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韦氏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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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过了十五分钟后,胡六才安静下来,嘴里淡淡地呻吟着,痛苦过后是一种虚脱,韦万桑忙问道:“怎么样了?”
胡六:“太痛苦了,太痛苦了,痛得有一种想死的感觉。”
这时,肖帅指着胡六说道:“你们看,他的手,他的手有影子。”
听到肖帅的话后,我们看去,现在在没有太阳的情况下,我们居然看到地面上居然出现了胡六左手的影子,刚好就是他受伤的那部分,更加离奇的是,这手影居然是一个骷髅的样子,这是……
胡六看到地上的手影时,脸色一变,声音颤抖起来,说道:“这……这是……这是怎么回事?”
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一下子,我甚至觉得不应该就这样就来寻找鬼王陵,我们应该先找到扎西堪布,也许他有办法,再不济到了波密后,应该联系到迷林谷的人,他们也许也会知道一点,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们现在从原路返回的话,也要两天的时候,再去到迷林谷前后也要几天时间,那胡六能撑下去么?他现在的脸色十分苍白,痛苦的时候,脸色甚至有些泛青,感觉他时日不多了。
不过,胡六这家伙也是的,怎么说也是一个有传承的风水师,这种情况应该祖师爷有记载么,我不由问道:“你不是风水师么?这种情况应该见过么?”
一半天,胡六好像想到了什么一样说道:“好像是狼毒,我也是听师父说过,这种狼毒很少出现,中毒之人慢慢就没有影子,没有光的时候,却能直到他的影子,只是这个影子呈白骨的样子,当身体有一半呈骷髅的时候,他就会成为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只是,师父提过,却没有说过解救之法。”
嗯?胡六他师父不靠谱啊,讲了狼毒,却没有告诉解救之法。虽然和胡六没有过命的交情,但是看到一条人命,我做不到袖手旁观,就在这时,我想起《洗骨经》中有一种袪阴解毒的一个方法,自从得到《洗骨经》后,没事也研究过它,这部经文不仅仅有强身健体,聚神炼心的作用,还有对阴毒有效果。以前没有试过,也不知道有没有用,现在前也不是,退也不是,先试试看,人生就是这样的,不试怎么会知道呢?
我说道:“我来试试看,也许有点用。”
胡六点了点头,我仔细在脑海中过滤了一遍咒语与手法后,还需要一样能清心明神之物作为引子,还好这东西我真有,就是金栖木果,不过想到要把金栖木果在胡六身上的狼毒没有解除之前会一直放到他身上,不禁有些肉痛起来,有几次都是金栖木果救了我一把,我指望哪怕天一切无事时,找个好地方,种下它,生根发芽,长成金栖香木,这是我的发财大计之一。
当咒语念起的时候,一下子专心起来,手印虽然有些生疏,但能感觉有一股能量在流动,与此同时,我感觉自己的体力在消耗,法印完成一半的时候,就累得不行了,但也不能停下来,这时金栖木果上面的纹路开始发现一种明光,胡六看到后,一股喜悦充满他的双眼,现在对于他来说,一切有可能的,就是希望。
法印终于完成了,一道金光初现时,我一下子打在他的左手上,与此同时将金栖木果放在他的手中,那金光一进入他的左手臂上时,一股黑烟从左手臂上冒出,与金光撞在一起时,就是两虎相斗一样,发生激烈的碰撞,很快那黑烟就落败了,被金光吞噬一空,而金光也在渐渐地消失,这一过程在平常人眼中根本看不到,因为太快了,只有施术者才能看到,我再看到地面上时,那骨手影子淡了不少,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与此同时,仿佛全身的力量被抽干了一样,一股虚脱感涌入我的全身,我一下子瘫在地上,半天都不能动弹一分
肖帅紧张地问道:“你没事吧?”
我有气无力地说道:“没什么,就是脱力而已。”
胡六惊讶的看着自己的左手,他明显地感觉左手没有那种阴痛的感觉,好像有了活力,这太神奇了,他越发的觉得这次找到袁诺找对了,他看着手中的和金栖木果,感觉到那上面传来的阵阵暖意,那上面有八股天然的铭文,他知道这不是凡物,是一个好东西,当初怎么自己就没有想到金栖香木会结果实呢?他看着我说道:
“袁兄弟,谢谢你了,如果不是你的话,我就有大麻烦了。这东西太贵重了吧?”
我无不好气地说道:“你想的美,这金栖木果是暂时借你用一下,它虽然能帮你减道狼毒,但是不能根治你的病,我估计这狼毒,越是在阴地,它就发作的越快,鬼王陵里可是至阴之地。”
听到我的话后,胡六说道:“那也得一试,万一真的有什么不幸,也是我的命。”
休息了一半天后,我才好一点,便重新上路了,我自认为现在的体能已经不错了,没有想到只是使用了一次大手印,就虚脱成这样子,以前古藏地的那些大能伏藏师生还真是非人的存在。
脱离了水路,我们顺着河边行走,有的地方十分陡峭,想不到这样的地方,格日就像山羊一样的灵活,而且它的爪子居然能像猫一样伸缩自如,有几次它的爪子一下子能伸出五公分左右,尖锐的爪子能牢牢抓住悬壁,这是一般的藏獒做不到的。
直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到达上次见到的落水峡,只得找了一个平地先露营起来,相比水路,走陆路慢多了,有的地方还要绕一个大弯,这样就更加耗时了,肖帅提议要不要再做一个木筏顺着河走,我们三个马上摇了摇头,虽然胡六说过,黑阴之水出现一次后,下次可能是十几年,几十年以后的事了,但万一现在又遇上它了呢?
有格日在,我们在外面露营放心多了,在傍晚的时候,它跳进林子中半天没有回来,肖帅三人有些担心,我笑道:“没事,它去巡视去了,没准还能给我们带点吃的回来呢。”
没有人比我了解格日,它在林中的速度可以用风来形容,只需要一会儿,它就能将附近几公里巡视的几次,差不多二十分钟后,格日出现了,嘴里叨了一只野兔和野鸡,放下后,它就是安静地坐在一边,看为这家伙已经自己吃过了。
韦万桑看到格日叨回来的野味后,双眼发光,说道:“这真是一只神獒,可惜啊,越是厉害的獒,对主人的忠诚更高,不然的话,我们还可以商量一下。”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胡六抽出一把生存匕首后,几下将兔子和野鸡扒皮掏出内脏后,用水冲洗后,加了一点盐后,便放在火上开始烧烤起来,韦万桑拿出一把多功能工兵锹,挖了一个坑,将皮毛与内脏掩埋起来,肖帅削了四根细长的树梢,一头削尖后,将火腿肠插上,用小刀在上面划了几下后,开始烧烤起来。
现在的格日开始闭目养神,看着它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我放心起来,这一次带上它,简直是一个英明的决定,很快,它居然爬在地上睡着了。
不一会儿,肉就烤熟了,我们边吃边聊了起来了,我们四人当中,韦万桑在藏地的时间最长,经历的也最多,通常男人在一起没有正事时,聊得最多的就是女人了。
韦万桑边吃边说了起来,那时他到藏地的时候,青藏铁路还没有开通,进藏就两条路,从四川入藏的318国道,和109国道的青藏线,虽然青藏线的平均海拔比318国道更高,但却是进藏最短,路况最好最安全的公路,沿途的风景也不错。
韦万桑年轻的时候,还不像现在这样算有点小事业,那时他在兰州捞偏门,出事后,便想到跑路了,想来想去,还是进藏,在九十年代初期,全国的条件都没现在这样好,西/藏更是让人视为偏苦的地区,进藏过唐古拉山那会儿和过鬼门关没有什么区别,韦万桑揣着仅有的一千块钱就出发了,四天后,经过剧烈的高原反应来到了圣城拉/萨,开始了自己的创业生涯,虽然那会儿拉/萨的经济不好,也没有现在这样的旅游业发达,但是他发现这里的钱还是比较好赚,加上头脑灵活,操起一起偏门的行当,两年后终于积起人生的第一桶金了,后来他还干过运输,地下赌档、酒吧、KTV,有了钱后,买了一辆 4500的越野车,那时这样的越野车算是很牛13的存在。
后来,西/藏的旅游业越来越好的时候,他干起特产生意,经常回到内地,也就在这个时候,他认识了胡六,经过一次事件后,两人成了好友,他开始在藏地捣腾起古董生意,那会儿由于藏地资讯不发达,许多内地人就下乡去到偏远的地方,用一些廉价的日常用品换出藏/民们家中的老古董。
韦万桑笑道:“还别说,那几年,下到地区还真的收了许多好东西,有一次我用了十块肥和一个收音机换了一个有三百年的唐卡,放给胡六后,你猜,卖了多少?”
我和肖帅摇了摇头……
差不多过了十五分钟后,胡六才安静下来,嘴里淡淡地呻吟着,痛苦过后是一种虚脱,韦万桑忙问道:“怎么样了?”
胡六:“太痛苦了,太痛苦了,痛得有一种想死的感觉。”
这时,肖帅指着胡六说道:“你们看,他的手,他的手有影子。”
听到肖帅的话后,我们看去,现在在没有太阳的情况下,我们居然看到地面上居然出现了胡六左手的影子,刚好就是他受伤的那部分,更加离奇的是,这手影居然是一个骷髅的样子,这是……
胡六看到地上的手影时,脸色一变,声音颤抖起来,说道:“这……这是……这是怎么回事?”
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一下子,我甚至觉得不应该就这样就来寻找鬼王陵,我们应该先找到扎西堪布,也许他有办法,再不济到了波密后,应该联系到迷林谷的人,他们也许也会知道一点,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们现在从原路返回的话,也要两天的时候,再去到迷林谷前后也要几天时间,那胡六能撑下去么?他现在的脸色十分苍白,痛苦的时候,脸色甚至有些泛青,感觉他时日不多了。
不过,胡六这家伙也是的,怎么说也是一个有传承的风水师,这种情况应该祖师爷有记载么,我不由问道:“你不是风水师么?这种情况应该见过么?”
一半天,胡六好像想到了什么一样说道:“好像是狼毒,我也是听师父说过,这种狼毒很少出现,中毒之人慢慢就没有影子,没有光的时候,却能直到他的影子,只是这个影子呈白骨的样子,当身体有一半呈骷髅的时候,他就会成为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只是,师父提过,却没有说过解救之法。”
嗯?胡六他师父不靠谱啊,讲了狼毒,却没有告诉解救之法。虽然和胡六没有过命的交情,但是看到一条人命,我做不到袖手旁观,就在这时,我想起《洗骨经》中有一种袪阴解毒的一个方法,自从得到《洗骨经》后,没事也研究过它,这部经文不仅仅有强身健体,聚神炼心的作用,还有对阴毒有效果。以前没有试过,也不知道有没有用,现在前也不是,退也不是,先试试看,人生就是这样的,不试怎么会知道呢?
我说道:“我来试试看,也许有点用。”
胡六点了点头,我仔细在脑海中过滤了一遍咒语与手法后,还需要一样能清心明神之物作为引子,还好这东西我真有,就是金栖木果,不过想到要把金栖木果在胡六身上的狼毒没有解除之前会一直放到他身上,不禁有些肉痛起来,有几次都是金栖木果救了我一把,我指望哪怕天一切无事时,找个好地方,种下它,生根发芽,长成金栖香木,这是我的发财大计之一。
当咒语念起的时候,一下子专心起来,手印虽然有些生疏,但能感觉有一股能量在流动,与此同时,我感觉自己的体力在消耗,法印完成一半的时候,就累得不行了,但也不能停下来,这时金栖木果上面的纹路开始发现一种明光,胡六看到后,一股喜悦充满他的双眼,现在对于他来说,一切有可能的,就是希望。
法印终于完成了,一道金光初现时,我一下子打在他的左手上,与此同时将金栖木果放在他的手中,那金光一进入他的左手臂上时,一股黑烟从左手臂上冒出,与金光撞在一起时,就是两虎相斗一样,发生激烈的碰撞,很快那黑烟就落败了,被金光吞噬一空,而金光也在渐渐地消失,这一过程在平常人眼中根本看不到,因为太快了,只有施术者才能看到,我再看到地面上时,那骨手影子淡了不少,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与此同时,仿佛全身的力量被抽干了一样,一股虚脱感涌入我的全身,我一下子瘫在地上,半天都不能动弹一分
肖帅紧张地问道:“你没事吧?”
我有气无力地说道:“没什么,就是脱力而已。”
胡六惊讶的看着自己的左手,他明显地感觉左手没有那种阴痛的感觉,好像有了活力,这太神奇了,他越发的觉得这次找到袁诺找对了,他看着手中的和金栖木果,感觉到那上面传来的阵阵暖意,那上面有八股天然的铭文,他知道这不是凡物,是一个好东西,当初怎么自己就没有想到金栖香木会结果实呢?他看着我说道:
“袁兄弟,谢谢你了,如果不是你的话,我就有大麻烦了。这东西太贵重了吧?”
我无不好气地说道:“你想的美,这金栖木果是暂时借你用一下,它虽然能帮你减道狼毒,但是不能根治你的病,我估计这狼毒,越是在阴地,它就发作的越快,鬼王陵里可是至阴之地。”
听到我的话后,胡六说道:“那也得一试,万一真的有什么不幸,也是我的命。”
休息了一半天后,我才好一点,便重新上路了,我自认为现在的体能已经不错了,没有想到只是使用了一次大手印,就虚脱成这样子,以前古藏地的那些大能伏藏师生还真是非人的存在。
脱离了水路,我们顺着河边行走,有的地方十分陡峭,想不到这样的地方,格日就像山羊一样的灵活,而且它的爪子居然能像猫一样伸缩自如,有几次它的爪子一下子能伸出五公分左右,尖锐的爪子能牢牢抓住悬壁,这是一般的藏獒做不到的。
直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到达上次见到的落水峡,只得找了一个平地先露营起来,相比水路,走陆路慢多了,有的地方还要绕一个大弯,这样就更加耗时了,肖帅提议要不要再做一个木筏顺着河走,我们三个马上摇了摇头,虽然胡六说过,黑阴之水出现一次后,下次可能是十几年,几十年以后的事了,但万一现在又遇上它了呢?
有格日在,我们在外面露营放心多了,在傍晚的时候,它跳进林子中半天没有回来,肖帅三人有些担心,我笑道:“没事,它去巡视去了,没准还能给我们带点吃的回来呢。”
没有人比我了解格日,它在林中的速度可以用风来形容,只需要一会儿,它就能将附近几公里巡视的几次,差不多二十分钟后,格日出现了,嘴里叨了一只野兔和野鸡,放下后,它就是安静地坐在一边,看为这家伙已经自己吃过了。
韦万桑看到格日叨回来的野味后,双眼发光,说道:“这真是一只神獒,可惜啊,越是厉害的獒,对主人的忠诚更高,不然的话,我们还可以商量一下。”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胡六抽出一把生存匕首后,几下将兔子和野鸡扒皮掏出内脏后,用水冲洗后,加了一点盐后,便放在火上开始烧烤起来,韦万桑拿出一把多功能工兵锹,挖了一个坑,将皮毛与内脏掩埋起来,肖帅削了四根细长的树梢,一头削尖后,将火腿肠插上,用小刀在上面划了几下后,开始烧烤起来。
现在的格日开始闭目养神,看着它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我放心起来,这一次带上它,简直是一个英明的决定,很快,它居然爬在地上睡着了。
不一会儿,肉就烤熟了,我们边吃边聊了起来了,我们四人当中,韦万桑在藏地的时间最长,经历的也最多,通常男人在一起没有正事时,聊得最多的就是女人了。
韦万桑边吃边说了起来,那时他到藏地的时候,青藏铁路还没有开通,进藏就两条路,从四川入藏的318国道,和109国道的青藏线,虽然青藏线的平均海拔比318国道更高,但却是进藏最短,路况最好最安全的公路,沿途的风景也不错。
韦万桑年轻的时候,还不像现在这样算有点小事业,那时他在兰州捞偏门,出事后,便想到跑路了,想来想去,还是进藏,在九十年代初期,全国的条件都没现在这样好,西/藏更是让人视为偏苦的地区,进藏过唐古拉山那会儿和过鬼门关没有什么区别,韦万桑揣着仅有的一千块钱就出发了,四天后,经过剧烈的高原反应来到了圣城拉/萨,开始了自己的创业生涯,虽然那会儿拉/萨的经济不好,也没有现在这样的旅游业发达,但是他发现这里的钱还是比较好赚,加上头脑灵活,操起一起偏门的行当,两年后终于积起人生的第一桶金了,后来他还干过运输,地下赌档、酒吧、KTV,有了钱后,买了一辆 4500的越野车,那时这样的越野车算是很牛13的存在。
后来,西/藏的旅游业越来越好的时候,他干起特产生意,经常回到内地,也就在这个时候,他认识了胡六,经过一次事件后,两人成了好友,他开始在藏地捣腾起古董生意,那会儿由于藏地资讯不发达,许多内地人就下乡去到偏远的地方,用一些廉价的日常用品换出藏/民们家中的老古董。
韦万桑笑道:“还别说,那几年,下到地区还真的收了许多好东西,有一次我用了十块肥和一个收音机换了一个有三百年的唐卡,放给胡六后,你猜,卖了多少?”
我和肖帅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