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对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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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霖,霁霖……”双眼紧闭的艾薏突然伸出双手,朝着身前的空气搂去,明明她的身前根本什么也没有,可她却像将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藏搂在怀中一般小心在意,“霁霖,你没事真是太好了,你不知道,我有多么想见到你。”
艾薏陷入催眠的幻觉中有些无法自拔,她的情绪太过激动,文沫险些失去引导的地位。催眠本身是件危险的事,一旦被催眠者不受控制,自主醒来还好说,自那之后被催眠人的心志更坚定,抵抗催眠的能力进一步加强,百利而无一害,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人会沉迷在自己的所见所想中,即使勉强被拉回现实世界,也很容易分不清幻觉与现实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进一步发展成为精神疾病。
这是文沫在大学时第一次上催眠课,老师就教给他们的,催眠,没有人们想像那么神奇,无所不能,它的局限性和危险性是很大的,这是毕业九年来,文沫第一次使用催眠术,如果不是艾薏受到的刺激太大,患上了ptsd,而且迟迟没能恢复记忆,文沫绝对不会选择这种方式帮她回忆。
“艾薏,耿霁霖就在你身边,他现在不会离开,你别害怕,放松一点,霁霖被你搂得要喘不上气了……”不同于平时说话时的干脆,文沫此时声音低沉缓慢,带着一丝不意察觉能蛊惑人心的味道,而艾薏也在文沫低沉的语音中渐渐平静下来,恢复了之前的面无表情。
“现在。你们离开了酒店,回到家,你们是怎么离开家的,又去了哪里?仔细跟我说说。”
“回到家。我们收拾了行李,便按照原定计划去了……去了……”说到这,艾薏突然浑身发抖,喊叫起来:“不去。我不去,霁霖,快停车,快停车!”这一次,艾薏的情绪更加激动,文沫尽力的安抚根本没有半点效果,只得暂停催眠:“艾薏,不要怕,你看到的都是已经发生的事实。谁也无法再伤害你。仔细听我说。我数到1,你听到一声啪手声,便会醒来。”
“3、2、1。啪。”艾薏从迷茫中睁开眼睛。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她到底在什么地方,转身扑到一直在旁边看着她担心不以的艾妈妈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文沫没有出声打扰这对可怜的母女,悄悄退到门口,哭吧,让她都哭出来,什么都埋在心里,有苦自己扛,时间长了再健康的人都会憋出毛病来吧?从这几天的接触中可以看出,艾薏本来就是心细敏感性格的人,遇事习惯多思多想,感情丰富,一辈子顺风顺水过来,突然遭受这么大的打击,肯定会受不住,她又把耿霁霖的死全数怪在自己身上,自我厌弃心理很重,偏她还什么都闷在心里不跟人倾诉,种种因素加起来,让原本好好的人变成现在这副样子。现在能哭出来,对她来说是一种好事,压抑太久的情绪能找到宣泄口,假以时日,她会完全从打击中恢复过来的。
不过今天她的状态显然不适合再次催眠了,文沫交代门口的两位警察同行保护好艾薏的安全,离开医院回公安局去了。
刚到门口,就碰上行色匆匆往外走的史正星。史正星看见文沫进来,脸上一喜,放下手机:“刚想给你打电话去医院接你。正好你来了,上车,咱们边走边说。”
一行人开车上了出市区的环线,往不远的彬市飞驰而去。
原来,张市公安局刚刚接到彬市警方的一宗双尸案的案情通报,死亡的两名受害者也是一对新婚夫妻,同样,在女死者体内发现了大量的致,幻,剂。与张市情,人冢七尸案有多处相似之处,市局决定由史正星带人去现场看看,如果能确认为同一凶手所为,两件案子并案侦查,两市局共同侦破。
而界定是不是同一凶手所为的连环杀人案这项工作,就落到了文沫肩上。
彬市离得不远,一百多公里路走高速一个小时就到了。
这次发现尸体的地点变成了彬市郊区的一座废弃已久的炼钢厂,发现尸体的是一位拾荒老人。这位老人每周会来这里一次,连同附近的村子一齐转转,希望能有所收获,结果走到厂子里面的小树林边上就发现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满身是血的两位死者。
炼钢厂占地挺广,又人迹罕至,倒是个杀人弃尸的好地方,在当地警方的带领下,史正星与文沫沿着杂草丛生的砖石路一直往厂子里边走。这座工厂是上世纪60年代热血沸腾的产物,技术很一般,远远的能看到转炉高高耸起的烟囱,是彬市最早一批被改革开放大潮淘汰的落后产能,自那之后,这座工厂就被人们渐渐遗忘,到现在,成了老鼠的乐园。
也许没有了人类的干扰,工厂的钢铁外衣之外,才又铺上一层柔软的绿,当初在员工餐厅旁随手种下为了应付检查的小树苗已经长成参天大树,在重重树影的遮挡下,凶手将魔掌伸向了第五对受害者。
砖石路走到尽头,文沫已经能清清楚楚看到案发现场的样子了。
彬市的同行已经将整个现场圈起来,范围之大,包括了整片树林和后面废弃的员工食堂。
地上原本长得还算整齐的杂草被踩踏得一片狼籍,在树叶间透下的阳光照射下,有的地方明显沾着血迹。
两名死者均呈俯卧姿式,头南脚北,浑身是血,在他们身下,大量暗红色血迹已经干涸,浸入土壤之中,在女死者身边,一名法医正忙着做初步检验。
“两名死者死亡时间基本一致,都在24小时以内。其中女死者身中16刀,其中5刀集中在后背,深达内脏,均系致命伤,致死原因为多器官破损导致的失血过多,她的双手以及双臂有多处抵御性伤痕,在死之前意识清醒,曾经激烈反抗。”
“男死者身上的血迹看着不少,却仅有一处致命伤,在腹部,也是刀伤”法医将男死者翻过来,指着他身上的伤痕给在场的警察看:“这一刀刺穿了脾,造成内脏大出血。男死者不是立即死亡的,从伤口出血情况看,他从受伤到死亡还活了大约两个小时。最让我理解不了的是,两位死者身上的伤口看大小形状都是出自同一把刀,很有可能就是男死者手里一直握着的这把刀,而且男死者身上其他地方除了几道指甲划出来的血痕外无明显外伤,他身上这一身血很可能根本不是他的血,而是来自女死者。”
“我认为最合理的解释是:男死者手中的刀就是凶器,女死者根本就是被男死者杀死的,而男死者在杀人时失去理智,将女死者杀死后恢复清醒,看到女死者死了之后,明白自己就是杀死女死者的凶手,悔恨交加之下,自杀身亡。”
“得到这个结论后,我便采集了男死者的血液样本,送回局里加急检验,得到的结论也证实了我的推测,男死者的体内确实发现了致。幻。剂。”
法医说到这,彬市的刑警队长巩磊接过话头:“结合这一发现,在我们查清了两位死者身份之后,联系最近张市发出的协查通报,认为这起双尸案与你们现在侦破的案件有些相同点,这才请你们过来。”
致,幻,剂的使用,新婚夫妇受害者,选择偏远无人地带下手,疑似他杀自杀模式,这起案件确实与情,人冢系列杀人案有着紧密的联系,到底是不是同一凶手作的案呢?
情,人冢地处偏僻,案件发生后警方一直封锁消息,外人对案件的细节不得而知,即使那几名第一发现人也从来没有进去过旅馆半步。这就排除了模仿犯罪的可能。
两名死者死亡现场看似四周开阔,实则想跑出去根本连路都找不到,犯罪分子想要控制一名身材瘦小的女子和一名神智不清的男子是件很容易的事。这一点,与旅馆杀人案也很相似。
凶手似乎很喜欢这种从精神上虐待人的方式,乐此不疲,从他选择受害者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他最大的乐趣是亲手毁掉别人的快乐。
蜜月期,是所有新婚夫妻最甜蜜的一段时光,刚刚得到法律承认和亲朋祝福,小夫妻感情升华的关键时期,凶手却将他们捉来,放到荒无人烟的地方,让他们自相残杀,不论哪一个死去,在另一个清醒过来之后,恐怕都会痛不欲生吧?
凶手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文沫认为,本案的凶手是位男性,30到40岁之间,已婚,却婚姻不幸福,与妻子的感情不好,因为种种原因不愿选择离婚,家境一般,工作一般,长相一般,平时是个老实工作,没有太多存在感的人,总之,放在人堆里挑不出来。这些是他的表面现象。
内心深处,他从小家庭不算完美,父母的婚姻也不幸福,从小耳濡目染之下,他潜意识里不希望任何人比他幸福,看不惯一切美好的事物,如果看到,就一定要亲手毁掉。这种人,用犯罪心理学上的术语说,具有严重的反社会人格。
“霁霖,霁霖……”双眼紧闭的艾薏突然伸出双手,朝着身前的空气搂去,明明她的身前根本什么也没有,可她却像将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藏搂在怀中一般小心在意,“霁霖,你没事真是太好了,你不知道,我有多么想见到你。”
艾薏陷入催眠的幻觉中有些无法自拔,她的情绪太过激动,文沫险些失去引导的地位。催眠本身是件危险的事,一旦被催眠者不受控制,自主醒来还好说,自那之后被催眠人的心志更坚定,抵抗催眠的能力进一步加强,百利而无一害,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人会沉迷在自己的所见所想中,即使勉强被拉回现实世界,也很容易分不清幻觉与现实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进一步发展成为精神疾病。
这是文沫在大学时第一次上催眠课,老师就教给他们的,催眠,没有人们想像那么神奇,无所不能,它的局限性和危险性是很大的,这是毕业九年来,文沫第一次使用催眠术,如果不是艾薏受到的刺激太大,患上了ptsd,而且迟迟没能恢复记忆,文沫绝对不会选择这种方式帮她回忆。
“艾薏,耿霁霖就在你身边,他现在不会离开,你别害怕,放松一点,霁霖被你搂得要喘不上气了……”不同于平时说话时的干脆,文沫此时声音低沉缓慢,带着一丝不意察觉能蛊惑人心的味道,而艾薏也在文沫低沉的语音中渐渐平静下来,恢复了之前的面无表情。
“现在。你们离开了酒店,回到家,你们是怎么离开家的,又去了哪里?仔细跟我说说。”
“回到家。我们收拾了行李,便按照原定计划去了……去了……”说到这,艾薏突然浑身发抖,喊叫起来:“不去。我不去,霁霖,快停车,快停车!”这一次,艾薏的情绪更加激动,文沫尽力的安抚根本没有半点效果,只得暂停催眠:“艾薏,不要怕,你看到的都是已经发生的事实。谁也无法再伤害你。仔细听我说。我数到1,你听到一声啪手声,便会醒来。”
“3、2、1。啪。”艾薏从迷茫中睁开眼睛。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她到底在什么地方,转身扑到一直在旁边看着她担心不以的艾妈妈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文沫没有出声打扰这对可怜的母女,悄悄退到门口,哭吧,让她都哭出来,什么都埋在心里,有苦自己扛,时间长了再健康的人都会憋出毛病来吧?从这几天的接触中可以看出,艾薏本来就是心细敏感性格的人,遇事习惯多思多想,感情丰富,一辈子顺风顺水过来,突然遭受这么大的打击,肯定会受不住,她又把耿霁霖的死全数怪在自己身上,自我厌弃心理很重,偏她还什么都闷在心里不跟人倾诉,种种因素加起来,让原本好好的人变成现在这副样子。现在能哭出来,对她来说是一种好事,压抑太久的情绪能找到宣泄口,假以时日,她会完全从打击中恢复过来的。
不过今天她的状态显然不适合再次催眠了,文沫交代门口的两位警察同行保护好艾薏的安全,离开医院回公安局去了。
刚到门口,就碰上行色匆匆往外走的史正星。史正星看见文沫进来,脸上一喜,放下手机:“刚想给你打电话去医院接你。正好你来了,上车,咱们边走边说。”
一行人开车上了出市区的环线,往不远的彬市飞驰而去。
原来,张市公安局刚刚接到彬市警方的一宗双尸案的案情通报,死亡的两名受害者也是一对新婚夫妻,同样,在女死者体内发现了大量的致,幻,剂。与张市情,人冢七尸案有多处相似之处,市局决定由史正星带人去现场看看,如果能确认为同一凶手所为,两件案子并案侦查,两市局共同侦破。
而界定是不是同一凶手所为的连环杀人案这项工作,就落到了文沫肩上。
彬市离得不远,一百多公里路走高速一个小时就到了。
这次发现尸体的地点变成了彬市郊区的一座废弃已久的炼钢厂,发现尸体的是一位拾荒老人。这位老人每周会来这里一次,连同附近的村子一齐转转,希望能有所收获,结果走到厂子里面的小树林边上就发现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满身是血的两位死者。
炼钢厂占地挺广,又人迹罕至,倒是个杀人弃尸的好地方,在当地警方的带领下,史正星与文沫沿着杂草丛生的砖石路一直往厂子里边走。这座工厂是上世纪60年代热血沸腾的产物,技术很一般,远远的能看到转炉高高耸起的烟囱,是彬市最早一批被改革开放大潮淘汰的落后产能,自那之后,这座工厂就被人们渐渐遗忘,到现在,成了老鼠的乐园。
也许没有了人类的干扰,工厂的钢铁外衣之外,才又铺上一层柔软的绿,当初在员工餐厅旁随手种下为了应付检查的小树苗已经长成参天大树,在重重树影的遮挡下,凶手将魔掌伸向了第五对受害者。
砖石路走到尽头,文沫已经能清清楚楚看到案发现场的样子了。
彬市的同行已经将整个现场圈起来,范围之大,包括了整片树林和后面废弃的员工食堂。
地上原本长得还算整齐的杂草被踩踏得一片狼籍,在树叶间透下的阳光照射下,有的地方明显沾着血迹。
两名死者均呈俯卧姿式,头南脚北,浑身是血,在他们身下,大量暗红色血迹已经干涸,浸入土壤之中,在女死者身边,一名法医正忙着做初步检验。
“两名死者死亡时间基本一致,都在24小时以内。其中女死者身中16刀,其中5刀集中在后背,深达内脏,均系致命伤,致死原因为多器官破损导致的失血过多,她的双手以及双臂有多处抵御性伤痕,在死之前意识清醒,曾经激烈反抗。”
“男死者身上的血迹看着不少,却仅有一处致命伤,在腹部,也是刀伤”法医将男死者翻过来,指着他身上的伤痕给在场的警察看:“这一刀刺穿了脾,造成内脏大出血。男死者不是立即死亡的,从伤口出血情况看,他从受伤到死亡还活了大约两个小时。最让我理解不了的是,两位死者身上的伤口看大小形状都是出自同一把刀,很有可能就是男死者手里一直握着的这把刀,而且男死者身上其他地方除了几道指甲划出来的血痕外无明显外伤,他身上这一身血很可能根本不是他的血,而是来自女死者。”
“我认为最合理的解释是:男死者手中的刀就是凶器,女死者根本就是被男死者杀死的,而男死者在杀人时失去理智,将女死者杀死后恢复清醒,看到女死者死了之后,明白自己就是杀死女死者的凶手,悔恨交加之下,自杀身亡。”
“得到这个结论后,我便采集了男死者的血液样本,送回局里加急检验,得到的结论也证实了我的推测,男死者的体内确实发现了致。幻。剂。”
法医说到这,彬市的刑警队长巩磊接过话头:“结合这一发现,在我们查清了两位死者身份之后,联系最近张市发出的协查通报,认为这起双尸案与你们现在侦破的案件有些相同点,这才请你们过来。”
致,幻,剂的使用,新婚夫妇受害者,选择偏远无人地带下手,疑似他杀自杀模式,这起案件确实与情,人冢系列杀人案有着紧密的联系,到底是不是同一凶手作的案呢?
情,人冢地处偏僻,案件发生后警方一直封锁消息,外人对案件的细节不得而知,即使那几名第一发现人也从来没有进去过旅馆半步。这就排除了模仿犯罪的可能。
两名死者死亡现场看似四周开阔,实则想跑出去根本连路都找不到,犯罪分子想要控制一名身材瘦小的女子和一名神智不清的男子是件很容易的事。这一点,与旅馆杀人案也很相似。
凶手似乎很喜欢这种从精神上虐待人的方式,乐此不疲,从他选择受害者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他最大的乐趣是亲手毁掉别人的快乐。
蜜月期,是所有新婚夫妻最甜蜜的一段时光,刚刚得到法律承认和亲朋祝福,小夫妻感情升华的关键时期,凶手却将他们捉来,放到荒无人烟的地方,让他们自相残杀,不论哪一个死去,在另一个清醒过来之后,恐怕都会痛不欲生吧?
凶手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文沫认为,本案的凶手是位男性,30到40岁之间,已婚,却婚姻不幸福,与妻子的感情不好,因为种种原因不愿选择离婚,家境一般,工作一般,长相一般,平时是个老实工作,没有太多存在感的人,总之,放在人堆里挑不出来。这些是他的表面现象。
内心深处,他从小家庭不算完美,父母的婚姻也不幸福,从小耳濡目染之下,他潜意识里不希望任何人比他幸福,看不惯一切美好的事物,如果看到,就一定要亲手毁掉。这种人,用犯罪心理学上的术语说,具有严重的反社会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