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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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手流血了!”过儿终于站稳,看到春荼蘼的手,惊呼。
“没事。”春荼蘼把手揣在袖筒里。
立即,温暖的感觉包裹住她的指尖,产生微微的刺痛感,被那人的牙齿划伤的地方,也火辣辣的。
在前世,她赚钱虽然多,早就是金领一族,却绝对不穿动物皮毛。因为现代的冬天有各种保暖的设备和衣物,裘皮实际上防寒的作用已经下降为为了装饰和美丽。很多女明星都是上穿裘皮,下面光着腿穿短裙,露出膝盖。但古代不同,一切是为了生存。最重要的事,古代人对自然和动物充满敬畏和尊重,他们不为了手感更好更活剥动物的皮,不会刻意残忍,且猎人们还会供奉动物为神灵,会对大自然有反馈。
可此时,她身上穿着暖和的皮袍子,好像风雪都不往身上落似的。面前这个野兽一样的男人,却只穿着单薄的一麻衣,可是从他裸露的脖子和手脚来着,却又没有冻伤。
这也……太奇怪了吧?而且对比一下,她觉得自己特别“为富不仁”。瞬间,她犯了心存正义的律师们常犯的毛病:喜欢同情弱者。所以,她的恐惧很快就消散,只剩下怜悯。
“他是谁?”她再度开口问。
“本营的军奴!”那卫兵轻蔑地说,那语气,好像这个男人连条狗都不如。
春荼蘼知道,这是个等级森严的世界。比方说春家是军籍,就比不让普通百姓的良籍。老徐氏在祖父面前总是抬着下巴。就是觉得自家女儿良籍商户下嫁春家,将来生了儿子都脱不了军户,算是巨大牺牲。
比军籍更低的是贱籍,再下等是奴籍。身为奴隶。像过儿和老周头那样,随主人家的户籍在官府登记造册的还算不错的,有大量奴隶根本不在册。这类奴隶就像黑户。像是不存在,是死是活,是杀是卖,都没地儿说理去。
但,他们还不是最可怜的,最可怜的是军奴,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是被人踩在泥里的存在。春荼蘼并不怪这卫兵的态度,因为对于大唐人来说,自己的财产,比如牛羊等等,确实是比军奴更值钱。更要爱护。
“那你们也不能这样对待他,好歹是条性命!”过儿怒道。
她自己就是奴籍,虽然主人家对她非常好,但此刻预计突然对这军奴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
“你们知道什么?这个军奴是半个胡人、是疯子。不仅如此,力大无穷,还身负邪术。若不这么困着他,谁知道他会不会又伤人!”那卫兵也有点生气了,觉得眼前两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什么也不懂,却还跟着瞎掺和。“若非罗大都督有令,不得擅杀军奴,他早就见阎王了!”
所以,他若被虐待、被冻死在雪地里,就算不得“擅杀”!看起来,这个人应该来军营不久。不然肯定挨不过去。但这些话,她只是在心里想想,却没说出来,免得闹出不愉快,对父亲和康大人此行不利。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是人家的地盘,她不会那么没眼色的。
“他是疯子?还有邪术?”春荼蘼假装好奇的问,目光一瞬不瞬地落在这个军奴身上。
大唐西部和北部,胡汉杂居,胡人是很多的。而庆平帝实行民族融合的政策,也并不排挤外族人。在这种大环境下,虽然胡汉通婚的极少,却也不是没有。半个胡人什么的,并不稀奇。
奇怪的是,这个男人本身。这半天了,他确实在微弱的呼吸,可是呼出来的气息似乎是冰的,仍然没有起白雾。而且,雪片落在他的脸上,也仍然不融化。再看他的眼神,空洞、死气沉沉,就像丢了魂似的。偶尔眼珠子动一动,那目光就像是野兽般戒备、警惕、残酷,却又冷漠孤独,令她的心都揪起来。
“来的时候就疯。”那卫兵似厌恶,又似恐惧的缩了缩脖子,“三天了,一句话没说过,一口水和饭也没吃过。派他到马厩干活,战马吓得不断嘶鸣、刨蹄子,连草料也不吃。军中养的猎狗,被他看一眼,就夹着尾巴跑得远远的。那可是连虎狼也不怕的凶犬呀。要治服他,最后几十个人都带了伤。还有,你叫他,他没有反应,就像个活死人,用刀怎么戳他,血流得哗哗的,他却也不喊疼。要不,我试一下你看?”说道,就要抽出腰中的配刀。
“不用!”春荼蘼连忙阻止。
就算是个怪物,也不能这样对待他。她不是滥好人,更算不上圣母,却绝对不接受无缘无故的暴力。若不能留,若为了公众的平安,他必须死,至少给他个痛快,给他最后的生命尊严。
他身上那些伤,就是这么来的吧?可他真是怪物吗?不,怪物不应该有那种眼神,刚才也不会放过她的手指头,没咬断。明明是她冒犯了,可他却宽恕了她,咬她的力道恰到好处,即没有伤害她,也不让她闪开。
怪物,会这么做吗?
“你们别不信。”那卫兵似乎是害怕,急于找人分享,所以什么都对春荼蘼主仆说,“他跪在这儿一天一夜了,我们还用雪把他埋了多半截,看看他,还不是没死!”
原来那雪是卫兵们堆的,怪不得这军奴如此高大,又跪得直挺挺的,却还是被雪淹没。能说是营里的卫兵们残忍吗?说不清。她记得在现代时曾经看到过一个报道,那些屠杀犹太人的德**官们,上战场时还带着家人的照片,温情脉脉。希特勒是头号战争罪犯,却为死去一只宠物而哭泣。
人,是最复杂的动物。心中有最柔软的地方,也可能集中残酷到令人发指。
“他若真是有邪术的。只怕早跑了吧?”春荼蘼柔和了面色,对那卫兵道。同时,动手解开身上的皮袍子。
那卫兵吃了一惊,不知道春荼蘼要干什么。春荼蘼却一边解衣。一边仔细注意着那军奴的眼睛,发现他似乎有些怔然,但那“人类的表情”一闪而过。
“兵哥哥。请你吃毕罗。”终于,她解开皮袍,把揣在怀里,用布包裹了几层的毕罗拿出来。那本来是给康正源带的,可是刚才玩得太高兴,春大山进营时,父女俩把这茬都忘记了。
那卫兵愣住。
叫他军爷的多了。兵哥哥这词倒新鲜,而且由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叫出来,在这寒天雪地里听着那么顺耳。
“多……多谢,不必客气了。”卫兵抓抓头。
春荼蘼给过儿使了个眼色。过儿立即上前,把毕罗塞到那士兵的手里。脆生生的道,“兵哥哥,这也算不得孝敬,不过是想着,您肚子里有吃食,可以挡寒呢。”
天寒地冻的,一线暖暖的食物香气,钻入卫兵的鼻子。他们两个时辰一轮岗,在这种鬼天气里。他冻得要命,自然也需要食物带来的热量。闻起来,这是猪肝毕罗,他最爱的。
毕罗一共三个,拿给他两个,另一个还在春荼蘼手里。而春荼蘼正同情的看着那疯子。他立即明白是怎么回事,觉得是小姑娘心软,同情心大泛滥。不过算了,反正这批军奴很快就被其他营带走了,听说要修什么防御工事。这疯子能力拔千钧,兴许很有用。再说了,这个可恶的军奴身有邪术,若真死在这儿,指不定谁倒霉呢,干脆放开手,反正责任落不到他头上就行。
“若不是听到你们叫,我本不能离开大门的。”卫兵把毕罗揣在怀里,挥了挥手,好心地说,“还是快走吧,当心他咬你们!”说完,就又回到岗位上去了。找个背风的角度,拿出毕罗咬了一口。嗯,真香。要是,能有点酒就更好了。
这边,春荼蘼了略弯下身,把剩下的毕罗递到那军奴的嘴边,“吃吧。若你没做坏事,可老天非得要折磨你,要你死,你就一定要活下去!”
被卖做军奴的人,很多是罪犯,比如临水楼一案的付贵。但也有很多是被株连的、被冤枉的。不管庆平帝多么英明,古代司法也有其黑暗和可怕的地方。尤其是关于人的等级制度,有的人有特权,除非谋反等大罪,杀人都不且偿命。可有的人则命如草芥,随便就被充军为奴。
“活下去!”她又说,胸中涌着郁闷能平的气息。
那军奴没动,但眼睛里突然浮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看不懂,非常复杂。
春荼蘼暗喜,因为这证明此人的智商没问题,他表现得不像正常人,可能是心理原因。至于他全身发寒,与这天气像是融为一体了,或者令动物产生恐惧感,也未必是邪术,说不定是特异功能呢。
“活下去!”她用力点了点头,把毕罗又向那军奴的嘴边凑了凑。
那军奴还是没反应,但春荼蘼却犯了倔性,手举着毕罗,也保持不动。每隔几秒,她就重复一句,“活下去!”
这样也不知多久,那军奴终于张开了嘴,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牙齿,放在现代,都能去做牙膏广告了。
过儿一边看到,怕他咬自己小姐,连忙上前阻拦。春荼蘼却摆摆手,让过儿别管,虽然她也紧张得心跳加速,可就是不肯躲……有话要说…………
今天又对不起了,但晚上会准时的。
顺便广告下朋友的书,梨花姐姐的新书,《锦心》
穿越后的女主不愿嫁入豪门经历三妻四妾的宅斗生活,成功逃婚嫁了个平凡男人,却不料平凡丈夫也爱齐人之福,于是你既无情我便休,索取休书一封,飘然远去。
不要男人,她阮云丝照样可以活得风生水起。只因她胸怀锦绣,自可织就一世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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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手流血了!”过儿终于站稳,看到春荼蘼的手,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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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世,她赚钱虽然多,早就是金领一族,却绝对不穿动物皮毛。因为现代的冬天有各种保暖的设备和衣物,裘皮实际上防寒的作用已经下降为为了装饰和美丽。很多女明星都是上穿裘皮,下面光着腿穿短裙,露出膝盖。但古代不同,一切是为了生存。最重要的事,古代人对自然和动物充满敬畏和尊重,他们不为了手感更好更活剥动物的皮,不会刻意残忍,且猎人们还会供奉动物为神灵,会对大自然有反馈。
可此时,她身上穿着暖和的皮袍子,好像风雪都不往身上落似的。面前这个野兽一样的男人,却只穿着单薄的一麻衣,可是从他裸露的脖子和手脚来着,却又没有冻伤。
这也……太奇怪了吧?而且对比一下,她觉得自己特别“为富不仁”。瞬间,她犯了心存正义的律师们常犯的毛病:喜欢同情弱者。所以,她的恐惧很快就消散,只剩下怜悯。
“他是谁?”她再度开口问。
“本营的军奴!”那卫兵轻蔑地说,那语气,好像这个男人连条狗都不如。
春荼蘼知道,这是个等级森严的世界。比方说春家是军籍,就比不让普通百姓的良籍。老徐氏在祖父面前总是抬着下巴。就是觉得自家女儿良籍商户下嫁春家,将来生了儿子都脱不了军户,算是巨大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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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军奴还是没反应,但春荼蘼却犯了倔性,手举着毕罗,也保持不动。每隔几秒,她就重复一句,“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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