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三章 不想做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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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天王山那肯定都要去的,不可能让曲陌带着他们俩人去。只是我做好了打算,已经都跟小旱魃约好了时间,三天之内在鬼楼阴山那儿碰头,天王山如果耽搁一天,再返回来坐车去山西,若是遇上个什么意外就在规定时间内赶不到那儿了。
于是我赶紧回屋收拾一个大背包,跟老妈撒谎说去跟大伙儿出去玩几天。她老人家一看就明白了,出去玩用得着带驱邪家伙吗?但老妈还是那么包容,对着大伙儿强笑着说:“注意安全,保护好沈冰,别让她受了什么委屈。”
沈冰一听马上就给感动哭了,趴在老妈怀里抽噎,整的跟生离死别一样。这丫头,跟我妈相处的,比亲娘俩都要亲。
其实我也打算好了不让他们跟我去太原,明知道是有去无回,还去那么多人送死干吗?那不是脑残吗?只不过是到天王山不管是否捉到鬼阴虫,我一个人直接在县城坐长途汽车走,让他们回去。但现在先忍住不说,省的路上跟他们纠缠这事。
我们五个人正好挤下一辆车,一个小时左右,就奔到了天王山下。这次再不从景区进山了,那次是为了浪漫,现在哪还有这心思。直接绕到山南坡往上爬,曲陌小声跟我说,灵狐鼻子也不能嗅到太远,总得有个目标。
我说来的时候就想好了,咱们直奔小官村去,因为那块是凶地,又有一片坟墓,最容易生出鬼阴虫。最好的地点就是小官墓,虽然死粽子给整死了,但尸身还在,说不定尸身上会养着这种东西。
曲陌皱眉跟我说:“你可能还有所不知,其实灵狐也怕鬼阴虫。”
我点下头,这种虫子太诡异了,不管你是啥妖鬼神魔,只要遇上它,都会畏惧三分。这玩意主要是体积小,又是尸气给养出来的,那生命不是一般的顽强,几乎是弄不死的。只要弄不死它,它绝对让你没命。
老爸曾经说,好在鬼阴虫都藏在深山墓穴尸身上,不然跑出来,一只小虫子,足能让一个城镇变成鬼城!
“就让灵狐负责找到这种虫子,然后就不用管了,我已经做好了捕捉它的准备。”我安慰曲陌。
再次回到小官祠前,虽然是太阳高照,我们心里仍然感到阴森森的,半年前的事还历历在目,这凶地可真不是随便可以来的。
不过这次我们实力可是非同昔比,王子俊也成长了,多少学会了点真正的茅山道术,还增添了一个陆飞。除了曲陌之外,我让他们全守在小官祠跟前,只让曲陌跟着进入凶地,嗅到鬼阴虫的气味后,接下来由我一个人完成捕捉任务。捉这玩意人多了反而碍事,万一给侵入到身子里,你就确定是一具死尸了。
当我和曲陌经过那个祭祀台时,发现青石上有一只新鲜的猪头,并且还有瓜果一类供品,青石前有大量燃烧过的纸灰。有人来这儿做过祭祀活动,那会是谁呢?小官村的后人已经死绝,槐杨村人视此地为鬼蜮,谁都不敢靠近,是谁会来做这种民间丰盛的祭祀呢?
蹲下身子看着猪头,虽然冻的像石头,但从血色上看,应该是这两天放在这儿的,并且还能闻到烧纸的气味,说明时间绝对长不了。
带着这个疑问,深入小官村内,在坟地中穿过,走到了最后小官墓前,灵狐没有嗅到一丝鬼阴虫的味道。这儿如果找不到这玩意,恐怕附近就更难了,我不由心里灰灰的。曲陌也是一脸的失望,才要往回走,忽然看到一个盗洞上有明显的摩擦痕迹。
这是有人最近两天进去过,不然不会有这么明显的痕迹。我立马就生出了疑惑,猜测是来这儿祭祀之人干的,难道是盗墓贼?但倒斗的盗墓,也不必先给正主祭祀一番吧?没听说有这个规矩。
我和曲陌相视一眼,都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以前那根绳子还在,我先顺着绳子下去了。随后曲陌也滑落着地,我拿出手电,尽管死粽子死翘翘了,但哥们心里还是感到毛毛的,万一要是再复活了呢?
说到这儿,我还真想到曾经老爸给我讲过的一个小故事,那是一个天师除僵尸的事。用糯米把粽子给杀了之后,没想到一年之后,那位粽子又活了。怎么回事?那是有人把腐尸给收走,放在了养尸地,再找来五个白僵,每一个白僵卸下一只手臂或大腿,替换了腐尸手足,再从最后一个白僵身上取出心脏,装入这具腐尸内,用养尸术养上一年,就会重新让这具腐尸复活!
这都是传说,不知道是真的假的,就算是真的,要搞五只白僵,那也简直是天方夜谭。
我们走进墓室之后,我一下心就凉了,死粽子那具腐尸不翼而飞!
我和曲陌都吃了一惊,找遍了耳室和各个角落,也没找到死粽子的踪迹。就算倒斗的去盗墓,也不可能偷个腐烂的尸体吧?又不是干尸啥的,有点考古价值,就是他妈跟在地里丢了半年的死狗一样,哪有啥看头?
这肯定是人给弄走了,从祭祀台那儿可以看得出,这人肯定是小官后人,按照礼数先祭祀,后开棺移走先人尸体。
这会是谁呢?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不会是张云峰吧?可是他跟小官有什么血缘关系呢?小官最后的两个后代都也都死了,难道他是村长儿子?这也难说,要不这混蛋怎么搞的那么神秘呢。
曲陌到此也没嗅到鬼阴虫任何气味,失望而归。虫子没找到,但却意外发现了这件蹊跷诡秘的事情。
出了天王山,我跟他们说,到县城我自己做车走,让他们都回去。
沈冰第一个就不同意了:“要去我俩一块去,我不想做寡妇!”
这丫头神色坚定,这话意思再明白不过了,要死一起死,绝不独活!真是让我心里感动了一把,现代这社会,还能找到跟我同生共死的女朋友,哥也不枉活这一生了!
去天王山那肯定都要去的,不可能让曲陌带着他们俩人去。只是我做好了打算,已经都跟小旱魃约好了时间,三天之内在鬼楼阴山那儿碰头,天王山如果耽搁一天,再返回来坐车去山西,若是遇上个什么意外就在规定时间内赶不到那儿了。
于是我赶紧回屋收拾一个大背包,跟老妈撒谎说去跟大伙儿出去玩几天。她老人家一看就明白了,出去玩用得着带驱邪家伙吗?但老妈还是那么包容,对着大伙儿强笑着说:“注意安全,保护好沈冰,别让她受了什么委屈。”
沈冰一听马上就给感动哭了,趴在老妈怀里抽噎,整的跟生离死别一样。这丫头,跟我妈相处的,比亲娘俩都要亲。
其实我也打算好了不让他们跟我去太原,明知道是有去无回,还去那么多人送死干吗?那不是脑残吗?只不过是到天王山不管是否捉到鬼阴虫,我一个人直接在县城坐长途汽车走,让他们回去。但现在先忍住不说,省的路上跟他们纠缠这事。
我们五个人正好挤下一辆车,一个小时左右,就奔到了天王山下。这次再不从景区进山了,那次是为了浪漫,现在哪还有这心思。直接绕到山南坡往上爬,曲陌小声跟我说,灵狐鼻子也不能嗅到太远,总得有个目标。
我说来的时候就想好了,咱们直奔小官村去,因为那块是凶地,又有一片坟墓,最容易生出鬼阴虫。最好的地点就是小官墓,虽然死粽子给整死了,但尸身还在,说不定尸身上会养着这种东西。
曲陌皱眉跟我说:“你可能还有所不知,其实灵狐也怕鬼阴虫。”
我点下头,这种虫子太诡异了,不管你是啥妖鬼神魔,只要遇上它,都会畏惧三分。这玩意主要是体积小,又是尸气给养出来的,那生命不是一般的顽强,几乎是弄不死的。只要弄不死它,它绝对让你没命。
老爸曾经说,好在鬼阴虫都藏在深山墓穴尸身上,不然跑出来,一只小虫子,足能让一个城镇变成鬼城!
“就让灵狐负责找到这种虫子,然后就不用管了,我已经做好了捕捉它的准备。”我安慰曲陌。
再次回到小官祠前,虽然是太阳高照,我们心里仍然感到阴森森的,半年前的事还历历在目,这凶地可真不是随便可以来的。
不过这次我们实力可是非同昔比,王子俊也成长了,多少学会了点真正的茅山道术,还增添了一个陆飞。除了曲陌之外,我让他们全守在小官祠跟前,只让曲陌跟着进入凶地,嗅到鬼阴虫的气味后,接下来由我一个人完成捕捉任务。捉这玩意人多了反而碍事,万一给侵入到身子里,你就确定是一具死尸了。
当我和曲陌经过那个祭祀台时,发现青石上有一只新鲜的猪头,并且还有瓜果一类供品,青石前有大量燃烧过的纸灰。有人来这儿做过祭祀活动,那会是谁呢?小官村的后人已经死绝,槐杨村人视此地为鬼蜮,谁都不敢靠近,是谁会来做这种民间丰盛的祭祀呢?
蹲下身子看着猪头,虽然冻的像石头,但从血色上看,应该是这两天放在这儿的,并且还能闻到烧纸的气味,说明时间绝对长不了。
带着这个疑问,深入小官村内,在坟地中穿过,走到了最后小官墓前,灵狐没有嗅到一丝鬼阴虫的味道。这儿如果找不到这玩意,恐怕附近就更难了,我不由心里灰灰的。曲陌也是一脸的失望,才要往回走,忽然看到一个盗洞上有明显的摩擦痕迹。
这是有人最近两天进去过,不然不会有这么明显的痕迹。我立马就生出了疑惑,猜测是来这儿祭祀之人干的,难道是盗墓贼?但倒斗的盗墓,也不必先给正主祭祀一番吧?没听说有这个规矩。
我和曲陌相视一眼,都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以前那根绳子还在,我先顺着绳子下去了。随后曲陌也滑落着地,我拿出手电,尽管死粽子死翘翘了,但哥们心里还是感到毛毛的,万一要是再复活了呢?
说到这儿,我还真想到曾经老爸给我讲过的一个小故事,那是一个天师除僵尸的事。用糯米把粽子给杀了之后,没想到一年之后,那位粽子又活了。怎么回事?那是有人把腐尸给收走,放在了养尸地,再找来五个白僵,每一个白僵卸下一只手臂或大腿,替换了腐尸手足,再从最后一个白僵身上取出心脏,装入这具腐尸内,用养尸术养上一年,就会重新让这具腐尸复活!
这都是传说,不知道是真的假的,就算是真的,要搞五只白僵,那也简直是天方夜谭。
我们走进墓室之后,我一下心就凉了,死粽子那具腐尸不翼而飞!
我和曲陌都吃了一惊,找遍了耳室和各个角落,也没找到死粽子的踪迹。就算倒斗的去盗墓,也不可能偷个腐烂的尸体吧?又不是干尸啥的,有点考古价值,就是他妈跟在地里丢了半年的死狗一样,哪有啥看头?
这肯定是人给弄走了,从祭祀台那儿可以看得出,这人肯定是小官后人,按照礼数先祭祀,后开棺移走先人尸体。
这会是谁呢?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不会是张云峰吧?可是他跟小官有什么血缘关系呢?小官最后的两个后代都也都死了,难道他是村长儿子?这也难说,要不这混蛋怎么搞的那么神秘呢。
曲陌到此也没嗅到鬼阴虫任何气味,失望而归。虫子没找到,但却意外发现了这件蹊跷诡秘的事情。
出了天王山,我跟他们说,到县城我自己做车走,让他们都回去。
沈冰第一个就不同意了:“要去我俩一块去,我不想做寡妇!”
这丫头神色坚定,这话意思再明白不过了,要死一起死,绝不独活!真是让我心里感动了一把,现代这社会,还能找到跟我同生共死的女朋友,哥也不枉活这一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