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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章 仗义多是屠狗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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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说说看,这世道,怎么就变的这么快?”

    “是啊,去年的时候,咱们还吃了上顿没下顿,过得跟牲口一样的日子。今年怎么就突然掉蜜罐里了?”

    “往年的时候,就是过年,也沾不到一点荤腥,平时连羊尿都没得喝,还指望能喝羊肉汤?”

    “还能是咋回事,老天爷开眼了呗!”

    ……

    “老天爷开眼?”

    乙邦才一声冷笑。

    “这都是神仙的恩德,关老天爷什么事?”

    “老家青州闹蝗灾,不知道饿死了多少人。老天爷什么时候睁眼看过?”

    乙邦才忍不住开口驳斥。

    “就是这么回事呢!”

    “邦才说的没错,咱们身上穿的,拿的工钱,全都是云神仙赏的,跟老天爷可没多大关系。”

    “要是哪次能见到云神仙,给他老人家磕个头,这心里面也就能多少踏实一些。”

    正议论间。

    一群人朝这边走过来。

    乙邦才一眼看见为首的那名年轻道士,顿时满脸难以置信。

    边上一名工人笑道:“乙邦才,你莫不是中邪了?”

    “神仙!”

    “给咱们好日子的云神仙来了!”

    乙邦才激动地说道。

    然后将手里的大海碗放到脚边,然后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

    他无缘见云真人仙颜,却见过画像。

    虽然云真人比画像上更要俊俏,却还是能一眼认出来。

    “哪来的神仙?”

    “闭嘴,是活神仙云逍子!”

    “我的老天,竟然真的是云神仙!”

    其他工人也都纷纷跟着跪下。

    云逍见状,不由得眉头大皱。

    他从来不向别人下跪,更不喜欢别人给自己下跪。

    见到下跪的人,不仅没有丝毫优越感,反倒觉得瘆得慌。

    倒不是矫情,后世的人碰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是这么个感觉……除了那些前呼后拥、威风八面的一类人。

    “不要跪,都起来!”

    云逍赶忙朝乙邦才等人挥挥手。

    这时一队脚夫挑着沉重的煤挑子,从一旁经过。

    为首的脚夫在经过云逍身边时,忽然一个趔趄,一头扑倒在地上,担子里的煤撒了一地。

    云逍条件反射地向前避开。

    后面的官员、股东以及护卫,也都下意识地向后退却。

    “没伤着吧!”

    云逍上前,准备去扶那脚夫。

    刚刚靠近,他的眉头微微一皱,脚下不露痕迹地向后移动。

    这个脚夫,有问题!

    此人生的牛高马大,足有一米九。

    并且身材异常魁梧,这样的体型,可不是寻常脚夫能有的。

    这还不是重点。

    这脚夫身上穿着流民的服饰,而不是煤炭公司给矿工统一定制的工作服。

    后面的十几个脚夫,都是如此。

    此人头上戴着一顶破草帽,脸上满是煤灰。

    然而脖子露出的一截,却是十分白净。

    另外云逍还从他的身上,闻到一股刺鼻的腥膻气息。

    这是常年吃牛羊肉,又不洗澡,才会有的体味。

    煤矿的工人常年不洗澡倒是有可能,可哪里有钱常年吃荤腥?

    可以断定,此人要么是女真鞑子,要么是蒙古人。

    当初认出鳌拜,就是通过体味,这一点绝对不会错。

    不光是云逍看出了问题。

    一名身穿便服的锦衣卫也发现了异常,大声喝道:“云真人,后退!”

    声音一出口,这人立即持刀直扑那名脚夫而去。

    此人正是锦衣卫副千户高文采。

    此次云逍出行,由他率领一百锦衣卫随行保护。

    那身材高大的脚夫,正是建奴第一勇士阿里玛。

    他见自己败露,毫不犹豫地抄起地上的扁担,直接无视从一侧杀来的高文采,用扁担猛地砸向云逍。

    眼看高文采就要一刀劈在阿里玛身上,又是一名脚夫从斜刺里杀出,用扁担将刀挡住。

    呼!

    阿里玛挥动扁,担向云逍迎头砸落。

    扁担黑漆漆的,异常沉重,竟是用铁铸的。

    并且阿里玛的力量大的出奇,这下子要是砸中了,一块铁板也能被砸变形。

    云逍向后急退。

    这时一个海碗朝着阿里玛迎面飞来。

    他浑然不顾,任由海碗连同里面滚烫的羊肉汤砸在脸上,直扑云逍而去。

    不过阿里玛还是受到了干扰,手中的扁担偏离了目标,速度也缓了下来。

    云逍趁机向旁边让开,铁扁担擦身落地,将地面砸出一个坑来。

    阿里玛反应极快,一击不中后,随即抡起铁扁担顺势横扫出去。

    这次云逍再也无法躲避。

    嘭!

    一道身影奋力扑过来,挡在云逍身前。

    扁担横扫在他的后背上,发出一声闷响,如中败革。

    这人一个趔趄,扑在云逍身上。

    然后‘哇’的一下,张口喷出一口鲜血,溅在云逍脸上。

    正是乙邦才。

    云逍见挺身相救的人,正是之前向自己下跪的工人,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句话。

    仗义多是屠狗辈!

    云逍的护卫,以及四周装扮成百姓的锦衣卫,纷纷朝这边杀来。

    伪装成脚夫的刺客,另外还有隐藏在街道两侧的十几名刺客,也都不顾一切杀向云逍。

    这些刺客个个都是身手不凡,并且悍不畏死。

    加上煤栈的街道狭窄,护卫和锦衣卫的人数虽然众多,一时竟是被刺客挡住,救援不及。

    阿里玛一招失手,毫不迟疑地丢下扁担,解开衣袍,抽出贴身隐藏的弯刀,大步朝云逍而来。

    跟乙邦才一起喝羊肉汤的矿工,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无不吓得两腿发软。

    “云神仙,快走!”

    乙邦才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站起来,挡在云逍身前。

    刚才挨了阿里玛一记重击,此时竟然还能动弹,让阿里玛也是一怔。

    随即用生硬的汉话赞了一句:“明狗中竟然还有这等汉子!”

    “狗鞑子!”

    乙邦才吐出一口带着血水的吐沫,满脸鄙夷地看着阿里玛。

    “明狗,你找死!”

    机会稍纵即逝,阿里玛哪里敢继续废话,大步跨出,手中弯刀当头劈下。

    看上去已是强弩之末的乙邦才,突然一只脚猛地蹬地,身体如离弦之箭般扑出去。

    阿里玛牛高马大,更没有料到乙邦才竟然如此勇猛。

    猝不及防之下,不等弯刀落下,竟被乙邦才一头撞入怀中。

    阿里玛脚下向后退了一步,险些被扑倒。

    他又惊又怒,用刀柄猛砸乙邦才的后背。

    乙邦才双手死命抱住阿里玛的腰,口中一边吐血,一边奋力嘶吼:“云神仙,快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