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1章 没有喜悦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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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朗私下问李大中为什么要请这样的人?
李大中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你们俩的结合是完美的,这小子是新手不说,而且喜欢说大话,但你呢……我觉得你有点太较真……
而且……而且他跟我的关系也有点特殊,算了,这些事就不跟你说,我选择他也是有自己的安排,应该不会出什么大的纰漏。
你也别不高兴,有些事也不能……反正,他的口才你的真才,这样的结合是完美的。”
曲朗此时才明白,原来他是嫌自己口才一般。
曲朗正好没经历过这个,他参加过无数的庭审,但亲自上阵的还是头一回,一想让自己做幕后英雄,正是自己喜欢的,从这点来看,李大中这小子并不简单。
庭审开始那天,曲朗觉得天气有些诡异。
先是晴空万里,却在大太阳底下下起了了牛毛细雨,打在身上虽舒适却也让人无所事从。
有人顶着伞,有人观望,不知道天气往哪个方向走。
曲朗在法庭上真的见识了这个三流律师的本领。
本来是自己收集的东西,在他嘴里,曲朗竟然没听出来,他口若悬河说的头头是道,可听上去却云里雾里的。
在这个严肃的场合,这小子好像到了自己发挥特技的杂耍场,法官不止一次提醒他要言简意赅,不要浪费时间,但他也就好上一分钟,接着又是长篇大论。
警方出示的证据也不多,基本上是怀疑居多。
庭审的主要焦点就是李大中到底知不知道李梅给他留下二百万遗产的内容做为争论的焦点。
这件事只有李梅和李大中是当事人,也只有他们才知道这里面的原委。
李梅死了,死无对证。
李大中一口咬死自己完全不知情,他说如果知情也不会狠下杀手,几乎在他身边的人都可以证明,五年来他是怎么对待李梅的。
李大中如果不知道遗嘱中有二百万留给了他,他就没有任何的杀人动机,而如果知道,这事就变得复杂了。
两方就李梅之死展开讨论。
到底是人为还是自然死亡,双方也都出具了大量的证据,但没有一个证据足以说明各自的观点,也就是都存在着证据不足的缺陷。
到了高峰期。
曲朗自己承担了,他坦言:李大中虽然在五年内与李梅有着复杂的男女关系,但总体来说他们的关系是良性化的。
警方给出的两人是利用关系,但利用关系也分好坏,他们的关系与金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也如警方所说,李大中是极看中利益的。
在得知李梅要离开后,多次想获得利益这也是可以理解了,但他并没有利用自己的便利采取任何的手段。
警方给出的,李大中多次拿李梅的物品出售,据我们了解,这些李梅是默许的,还有一点就是李梅在走之前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唯一没说的就是那遗嘱中的二百万。
李梅为何不说,据我们事后了解,她去的是美国,但她去的地方并没有亲属和朋友,也许有也是不为我们所知的。
这就说明,李梅是留有后路的,她是打算回来的,我们都知道她生病了,而且是晚期,能不能她是想去美国治疗呢?
我们在她打的电话里,看到了许多医院她都是了解过的。
这就说明,李梅是想去美国治疗,至于她为什么没选择把李大中带上,这里面具体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从这点上来看,她没有把遗嘱的事告诉李大中就行得通了,因为她有回来的打算,国内的医生说她还有三年的时间,如果到了美国有延长的可能呢?
还有一点就是,李梅一生无子女,有一个小时候领养的女孩儿,女孩儿被领养的时候已经六、七岁了,跟他们一直没有感情。
在把她送到美国学校后,在她还不到十八岁的时候,女孩儿就消失在了美国,再也没与他们联系,如果说她去美国是为了找那个女孩儿也是不可能的。
一是找不到,二是找到了对方也不会再认她的。
从以上的推理来说,李梅并没有把遗嘱的事告知李大中,而李大中迫于无奈,不得不选择了另谋生路,这点从他的邻居处也可以得到证明。”
曲朗作出了长时间的说明,他看到法官在频频点头。
法庭之上,双方举证、质证丝毫不相让,后来还有证人一一出来作证。
王丽丽的作证最不走心,她说了许多李大中好逸恶劳的恶习惯,如果不是法官一再强调要说明与案件有关的事,这个女人能把他们夫妻之间的种种都广而告之。
第一次庭审就这样结束了,对李大中极为有利。
重新被收审的李大中对曲朗竖起大拇指,希望下一回合会有更好的表现。
因为没有新的证据产生,第二次开庭很快就开始了,曲朗用实地取得的证据把原来的说法一一变成不可辩驳的陈词,最后,李大中被当庭释放。
李大中紧紧抱住曲朗,说一定要好好请他吃一顿大餐。
那个律师还在喋喋不休地狂揽功劳,李大中对他毫不客气,说如果他愿意闭嘴,就带他一起就餐。
曲朗坚决拒绝他丰盛的晚餐和邀约,说自己还有事不便久留。
李大中发现,曲朗骨子里是瞧不起他的,虽然他嘴上不说什么,但他的行动证明了他与自己不是一类人。
李大中也没勉强,把后续资金打给曲朗后,开车送曲朗到了飞机场。
这么快就把钱打过来了,也出乎了曲朗的意料,这小子总是与人背道而驰。
案件成功,曲朗不知为什么,没有往常的兴奋,看李大中小人得志的样子,反而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助纣为虐?
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理。
曲朗想起自己在庭上的表现,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律师一职,以后可以考虑干脆做律师算了。
这个案子虽说在很短时间就拿下了,但曲朗总是觉得时间过于匆促,有些细节有待推敲。
曲朗私下问李大中为什么要请这样的人?
李大中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你们俩的结合是完美的,这小子是新手不说,而且喜欢说大话,但你呢……我觉得你有点太较真……
而且……而且他跟我的关系也有点特殊,算了,这些事就不跟你说,我选择他也是有自己的安排,应该不会出什么大的纰漏。
你也别不高兴,有些事也不能……反正,他的口才你的真才,这样的结合是完美的。”
曲朗此时才明白,原来他是嫌自己口才一般。
曲朗正好没经历过这个,他参加过无数的庭审,但亲自上阵的还是头一回,一想让自己做幕后英雄,正是自己喜欢的,从这点来看,李大中这小子并不简单。
庭审开始那天,曲朗觉得天气有些诡异。
先是晴空万里,却在大太阳底下下起了了牛毛细雨,打在身上虽舒适却也让人无所事从。
有人顶着伞,有人观望,不知道天气往哪个方向走。
曲朗在法庭上真的见识了这个三流律师的本领。
本来是自己收集的东西,在他嘴里,曲朗竟然没听出来,他口若悬河说的头头是道,可听上去却云里雾里的。
在这个严肃的场合,这小子好像到了自己发挥特技的杂耍场,法官不止一次提醒他要言简意赅,不要浪费时间,但他也就好上一分钟,接着又是长篇大论。
警方出示的证据也不多,基本上是怀疑居多。
庭审的主要焦点就是李大中到底知不知道李梅给他留下二百万遗产的内容做为争论的焦点。
这件事只有李梅和李大中是当事人,也只有他们才知道这里面的原委。
李梅死了,死无对证。
李大中一口咬死自己完全不知情,他说如果知情也不会狠下杀手,几乎在他身边的人都可以证明,五年来他是怎么对待李梅的。
李大中如果不知道遗嘱中有二百万留给了他,他就没有任何的杀人动机,而如果知道,这事就变得复杂了。
两方就李梅之死展开讨论。
到底是人为还是自然死亡,双方也都出具了大量的证据,但没有一个证据足以说明各自的观点,也就是都存在着证据不足的缺陷。
到了高峰期。
曲朗自己承担了,他坦言:李大中虽然在五年内与李梅有着复杂的男女关系,但总体来说他们的关系是良性化的。
警方给出的两人是利用关系,但利用关系也分好坏,他们的关系与金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也如警方所说,李大中是极看中利益的。
在得知李梅要离开后,多次想获得利益这也是可以理解了,但他并没有利用自己的便利采取任何的手段。
警方给出的,李大中多次拿李梅的物品出售,据我们了解,这些李梅是默许的,还有一点就是李梅在走之前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唯一没说的就是那遗嘱中的二百万。
李梅为何不说,据我们事后了解,她去的是美国,但她去的地方并没有亲属和朋友,也许有也是不为我们所知的。
这就说明,李梅是留有后路的,她是打算回来的,我们都知道她生病了,而且是晚期,能不能她是想去美国治疗呢?
我们在她打的电话里,看到了许多医院她都是了解过的。
这就说明,李梅是想去美国治疗,至于她为什么没选择把李大中带上,这里面具体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从这点上来看,她没有把遗嘱的事告诉李大中就行得通了,因为她有回来的打算,国内的医生说她还有三年的时间,如果到了美国有延长的可能呢?
还有一点就是,李梅一生无子女,有一个小时候领养的女孩儿,女孩儿被领养的时候已经六、七岁了,跟他们一直没有感情。
在把她送到美国学校后,在她还不到十八岁的时候,女孩儿就消失在了美国,再也没与他们联系,如果说她去美国是为了找那个女孩儿也是不可能的。
一是找不到,二是找到了对方也不会再认她的。
从以上的推理来说,李梅并没有把遗嘱的事告知李大中,而李大中迫于无奈,不得不选择了另谋生路,这点从他的邻居处也可以得到证明。”
曲朗作出了长时间的说明,他看到法官在频频点头。
法庭之上,双方举证、质证丝毫不相让,后来还有证人一一出来作证。
王丽丽的作证最不走心,她说了许多李大中好逸恶劳的恶习惯,如果不是法官一再强调要说明与案件有关的事,这个女人能把他们夫妻之间的种种都广而告之。
第一次庭审就这样结束了,对李大中极为有利。
重新被收审的李大中对曲朗竖起大拇指,希望下一回合会有更好的表现。
因为没有新的证据产生,第二次开庭很快就开始了,曲朗用实地取得的证据把原来的说法一一变成不可辩驳的陈词,最后,李大中被当庭释放。
李大中紧紧抱住曲朗,说一定要好好请他吃一顿大餐。
那个律师还在喋喋不休地狂揽功劳,李大中对他毫不客气,说如果他愿意闭嘴,就带他一起就餐。
曲朗坚决拒绝他丰盛的晚餐和邀约,说自己还有事不便久留。
李大中发现,曲朗骨子里是瞧不起他的,虽然他嘴上不说什么,但他的行动证明了他与自己不是一类人。
李大中也没勉强,把后续资金打给曲朗后,开车送曲朗到了飞机场。
这么快就把钱打过来了,也出乎了曲朗的意料,这小子总是与人背道而驰。
案件成功,曲朗不知为什么,没有往常的兴奋,看李大中小人得志的样子,反而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助纣为虐?
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理。
曲朗想起自己在庭上的表现,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律师一职,以后可以考虑干脆做律师算了。
这个案子虽说在很短时间就拿下了,但曲朗总是觉得时间过于匆促,有些细节有待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