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1章 不是神经病,是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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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原来这人是个神经病啊。真是可惜了,长的这么英俊。”
陈晓望着杨逍的双眸里,全是惋惜的神色,暗中说到。
在她看来,杨逍如果不是神经病,怎么可能会和她初次见面,就要送她东西?
送她东西也到罢了,你倒是送包包,化妆品之类的东西,实在不行送现钞也行,反正陈晓也不会担心会被铜臭之物给污染。
可你都送的什么呀?
毒药。
还你妹说的和真事一样,什么龙爪,龙牙的,只需在人身上滴一滴,刺一下刺,就能让人生不如死。
你以为,你生活在武林世界中呢?
你以为你是传说中的蜀中唐门呢!
就这种人,不是神经病,又是什么呢?
对于神经病,陈小姐从来都不屑和他交往的,摇头嗤笑:“切,我可不需要这玩意。你啊,还是自己留着玩儿吧啊。大哥革,小心些,别刺伤了你自己的手,免得一命呜呼了。走了,走了。”
最后这四个字,则是对一脸懵逼样的齐军说的。
杨逍的眼神,一下子阴森了下来。
只是已经擦着他肩膀走出去的陈晓,却没看到。
“等等。”
当害怕招惹到这个英俊的神经病,会遭受无妄之灾的齐军,也快步走出去后,杨逍说话了:“陈晓,那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
总算碰到一个真心称赞他帅气的人,而且还是个长相不错的小姑娘,杨逍决定原谅她的冒犯,再给她一次和自己成为朋友的机会。
陈晓可不知道,她刚才对杨逍的讽刺,带着她从鬼门关前走了一圈。
只是在听到他这样说后,回头轻轻叹了口气,刚要说我想要天上的星星,你给么时,肩膀就被人撞了下,接着有个粗鲁的声音说道:“起开,挡这儿干嘛,以为自己是厕神呢?”
衣衫褴褛的乞丐里,几乎没有绅士。
但穿着相当有品位,够档次的有钱人们,也不一定个个都是绅士。
嘴里镶着满嘴大金牙的尹鸿发老板,就是富人中的一个痞子。
二十年前还是北区的混子头,后来却在机缘巧合下发了大财,一跃成为了青山市有名的富人。
不过痞子终究是痞子,哪怕他穿的再好,出则香车入则别墅的,也不会改变他老人家的本性。
看了会大长腿,锁定了某个展台上的小嫩模后,尹鸿发就对接下来的时装表演没有了兴趣,只想等演出结束后,让那小嫩模去他那富丽堂皇的别墅中,给他单独表演。
现在的年轻人,就是没有教养。
在哪儿说话不行,非得站在洗手间门口,挡住尹老板去撒尿的路?
“哟,小丫头片子,还敢和我瞪眼?活的不耐烦了吧?”
一把推了陈晓个趔趄后,正要走进去的尹老板,发现她居然敢对自己瞪眼,立即把他的那双三角眼瞪到最大,习惯性的狞笑了时,露出满嘴的大金牙,就好似野兽那样吓人。
要是放在以往,陈晓早就抬手在他脸上迅速抓一把,留下五条指痕后,转身拍马闪人了。
姑奶奶现在虽说不逃课,要好好学习了,但也不是任人欺负的善男信女,尼玛敢对我耍横,我特么花了你这张大马脸!
但今晚陈晓重任在身,当然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耽误大事了。
那样,陈大力会把她的屁股打成两半,更会被李大叔以为,她还没有改过自新。
唯有忍着。
“真是不知好歹的小丫头片子。要是搁在十年前,我特么把你拖床上去,玩了你。看什么呢看?找死不是?”
看到陈晓低头后,尹老板冷笑一声,却又看到粉刺少年,正眼神不善的瞪着他,抬手就在他后脑勺抽了一巴掌。
对于长相清秀的小丫头,尹老板可以适当客气下。
但对于齐军这种粉刺少年,就没必要保持他有钱人的风度了。
“齐军,冷静点。”
看到被抽的一个踉跄的齐军,伸手往腰里摸去后,陈晓一把扯住了他胳膊,低声训斥道:“不许给姑奶奶闹事。”
她知道,齐军腰里藏着把小刀子。
齐军还是很听陈晓话的,唯有闷声嗯了声,乖乖缩回了手。
“不知好歹的东西,再敢和我横,我捏死你。”
尹老板冷笑一声,转身刚要走进洗手间内时,却听陈晓大声说:“杨逍,你不是问我,我想要什么东西吗?那我现在就告诉你,我想要他满嘴的大金牙。”
“什么,什么?”
尹老板一愣,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觉得后领子一紧,有股子大力迫使他仰面向后摔去,下意识的抬手乱抓了下时,下巴骤然剧痛。
就像一把十二磅重的大铁锤,狠狠砸在他下巴上那样,疼地他眼前发黑,张嘴刚要发出一声惨叫,一些东西就从嘴里飞了出去。
什么东西,从尹老板的嘴里飞出去了?
他不知道。
因为在那些东西飞出去的同时,他就疼地昏了过去。
从他嘴里飞出去的东西,正是他满嘴的大金牙。
带着血。
亲眼看到杨逍轻松抓住尹鸿发后衣领,一拳就把他满嘴大金牙打出来,接着伸手抄住,看都不看烂泥般瘫倒在地上的男人,只是满脸欣喜样子的走过来后,陈晓就觉得凉气从心底嗖地升了上来。
齐军,更是吓得呆若木鸡,喃喃说道:“我去,晓姐,他、他真把人满嘴牙打下来,要送给你了。”
陈晓让杨逍打下尹老板的大金牙,送给她,纯粹就是信口说说而已。
那会儿,陈姑奶奶心里郁闷着呢,只是在洗手间这边和齐军说几句话而已,怎么就碰到个帅到不要命的神经病,又被横儿吧唧的尹老板黑唬呢?
恰好啊,那就让吹大话的神经病,把横老板的满嘴牙打下来吧。
他刚才不是还追着问,陈晓喜欢要什么吗?
反正,陈晓笃定,就算英俊到不行的神经病,也该看出他惹不起横老板的,唯有把她的话当某种气体放掉罢了。
可让陈晓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她只是不忿横老板的无礼,就是随口借着他来让杨逍别和她犯病,杨逍居然真把他满嘴牙打下来了。
而且,出手如电的动作,简直不要太帅。
彻底懵逼,就是陈晓此时的真实形象。
“陈晓,没想到你会喜欢这种东西。你肯定是喜欢它是金子做的吧?不过不纯——你早说,你喜欢金子啊。想要多少,我给你。”
杨逍满心欢喜的,拿着那堆大金牙,递向了陈晓:“你收下这东西后,咱们以后就是朋友了,对么?”
“神、神经。疯子,疯子啊!”
被吓坏了的陈晓,终于清醒过来,大叫一声转身就跑。
杨逍伸手就去抓她的胳膊。
在他看来,他已经按照陈晓的意思,送了她最喜欢的东西,她怎么可以骂他是疯子呢?
就算不给她点苦头尝尝,算是惩罚她的无礼,可也得说什么,她凭什么要骂他疯子吧?
只是指尖即将碰到陈晓衣服时,却又缩了回来。
他心中黯然想到:“出来这么久了,我好不容易才遇到个真心称赞我的人,怎么可能因为她暂时的无礼,就惩罚她呢?只是,她又是为什么要骂我疯子?”
“哦,我知道了。她肯定是被这老男人给吓坏了,脑子受到了刺激。”
杨逍低头沉思时,眼角余光看到了尹老板。
立即,他就把陈晓对他无礼的过错,都撒在了尹老板身上。
双眸中有邪邪的戾气一闪而过时,抬脚在尹老板肋下轻踢了一脚。
“啊!”
满嘴牙被人活生生打掉的尹老板,哪怕是在昏迷中,也受不了三根肋骨又被人踢断的痛苦,张嘴发出一声嘶哑的惨叫时,双眼睁开,身子猛地向上挺了下,再次昏过去了。
“这牙,真丑。”
杨逍满脸厌恶的,把金牙丢在尹老板身边,回头望着陈晓俩人跑开的方向,轻轻叹了口气,走向了男洗手间:“唉。下次,我会注意的。不会再让别人吓到你。”
出世之后,杨逍首先学会的,就是分辩哪是男厕,哪是女厕。
白天,他去女厕。
晚上,他则去男厕。
但无论是在女厕,还是去男厕,他都不会让任何人看到他的身子。
他自己,也不愿意。
甚至,晚上去男厕时,他都会恶心自己。
他明明是一副标准的女儿身,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可为什么当夜幕来临时,他就会有喉结长出,脸型也变成男人才会有的刚硬线条呢?
他希望!
有那么一天,他的相貌忽然不会变了。
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他都是那个比天山雪莲还要纯洁、美的女孩子。
尹老板的惨叫声,根本不会被杨逍放在心里,但却把刚要走出女厕的林依婷,给吓了老大一跳。
她来到青山后,无论去哪儿,身边都有保镖跟随的。
可,她总不能在入厕时,也让保镖跟着来洗手间吧?
外面那个男人的惨叫声,很凄厉,声音很大。
可惜,这是在会展中心。
出门拐出十多米的走廊后,就是上百家企业的演出现场。
每家企业模特走秀时的配乐声夹杂在一起,足够遮掩外面男人的惨叫声了。
更何况,为了保护客人的隐私,走廊、洗手间内,是不能有监控头的。
意识到外面出事的林依婷,迅速闪在门后,伸手撩起了套裙。
在她左腿大腿根部位,佩戴着一把亮银色的小左轮手枪。
随身携带手枪,一来是防身。
再者就是她希望,能用它亲手解决李人渣的生命。
有了手枪在手后,林依婷胆子大了许多,慢慢拉开了门。
外面地上躺着个满嘴是血的男人。
除了他之外,就连鬼影子也没一个了。
只要受伤昏迷的男人,不是她的保镖,林依婷就更不用但内心了。
至于尹老板是被谁打成这样的,打他的人,又去了哪儿,要不要告诉会场保安——这些琐事,林依婷从来都不屑去管的。
“我靠,原来这人是个神经病啊。真是可惜了,长的这么英俊。”
陈晓望着杨逍的双眸里,全是惋惜的神色,暗中说到。
在她看来,杨逍如果不是神经病,怎么可能会和她初次见面,就要送她东西?
送她东西也到罢了,你倒是送包包,化妆品之类的东西,实在不行送现钞也行,反正陈晓也不会担心会被铜臭之物给污染。
可你都送的什么呀?
毒药。
还你妹说的和真事一样,什么龙爪,龙牙的,只需在人身上滴一滴,刺一下刺,就能让人生不如死。
你以为,你生活在武林世界中呢?
你以为你是传说中的蜀中唐门呢!
就这种人,不是神经病,又是什么呢?
对于神经病,陈小姐从来都不屑和他交往的,摇头嗤笑:“切,我可不需要这玩意。你啊,还是自己留着玩儿吧啊。大哥革,小心些,别刺伤了你自己的手,免得一命呜呼了。走了,走了。”
最后这四个字,则是对一脸懵逼样的齐军说的。
杨逍的眼神,一下子阴森了下来。
只是已经擦着他肩膀走出去的陈晓,却没看到。
“等等。”
当害怕招惹到这个英俊的神经病,会遭受无妄之灾的齐军,也快步走出去后,杨逍说话了:“陈晓,那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
总算碰到一个真心称赞他帅气的人,而且还是个长相不错的小姑娘,杨逍决定原谅她的冒犯,再给她一次和自己成为朋友的机会。
陈晓可不知道,她刚才对杨逍的讽刺,带着她从鬼门关前走了一圈。
只是在听到他这样说后,回头轻轻叹了口气,刚要说我想要天上的星星,你给么时,肩膀就被人撞了下,接着有个粗鲁的声音说道:“起开,挡这儿干嘛,以为自己是厕神呢?”
衣衫褴褛的乞丐里,几乎没有绅士。
但穿着相当有品位,够档次的有钱人们,也不一定个个都是绅士。
嘴里镶着满嘴大金牙的尹鸿发老板,就是富人中的一个痞子。
二十年前还是北区的混子头,后来却在机缘巧合下发了大财,一跃成为了青山市有名的富人。
不过痞子终究是痞子,哪怕他穿的再好,出则香车入则别墅的,也不会改变他老人家的本性。
看了会大长腿,锁定了某个展台上的小嫩模后,尹鸿发就对接下来的时装表演没有了兴趣,只想等演出结束后,让那小嫩模去他那富丽堂皇的别墅中,给他单独表演。
现在的年轻人,就是没有教养。
在哪儿说话不行,非得站在洗手间门口,挡住尹老板去撒尿的路?
“哟,小丫头片子,还敢和我瞪眼?活的不耐烦了吧?”
一把推了陈晓个趔趄后,正要走进去的尹老板,发现她居然敢对自己瞪眼,立即把他的那双三角眼瞪到最大,习惯性的狞笑了时,露出满嘴的大金牙,就好似野兽那样吓人。
要是放在以往,陈晓早就抬手在他脸上迅速抓一把,留下五条指痕后,转身拍马闪人了。
姑奶奶现在虽说不逃课,要好好学习了,但也不是任人欺负的善男信女,尼玛敢对我耍横,我特么花了你这张大马脸!
但今晚陈晓重任在身,当然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耽误大事了。
那样,陈大力会把她的屁股打成两半,更会被李大叔以为,她还没有改过自新。
唯有忍着。
“真是不知好歹的小丫头片子。要是搁在十年前,我特么把你拖床上去,玩了你。看什么呢看?找死不是?”
看到陈晓低头后,尹老板冷笑一声,却又看到粉刺少年,正眼神不善的瞪着他,抬手就在他后脑勺抽了一巴掌。
对于长相清秀的小丫头,尹老板可以适当客气下。
但对于齐军这种粉刺少年,就没必要保持他有钱人的风度了。
“齐军,冷静点。”
看到被抽的一个踉跄的齐军,伸手往腰里摸去后,陈晓一把扯住了他胳膊,低声训斥道:“不许给姑奶奶闹事。”
她知道,齐军腰里藏着把小刀子。
齐军还是很听陈晓话的,唯有闷声嗯了声,乖乖缩回了手。
“不知好歹的东西,再敢和我横,我捏死你。”
尹老板冷笑一声,转身刚要走进洗手间内时,却听陈晓大声说:“杨逍,你不是问我,我想要什么东西吗?那我现在就告诉你,我想要他满嘴的大金牙。”
“什么,什么?”
尹老板一愣,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觉得后领子一紧,有股子大力迫使他仰面向后摔去,下意识的抬手乱抓了下时,下巴骤然剧痛。
就像一把十二磅重的大铁锤,狠狠砸在他下巴上那样,疼地他眼前发黑,张嘴刚要发出一声惨叫,一些东西就从嘴里飞了出去。
什么东西,从尹老板的嘴里飞出去了?
他不知道。
因为在那些东西飞出去的同时,他就疼地昏了过去。
从他嘴里飞出去的东西,正是他满嘴的大金牙。
带着血。
亲眼看到杨逍轻松抓住尹鸿发后衣领,一拳就把他满嘴大金牙打出来,接着伸手抄住,看都不看烂泥般瘫倒在地上的男人,只是满脸欣喜样子的走过来后,陈晓就觉得凉气从心底嗖地升了上来。
齐军,更是吓得呆若木鸡,喃喃说道:“我去,晓姐,他、他真把人满嘴牙打下来,要送给你了。”
陈晓让杨逍打下尹老板的大金牙,送给她,纯粹就是信口说说而已。
那会儿,陈姑奶奶心里郁闷着呢,只是在洗手间这边和齐军说几句话而已,怎么就碰到个帅到不要命的神经病,又被横儿吧唧的尹老板黑唬呢?
恰好啊,那就让吹大话的神经病,把横老板的满嘴牙打下来吧。
他刚才不是还追着问,陈晓喜欢要什么吗?
反正,陈晓笃定,就算英俊到不行的神经病,也该看出他惹不起横老板的,唯有把她的话当某种气体放掉罢了。
可让陈晓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她只是不忿横老板的无礼,就是随口借着他来让杨逍别和她犯病,杨逍居然真把他满嘴牙打下来了。
而且,出手如电的动作,简直不要太帅。
彻底懵逼,就是陈晓此时的真实形象。
“陈晓,没想到你会喜欢这种东西。你肯定是喜欢它是金子做的吧?不过不纯——你早说,你喜欢金子啊。想要多少,我给你。”
杨逍满心欢喜的,拿着那堆大金牙,递向了陈晓:“你收下这东西后,咱们以后就是朋友了,对么?”
“神、神经。疯子,疯子啊!”
被吓坏了的陈晓,终于清醒过来,大叫一声转身就跑。
杨逍伸手就去抓她的胳膊。
在他看来,他已经按照陈晓的意思,送了她最喜欢的东西,她怎么可以骂他是疯子呢?
就算不给她点苦头尝尝,算是惩罚她的无礼,可也得说什么,她凭什么要骂他疯子吧?
只是指尖即将碰到陈晓衣服时,却又缩了回来。
他心中黯然想到:“出来这么久了,我好不容易才遇到个真心称赞我的人,怎么可能因为她暂时的无礼,就惩罚她呢?只是,她又是为什么要骂我疯子?”
“哦,我知道了。她肯定是被这老男人给吓坏了,脑子受到了刺激。”
杨逍低头沉思时,眼角余光看到了尹老板。
立即,他就把陈晓对他无礼的过错,都撒在了尹老板身上。
双眸中有邪邪的戾气一闪而过时,抬脚在尹老板肋下轻踢了一脚。
“啊!”
满嘴牙被人活生生打掉的尹老板,哪怕是在昏迷中,也受不了三根肋骨又被人踢断的痛苦,张嘴发出一声嘶哑的惨叫时,双眼睁开,身子猛地向上挺了下,再次昏过去了。
“这牙,真丑。”
杨逍满脸厌恶的,把金牙丢在尹老板身边,回头望着陈晓俩人跑开的方向,轻轻叹了口气,走向了男洗手间:“唉。下次,我会注意的。不会再让别人吓到你。”
出世之后,杨逍首先学会的,就是分辩哪是男厕,哪是女厕。
白天,他去女厕。
晚上,他则去男厕。
但无论是在女厕,还是去男厕,他都不会让任何人看到他的身子。
他自己,也不愿意。
甚至,晚上去男厕时,他都会恶心自己。
他明明是一副标准的女儿身,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可为什么当夜幕来临时,他就会有喉结长出,脸型也变成男人才会有的刚硬线条呢?
他希望!
有那么一天,他的相貌忽然不会变了。
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他都是那个比天山雪莲还要纯洁、美的女孩子。
尹老板的惨叫声,根本不会被杨逍放在心里,但却把刚要走出女厕的林依婷,给吓了老大一跳。
她来到青山后,无论去哪儿,身边都有保镖跟随的。
可,她总不能在入厕时,也让保镖跟着来洗手间吧?
外面那个男人的惨叫声,很凄厉,声音很大。
可惜,这是在会展中心。
出门拐出十多米的走廊后,就是上百家企业的演出现场。
每家企业模特走秀时的配乐声夹杂在一起,足够遮掩外面男人的惨叫声了。
更何况,为了保护客人的隐私,走廊、洗手间内,是不能有监控头的。
意识到外面出事的林依婷,迅速闪在门后,伸手撩起了套裙。
在她左腿大腿根部位,佩戴着一把亮银色的小左轮手枪。
随身携带手枪,一来是防身。
再者就是她希望,能用它亲手解决李人渣的生命。
有了手枪在手后,林依婷胆子大了许多,慢慢拉开了门。
外面地上躺着个满嘴是血的男人。
除了他之外,就连鬼影子也没一个了。
只要受伤昏迷的男人,不是她的保镖,林依婷就更不用但内心了。
至于尹老板是被谁打成这样的,打他的人,又去了哪儿,要不要告诉会场保安——这些琐事,林依婷从来都不屑去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