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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9章 只要他健全,比什么都好(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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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像他一样,一夜未眠吧?

    想到她因为他的失忆睡不着,他心口微微揪了一下。

    昨晚再累,再不开心,睡了一觉,心情都会好起来。

    唐槐很注意一日之时的,早上醒来,心情一定要好,一定要面带笑容。

    这样,运气都会好很多。

    没有人喜欢大清早的,就看到一个拉长着脸的人。

    更没有人喜欢,大清早的,就听见有人对自已咒骂着的。

    见到景煊打开门出来,她好看的脸,顿时亮起了灿烂的笑。

    听到景煊问她,她笑着说:“一直都是这个时候起床的。”

    景煊被她的笑容感染,他扬起唇,轻笑:“去医院?”

    唐槐一边回房一边道:“是的,我到G市这么久了,一直需要我看病的患者肯定急坏了。”

    “我去洗个脸。”景煊道。

    “好。”唐槐回房梳好,换上衣服。

    她出来时,景煊已经洗脸出来了,他直接回房,换上了便装。

    见他出来,唐槐愣了一下,然后站在那里,怔怔地看着他。

    仿佛,看到了她的景煊哥回来了……

    景煊见她怔怔地看着自已,他挑眉,疑惑地问:“怎么了?”

    唐槐回过神,轻摇了一下头:“没什么。”

    可她眼里掠过一失落,让景煊捕捉在眼里。

    景煊走近她,看着她:“不喜欢看到我?”

    唐槐仰起脸,微笑地看着他的眼睛:“没有。”

    唐槐抬手,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笑道:“你挺帅的。”

    说完,她直径从他面前走过,走到鞋柜前,换上去医院的鞋子。

    景煊转过身,看着在换鞋的她。

    她脸上带笑,可他刚才却看到她眼眶红了,眼睫毛湿了……

    换好鞋好,唐槐没有回头:“我去医院了,餐饮店就在对面,你饿了就去那里吃,餐饮店现在是唐丽和肖婶打理,自家人,你随便吃,不用付钱。”

    景煊刚出门,景煊就大步上来:“我送你。”

    唐槐顿了一下,转过身看着在穿鞋的他:“你要送我去医院?”

    “嗯。”

    “你对这里都不熟了,我怕你回来迷路啊。”唐槐笑道。

    “我只是失忆,不是老人痴呆。”景煊凉了她一眼。

    “景煊哥,我自已开车去就可以的,你不用这么折腾。”

    景煊穿好鞋了,伸手过来:“钥匙给我。”

    唐槐把大门钥匙递给他,他出来,锁上门:“不跟你多相处,我怎样重新爱上你?”

    “……”唐槐抿了抿嘴。

    为什么她会有就算爱上,也变质的感觉?

    唐槐和景煊来到餐饮店吃早餐。

    他们一进来,接李飞喜位置的店长黄亚红过来,微笑地道:“景少,唐槐,上点什么?”

    “我们平时吃的。”唐槐看了一眼景煊,对黄亚红笑道。

    黄亚红一听,开心一笑:“好呐!”

    唐槐见里面刚好有一个二人座的位置,她走了过去:“到里面坐。”

    店里的服务员,很快给他们上了早餐。

    一份肉馅的小笼包,一份鸡爪,一份菜心,一份牛腩炒河粉。

    还有两份排骨炖汤,两份芋头饼。

    唐槐拿着勺子,动作优雅地喝着汤。

    她看着小笼包和炒河粉,说:“包子和炒粉,你经常吃的。不知道你现在还喜不喜欢?”

    景煊夹起一个包子放进嘴里,看着唐槐的目光,多了几份情感,“喜欢。”

    唐槐点了点头:“喜欢就好。”

    然后,两人不再出声,沉默地吃着东西。

    唐槐差不多吃饱时,李飞鹏牵着柴柴过来了。

    他一进门,就见到了唐槐,直接过来,加了两张椅子,和柴柴坐下。

    柴柴见到景煊时,眼睛一亮,惊喜地看着他:“景伯,你回来了!”

    景伯……?

    景煊挑眉,这个称呼,让他感觉自已,瞬间老了二十岁。

    他扭头,看着漂亮可爱的柴柴,这个肉嘟嘟的小女孩是谁?

    唐槐及时给他答案:“她是飞鹏和飞喜的女儿,叫柴柴。”

    李飞喜从唐丽那里知道景煊失忆和金璨璨的事了,回家跟李飞鹏提了。

    李飞鹏在唐槐还没回来前,知道金璨璨后,就先调查起金璨璨的事来了。

    见景煊完全想不起自已和女儿来,李飞鹏同情地看了一眼唐槐。

    一直在寻找的妹妹终于被她遇见,可人家盯上了自已的丈夫。

    而自已的丈夫,在这个时候失忆了。

    这些年来,唐槐的不容易,他都在看眼里。

    他觉得,唐槐真是命运多舛。

    李飞鹏……

    景煊听了唐槐的话,抬眸,把落在柴柴脸上的目光,移到李飞鹏脸上。

    挺正义的男人,这是李飞鹏给景煊的印象。

    李飞鹏招来服务员,点了餐,然后对唐槐道:“金璨璨的事,有些眉目了。”

    唐槐微微一怔,诧异地看向李飞鹏。

    随后,她笑了,前世不愧是金牌侦探:“说。”

    “金璨璨两年多前,才到M国去的。在她去M国前,她一直在A市打工。”

    唐槐认真地听着。

    “她最初,是从安县被人买过来,然后卖了几手,最后被卖到A市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当童养媳。”

    “……”

    “买她那户人家的儿子比她大八岁,在她还没长大,他们的儿子就处对象了。”

    “……”

    “儿子处到对象了,他们自然就不把心思放在金璨璨身上了,想把她卖给一个砖场老板,当小老婆。”

    “那个砖场的老板,已经四十多岁了,还有两个年纪比金璨璨大的儿子。他媳妇是在砖场发生意外身亡的……”

    “……”

    “当一个死了媳妇的老男人做小老婆,金璨璨不同意,于是偷偷离开村里,到市里来打工。”

    “……”

    “她心思不正,不安于打工,换了几份工作后,离开A市,到了京都去。在京都,她跳下河里,救起了一个妇女,而这个妇女,就是M国的总统夫人。从此后,她就在M国生活了。她之前的名字叫王小梅,金璨璨是M国总统夫人给她的新身份……”

    ——

    中午时分。

    下班了,唐槐坐在科室里发呆。

    她把早上李飞鹏跟她说的话,在脑里翻了一遍。

    她一直以为,金璨璨自小就在M国长大的,不曾想,她是两年多前才去的M国。

    她M国话,却是说得如此标准,看来,她在这方面,是花了不少功夫的。

    从李飞鹏调查的资料得知,金璨璨的童年,并不好。

    也是,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村民的生活本就不富裕,有几个孩子的童年,像柴柴那样幸福快乐的?

    景敏收拾好桌面,见唐槐坐在这里出神,景敏过来,复杂地看着她:“唐槐,你是不是在为大哥的事费神?”

    唐槐的思绪被打断,她回过神来,抬眸看着站在面前的景敏:“不是。”

    景敏叹了一口气,说:“你别不承认了,大哥这样,我都不好受,何况你。”

    自已最崇拜的大哥,连她这个唯一的妹妹都忘了,真不好受。

    唐槐那么爱大哥,大哥被她给忘了,心里能好受吗?

    她还听到谷佳佳姐说,景煊救回来的女人叫金璨璨。

    长得跟夜子很像,是夜子同胞妹妹,可对方不跟唐槐她们相认,还想跟唐槐抢大哥……

    幸好大哥不喜欢那个金璨璨。

    “他只是失忆,但他健全啊,这样就好。”唐槐看了一眼景敏,说。

    只要景煊还在,比什么都好。

    “也是,只在大哥平安无事,什么都好说。唐槐,你也不用想太多,大哥虽然失忆了,但他还是爱你的,他今天送你来上班呢。”

    唐槐笑了笑,眼里波光连连:“是的,他……还是爱我的。”

    “去吃饭吧。”景敏道。

    “我回宿舍煮点面条吃,不去食堂了。”唐槐把电话装进包里,拿起包起身。

    “光是面条也不好,得炒点菜,不然没营养。”

    “没什么胃口。”唐槐道。

    “你肯定是在想大哥的事,要不,叫他过来陪你吃饭?”景敏眼睛一亮,期待地看着唐槐。

    她们一起出了科室,王春兰在后面负责关门。

    唐槐说:“不用了,下午有个手术,我中午要休息够。”

    景敏撇了撇嘴,有些失望,她还想着,给景煊打电话呢:“好吧,你啥也不用想,吃过面条,好好睡一觉。”

    下午的手术,比什么都要紧。

    医院的负一楼是食堂,景敏去食堂了,唐槐回宿舍。

    回宿舍要经过大堂。

    这个时候,大堂的人不是很多。

    走出大堂,顺着长廊,走向宿舍。

    “唐槐。”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熟悉,让唐槐一震的声音。

    听到这个声音,唐槐脚步猛地顿住。

    她转过身来,惊讶地看着对方,心中,一阵狂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