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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红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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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鼻子慢吞吞地把最后一口热狗塞进嘴里,顺带揉了揉肥厚嘴唇上那颗草莓似的大鼻子。

    他一边咀嚼着热腾腾的法兰克福肠,一边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走在前面的少年。

    美联邦的高中生要么忙于学业与派对狂欢,要么沉迷于漫画和电子游戏,像这样独自一人跑来看交响乐团演奏、等到散场后还要站在礼堂门口大张双臂摆好pose仿佛自身受到神圣洗礼的家伙,基本都是怪胎。

    事实就是如此。

    红鼻子不是个十分杰出的职业杀手,但他对自己的工作有着超乎寻常的热爱,所以总会在接到任务后事先侦查,搞清楚任务目标的身份背景、性格喜好乃至生平经历。

    可别以为这是每个杀手都必须掌握的基本功,实际上电影小说里那种杀人不留痕迹的专业杀手几乎不存在,当然,也可能存在,只不过数目极少且神出鬼没,从不留下任何传闻,如果真的存在那样的传奇杀手,或许无声无息才是他们生存至今的诀窍。

    但根据红鼻子入行两年多的经验来看,更大的可能是当今世界上已不存在那样的杀手,那只不过是幻想作品创作者的臆想罢了。

    两次世界大战时期前后都曾有过猖獗一时的杀手组织,那是时代背景为暗杀活动提供了生存环境,但现在可不一样。

    刑侦技术发展至今,想要做到不留痕迹地杀人基本是件不可能的事情,无论是枪械刀刃还是剧毒物质,总会给警察留下追查的线索,而刺杀目标的身份地位越高,警方破案的压力也就越大,因此大多数杀手,都是有命赚钱没命花钱。

    杀人不难,难的是事后脱身,不能脱身的杀手,就算手段再高明也只是一次性用品。

    但只有国家级别的势力才能帮助一个刺杀重要目标的杀手脱身,比如CIA培养的那些外勤特工,接到行动命令后他们也算是临时持有杀人牌照的杀手。除此以外,即便是声名在外的财阀家族也没法让一个人彻底销声匿迹。

    而那些真正受过专业训练的“高级杀手”,都不会选择这个朝不保夕、收入来源不稳定、社会地位比妓女还低的龌龊行业,他们要么成为国家机构的一份子,要么挂靠到某家安保公司,或是跟在某位富豪身边成为保镖。

    既然培养杀手不是一个划算的生意,金主们自然更倾向于缩减成本,反正用一次就要送进监狱或送进养猪场,何必过度投资增加成本呢——不少一次性杀手完成任务后都会被灭口,以免被警方抓捕后供出幕后指使者。至于送进养猪场,那是个业内笑话,因为猪什么都吃而且吃的很干净,所以不少负责处理尸体的“鬣狗”“秃鹫”会把尸体打碎了当成猪饲料。

    于是乎,杀手不再是需要接受严格入职培训的高大上职业。

    于是乎,再没有什么精心计划、一击之后远遁千里的刺杀行动。

    杀人么,跟杀狗差不多的,走到身前捅几刀、开几枪,弄死了就跑路,哪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这是绝大多数杀手的想法,因为他们本身就没有接受过刺杀训练,大多是急需用钱才会干这杀人的买卖。

    但红鼻子不这么想,他干这行已经两年,吃好喝好两年不死,在如今的杀手市场上已经算是高寿啦!

    能活这么久,无外乎几个原因。

    第一,从不多问,绝不探究上家或客户的身份和目的。

    第二,绝不在同一个地方做两次生意。

    第三,用最短的时间,最大程度了解目标。

    第四,从不贪心,做不成的生意宁愿丢了也不冒险。

    正因为有这几个习惯,红鼻子才能安安稳稳活到现在,既没有被抓进监狱,也没有被送进绞肉机和猪场。

    出于习惯,红鼻子在接下这个入行以来最奇怪最有趣的订单后,便开始着手调查。

    这个名为“Jay·O·Young”的高中生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怪,从初中开始沉迷超级英雄系列漫画、电影和游戏,与学校里的同龄人总是格格不入,被同学取笑了几年,却一夜之间成为备受欢迎的英雄人物。

    估计也是被那些漫画电影洗了脑,才会冒着生命危险,奋不顾身地站出来阻止枪击吧。

    像这样单纯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真是罕见,如果红鼻子再年轻十几岁,说不定会对他感到敬佩呢。

    只是不知道这位小朋友得罪了谁,竟要给他安排这样一个悲惨的结局。

    “不过,管他呢。”红鼻子耸耸肩,嘟囔道,“反正有钱给我赚,而且,杀个持枪杀人犯嘛,零风险的生意,傻子才不做。”

    红鼻子当然不是傻子,所以他咽下嚼碎的肉肠,准备继续跟进。

    迈步的那一刹那,红鼻子扭头向身后瞟了一眼,这也是个习惯,经常跟踪别人的人都会时刻提防,以免被人追踪。

    只是下意识的一瞥,却看见身后原本没有其他人的墙角多出了一道身穿长风衣的窈窕身影。

    “唰!”

    红鼻子两只脚掌以脚后跟为着力点,瞬间调转一百八十度。

    在转身的瞬间,他已将右手伸向配枪腰带,但身后那名亚裔女子的容貌让他微微失神。

    黄种人居然能这么美?红鼻子的审美观念在视线触及女人面孔的刹那被彻底颠覆,他的动作大约停滞了半秒。

    半秒之后,站在墙角的女人已贴近红鼻子身前,衣摆尚未下垂,身形犹如鬼魅。

    看见她唇角满含嘲讽意味的讥笑后,红鼻子才听见啪的一声爆响,那是鞋后跟踏碎地砖的声音!

    半秒跨过两米距离,换算成一秒就是四米,听起来好像比百米赛跑运动员还要差了不少,但数据不能这样对比,因为百米赛跑运动员会摆出起跑姿势,会做赛前热身,会有发力后的加速过程!

    而在身穿长风衣保持直立站姿的情况下要在半秒内以快到肉眼看不清的速度完成发力动作,跨过两米距离……这不是人类能拥有的爆发力!

    红鼻子的瞳孔因过度惊吓而收缩,他还没来得及取出手枪,就眼前一黑失去意识,软绵绵地靠在女人身上,像个醉汉似的被她“搀扶”着走向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