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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四六章 打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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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到了房门前,克斯玛先生有些担忧的看了看阿丽莎,对于这个女孩他觉得还是不错的。

    当然,这绝对不是为当初他一脚把阿丽莎踢晕过去然后抢走了她的孩子感到有那么一丝丝内疚才滋生的想法,这个不争不抢甘愿平淡的女孩比其他女孩要好得多,就算是金赛尔都不如她。

    在克斯玛先生的眼里,阿丽莎有很高的分数,克斯玛先生就是一个甘愿平淡的人,从他隐居在紫苜蓿镇一住就住到现在来看,这不是他在假装扮演什么角色,而是真正的享受这样的生活。

    每个人对生活的态度,对自我价值的追求都是不同的,有些人喜欢生活在聚光灯下,别人对他们的每一次品头论足都能够让他们兴奋很多天。

    但也有些人,就像是克斯玛先生这样,愿意当一个农夫,操持着一个平淡的家庭,然后看着孩子们一个个不听话,尽做一些让他生气的事情。

    基于对平淡生活的追求,所以他觉得阿丽莎这样的女孩才是杜林真正应该迎娶的女孩,她不会抛头露面,只在家里带孩子,没有比这更让人放心的女孩了。

    他给了阿丽莎一个鼓励的目光,然后拉着两个孙子的手走进了房间里,无论如何他不希望外面的战斗会波及到他两个孙子的身上。

    阿丽莎有点看不明白克斯玛先生的鼓励的眼神到底是什么意思,去做什么?

    如果是以前,她可能会这么考虑,因为那个时候杜林毕竟还没有结婚,尽管这种可能性小微乎其微,可未尝没有一丁点的机会。

    现在,则完全不想了,他已经结了婚,再有什么想法也没有什么用,并且阿丽莎的内心世界还有一些恐惧。

    和杜林结婚的那个女孩是提马蒙特家族的贵女,这样的女孩,这样的家庭背景,她有些害怕自己和两个孩子会成为一些小说电影中“挡路的人”,最终被隐藏了自己真面目的奥菲莉雅以及她身后的家族所不容,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就像他们从来都没有存在过那样。

    她没有把这种焦虑和不安对别人说过,如果她说了……其实完全不可能有事,纯粹就是自己吓自己,她暂且不提,那两个孩子可是姓克斯玛的。

    一人站在台阶上,一人站在台阶下,两个女人彼此对视着,就在阿丽莎考虑是否先离开这里缓解越来越紧张的气氛时,奥菲莉雅走上了台阶,站在她的身边向她伸出了手,“很高兴认识你……”

    阿丽莎看了看奥菲莉雅伸出的手,沉默了大约有四五秒,然后展颜一笑,伸出手与奥菲莉雅的手握在了一起,“我也一样。”

    两人的手一触及分,杜林点了一下头,左手轻轻的按在奥菲莉雅的腰上,右手则轻轻的搭在阿丽莎的腰上,不顾不管不问的朝里面走去。

    两个女孩被他这么一推,原本还有些可能想要说的话,也都暂时作罢,陪在他左右一起进了房子。

    克斯玛先生的房子有过修葺,每年除虫也是必须的,如今孩子们都已经离开了家,除了小克斯玛先生和小小克斯玛先生之外,居然空空荡荡,给人一种格外冷清的感觉。

    想一想也是,以前家里孩子加起来足足有八个,连每人一间卧室都不够,梅林那会还和金赛尔挤在一个房间里,就因为他们是双胞胎。

    再看看现在,恍惚之间那些满屋子到处跑的孩子们依稀宛如昨日,可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八年多的时间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从每个人的身边溜走。

    等下一次不注意,也许就是几年十几年之后的事情了。

    家里一下子回来这么多人,冷清的房子里又热闹起来,克斯玛夫人乐呵呵的为大家送上了点心和水,并且拉着金赛尔让她帮忙一起做午饭。

    房间里的气氛有些僵硬,梅森瞥了一眼艾米尔,后者心领神会的站了起来,要求去参观梅森小时候睡的房间,这些人一离开,客厅里的气氛又开始产生新的变化。

    阿丽莎主动为奥菲莉雅倒了一些水,杯子还是家里唯一一套用来接待客人的茶具,杯体表面上已经有些损坏,露出了里面的底色。

    在一些比较难以刷到的地方,还隐藏着一丝两丝没有清理干净的痕迹。

    纯银的水壶已经看不见雪白的银色,雕刻的花纹缝隙都变成了黑色,也不知道是脏还是因为其他原因。

    整个水壶都发黄发黑,加上里面劣质的花茶味道,奥菲莉雅看着杯子里逐渐倒满的茶水,突然间觉得脑袋有些发晕,眼有些发黑。

    从小生活在贵族家庭中的她何时使用过如此……陈旧肮脏的器皿作为生活的用具?

    每一件生活用具都有专门的人去维护,一旦有哪一只出现了细小的瑕疵,也许只是因为使用的不规范露出了针眼大小的底漆,或者是有了剐蹭的痕迹,这一整套用具都会收起来或者丢掉。

    “生活是艺术,如何生活就是去品味艺术!”,这是一名贵族出身的艺术家在回答记者问题时候给出的答案。

    他或许不能够代表所有的贵族,但是他的话和他对生活的态度,就是大多数贵族们的态度。

    老实说,这些东西让奥菲莉雅很不舒服,她捏起来的手已经开始逐渐的发力,笑容也有些僵硬。

    阿丽莎就像是没有看见一样,在为奥菲莉雅倒了水之后,为杜林和自己各倒了一杯,然后拿起属于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口,“新晒好的野枫花,味道好极了!”

    野枫花是一种在紫苜蓿镇周围比较常见的野花,一年四季都是花期,倔强且坚强的一直存在。

    这种野花大多数时候呈紫色或者青色,花朵只有大拇指甲盖大小,但是在花蕊里有很多的花蜜,花粉也有一种特别的清香。

    在很长时间里野枫花是镇子上大多数人获取甜味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孩子们,杜林小时候也经常和大家伙一起出去采摘野枫花吮吸里面的花蜜。

    后来日子稍微好过了一些,制作麦芽糖的方式也出现在村子里,采摘野枫花的人就变得少了一些。

    再往后,野枫花大多只剩下两种用处,一种是采摘了之后经过清洗晒干,然后当做花茶的主要原料来使用。

    另外一种用处则是采摘洗净后和麦芽糖以及蜂蜜一起腌制在密封的瓶子里,经过最少四十五天的盛放,让野枫花的香味完全渗透进麦芽糖和蜂蜜中,等需要制作甜点的时候挖一勺或者刷上一层,不仅香甜可口,而且还有一股特殊的清香味。

    这是属于紫苜蓿镇的特产,也是孩子们的最爱。

    年轻的时候人们往往会被各种刺激鲜甜的味道所吸引,那是因为人们还年轻,渴望更加鲜活刺激带给感官的震撼。

    但是人到中年之后,绝对不可能爱上甜食,反而是略微带着苦涩的清香才最能吸引人的关注,因为这就是人生。

    杜林也拿起杯子抿了一口,他眨了眨眼睛,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还是过去的味道。

    阿丽莎低着头看着自己手中捧着的茶杯笑而不语,不是啜上一小口,就像是什么了不得的宝贝一般。

    奥菲莉雅看着桌子上的杯子,她不想一见面就认输,她伸出手将杯子拿在手中,那种皮肤与杯子之间莫名其妙有些油腻的粘连感让她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了一些。

    明明只要低头喝一口就能解决所有的麻烦,可这却让她有一种难以招架的感觉。

    杜林也发现了奥菲莉雅此时的不适,他可以理解,他不是那种典型的大男子主义精神,有些人用男权主义来抨击他简直就是对他最大的污蔑。

    “野枫花的味道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够适应……”

    杜林不说话还好,他说了这句帮奥菲莉雅解围的话,小姑娘却咬着牙硬着头皮喝了一小口,而且喝的时候声音比较大。

    她没有完全让自己的嘴唇贴合在杯口,留了一丁点的距离,把杯口的水吸上来,这样就不需要触碰到杯子了,虽然这么做非常的不雅观也有失仪表。

    可没办法,那杯子在她看来实在是太脏了!

    喝了一些水,她的表情也生动了起来,挑了挑眉头把杯子放回到桌子上,“味道……我不知道如何形容,非常的独特!”

    这本来完全没有必要,但是因为某些原因从来都很温顺的奥菲莉雅突然开始龇牙,幸好她是一个女孩,在宣示主权方面就算再恶劣也不会过于可怕。

    要是个男孩,估计就要撒尿圈地了。

    但是……,这样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他看了看奥菲莉雅,又看了看阿丽莎,突然间说道,“要不你们两干脆打一架吧……”

    扑通一声,门外的走廊上传来轻微的撞击声,杜林不用猜就知道肯定是克斯玛先生在偷听,他也不管外面的老家伙年纪这么大了还这么调皮,非常真诚的看着两个女孩,“我觉得打架能够很快解决你们目前遇到的麻烦,戴上护具,然后打一架,没有人会受伤!”

    奥菲莉雅和阿丽莎都傻傻的看着杜林,完全不敢相信杜林的想法是如此的奇葩,这还是杜林吗?

    肯定是,至少克斯玛先生觉得这个小子就是这么操蛋,也不知道像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