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血色中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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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牧从来没有见过气势如此凶悍之人,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就压迫的他无法呼吸,浑身忍不住的打颤,连血液都好像是被凝固住了似的。
伯爵等人也是如临大敌,每一个人都露出了戒备之色,连老妇人这般深不可测的强者都是满脸的凝重,可见这人带给他们的极大压力。
“阁下有什么事吗?”伯爵右手隐藏在披风内紧紧握住腰间的赤练,此时只有这柄血族圣器才能让他控制住自己的气息不被对方压制。
不要看他此时依然还能保持住贵族似的优雅,但其实心中震惊的已经无法言语了。身为血族,他对血液自然是最为敏感的。所以他能很清晰的感觉到这男人身体外形成的血雾根本不是任何的魔法或战技,而只是因为单纯的杀了太多的生灵,血气融入毛孔凝聚不散,最终形成的血煞罡气。
有关血煞罡气的记载他之前只是在族中的秘典中才看到过。传说中血煞罡气妙用无穷,对一切生灵都具有震慑之力,可用于进攻,也可用来防御。另外还有等等诸多优点,可谓是近战职业中最顶级的一种护身罡气。
血族前辈中以前也有人专门修炼过,但效果并不是明显。因为这种血煞罡气需要不停的杀人,杀人的越多,所杀的人实力越强,血煞罡气也就越强。反之,如果长时间不杀人,血煞罡气慢慢就会消失掉。
血族虽然是靠吸血为生,族中也出现过一些嗜杀成性之辈,但最多的也就是杀了几万人。而眼前这个男人,他身上的血煞罡气之浓郁举世罕见,伯爵预计他至少杀了上千万的人。
是亲手杀了上千万的人!
要知道杀人杀多了是要受到血气反噬的,有人杀几个人就承受不住了,有人则可以连杀几十人面不改色,还有嗜杀成性者可以杀几百几千人。但杀人越多血气反噬就越重,当有一天再也承受不住血气反噬的时候,人就会被血气逼疯。
在血族秘典中记载的那位前辈,为了修炼血煞罡气每天至少都要杀十个人,而当他杀了五万多人后就再也承受不住血气反噬,被血气逼的彻底疯掉了。
所以可想而知,眼前这个男人是多么的变态了!
而相比于伯爵注意的是他身上的血煞罡气,老妇人注意到的则是这男人的一身穿着打扮。
他下身穿着的是紧身皮裤,漆黑如墨的皮质下反射出一点点紫色的光泽,通体透亮,一尘不染,透气性极佳。这应该是用紫金独角蟒的腹皮做成的。
他脚下穿的是一双黑中泛红的皮靴,上面密布着一层细密的鳞片,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而随着他每一次落脚,在脚下都会形成一股轻微的旋风将尘土吹散。这靴子应该是用比蒙巨兽的皮剥制而成的。
而最醒目的还要说是他的腰带。柔软且坚韧,刀剑难伤分毫,自带避毒效果,万毒不沾身。如果没认错的话,那应该是幽冥毒龙的龙筋搓成的,上面还依然能感觉到幽冥毒龙的龙魂在痛苦哀嚎着。
紫金独角蟒,比蒙巨兽,幽冥毒龙,这三个可不是寻常可见的怪物,莫非这人是从那里出来的?老妇人转动着白骨法杖,目光上下的在男人身上打量着,又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了。
面对伯爵的询问,男人从身上掏出了一个通讯器朝他仍了过来,用很磁性的嗓音问道:“这个还有用吗?”
伯爵伸手接过来一看,回想了半天后,眉头不禁微微皱了起来。他这个通讯器跟他们现在团队用的样式差不多,但从功能上讲却是几千年前的老古董了,这人是从那里弄来的?
要知道他们团队的通讯器并不仅仅只是有通讯联络的作用,同时还是团队身份的证明标识。可以说只要手里有身份标识就是这个团队的人,就有资格参加团队的行动。
据伯爵所知,他们这个队伍不是近现代创立的,而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便已经就存在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传下来,都秉承着同样的规矩:只有组织者,不设队长。没有名字,分工合作。行动自由,难进易退。如果队员死亡,通讯器会自动销毁。如果是想要退出,则必须交还或毁灭通讯器,否则其他人会帮你一起毁灭。这也是这个团队仅有的两个强制性条件之一。
虽然不知道这个男人会拿着几千年前的通讯器,但既然他有身份标识,伯爵作为这一代团队的组织者就必须承认他的身份。
“欢迎归队!”伯爵把通讯器扔了回去,一边说道:“你这个太老了,回头我帮你换一个新的。”
“好!”男人重重地点了点头,随后就站到了一边也就不再说话了。
“现在人齐了,我们出发。另外提醒诸位一句,光是昨天就有四股大势力进入了荒古神武墓,其中就包括龙华帝国驻军派出的特遣战队,诸位要多加小心。还是队里的老规矩,行动可以自由,但自己惹出的麻烦自己解决。”伯爵的目光在所有人身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沈牧身上多停留了两秒,似乎是在叮嘱他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其实不用他叮嘱沈牧也知道该怎么做。有这么多的强人在,战斗这种事情根本轮不到他,他要做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保命,然后想办法多弄一点值钱的好东西。
伯爵选择的集合位置距离荒古神武墓不近不远,步行大约需要一天的时间,同时还可以避开一些大势力的外围侦查。
一路上队伍都在不疾不徐的前行。因为有几个超级凶人的存在,路上到没有碰到像上次那样被怪兽袭击的事情。只是队伍里实在沉闷的很,几乎没有人说话,气氛极其的压抑,唯独死胖子吃东西的声音算是有些异常。
沈牧也不知道这胖子为什么这么能吃?从最初见面到现在他嘴上就没停过一秒钟,算下来他已经吃了快四个小时了。肉眼可见的,他肚子已经又肥了一圈。
“靠,你也太能吃了吧?你是猪吗?”沈牧现在对他的肠胃是无比的佩服。
“我也不想吃啊!”胖子吃到现在也已经是面露难色,但他依然还在咬这牙吃。而当这几口吃下去之后,他终于是忍不住的喷了出来,胃里翻滚着,吐的稀里哗啦。
然而吐归吐,吐过之后胖子还继续依然在吃,似乎是要不把自己撑暴了绝不停嘴。
“喂,你这是干什么啊?吃完了吐,吐完了接着吃。吃不下去就不要吃了呗,你这是有病啊?”沈牧完全理解不了胖子的这种行为。吃东西本来是为了饱腹且是很享受的一件事情,但吃成他这样就是自己找罪受了。
“你不知道。”胖子一边痛苦的继续吃着,一边用极其哀怨的目光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幽声说道:“不吃,会死人的!”
沈牧从来没有见过气势如此凶悍之人,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就压迫的他无法呼吸,浑身忍不住的打颤,连血液都好像是被凝固住了似的。
伯爵等人也是如临大敌,每一个人都露出了戒备之色,连老妇人这般深不可测的强者都是满脸的凝重,可见这人带给他们的极大压力。
“阁下有什么事吗?”伯爵右手隐藏在披风内紧紧握住腰间的赤练,此时只有这柄血族圣器才能让他控制住自己的气息不被对方压制。
不要看他此时依然还能保持住贵族似的优雅,但其实心中震惊的已经无法言语了。身为血族,他对血液自然是最为敏感的。所以他能很清晰的感觉到这男人身体外形成的血雾根本不是任何的魔法或战技,而只是因为单纯的杀了太多的生灵,血气融入毛孔凝聚不散,最终形成的血煞罡气。
有关血煞罡气的记载他之前只是在族中的秘典中才看到过。传说中血煞罡气妙用无穷,对一切生灵都具有震慑之力,可用于进攻,也可用来防御。另外还有等等诸多优点,可谓是近战职业中最顶级的一种护身罡气。
血族前辈中以前也有人专门修炼过,但效果并不是明显。因为这种血煞罡气需要不停的杀人,杀人的越多,所杀的人实力越强,血煞罡气也就越强。反之,如果长时间不杀人,血煞罡气慢慢就会消失掉。
血族虽然是靠吸血为生,族中也出现过一些嗜杀成性之辈,但最多的也就是杀了几万人。而眼前这个男人,他身上的血煞罡气之浓郁举世罕见,伯爵预计他至少杀了上千万的人。
是亲手杀了上千万的人!
要知道杀人杀多了是要受到血气反噬的,有人杀几个人就承受不住了,有人则可以连杀几十人面不改色,还有嗜杀成性者可以杀几百几千人。但杀人越多血气反噬就越重,当有一天再也承受不住血气反噬的时候,人就会被血气逼疯。
在血族秘典中记载的那位前辈,为了修炼血煞罡气每天至少都要杀十个人,而当他杀了五万多人后就再也承受不住血气反噬,被血气逼的彻底疯掉了。
所以可想而知,眼前这个男人是多么的变态了!
而相比于伯爵注意的是他身上的血煞罡气,老妇人注意到的则是这男人的一身穿着打扮。
他下身穿着的是紧身皮裤,漆黑如墨的皮质下反射出一点点紫色的光泽,通体透亮,一尘不染,透气性极佳。这应该是用紫金独角蟒的腹皮做成的。
他脚下穿的是一双黑中泛红的皮靴,上面密布着一层细密的鳞片,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而随着他每一次落脚,在脚下都会形成一股轻微的旋风将尘土吹散。这靴子应该是用比蒙巨兽的皮剥制而成的。
而最醒目的还要说是他的腰带。柔软且坚韧,刀剑难伤分毫,自带避毒效果,万毒不沾身。如果没认错的话,那应该是幽冥毒龙的龙筋搓成的,上面还依然能感觉到幽冥毒龙的龙魂在痛苦哀嚎着。
紫金独角蟒,比蒙巨兽,幽冥毒龙,这三个可不是寻常可见的怪物,莫非这人是从那里出来的?老妇人转动着白骨法杖,目光上下的在男人身上打量着,又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了。
面对伯爵的询问,男人从身上掏出了一个通讯器朝他仍了过来,用很磁性的嗓音问道:“这个还有用吗?”
伯爵伸手接过来一看,回想了半天后,眉头不禁微微皱了起来。他这个通讯器跟他们现在团队用的样式差不多,但从功能上讲却是几千年前的老古董了,这人是从那里弄来的?
要知道他们团队的通讯器并不仅仅只是有通讯联络的作用,同时还是团队身份的证明标识。可以说只要手里有身份标识就是这个团队的人,就有资格参加团队的行动。
据伯爵所知,他们这个队伍不是近现代创立的,而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便已经就存在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传下来,都秉承着同样的规矩:只有组织者,不设队长。没有名字,分工合作。行动自由,难进易退。如果队员死亡,通讯器会自动销毁。如果是想要退出,则必须交还或毁灭通讯器,否则其他人会帮你一起毁灭。这也是这个团队仅有的两个强制性条件之一。
虽然不知道这个男人会拿着几千年前的通讯器,但既然他有身份标识,伯爵作为这一代团队的组织者就必须承认他的身份。
“欢迎归队!”伯爵把通讯器扔了回去,一边说道:“你这个太老了,回头我帮你换一个新的。”
“好!”男人重重地点了点头,随后就站到了一边也就不再说话了。
“现在人齐了,我们出发。另外提醒诸位一句,光是昨天就有四股大势力进入了荒古神武墓,其中就包括龙华帝国驻军派出的特遣战队,诸位要多加小心。还是队里的老规矩,行动可以自由,但自己惹出的麻烦自己解决。”伯爵的目光在所有人身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沈牧身上多停留了两秒,似乎是在叮嘱他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其实不用他叮嘱沈牧也知道该怎么做。有这么多的强人在,战斗这种事情根本轮不到他,他要做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保命,然后想办法多弄一点值钱的好东西。
伯爵选择的集合位置距离荒古神武墓不近不远,步行大约需要一天的时间,同时还可以避开一些大势力的外围侦查。
一路上队伍都在不疾不徐的前行。因为有几个超级凶人的存在,路上到没有碰到像上次那样被怪兽袭击的事情。只是队伍里实在沉闷的很,几乎没有人说话,气氛极其的压抑,唯独死胖子吃东西的声音算是有些异常。
沈牧也不知道这胖子为什么这么能吃?从最初见面到现在他嘴上就没停过一秒钟,算下来他已经吃了快四个小时了。肉眼可见的,他肚子已经又肥了一圈。
“靠,你也太能吃了吧?你是猪吗?”沈牧现在对他的肠胃是无比的佩服。
“我也不想吃啊!”胖子吃到现在也已经是面露难色,但他依然还在咬这牙吃。而当这几口吃下去之后,他终于是忍不住的喷了出来,胃里翻滚着,吐的稀里哗啦。
然而吐归吐,吐过之后胖子还继续依然在吃,似乎是要不把自己撑暴了绝不停嘴。
“喂,你这是干什么啊?吃完了吐,吐完了接着吃。吃不下去就不要吃了呗,你这是有病啊?”沈牧完全理解不了胖子的这种行为。吃东西本来是为了饱腹且是很享受的一件事情,但吃成他这样就是自己找罪受了。
“你不知道。”胖子一边痛苦的继续吃着,一边用极其哀怨的目光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幽声说道:“不吃,会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