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3章 红绫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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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头雨刚停,本以为不会来人的。
大家警惕性都不高,可不比昨天反应迅速。
身子都是一震,生出了一丝杀气。
就见诺文和几个姒教的教众扯着两个黄毛青年,手中的枪顶着他们的脑袋。
大步跨入山神庙,和我们撞了个正着。
“长老,是他们两个,他们果然躲在山神庙里。”诺文旁边的那个人惊叫了一声。
诺文看到我们之后,脸上的表情出现了一秒钟的巨变。
然后,一把将手里提溜着的黄毛胖子甩在一边。
手里扣动扳机,一枪一个把俩人都杀了。
杀完人之后他反应迅速的,拔腿就离开山神庙。
一边跑,还一边拿出对讲机,“找到刘清琁了,他就在……”
诺文出手太快了,所以我和清琁都来不及阻止。
见他一边通风报信,一边快步逃离附近。
“不能让他跑了!!”
我心中只有这个念头,冲出去追上他。
扯住了他的后衣领,夺了他手中的对讲机,随手就扔到了山下面。
“好久不见啊,沈大小姐,没想到会在这里见面。”诺文看到手机掉下山去了脸色变化了一下,却还是保持了镇静
我还没说话,清琁便行动如风的追上。
抬手就把这家伙的脑袋拧断了,一脚踢下山了。
我愣了一下,问他:“你出手这么狠做什么?”
“我向来出手都是这么狠,你要是觉得不忍心,大可以把我丢在这山里不管。”他的气息格外阴沉,还故意跟我抬杠。
我那是可怜诺文性命吗?
诺文可是杀死刘呼延的真凶,虽然已经惩罚了诺武。
可那毕竟是条人命,杀他是理所应当的。
杀人见血这样的事情做多了,可是会影响因果报应的。
刘清琁杀人太多,又身受重伤。
轻易动杀念,对他有坏无好。
我也不肯在他面前当烂好人,也没给他好脸色,“留你在身边,自有我的用处,你就是说破大天,我也不会把你丢了的。”
“还喜欢我?”他用帕子擦了掐过诺文脖子的手,随手也把帕子丢下山去。
我冷冷一笑,道:“不把你丢下,是因为我不放心你……”
你字拖了很长,吊足了他的胃口,才故意挑衅一般的说道,“不放心你的阴谋诡计。”
“好借口。”他凉薄的鼓掌。
我扯着他的衣服,“走。”
“走去哪儿?”清琁刚才追上来杀诺文的速度挺快,眼下走起山路来。
就跟扭了脚的老娘们扭秧歌似的,一步一顿的根本走不快。
我放慢了步子,“红绫寨。”
“这么急?”他有些不解。
我毫无感情的回答他,“对讲机上应该有GPS。”
以蛟蓝的经济实力,要在教众手中的对讲机上都装GPS是很容易的事情。
从诺文发出去语音的时候,虽然没有说明自己所在的位置。
可是GPS却能够定位,要是没丢下山。
还可以彻底破坏定位系统,他们怕是要跟着GPS找来了。
如果不跑的话,怕是马上就会被抓住。
走了几步,我总觉得身后有什么东西正在阴沉的看着我。
越看我心里越觉得奇怪,回头直接摘下他的面具,“你干嘛这样看着我?”
“大天眼已经能感受到身后的眼神了吗?有趣。”他的眼神阴阴的看着我,嘴角挂着冷魅的笑意。
我见他脸部完好无缺,心却莫名疼了一下,低声道:“乾元之力是世间最高等的力量,大天眼的水平跟着提高并不奇怪。”
“明月,你的心思真的缜密了许多。”他冷不防补了一句。
我似明白他一路上这样看我的原因了,“就因为我猜测对讲机里有GPS?你就对我有了这么高的评价?”
“蛇仙还在外面觅食,回来找不到我们,会疯掉的。”他吝啬任何一次夸赞我的机会,转移了话题。
我懒懒道:“疯掉也是为你疯掉,又不关我的事。”
“哎,主人,我给你找的梅花鹿也还在山神庙里呢。”玉灵也郁闷的从玉镯里飘出来,嘟着嘴冲我撒娇。
我摸了摸他的头,“蛇仙还在那边,它要是饿了,就有东西吃了。”
“便宜那条大蛇了,不过它照顾主人算是尽心,也不算浪费。”玉灵对蛇仙的印象还好,勉为其难的接受了把梅花鹿让给蛇仙吃的建议。
我心中真是松了口气,喝血的感觉可真是不好。
——
走出一段距离之后,我看了一下手背上的地图。
从刘家村到红绫寨距离很是遥远,普通人起码要跋涉个五六天。
距离彝龙古城,就更加远了。
所以清琁回刘家村支教,蛟蓝几乎不会怀疑此事跟彝龙古城有关。
此去红绫寨,我和清琁至少要走两三日。
到了地方之后人生地不熟的,还不一定能找到落脚的地方修炼。
几日风餐露饮的跋涉下来,我毕竟还是血肉之躯。
一双腿都走断了,恨不得一屁股坐下就再也不起来。
“走不动了?”清琁问的戏虐。
实则他周身的气息也很脆弱,一看也是身上有伤。
需要长时间调戏休养,却跟着我四处跋涉。
盛夏时节,暑期很重。
芭蕉林内还算凉快,我从山上望着种植了无数茶树的红绫寨,“就剩几步路了,我能坚持。”
“我劝你,不要进寨。”清琁道了一句。
难道是这寨子里有什么?
我心头微微一颤,抬头看了清琁一眼,“什么意思?”
“我一进这寨子,就会被被里面豢养的行尸咬。”他干巴巴的说道。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觉得他说这话的口气不对,“你可是尸帝啊,里面的僵尸也敢咬你?”
“那是行尸,不是僵尸。”他强调了一下。
这个我自是知道的,行尸是人所驯养的僵尸。
湘西一带有些古老寨子的人,有一种不同于其他人的观念。
觉得亲人死了,做成行尸之后。
便会以另一种方式留在身边,所以从不兴土葬。
觉得一旦入了土,便会和大自然融合在一起。
成为滋养万物生灵的一种,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我试探的问了他一句,“那我进这寨子,会不会被僵尸咬。”
“不会。”他冷道。
我眯着眼睛看他,“你欠了这寨子里哪个姑娘的情债了?”
“好多姑娘呢,每个都美若天仙,比你强上几百万倍。”他故意刺激我道。
我心中疼的厉害,表面上却满不在乎的大笑,“你可别逗,你最爱的姑娘,不是轩辕薇小姐吗?她要是知道你在这山寨中,金屋藏娇了那么多美……”
话还没说完,嘴就被他堵住了。
冰凉的触感过电一般窜入心房,我霎时间就把他推开了。
“不过是亲一下,又不是没亲过,脸色怎么这么白?”他触手摸我的脸。
我接连退后了两步,摆手阻止,“你别过来,我觉得恶心。”
“我不过去便是,这红绫寨你要是想进去,可以自己进去,我就不奉陪了。”他双手抱胸,颀长的身体斜靠在一旁的红豆杉下。
我与他对视了几眼,“那你总要让我知道你不进村真正的缘由吧?明明是个有洁癖的人,为了救轩辕薇都肯委身于我,定不会轻易在其他地方胡乱拈花惹草。”
“你不进寨子看看,怎知我没有相好的在里面?”
他像只泥鳅一样,油嘴滑舌的。
我一把握住了他的腕子,把他往寨子的方向扯,“如果事实真如你所言,我才一定要带你进寨,让行尸咬死你。”
“走慢些,沈明月。”他唤我的时候,声音已经变得很奇怪了。
我顿了顿步伐,没有停下,“偏不。”
可是没走几步,便发现他的腕子颤的厉害。
就跟发了癫痫一样,我心底里是有些顾及的,却又怕他耍诈阴我。
“女人的心真狠,才分手几天,就……就这样对待以前的情郎吗?”他虚弱的埋汰我。
我刚要回头看他,耳边便传来了一声行尸怒吼的声音,“吼~”
还没进寨子,就从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蹿出来一直行尸。
行尸皮肤泛着淡淡的绿色,身上带着草药和腐烂夹杂在一起的味道。
双眼没有焦距,却充满了怒意。
它在没有主人控制的情况下,分明没有丝毫的自主意识。
却知道自己要攻击谁,直接朝清琁奔了过去。
速度快如闪电,一眨眼之间就咬住了清琁的臂膀。
用足了十分的力去咬,直接就把臂膀咬穿了。
绿色的涎水染了清琁的衣衫,一双眼睛死死的瞪着清琁似乎要讨债一般。
清琁无奈道:“看见了吧,我都说了,我不能进寨子。”
“是因为骨笛!”我发现这行尸双眼没有焦距,可是真正盯着的却是清琁随身携带的那只骨笛。
很多家养的行尸都是代替狗的职能存在的,在寨子里很多用来看家护院。
大部分的五感都很是敏锐,一下就发现清琁身上带了骨笛。
我顺手就把清琁口袋里的骨笛摸出来了,果然行尸咬他的动作就变得迟疑了。
缓缓的松开了嘴,又开始怒视着我。看他看我的眼神似乎是想把我活吃了,他还在一旁说风凉话,“哇!!沈明月,那可是我用一条腿换来的骨笛,你怎么说丢就丢啊。”
外头雨刚停,本以为不会来人的。
大家警惕性都不高,可不比昨天反应迅速。
身子都是一震,生出了一丝杀气。
就见诺文和几个姒教的教众扯着两个黄毛青年,手中的枪顶着他们的脑袋。
大步跨入山神庙,和我们撞了个正着。
“长老,是他们两个,他们果然躲在山神庙里。”诺文旁边的那个人惊叫了一声。
诺文看到我们之后,脸上的表情出现了一秒钟的巨变。
然后,一把将手里提溜着的黄毛胖子甩在一边。
手里扣动扳机,一枪一个把俩人都杀了。
杀完人之后他反应迅速的,拔腿就离开山神庙。
一边跑,还一边拿出对讲机,“找到刘清琁了,他就在……”
诺文出手太快了,所以我和清琁都来不及阻止。
见他一边通风报信,一边快步逃离附近。
“不能让他跑了!!”
我心中只有这个念头,冲出去追上他。
扯住了他的后衣领,夺了他手中的对讲机,随手就扔到了山下面。
“好久不见啊,沈大小姐,没想到会在这里见面。”诺文看到手机掉下山去了脸色变化了一下,却还是保持了镇静
我还没说话,清琁便行动如风的追上。
抬手就把这家伙的脑袋拧断了,一脚踢下山了。
我愣了一下,问他:“你出手这么狠做什么?”
“我向来出手都是这么狠,你要是觉得不忍心,大可以把我丢在这山里不管。”他的气息格外阴沉,还故意跟我抬杠。
我那是可怜诺文性命吗?
诺文可是杀死刘呼延的真凶,虽然已经惩罚了诺武。
可那毕竟是条人命,杀他是理所应当的。
杀人见血这样的事情做多了,可是会影响因果报应的。
刘清琁杀人太多,又身受重伤。
轻易动杀念,对他有坏无好。
我也不肯在他面前当烂好人,也没给他好脸色,“留你在身边,自有我的用处,你就是说破大天,我也不会把你丢了的。”
“还喜欢我?”他用帕子擦了掐过诺文脖子的手,随手也把帕子丢下山去。
我冷冷一笑,道:“不把你丢下,是因为我不放心你……”
你字拖了很长,吊足了他的胃口,才故意挑衅一般的说道,“不放心你的阴谋诡计。”
“好借口。”他凉薄的鼓掌。
我扯着他的衣服,“走。”
“走去哪儿?”清琁刚才追上来杀诺文的速度挺快,眼下走起山路来。
就跟扭了脚的老娘们扭秧歌似的,一步一顿的根本走不快。
我放慢了步子,“红绫寨。”
“这么急?”他有些不解。
我毫无感情的回答他,“对讲机上应该有GPS。”
以蛟蓝的经济实力,要在教众手中的对讲机上都装GPS是很容易的事情。
从诺文发出去语音的时候,虽然没有说明自己所在的位置。
可是GPS却能够定位,要是没丢下山。
还可以彻底破坏定位系统,他们怕是要跟着GPS找来了。
如果不跑的话,怕是马上就会被抓住。
走了几步,我总觉得身后有什么东西正在阴沉的看着我。
越看我心里越觉得奇怪,回头直接摘下他的面具,“你干嘛这样看着我?”
“大天眼已经能感受到身后的眼神了吗?有趣。”他的眼神阴阴的看着我,嘴角挂着冷魅的笑意。
我见他脸部完好无缺,心却莫名疼了一下,低声道:“乾元之力是世间最高等的力量,大天眼的水平跟着提高并不奇怪。”
“明月,你的心思真的缜密了许多。”他冷不防补了一句。
我似明白他一路上这样看我的原因了,“就因为我猜测对讲机里有GPS?你就对我有了这么高的评价?”
“蛇仙还在外面觅食,回来找不到我们,会疯掉的。”他吝啬任何一次夸赞我的机会,转移了话题。
我懒懒道:“疯掉也是为你疯掉,又不关我的事。”
“哎,主人,我给你找的梅花鹿也还在山神庙里呢。”玉灵也郁闷的从玉镯里飘出来,嘟着嘴冲我撒娇。
我摸了摸他的头,“蛇仙还在那边,它要是饿了,就有东西吃了。”
“便宜那条大蛇了,不过它照顾主人算是尽心,也不算浪费。”玉灵对蛇仙的印象还好,勉为其难的接受了把梅花鹿让给蛇仙吃的建议。
我心中真是松了口气,喝血的感觉可真是不好。
——
走出一段距离之后,我看了一下手背上的地图。
从刘家村到红绫寨距离很是遥远,普通人起码要跋涉个五六天。
距离彝龙古城,就更加远了。
所以清琁回刘家村支教,蛟蓝几乎不会怀疑此事跟彝龙古城有关。
此去红绫寨,我和清琁至少要走两三日。
到了地方之后人生地不熟的,还不一定能找到落脚的地方修炼。
几日风餐露饮的跋涉下来,我毕竟还是血肉之躯。
一双腿都走断了,恨不得一屁股坐下就再也不起来。
“走不动了?”清琁问的戏虐。
实则他周身的气息也很脆弱,一看也是身上有伤。
需要长时间调戏休养,却跟着我四处跋涉。
盛夏时节,暑期很重。
芭蕉林内还算凉快,我从山上望着种植了无数茶树的红绫寨,“就剩几步路了,我能坚持。”
“我劝你,不要进寨。”清琁道了一句。
难道是这寨子里有什么?
我心头微微一颤,抬头看了清琁一眼,“什么意思?”
“我一进这寨子,就会被被里面豢养的行尸咬。”他干巴巴的说道。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觉得他说这话的口气不对,“你可是尸帝啊,里面的僵尸也敢咬你?”
“那是行尸,不是僵尸。”他强调了一下。
这个我自是知道的,行尸是人所驯养的僵尸。
湘西一带有些古老寨子的人,有一种不同于其他人的观念。
觉得亲人死了,做成行尸之后。
便会以另一种方式留在身边,所以从不兴土葬。
觉得一旦入了土,便会和大自然融合在一起。
成为滋养万物生灵的一种,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我试探的问了他一句,“那我进这寨子,会不会被僵尸咬。”
“不会。”他冷道。
我眯着眼睛看他,“你欠了这寨子里哪个姑娘的情债了?”
“好多姑娘呢,每个都美若天仙,比你强上几百万倍。”他故意刺激我道。
我心中疼的厉害,表面上却满不在乎的大笑,“你可别逗,你最爱的姑娘,不是轩辕薇小姐吗?她要是知道你在这山寨中,金屋藏娇了那么多美……”
话还没说完,嘴就被他堵住了。
冰凉的触感过电一般窜入心房,我霎时间就把他推开了。
“不过是亲一下,又不是没亲过,脸色怎么这么白?”他触手摸我的脸。
我接连退后了两步,摆手阻止,“你别过来,我觉得恶心。”
“我不过去便是,这红绫寨你要是想进去,可以自己进去,我就不奉陪了。”他双手抱胸,颀长的身体斜靠在一旁的红豆杉下。
我与他对视了几眼,“那你总要让我知道你不进村真正的缘由吧?明明是个有洁癖的人,为了救轩辕薇都肯委身于我,定不会轻易在其他地方胡乱拈花惹草。”
“你不进寨子看看,怎知我没有相好的在里面?”
他像只泥鳅一样,油嘴滑舌的。
我一把握住了他的腕子,把他往寨子的方向扯,“如果事实真如你所言,我才一定要带你进寨,让行尸咬死你。”
“走慢些,沈明月。”他唤我的时候,声音已经变得很奇怪了。
我顿了顿步伐,没有停下,“偏不。”
可是没走几步,便发现他的腕子颤的厉害。
就跟发了癫痫一样,我心底里是有些顾及的,却又怕他耍诈阴我。
“女人的心真狠,才分手几天,就……就这样对待以前的情郎吗?”他虚弱的埋汰我。
我刚要回头看他,耳边便传来了一声行尸怒吼的声音,“吼~”
还没进寨子,就从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蹿出来一直行尸。
行尸皮肤泛着淡淡的绿色,身上带着草药和腐烂夹杂在一起的味道。
双眼没有焦距,却充满了怒意。
它在没有主人控制的情况下,分明没有丝毫的自主意识。
却知道自己要攻击谁,直接朝清琁奔了过去。
速度快如闪电,一眨眼之间就咬住了清琁的臂膀。
用足了十分的力去咬,直接就把臂膀咬穿了。
绿色的涎水染了清琁的衣衫,一双眼睛死死的瞪着清琁似乎要讨债一般。
清琁无奈道:“看见了吧,我都说了,我不能进寨子。”
“是因为骨笛!”我发现这行尸双眼没有焦距,可是真正盯着的却是清琁随身携带的那只骨笛。
很多家养的行尸都是代替狗的职能存在的,在寨子里很多用来看家护院。
大部分的五感都很是敏锐,一下就发现清琁身上带了骨笛。
我顺手就把清琁口袋里的骨笛摸出来了,果然行尸咬他的动作就变得迟疑了。
缓缓的松开了嘴,又开始怒视着我。看他看我的眼神似乎是想把我活吃了,他还在一旁说风凉话,“哇!!沈明月,那可是我用一条腿换来的骨笛,你怎么说丢就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