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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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脚下来,寰云哪里还顾及得上留心红杉女子红裙之下的风光无限,就觉得这三寸金莲当中蕴含的力道,足足比站在一旁的大脚上巫一脚的力道,足足至少翻了五倍不止……大巫!一族圣女不愧是圣女,上一次在秦州皇宫的初识,还不过阴魔后期巅峰,十年不见,已经突破到了阳魔境界。看样子还是由体修进阶的阳魔,要是想要自己的命,以自己现在只剩半条命的鬼样子,那还就是红衣圣女一只手就能把自己捏死。是时,寰云连抬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哪还有力气去想红杉圣女留自己的一条鸟命还有个劳什子的价值。寰云就转了转眼珠,疼痛都不知道是什么了,就看着胸口深深凹下去了一块。就是大哥这个时候出现,绫贞一拳招呼到他的头上,等妹妹璇玉来给他收尸的时候,八成也认不出了。绫贞看再揍寰云,那就是命不久矣,可绫贞似乎还不解气,掏出了一粒红色的大药丸,硬塞进了寰云的嘴里,也不管寰云还能不能吞下了,又是一巴掌,“啪!”寰云的下巴就掉下来了,绫贞道:“陈叔叔,把他背回去,可别让他死了,就这样让他死了,太便宜他了。”寰云能动的差不多就剩脑子了,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一次,应该才是第二次见到红杉圣女绫贞吧,没有什么时候结下的血海深仇,连寰云自己都没想清楚。他已经只剩半条的半条命了,还不能给自己一个痛快……在寰云眼中,这一个个还能动,却已模糊了的人影,无疑,皆是**杀人狂一般的存在。心中的咒骂也无济于事,唯独心中一句话默默回响,“十大凶地,十万大山,古人诚不欺我……”“等一下!”就在寰云已经出现“幻听”的时候,就听着从头顶的方向传来了一个声音,是一个还不算标准带着百越口音的中原官话。在九黎圣女面前,说中原官话,要是别人,那就是嫌命长了。可这个蓝衫布衣二十余岁样子的男青年,他还穿着一身汉服,扎个发髻跑了过来,明明已经有了元婴初期的修为,一路小跑过来,还小喘了两口气,直接从红衣圣女绫贞面前从容经过,插到了大脚上巫“陈叔叔”面前,毫不忌讳的掐了掐寰云的脉门,庆幸,道:“幸好命还在。”“沧小哥,你这是?”诚然,大脚上巫是认识这名“沧小哥”的,其实,不止是他认识,就连红衣圣女绫贞也是相识,在他们大山六部当中,这“沧小哥”都是小有名气,以至于,甚至不能以“误杀”为理由,乘乱将寰云强行击杀。近乎同样的修为,即便绫贞的身份要比“沧小哥”尊贵许多,那也是在拜月一部没有设到“圣女”或“圣子”这么一个位置。但是,拜月部隐世数万年,这个时候出来了,不论是绫贞亦或是陈姓大脚上巫,心头都是感到了隐隐的不妙。而且来的,还是拜月部十巫之首的“巫咸”之子。拜月“巫咸”,也是十大神巫之一的“巫公”。拜月部的十巫,几乎就是拥有和他们九黎部的大祭司、大长老、族长、圣女同样的地位。在除了排名第六的巫真之外,其他的“九巫”都不存在世袭的问题,皆是有德有能者而居之。这拜月巫咸之子沧临之可不是什么沾着父亲光芒的窝囊废,先天巫体,以至没人会怀疑,待他毫无意外的顺利晋升神巫之后,“十巫”必是有他的一席之位。“绫家姐姐,这个人,我想带走,可以吗?”说着,沧临之就当着两人的面,单手探向了寰云的胸膛,精纯的灵力自掌心涌出,暂时处理了寰云的伤口,护住心脉,使得伤势不至于进一步恶化。“沧小哥,这个……不太好吧。”说话的是陈姓上巫,他们九黎部的族长还在与拜月部十巫的使者友好洽谈着什么相关事宜,毕竟是有求于人,于情于理,话都不好说得太满太硬。就是不知道地上这半死不活家伙,比狗,尚且不如,何德何能,居然跟拜月部搭上了关系,要知道,他们九黎部想要去和拜月部洽谈点什么,也只能见到十巫的使者。不是拜月部目中无人,自视清高,而是拜月部的使命就是守护神庙守护圣地,非到巫族生死存亡之际,寻常利益,是不能打动拜月部人的。“陈叔叔,不用说了。”绫贞不知道哪里来的如此深的执念,简直就是杀父之仇,可以暂且损失掉部落的利益,也要换掉寰云的性命。绫贞一只手握住了沧临之的手腕,拿开,道,“沧家弟弟,不好意思,这个废人,今天他,必须死!”绫贞也不想再在此地逗留,就在刚才,绫贞接到前方的族人的传信,金色剑气再现,而且离此地也已不远了。绫贞在此时此地,生擒到“仇人”易云,不可谓不是一个意外之获。却也还是对“袁前辈”的金色剑气心存深深的忌惮。遥想族中巫公黎天大长老从数百里外赶到此地,多半也难以占到半分便宜。“姐姐,这可不行。”沧临之在今日之前,与寰云的确是素未谋面,尽力保住寰云,只因受人之托。他那名义上的老师,要不是今夜有事,来不了,要是老师来了,会好说话很多。要说,这位绫家姐姐,拥有的血脉传承之力,天赋,可不逊于他的先天巫体。何况大山六部血脉相连,现在更不会为了一个外人大打出手。好在嘛,沧临之的那位敬爱的老师,给眼前这个他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留了一件护身符。说着,沧临之的一只手先被绫贞拿开了,另一只手却伸进了寰云的胸口,拉出来一块由红绳系着的绯红玉佩,正是寰云的“歌姐”白天亲自给他系上的玉玦,道,“对不起了,他,不能死!”绫贞第一眼看到这块玉玦,瞳孔都不禁一缩,至此,她想破口大骂,到底是哪个老杂毛会把“信物”给这个废人?没错,就是“信物”,是拜月部的信物,是只有拜月部“十巫”才会佩戴的的信物。看上去只是一枚玉玦,其实象征的是拜月部的图腾,“月有阴晴圆缺”。一旦赠与他人,此人即是拜月部的挚友,见玉玦者,如见十巫。在拜月巫咸之子面前,击杀拜月部落的挚友,她,绫贞,可敢?
这一脚下来,寰云哪里还顾及得上留心红杉女子红裙之下的风光无限,就觉得这三寸金莲当中蕴含的力道,足足比站在一旁的大脚上巫一脚的力道,足足至少翻了五倍不止……大巫!一族圣女不愧是圣女,上一次在秦州皇宫的初识,还不过阴魔后期巅峰,十年不见,已经突破到了阳魔境界。看样子还是由体修进阶的阳魔,要是想要自己的命,以自己现在只剩半条命的鬼样子,那还就是红衣圣女一只手就能把自己捏死。是时,寰云连抬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哪还有力气去想红杉圣女留自己的一条鸟命还有个劳什子的价值。寰云就转了转眼珠,疼痛都不知道是什么了,就看着胸口深深凹下去了一块。就是大哥这个时候出现,绫贞一拳招呼到他的头上,等妹妹璇玉来给他收尸的时候,八成也认不出了。绫贞看再揍寰云,那就是命不久矣,可绫贞似乎还不解气,掏出了一粒红色的大药丸,硬塞进了寰云的嘴里,也不管寰云还能不能吞下了,又是一巴掌,“啪!”寰云的下巴就掉下来了,绫贞道:“陈叔叔,把他背回去,可别让他死了,就这样让他死了,太便宜他了。”寰云能动的差不多就剩脑子了,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一次,应该才是第二次见到红杉圣女绫贞吧,没有什么时候结下的血海深仇,连寰云自己都没想清楚。他已经只剩半条的半条命了,还不能给自己一个痛快……在寰云眼中,这一个个还能动,却已模糊了的人影,无疑,皆是**杀人狂一般的存在。心中的咒骂也无济于事,唯独心中一句话默默回响,“十大凶地,十万大山,古人诚不欺我……”“等一下!”就在寰云已经出现“幻听”的时候,就听着从头顶的方向传来了一个声音,是一个还不算标准带着百越口音的中原官话。在九黎圣女面前,说中原官话,要是别人,那就是嫌命长了。可这个蓝衫布衣二十余岁样子的男青年,他还穿着一身汉服,扎个发髻跑了过来,明明已经有了元婴初期的修为,一路小跑过来,还小喘了两口气,直接从红衣圣女绫贞面前从容经过,插到了大脚上巫“陈叔叔”面前,毫不忌讳的掐了掐寰云的脉门,庆幸,道:“幸好命还在。”“沧小哥,你这是?”诚然,大脚上巫是认识这名“沧小哥”的,其实,不止是他认识,就连红衣圣女绫贞也是相识,在他们大山六部当中,这“沧小哥”都是小有名气,以至于,甚至不能以“误杀”为理由,乘乱将寰云强行击杀。近乎同样的修为,即便绫贞的身份要比“沧小哥”尊贵许多,那也是在拜月一部没有设到“圣女”或“圣子”这么一个位置。但是,拜月部隐世数万年,这个时候出来了,不论是绫贞亦或是陈姓大脚上巫,心头都是感到了隐隐的不妙。而且来的,还是拜月部十巫之首的“巫咸”之子。拜月“巫咸”,也是十大神巫之一的“巫公”。拜月部的十巫,几乎就是拥有和他们九黎部的大祭司、大长老、族长、圣女同样的地位。在除了排名第六的巫真之外,其他的“九巫”都不存在世袭的问题,皆是有德有能者而居之。这拜月巫咸之子沧临之可不是什么沾着父亲光芒的窝囊废,先天巫体,以至没人会怀疑,待他毫无意外的顺利晋升神巫之后,“十巫”必是有他的一席之位。“绫家姐姐,这个人,我想带走,可以吗?”说着,沧临之就当着两人的面,单手探向了寰云的胸膛,精纯的灵力自掌心涌出,暂时处理了寰云的伤口,护住心脉,使得伤势不至于进一步恶化。“沧小哥,这个……不太好吧。”说话的是陈姓上巫,他们九黎部的族长还在与拜月部十巫的使者友好洽谈着什么相关事宜,毕竟是有求于人,于情于理,话都不好说得太满太硬。就是不知道地上这半死不活家伙,比狗,尚且不如,何德何能,居然跟拜月部搭上了关系,要知道,他们九黎部想要去和拜月部洽谈点什么,也只能见到十巫的使者。不是拜月部目中无人,自视清高,而是拜月部的使命就是守护神庙守护圣地,非到巫族生死存亡之际,寻常利益,是不能打动拜月部人的。“陈叔叔,不用说了。”绫贞不知道哪里来的如此深的执念,简直就是杀父之仇,可以暂且损失掉部落的利益,也要换掉寰云的性命。绫贞一只手握住了沧临之的手腕,拿开,道,“沧家弟弟,不好意思,这个废人,今天他,必须死!”绫贞也不想再在此地逗留,就在刚才,绫贞接到前方的族人的传信,金色剑气再现,而且离此地也已不远了。绫贞在此时此地,生擒到“仇人”易云,不可谓不是一个意外之获。却也还是对“袁前辈”的金色剑气心存深深的忌惮。遥想族中巫公黎天大长老从数百里外赶到此地,多半也难以占到半分便宜。“姐姐,这可不行。”沧临之在今日之前,与寰云的确是素未谋面,尽力保住寰云,只因受人之托。他那名义上的老师,要不是今夜有事,来不了,要是老师来了,会好说话很多。要说,这位绫家姐姐,拥有的血脉传承之力,天赋,可不逊于他的先天巫体。何况大山六部血脉相连,现在更不会为了一个外人大打出手。好在嘛,沧临之的那位敬爱的老师,给眼前这个他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留了一件护身符。说着,沧临之的一只手先被绫贞拿开了,另一只手却伸进了寰云的胸口,拉出来一块由红绳系着的绯红玉佩,正是寰云的“歌姐”白天亲自给他系上的玉玦,道,“对不起了,他,不能死!”绫贞第一眼看到这块玉玦,瞳孔都不禁一缩,至此,她想破口大骂,到底是哪个老杂毛会把“信物”给这个废人?没错,就是“信物”,是拜月部的信物,是只有拜月部“十巫”才会佩戴的的信物。看上去只是一枚玉玦,其实象征的是拜月部的图腾,“月有阴晴圆缺”。一旦赠与他人,此人即是拜月部的挚友,见玉玦者,如见十巫。在拜月巫咸之子面前,击杀拜月部落的挚友,她,绫贞,可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