下,做她的奴才。他的理智已处在崩溃的边缘。
因急于觅路出去,只微一记认,立即左转右折一阵乱纵,条条大道一样,直走则死路,若想转折,每隔三五丈必有一条横道交叉而过,可是只要退转弯,又发现和原先一条非常相似。
这酒肆里还有什么闭杂人等敢多呆一刻?只见左首一桌上空空落落,只坐了一个五十开外的老头儿。那老头儿头上光光,满面锈红,竟是个秃子。看他装扮似是普通百姓,但一身气度却极大方,一望已非常人。
这血城建筑,甚是古朴,全系采用紫砂崖石构造而成,每一间屋顶,都装有一粒红色宝珠,闪耀出电虹光华。
这人是哪个组织的使者,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只知道他的春妮儿是这个组织中的人。现在她因为他而脱离了那个组织,他就要保护她,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伸手点了红妹妹的睡穴,从怀中掏出那上官擎天赠送的绿玉小瓶,一口气倾出五粒“九转大环丹”就往上官红的口中倒,这种天地间至室,入口见液化律,无需吞食,自会顺喉而下。白墨临接着又聚集本身的真气在吕良辕遍体按摩一阵,直到红妹妹周身的血脉爽通无阻,气色调润后始止。
“对你来说可能是这样,因为你原本就是个风流人物,你有显赫的家世,你在武林中有尊崇的地位。只有像你这样的人,才会觉得被别人环绕着是一种痛苦,因为你们已经是名人。”
当他将少女看清之后,心中已自了然,这位香姐已是八旬高年,只因二十年前,被她在苗岭中发现挖到一只千年成形参王,吞服后立即变得返老还童,且较年轻的少女,更娇更妩媚。
上官擎天的一只左耳更是忽地支愣起来、屏息静气。过了好一会儿,众人才听见外面风雨声中一阵阵马铃传来,悠忽前后,夹杂在风雨里,奔走不止。那绝对不是一匹马,说不上是三十匹还是四十匹好马,蹄声杂乱,不知为何在这雨夜里奔驰!
少女的十五岁,本该是千娇百媚,花团锦簇的。她们的青春才刚刚开始,她们是刚刚开始绽放的绝美的花儿。可她呢?
她在一阵阵的眩晕中挣起,又滚在地上。腿是软的,两只脚仿佛不存在,面孔上又痛又痒。她抓着梳妆台的台脚慢慢地站起来,骤然间,那面八宝玻璃窗中,便出现一张面孔,肿成了模糊不清的一片,她惊骇地想张开嘴,便有一条条疮痂裂开,浊红的血和黏稠的脓疾疾地涌淌出来。
尽量不去看她那双漂亮的腿,尽量不去看她纱衣下颤悠悠挺立的胸脯。他只好看她的眼睛。
实际上他还是个挺英俊的小伙子,尤其在他赌赢了钱后,咧开嘴开心地笑起来的时候,你就肯定能发现这一点。他的牙很白很整齐,也很坚实,似乎一块石头也能一咬两半。
上官红松开捂着眼睛的手,规规矩矩地躺好。安安静静地似已睡熟了,只是她的嘴角已漾着一丝浅浅的羞笑,胸脯也在因他温柔的抚爱而颤动。
白墨临很少有不开心的时候,连眉头都很少皱,更不用说愁眉苦脸了。应该说,白墨临是挺讨人喜欢的年轻人。
一种延续人类生命本能的狂热,发生在这长江之中,在这暴风雨之夜。
可当她抬起眼睛时,看见她在微笑,虽然她的眼中还闪着薄薄的泪光,虽然她笑得相当勉强,可她的确是在微笑。带着淡淡的、没有点透的辛酸和无奈的微笑。
她“你”了半天,也没说出下面的话来。口吃的人说话本就不流利,一旦焦急或生气,说起话来就更费劲了。而且是越费劲越急,越急就越费劲。
谢志强见状,察言观色,这才明白白墨临刚开始的时候,还很不习惯,总觉得别扭,但渐渐地,他发现这么做居然也没什么不好。
比方说,白墨临对敌前的微笑可以表示出自己的修养,取胜后的叹气可以表示出对敌方落败的惋惜。又比方说,穿名贵的外衣总使行人和酒店老板对自己产生敬仰之情,而穿名贵的丝质内衣也的确很舒服。
那司徒香香的声音一亮,那落日、黑瓦、行人、店宇、种种景物,似乎就自动做为陪衬一一浮起,衬于她的歌底了。所以那声音虽然纯净,却因这映衬而得浑厚。
司徒香香是歌中好手,她的声音不光依箫韵而成,而是时相缠绵,时而背离,交缠中成其低诉,背离中显其嘹亮。
她只披着件柔软宽大的纱衣,光着两条结实修长的腿,脚上吸着双软底拖鞋,看样子像是刚从她丈夫身边脱开身就跑到这里来了。
那双明亮的眼,竟痴呆呆地凝注着自己,粉脸本已被酒染红,这一下羞,脸上就真如充了血般。
庵内佛事已经做完,昏黄的油灯挂在墙壁上,光晕一圈圈的照射着,黝暗的庵内有着沉寂的气氛,里面那些神像也都无言的藏在静谧中。
上官红的确也正在白墨临的怀里呻吟,明天就是一场大战,白墨临很有可能活不了。她要在他生命的最后一点时间里给予他无穷的快乐,让他带着她的情意走入无尽的黑暗之中。
赶紧掉头翻身朝里躺,心里跳得很厉害,脸更红,白墨临又再次探身,吻着她发烫的脸,慢慢地眼睛、头发、耳朵,最后落到颈项上,司徒香香忍不住颈项的麻痒,终于喘息着哭了。
那戴斗笠的汉子就一扬眉。人群已被冲开,那破众而来的两人甚是冲撞无礼,一圈人不由人人皱眉。只见那两人一个是个一脸麻皮的汉子,穿着打扮甚是无赖;另一人下颔尖削,凹眼勾鼻,长得也比那麻皮汉子好看不到哪儿去。
此时一连越过数条街道,举目一望,果然一座巍峨的宫殿,就在前面。屋脊上,用红色宝珠镶成“紫府”二字。灿耀出霓虹珠光,眩夺眼目。
白墨临猛地睁开眼睛,就看见了上官红的泪水。晶莹的泪水从她黑得镇人的眼睛里溢出来,流过她雪一般白的脸儿,流到她微微向上翘起的嘴角边。
他站了起来,沉声道:“虽然内功是武学的基础,外功是内功的发挥和运用,但并非不能由外功培养内功。仅以力气而言,人的力气有两种,一种是本力,是先天的力气,另一种是后无锻炼的……”
少女拖着白墨临,左转右折,东拐西弯,也不知兜了多少圈子,有时甚至接着两个左转,又多于往回走了一段路才更折转,像这样也走了将近半个时辰,才远远地发现了一道小门。
天上乌云密布,暴雨倾盆而降,在岳阳通往荣家湾的大道上,只看到一缕青烟,在狂风骤雨中飞飘而过!
仰望窍苍,他轻声地说道:“要拾取那清晨的微曦里落下的片片花瓣,不要推究不能了解的东西,不要让生命无声无息的过去,将你们自己的泪珠,用爱的银线,一颗颗的串起来因为在生命的乐谱里有血,有泪,但最值得重视,也最重要的却是情歌………”
冲进树林就觉得天旋地转,眼前发花,仿佛自己置身于汹涌的暗流之中,完全迷失了方向,完全失去了控制局面的能力。
原来,花园内遍地都是死尸,翠绿的草坪,也被染得红色斑斑,显然这里遭受浩劫了。
柔极的月光映在她极为浑圆的肩上,朦胧的月光映在她丰满的胸脯上,幻成一种优雅迷人的境界。何出似已看得痴了。
上官红的头脑一转,当即撤身后退,再往石室左边纵去,离石室也只四丈多一点,同样一条横道交叉。
二人正在神情恍偬,意乱情迷之时,蓦地震天价的雷声,跟着一个闪电,将小船荡震得晃了晃,那微弱的油灯也就在此时熄灭了,雨点跟着稀疏地落了下来。
“我听说他出身下五门,精通下五门中一切行当,被江湖上推许为下五门各种技艺的集大成者。他精擅暗杀、狙击、机关、暗器、用毒、解毒、沙遁、土遁。水遁、易容等等技巧,他的剑术是绝对一流的,他的轻功也足可列于天下轻功高手中的前三名。”
颤动的睫毛前一片火烧似的光,额角、腋下、背心、胸口,仿佛有无穷无尽的汗滴,正一颗颗地渗透了衣裳,渗透了身下的被褥。似乎有个被汗水织成的罩子,如湿透的毛毯一般潮重,紧紧地自头捂到了脚,每一下呼吸,都沉重得仿佛会挣断肋骨。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人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篱笆上打碗花悄悄地开着,红蜻蜓紫蜻蜓在款款地飞着,蝴蝶在翩翩起舞,似是想极力留住这转瞬即逝的美景,不让它滑入深秋的肃杀之中。
这是宋时王荆公的一首咏元日的名诗,只不过七转八转,这末一句的“新桃换旧符”,竟已别有一番含义了。
那黑衣少年忽一拍桌子,也唱道:‘共倒金荷家万里’,他声音清嘎,破耳惊飞,一片昏灯暗影中,只见他已一掠而起,手从包裹中抽出一柄不足两尺的没鞘的短剑,众人只见他从门口一闪即回,如鹰游鹤翥,但见剑光一闪,不知他干了些什么。却见这么大的雨他的身上竟一滴未沾,落回座时小姑娘一句‘共倒金荷家万里’七个字还没唱完,他的剑上仍是青锋一片,似是未曾伤人,但众人已心惊于他这虹飞电掣的一击。
这一声雷响骤雨,并没把二人惊醒,反唯恐对方失去般地,搂抱得更紧,更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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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起头,就被她脸上眼中的那种痴迷的神情吸引住了。她的目光中似乎有一种奇异的魔力,使他忍不住想拜在她裙下,做她的奴才。他的理智已处在崩溃的边缘。
因急于觅路出去,只微一记认,立即左转右折一阵乱纵,条条大道一样,直走则死路,若想转折,每隔三五丈必有一条横道交叉而过,可是只要退转弯,又发现和原先一条非常相似。
这酒肆里还有什么闭杂人等敢多呆一刻?只见左首一桌上空空落落,只坐了一个五十开外的老头儿。那老头儿头上光光,满面锈红,竟是个秃子。看他装扮似是普通百姓,但一身气度却极大方,一望已非常人。
这血城建筑,甚是古朴,全系采用紫砂崖石构造而成,每一间屋顶,都装有一粒红色宝珠,闪耀出电虹光华。
这人是哪个组织的使者,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只知道他的春妮儿是这个组织中的人。现在她因为他而脱离了那个组织,他就要保护她,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伸手点了红妹妹的睡穴,从怀中掏出那上官擎天赠送的绿玉小瓶,一口气倾出五粒“九转大环丹”就往上官红的口中倒,这种天地间至室,入口见液化律,无需吞食,自会顺喉而下。白墨临接着又聚集本身的真气在吕良辕遍体按摩一阵,直到红妹妹周身的血脉爽通无阻,气色调润后始止。
“对你来说可能是这样,因为你原本就是个风流人物,你有显赫的家世,你在武林中有尊崇的地位。只有像你这样的人,才会觉得被别人环绕着是一种痛苦,因为你们已经是名人。”
当他将少女看清之后,心中已自了然,这位香姐已是八旬高年,只因二十年前,被她在苗岭中发现挖到一只千年成形参王,吞服后立即变得返老还童,且较年轻的少女,更娇更妩媚。
上官擎天的一只左耳更是忽地支愣起来、屏息静气。过了好一会儿,众人才听见外面风雨声中一阵阵马铃传来,悠忽前后,夹杂在风雨里,奔走不止。那绝对不是一匹马,说不上是三十匹还是四十匹好马,蹄声杂乱,不知为何在这雨夜里奔驰!
少女的十五岁,本该是千娇百媚,花团锦簇的。她们的青春才刚刚开始,她们是刚刚开始绽放的绝美的花儿。可她呢?
她在一阵阵的眩晕中挣起,又滚在地上。腿是软的,两只脚仿佛不存在,面孔上又痛又痒。她抓着梳妆台的台脚慢慢地站起来,骤然间,那面八宝玻璃窗中,便出现一张面孔,肿成了模糊不清的一片,她惊骇地想张开嘴,便有一条条疮痂裂开,浊红的血和黏稠的脓疾疾地涌淌出来。
尽量不去看她那双漂亮的腿,尽量不去看她纱衣下颤悠悠挺立的胸脯。他只好看她的眼睛。
实际上他还是个挺英俊的小伙子,尤其在他赌赢了钱后,咧开嘴开心地笑起来的时候,你就肯定能发现这一点。他的牙很白很整齐,也很坚实,似乎一块石头也能一咬两半。
上官红松开捂着眼睛的手,规规矩矩地躺好。安安静静地似已睡熟了,只是她的嘴角已漾着一丝浅浅的羞笑,胸脯也在因他温柔的抚爱而颤动。
白墨临很少有不开心的时候,连眉头都很少皱,更不用说愁眉苦脸了。应该说,白墨临是挺讨人喜欢的年轻人。
一种延续人类生命本能的狂热,发生在这长江之中,在这暴风雨之夜。
可当她抬起眼睛时,看见她在微笑,虽然她的眼中还闪着薄薄的泪光,虽然她笑得相当勉强,可她的确是在微笑。带着淡淡的、没有点透的辛酸和无奈的微笑。
她“你”了半天,也没说出下面的话来。口吃的人说话本就不流利,一旦焦急或生气,说起话来就更费劲了。而且是越费劲越急,越急就越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