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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酒色生香。(为萌新的万赏加更)

作者:爱过一只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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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有能力的订阅一下吧,总要给我一个面朝大海的机会吧……

    ……

    酒吧内部充满秋天气息,一别之前去的那些以静谧为主调的酒吧,耳边是缓慢的音乐,身旁一对对美丽的情侣,两人倒没有太多的羡慕,因为他们现在的亲昵也算的上情侣了。

    挥手阻止了服务生的招呼,自行寻了一个没有人的位置做了下来,环顾四周,室内陈设简单充满个性,形成一道别致景观,无与伦比,配上外面的景致,更是让人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受。

    “老徐,喝一杯招牌的鸡尾酒?”

    “嗯,相机给我,我拍点照片。”徐洁道。

    “好。”

    留下相机,其实张枫还有些小担心的,但回想起相机也无什么特别之处,所以也就放心离开了,要了两杯酒吧用心制作款鸡尾酒,高超技巧,让张枫着实被震撼了一把。

    “请问做这个多久了?”

    “先生,我做这个五年了,好了,您要的两杯鸡尾酒,这一杯按您的要求酒精度不是很高,用的酒也偏温和。”调酒师礼貌的回道。

    “谢谢。”

    ……

    回到坐的地方,相顾无言,看着徐洁拍照,张枫偶尔指点一下技巧,两人乐在其中,不似身边的那些个情侣,动不动就两嘴相对。

    伦敦的夜晚,灯火辉煌、霓虹闪烁、分外妖娆,泰特现代艺术馆(Tate Modern)在夜色和水面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宁静夜色中的伦敦O2体育馆看上去好像外星人的飞行器。

    若是用些词来形容,那么用这些词来形容差不多,婆娑影、总相依、分手合臂、人醉去、情难移、登塔远眺、雾锁塔桥、十里风光、获美景、赏佳丽双塔高耸……

    一杯酒,坐了三个小时,两人才离开。

    回到酒店后,张枫知道,伦敦之行快要结束了,后面几天是参加摄影赛的颁奖典礼还有个人的摄影展,接着可能还要给希伯来伯爵安排的达官贵人们露一手,接着要回国。

    “写个总结吧,下次再来,本就计划之外的事。”话虽这样说,但是张枫多少还是有些遗憾。

    指尖在键盘上跳动……

    ……

    七月的伦敦,阳光、草地、二层小楼。这里的人们总喜欢亲热的与阳光的接触,正午的阳光肆意的挥洒在草地上,大片大片的覆盖人们的肌肤,太阳也总是很眷顾他们。

    晚上8点钟,才肯收起温暖的微笑,让人们临睡之前还可以看到唯美的日落。

    伦敦是一座古老而又优雅的城市。它拥有很多很多全世界最早的东西,比如地铁,电话亭,双层巴士。

    但是它本身却像是被一大团久远的时光包裹住的琥珀一样,当全世界都变得仿佛电子舞曲一般,被电子产品占领,二十四小时都被LED屏幕照亮的时候,伦敦依旧保留着那些已经呼吸沉重的老家伙们。

    这里有很多世界著名的建筑:伦敦塔桥,圣保罗大教堂,大本钟,白金汉宫,威斯敏斯特教堂,环球剧院等等……

    伦敦的建筑大都是维多利亚时代遗留下来的,颇具哥特风格的美,几百年的历史和变迁烙在了房屋的每一块砖瓦上,散发出仿佛被雨水冲洗后陈旧的铁锈气息。

    伦敦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没有巴黎的时尚,没有纽约的张扬,没有上海的繁华,它更像是一位贵妇,典雅而安宁,我将会在不就的将来,去领略巴黎的时尚,纽约的张扬,这些是后话了,到时候再写点东西。

    伦敦其实没有什么高楼大厦,树木填满城市的每一个空隙,城市居民也不多,人们的生活悠闲而随意。

    今天路上遇到一个聊的来自由行的游客,说她喜欢伦敦市因为伦敦让人觉得亲切想要靠近,个人推测是因为这边的节奏适合养老吧,哈哈。

    其实我接触伦敦,最早是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奥运会让全世界的目光聚焦在这里,也让我开始了解起“雾来,雾都,我相信大家多少有些了解吧?

    我当时是全程观看了奥运会的开幕式,8个小时的时差,格林威治时间的7月26日21点,京城时间的7月27日凌晨5点。英国人用一个类似舞台剧的盛大演出展示着他们的历史和他们引以为自豪的一切。

    开头的短片我记得很深刻。

    从泰晤士河的源头沿着河水的轨迹,穿过那么多森林绿地,经过无数次的分流和交汇,翻涌的河水被电影般的特写镜头描绘的淋漓尽致,激起波浪,飞溅的水花每个细微之处都被扑捉下来。

    水流将视线带到了伦敦,之前推得很快的镜头也放慢脚步,缓慢地走过塔桥,宽阔的水平面一直延伸到伦敦。

    英国人对泰晤士河有种别样的情怀,我个人一直觉得河流能赋予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就像长江和黄河,筑造了中华民族的豪迈和大气,就像塞纳河带给法国的是无限的浪漫与艺术气息。

    关于工业革命的部分也让人印象深刻,整个场馆中央就像是一个被机械和金属包裹的黑色钢铁怪物,巨大的烟囱一个接一个升起,吐出大量白雾,绿色的庄园被工厂取代。

    这倒是让人想起了狄更斯笔下《雾都孤儿》里无穷罪恶、贫穷、混乱的雾气——它笼罩着的伦敦,充满了后蒸汽时代的迷人质感,又颓废,又矜贵。

    “雾都”也是得名于当时严重的环境污染,使伦敦上无尽关于雾的描写。

    那种工业蒸汽时代的特有的混合了煤烟、蒸汽、尘埃、空笼罩着终年散不去的大雾。现在的伦敦,天空很清澈,干净的让人难以置信。

    但我还是有点向往那个被大雾淹没的城市,那样的伦敦一定有一种特别的美,但可能活不了几天,若是我是一个作家,那么我一定会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中去。

    伦敦的夜景很迷人,也很安静,不像华夏的大城市在夜晚的绚烂和充满生机和活力,伦敦的夜像是睡着了一般,俯视时只看见伦敦碗中心一团火红。

    我想,这就是伦敦,这就是英国。它古老,但又现代;它矜贵,但又亲切;它很特别,它让无数人向往,让无数人着迷。

    明天休息一天,准备后天的摄影大赛,全程直播,不见不散,哦,对了,可能时间会比较晚,大家能熬夜的就熬夜吧,反正周末,时间选择的不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