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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不跟傻子计较。

    不过陶潇潇有点奇怪,这个人也不像是明星啊,明星不可能这样光明正大的逛商场吧。

    “不记得了,不过你见到偶像为什么不扑上去啊?”

    正常人见到偶像难道不是应该激动拿出手机拍照,或者直接扑上去吗?

    “我偶像跟别人能一样吗?他可是很低调的,能遇见不容易,我可不能烦的他下次不敢再来这里了。”

    陶寻不错眼的盯着那个男人,一副紧张激动却又不敢打扰的模样。

    陶潇潇真的好奇了,试探着问:“不如你再给我重新介绍一次你这个偶像?”

    幸好这次找对点了,陶寻一听别人想了解他崇拜的人,瞬间就打开了话匣子。

    “他叫叶霄,是我们学校的传奇学长。打游戏全服第一,打篮球得分第一,考试全系第一。只要是他想做的事,就绝对不会排第二。”

    陶潇潇感觉玄幻了,听着这个名字这个介绍,这个人比男主还牛批啊。

    “……这也太苏了吧?”

    如果没有虚假吹嘘的成分,那这个叶霄根本就是玛丽苏本苏啊。

    “苏吗?还好吧,反正我家学长唯一的缺点就是名字了。因为读起来像夜宵,所以当时全校的女生都说自己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吃夜宵。”

    呃,真是不知道是该同情还是该羡慕……

    “他还在读书吗?”

    看起来不像啊,虽然颜值高的过分,让人猜不出年纪。但从穿着和气质上来看,根本就不像是个大学生啊。

    “早就毕业了,不过虽然已经毕业三四年了,但他的传说一直都在。当年我一进学校就被科普了,那时候我不相信。结果有幸在游戏上遇到他,直接被虐跪了。”

    被虐跪了之后却粉上了这个人,这是什么脑回路啊……

    陶潇潇看了一眼远处的男人,又看了一眼旁边一脸‘花痴’的弟弟,忍不住问:“你不会是喜欢他吧?”

    怪不得傻弟弟没有女朋友,难道是性别男,爱好男?

    “我当然喜欢他了,哦不对,不能叫喜欢,你们女生才说这个词呢。我那叫崇拜,崇拜懂吗?”

    虽然陶潇潇还是不太相信,但很配合的点了点头:“嗯嗯,知道了,崇拜崇拜。”

    “我们去买东西吧,难道你要一直在这里看着吗?”

    “你去买吧,买完了打电话给我,我再看一会儿。”

    蠢弟弟啊,你这么炙热的眼神,人家肯定早就发现你了。

    “我看叶霄站的那里后面那家店就挺不错的,我过去看看,你自己在这待着吧。”

    “哎哎哎,姐,亲姐。我跟你一起去,来就是陪你挑礼物的嘛,怎么能让你自己过去呢,嘿嘿。”

    陶潇潇没理他,最后两个人一起往那家店门口走。结果刚到,原本站在那里低头看手机的叶霄就抬脚离开了。

    “哎?怎么就走了呢……”

    看着蠢弟弟怅然若失的脸,陶潇潇实在是忍不住想给他一个爆栗。

    “人家肯定是被你吓走的,要不你再追上去跟着试试?”

    幸好陶寻还残留了一点理智,他挠挠头,很认真的回答:“还是不了吧,万一他把我当成坏人就惨了。学长他可是高手,当年徒手制服了一个拿刀胁迫人质的歹徒。

    听说那个歹徒满身肌肉,手里还拿着一把特别锋利的尖刀。那时候连旁边的特警都不敢轻举妄动,眼看着人质脖子上的伤口越来越深,学长挺身而出,一招就轻松躲过人质制服了歹徒。”

    “你亲眼看见了?”

    “这些都是学长的传说,绝对没有添油加醋,我们学校的学生都知道。到现在为止,老师还把他当成标兵来鞭策我们呢。”

    陶潇潇敷衍的点头:“哦。”

    苏成这样竟然不是男主角,那这个叶霄肯定是个沽名钓誉,喜欢出风头的男人。

    “不过叶学长这个人特别神秘,读书的时候就很少在学校出现。妥妥的女性杀手,这个女性杀手,不是说他吸引女生。当然了,他也确实吸引女生。反正这个女性杀手的意思是说,告白一个杀一个,个个都铩羽而归,没有人能把学长拿下。连当年学校公认的最好看的校花都没能得到叶学长的一个正眼。”

    陶潇潇越听越感觉自己压根儿不是穿到了一部全家炮灰的小说里,这明明是穿到了一个处处玛丽苏的小说里嘛。

    “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陶寻的目光一直追到彻底看不见叶霄了,才可惜的转回头。

    “像什么?”

    她拍了拍蠢弟弟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像个八卦又花痴的疯狂粉丝,我劝你还是赶紧找个女朋友转移一下注意力吧。再这样下去,你就危险了。”

    陶潇潇把最后三个字音咬的特别重,但显然这个家伙根本get不到她的点。

    “为什么危险?”

    “算了,不跟你扯了。赶紧进去买礼物,顺便你可以选一双球鞋。”

    陶寻的注意力立刻就被转移了:“什么?真的吗?我可以选一双球鞋?!”

    “对,随便选,就当这趟送我过来的跑腿费了。不过呢,我劝你还是有点数比较好。价格方面,把眼睛给我放亮一点。”

    “好好好,我早就看中一双了,一直没舍得买。这层楼就有那家店,我们快过去快过去。”

    陶潇潇没理他,这个家伙爱鞋如命,一个男生的鞋比她一个女人的还多。甚至还专门把他卧室的小书房改成了鞋房,里面里三层外三层全都放的是他的球鞋。

    按理说他的零花钱是很富裕的,但每个月最先花光的也永远是他。在陶寻那里,存款是不可能有存款的,每次连撑到月底都难。

    买好礼物回去的路上,陶潇潇又突然想起了刚刚碰到的那个堪比玛丽苏本苏的叶霄。

    刚刚被蠢弟弟的描述震惊到了,所以一时没深想。现在突然想起来,之前那种莫名眼熟的感觉来自哪里了。

    昨天看到那个跟她上辈子爱豆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当时这个叶霄好像就坐在他的旁边,也就是副驾驶上。

    因为昨天跟今天第一眼看到的都是叶霄的侧脸,所以才会觉得眼熟。

    更让陶潇潇震惊的是,她突然回想起这个叶霄也是曾经出现过在小说里的人物之一。

    虽然只出现了几行字就领盒饭了,但名字和人设基本都对上了。所以小说里的那个叶霄有90%的可能就是今天她看见的那个叶霄。

    唔,说起小说里的叶霄,结局好像也很惨呢。虽然他不是男女主的敌对方,但却是被人害死的。

    不过她并不知道凶手是谁,因为作者好像写完就把他忘了,到最后也没解答,被读者称作这本小说的bug之一。

    而且陶潇潇算了一下时间线,好像距离这个叶霄被害死也就剩下五天的时间了。因为那天的日期很特别,是7月14号,银色情人节的那一天。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风气,每个月的十四号都是情人节。所以那天的情侣们就会借着这个名头秀恩爱。

    而小说里描述男女主过银色情人节的时候,穿插了几行字说,每年的今天也是男主很佩服的一个人的忌日。

    那个人当然就是叶霄,作者也借男主的口简单的描述了一下叶霄本人和他的死因。

    至于这个叶霄跟男主到底是什么关系,又是被谁害死的,这些作者都没有写清楚。

    想到这里,陶潇潇忍不住扯了扯头发。真让人头秃啊,这个人她是救还是不救呢?她有本事救吗?救了这次他下次还会被害吗?

    天啊,这些问题真的太难了。

    原来白富美的日子也不好过啊,还以为只要每天吃吃喝喝就好了,结果竟然有这么多让人发愁的事情。

    ***

    谢思思生日会定的是晚上7点,不过熟悉的朋友肯定要早点去。她是在同班同学群里请的,等于只要看到了就能去。

    陶潇潇跟李香草约的是五点碰面,她吃完饭午睡了一个小时。又躺在床上玩玩手机看看书,时间很快就到四点了。

    重新洗了个脸,又化了一个淡妆。因为天气还是比较热的,所以陶潇潇挑了一件牛仔短裙,上身配了一件吊带露肩的淡蓝色雪纺衬衫。

    衬衫袖子是微喇叭的设计,上面还有两个细细的绑带。再加上她把头发散开,在其中一边别了一个海星发卡。

    所以现在整个人看起来就是那种,淑女中带着一点可爱俏皮的风格。

    打扮好之后第一件事当然就是自拍啦,陶潇潇拿出手机咔咔咔拍了十几张照片。

    然后选出三张最满意的发到了微博上,并配文:我能长得这么漂亮,首先要感谢我的爸妈。要不是他们给了我一双巧手,我也不能把自己p的这么美(心)

    之前她跟陶寻说到了网红,当然是因为她心里有了一些念头。

    反正也只是分享生活,如果能变成网红的话,那她的自由职业规划也就算是有门了。

    当然她并不准备像其他网红那样,有了粉丝之后就开店做生意。

    而是准备平常接一些还不错的广告,只要能保证质量,并且不危害到粉丝的利益和健康,这样的广告偶尔接几个,够自己生活吃饭的就可以了。

    因为她上辈子真的已经辛苦够了,这辈子如果能轻松的活着,那她就不准备再让自己那么幸苦了。

    陶潇潇是觉得,反正不管怎么过都是一生。这辈子既然有了这么好的基础,那为何不让自己过得舒服自在一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