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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一日尽欢(上)

作者:飞鸽牌巧克力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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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黑眼圈淡了。”

    这是陈伟走进图书馆后说的第一句话。虽然并不能说多好听,但也不是最讨人嫌的。因为在看到周雨随手在纸上画出的内容后,他紧跟着问:“你在画牙签吗?”

    “……这是羊角。”

    “你的绘画风格也太波动了。”

    听到这句委婉形式的“你画得真丑”,周雨皱着眉把纸撕下,揉成一团后扔到垃圾桶里。大概终于意识到他正处于不爽当中,陈伟若无其事地转换了话题。

    “昨天白天,你失联了十多个小时,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吗?”

    “你看我像吗?”

    “不是气得连画风都变了吗?顺便问一句,你画的是山羊角吧?有什么特别的寓意吗?是昨天遇到了邪教组织?”

    “你的推理也太跳跃了。这和羊角有关系吗?”

    “文化上有象征性吧。山羊角在基督教里象征魔鬼,最初是从异教里吸收来的形象。”

    “那是故意妖魔化吧?”

    “唔,也可以这么说吧。对于信徒们来说,异教徒本来就是敌人,这么宣传也很正常……那么你呢?如果不是打算加入撒旦教,画这个干什么?”

    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不过是随手的涂鸦而已。因为等人的时间里无所事事,他就无意识地在纸上乱涂乱画。此刻被陈伟问起,周雨略略思考了一会儿说:“我昨天听到了两个奇怪的故事。”

    “关于羊角的吗?”

    “有一个是。”

    陈伟做出了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以前有个为赌场讨债的恶棍,他叫……奥斯。有一天他在无意中招来了魔鬼。魔鬼送给他一只能流出黄金的角,并以此跟他打赌,只要他能找到同一只羊的另一只角,将其归还给魔鬼抵偿,那么他就可以享受一生的荣华富贵。否则,他必须在死后永远为魔鬼服务。”

    “唔,很《浮士德》风格的故事。然后呢?”

    “接受赌约以后,奥斯借那只角成为了城中数一数二的富豪。他大量地置办豪宅和产业,娶了城中最美丽的女人为妻。不过,他也很恐惧死后被魔鬼所掌控,所以就重金悬赏,想找到另一只山羊角——据说当他找到另一只正确的角时,魔鬼就会主动前来拜访。给他带来羊角的人很多,但没有一只满足条件。恐惧死后生活的他只得不断加重筹码,最后他甚至许诺说,任何提供给他正确的角的人,可以分享他一半的财富。”

    “这还真是不惜成本。”

    “和死后的日子相比,一半财富不算什么吧?”

    “那倒也是……不过,为魔鬼服务有这么糟糕吗?如果死后灵魂永远不灭的话,我想不管怎么样都很痛苦吧?就算在天堂也没有区别。”

    “……你这又是什么理论?‘人类不希望死后是虚无,所以才喜欢鬼故事’,这个是你以前的说法吧?”

    面对周雨的驳论,陈伟不以为意地笑着说:“这两者也不矛盾吧。到手的东西,留得越久就越没有价值——这点货币大概是例外的,因为本身就是等价物,可以转换成别的东西……这种事就暂且不讨论了吧,然后呢?这个赌徒找到羊角了吗?”

    “没有。十年的时间,都没有找到。发现事态严重的奥斯开始采取第二个办法,那就是避免死亡。他去拜访了当世有名的预言家,得知自己将‘心碎而死’。预言家警告他说,如果要避免这种结局,就要深居简出,不要再和任何人有过深的交往。于是自那以后,他不再跟旧日的朋友接触,也不再跟妻子多说一句话了。他的儿子无法理解他的转变,一怒之下就去了另一座城市,在那里结婚定居。奥斯认为对儿子更安全,所以也没有阻拦。他就这么孤独地活着。但是第三年的时候,他终于觉得无法忍受了。于是他走到城门外,随便地邀请了三个旅行者到他家里,极尽热情地款待他们。从此他对这种宴戏上瘾,每天都不断请陌生人到家做客。”

    听到这里时,陈伟终于露出了感兴趣的表情。他说:“这种行为,对他难道不是很危险吗?和那么多人接触交游,很可能会产生特别亲密的关系。”

    “是,奥斯也想到了这种可能。在招待客人的时候,他极尽热情慷慨——但是,这种邀请只有一夜。当客人离开后,他会让画师把对方的容貌和名字都记录下来,从此再也不会去和对方联络。本来,他邀请的客人都是从外地来的旅人,不会在城中久留,而即便是日后在街头偶遇,他也只假作不见,绝对不会再上前招呼了。”

    “这样倒也不错。”

    “你觉得这种事很好吗?”

    陈伟耸肩,仍然笑着说:“这和刚才不是一个道理吗?寿命也好,感情也好,拥有得太久就会失去价值。如果是寿命的话,直接死掉倒也简单明了,感情就不是说取消就取消的。反目成仇的例子也很多吧?那么一开始就不要有太好的朋友,这是最优的选择——虽然这么说,这也只是假设而已。现实中交朋友有很多原因嘛。要真的长期这样做,也很难吧?”

    “确实。到第五年的时候,全城都知道了他的古怪习惯。流言说他用巫术吸取家中客人的寿命,而为了避免受害者死在他的宅子里,他就尽快将人赶走。这个流言传到周边地区后,想邀请陌生人做客也变得困难了,只能去邀请住得非常远的人。

    “那一年的某个冬天,有个流浪者来到城内,虽然他听到过流言,但还是接受了奥斯的邀请。奥斯非常高兴,所以就破例多留了那个人一晚。他们彻夜享乐,通宵达旦。可能是独自生活得太久,他发现自己非常喜爱这个流浪者,两人可以说是一见如故。第二夜过去以后,他仍舍不得和对方分别,因此流浪者又在他家逗留了第三晚。

    “……像这样到了第六夜,他强烈地感到对这个人的不舍,而对方也欣然邀请他一同结伴旅行。他终于开始感到恐惧了,害怕这个流浪者会是预言中的死神。

    “所以,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他决定在第七夜的时候将流浪者杀死。”

    陈伟轻轻地扬起眉毛。

    看到他的表情,周雨停下话头问道:“很意外吗?”

    “倒也不是。这也算好友反目成仇的情况吧?不过,因为这点风险就要杀死一个自己欣赏的朋友,只能说不愧是跟魔鬼做交易的人了。”

    “据说那是个盗匪横行的时代,杀人对当时的人而言是家常便饭。”

    “欧洲的中世纪吗?也不对,你这个故事比较像是中东一带的风格。”

    “有区别吗?”对国外文学没什么研究的周雨反问。

    “啊……民间故事倒也没有那么明显的界定,毕竟作家都喜欢拿异国说事。我记得在《天方夜谭》的原版故事里,阿拉丁是土生土长的华人。还有很多传说是有共性的,关于仙女在湖边洗澡,被凡夫偷走羽衣而被迫下嫁,像这种故事在好几个文明里都有……只能说古代人民都对神的女儿很有兴趣吧,总之不用太介意。言归正传,那个流浪者下场如何?既然是预言里的死神,应该不是那么好处理的吧?”

    然而,周雨摇了摇头。

    “——不,那个流浪者很轻易就被杀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