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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章 海螺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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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活路27号成了一块硬骨头,秦堪又用了六天时间才渐渐把它浇活,秦堪进去一看,吃了一惊。

    好大一个地下酒库!

    难怪,秦堪总共用了十三天时间才把它浇活。

    整个地下酒库四米多高,两三个足球场大小,里面储藏的葡萄酒数以万计,即使每天卖一吨出去,五六十年也卖不完。

    总共有一二十万吨之多。

    这只是这个城堡的第一个地下酒库,还会有多少酒库呢?真不敢猜测。

    秦堪开了一瓶尝了尝,这味道美极了。

    秦堪偶然也在海岛上酿葡萄酒,自认为比外面的葡萄酒好喝得多,但是,这酒,才称得上是好酒。

    秦堪记得,1787年拉菲酒庄的葡萄酒,在1985年伦敦佳士得拍卖行售出,售价16万美元。

    这酒别说买16万美金,卖一万人民币总不会少。

    如果每天销一吨,一天不就接近两千万?一年多少?七十多亿。这七十多亿,大部分是纯利润。

    要是一天销十吨,一年的营业收入就是七百多亿。这钱,赚起来真的不是难事。

    秦堪心里很激动,赚钱在其次,关键是,可以让现代人喝到几百年以前的葡萄酒。

    复活了27号,秦堪也差不多累趴了。他取了几瓶葡萄酒,拿到复活路1号来,在二楼的花园里,他斜躺在躺椅里,一边放着酒杯,一边放着热茶,手里拿着《毒圣》,很悠闲地看着。

    不过,今天有些分神。因为,身边的葡萄美酒,真的太诱人了,他想,今后的生活习惯可能会因此改变。

    过去,他喜欢喝白酒,浓度越高,越喜欢。但是,现在喝了这种葡萄酒之后,他真的喜欢上了葡萄酒。

    两瓶葡萄酒很快酒喝完,他又到酒窖里走了一圈,发现这酒有很多品种,不同的年份,码在不同的地方,编号有二十年之差。

    通过很多数字的分析,秦堪发现,这个城堡应该存在的年龄,已经超过三百年了,也就说,这里,应该是十七世纪中叶。

    算算华夏历史,刚好在大明正德时期。

    秦堪带了十瓶到闫尚坤家。

    闫燕她们已经回来了,一进门,闫燕就给秦堪一串海螺项链,挂在他的脖子上。

    她买的海螺项链,全是崭新的海螺,洁白无瑕,并且大小一致。

    咦,怎么现在作兴海螺项链了?秦堪接过项链,套在自己的脖子上,在镜子里照了照,什么嘛,不伦不类,还是自己的好看。

    不过,秦堪嘴里说的却是:“真的很漂亮。”

    怎么作兴海螺项链了?其实,正是因为秦堪自己。

    他当然不知道,他带动了一种潮流。

    原来,秦堪在港城做了龙鳞派的供奉,在龙鳞派里,流行了一股秦堪热潮,那些混混纷纷模仿起秦堪来,带起了海螺项链。

    而这群混混,在青少年中很有号召力,他们的行为一举一动,都容易被青少年模仿。

    很快,深城和港城的年轻人中,很多人带海螺项链。不仅学渣戴海螺项链,后来连学霸们也开始戴海螺项链。

    而商家,最能捕捉商业信息,于是,在各旅游场所,就有海螺项链出售了。

    闫燕在京城旅游,见到处都有人在兜售海螺项链,她也挑了一副做得精巧的,带了回来。

    她打量了秦堪好一会。

    “不行不行,”闫燕突然发现了什么,对秦堪说,“你还是别戴这个项链。你一戴,就不像是你了,你还是戴你原来的吧。”

    秦堪巴不得,又把自己的戴上,新项链也没还给闫燕,很珍贵一样的放进了自己的包里。

    闫尚坤拿着酒瓶在看,“真正的洋酒,连进口的标示都没有,这是典型的走私货,你是怎么弄进来的?”

    秦堪心里“咯噔”一响,哎呀,不好,发财的美梦破灭了。这批洋酒卖不出去呀,没有进口许可,不就成了走私货吗?

    确实是个问题,这酒不好卖呀。

    难道换标识?

    自己成立一个酒厂,那些桶装的红酒换成瓶装的,不就能够卖出去吗?

    可是,这样一来,自己就会被活活累死。

    不过,秦堪还不死心,把桶装的运出来,再请几个工人,这样不就解决了劳动力的问题吗?

    但还是麻烦。

    难道等海岛开发的那天?

    也是的,城堡复活的目的是什么?总不能说,可以住一百万人的海岛,等复活了,就我秦堪一个人住吧。

    按理,城堡既然复活,就应该让人上去居住。等那时,开发一种新葡萄酒出来,不就没事了吗?

    秦堪正琢磨着。

    闫尚坤看着看着,就把酒瓶打开了,倒了一杯,很陶醉地喝了一杯。

    “嗯,好酒,真的是天下无二呀。”

    闫尚坤是喝过好酒的人,他对酒文化的了解比秦堪深得多,特别是红酒,外国牌子,他喝过最好的。

    但是,他不得不承认,今天这种酒,才是举世无双的好酒。

    喝完,他又倒了一杯,半眯着眼睛,轻轻嘬了一口,“啧啧,这是天下最好喝的葡萄酒了。”

    闫燕的妈妈看着他陶醉的样子,说:“你几时变酒鬼了?等会喝不行吗?就快了,饭菜就上桌了。”

    果然,闫燕在端菜。

    四个人,一人一杯,都尝尝。

    闫燕的母亲从不喝白酒,但是,红葡萄酒她经常喝,她喝过的葡萄酒不比闫尚坤少,所以,她对葡萄酒的鉴尝能力一点也不比闫尚坤差。

    “是好酒,并且还不是一般的好。”闫燕的妈妈边喝边赞赏。

    “秦堪,你这酒还有吗?”闫尚坤问。

    “什么意思?”秦堪问。

    “要是还有,你可不可以送两箱给我?我要送人。哦,对了,这酒多贵?”闫尚坤突然想起这酒的价格。

    他也听说过,人家16万美金买一瓶拉菲的事。太贵了,两件,他没有这么多钱。

    秦堪笑了笑,说:“这酒,多得很,别说给你两件,就是给你两百件,两千件,都是很无所谓的事。至于这价格吧,我真的弄不清它应该是什么价。我定一万块钱一瓶,贵还是不贵呢?”

    一万块钱一瓶,说实在的,真不算贵。

    现在市场上的好拉菲,还没有这酒好喝,一万一瓶,真是贱卖了。

    “你哪里弄到这么多的好酒?”闫尚坤问,“走私的事千万别搞,到时候出事了可不得了。”

    秦堪苦笑了一声,“走私我是不会走的,但是,这酒真的不是通过正路来的,我也在为这事苦恼呢。”

    闫尚坤一时间摸不到头脑。

    既不是走私,又不是正路,这算是什么呢?

    喝到一半,秦堪出去了一趟,很快他就进来了,五箱葡萄酒抱了进来。

    “我车上的。”

    “噢,可以了,可以了,再多,我也付钱不起了。”闫尚坤说。

    “这是送你的,要什么钱?”秦堪把酒码好,“我过几天再送几十箱来,今后,你们自己喝的葡萄酒就由我负责了。”

    “这怎么行?又不便宜。一万块钱一瓶,你算算,这里多少钱了?”闫燕妈妈说。秦堪瞥了一眼,不就是几十万块钱的事吗?何况,这也不是我花钱买来的,真的不心痛。“没事,这钱,我喜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