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鲜血即荣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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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风斩可以说得上是一个非常适合群攻的技能,只是可惜,用十字长剑来施展这道技能,让旋风斩的威力大打折扣!”
可以借用到三倍敏捷,和一倍力量的属性加持,让忐忑不安的雷震天,就像是吃过了一枚“顺心丸”,眼睛盯着飞驰而来的五十骑马穆鲁克骆驼骑兵,他的脸上不但没有恐惧,反而飘开了一丝笑影。
“法兰西圣战骑士的身体,在今天已经流了太多的血,我愧对王室的信赖……”
一道沙哑的声音传进耳膜,让老雷感到了一丝意外。
在马穆鲁克骆驼骑兵杀来的前一刻,面对生死的威胁,布伦王子哥德弗德不仅没有退却,反而手拿长剑,拖着受伤的身躯,默默地走上前,与雷震天并肩而站!
哥德弗德的骑士头盔,早已不翼而飞。
和大多数欧洲人一样,他面部的肤色像大理石一样洁白,一张瘦条脸上,栽着一些不很稠密的胡须。矫健强壮的身材,罩着一身亮银的铠甲,一把精工雕镂的匕首,挂在他左边屁股的位置上。
因为腿部的伤势,使得哥德弗德宽大的额头痛苦地紧抽,两条眉毛拧成一条灰白的直线,眼睛充血,盯着那些如同雷轰电掣一般,飞驰过来的马穆鲁克禁卫骑兵,他的目光有些狂乱。
“圣城、耶路撒冷!我相信,这是我们每一个圣战骑士,可以为之付出一切的天朝王国,为了法兰西、为了上帝的荣耀……生命是可以拿去的,这、就是我的信念!”
这种来自灵魂的不灭信仰,让哥德弗德目露出象发丝一般的细腻的精光,的确使他略为严酷的外貌显得更加坚毅,给了他一种血战沙场的勇气,和一种来自信仰的魔力和无惧。
能够回归上帝的天国,死、已经显得,不再可怕!
在上帝的召唤下,他将领导圣战骑士们,去分享天堂中永恒的荣耀。
而在之前,哥德弗德要以手中的剑来捍卫信仰!以无愧上帝,无愧袍泽,无愧王室,无愧在风沙中猎猎作响的那面十字战旗!
鲜血——即荣耀!
从哥德弗德的语气,和他坚定不移的视线中,雷震天看得出,对方已怀有求死之心。
这大概就是古欧洲人所特有的骑士精神,性格中既含有优雅的贵族气质,又兼具信守诺言乐于助人、为理想和荣誉牺牲的豪爽品格。
而这种男人精神层面的骑士精神,是贯穿在人类发展整个过程的。无论古往今来,东西南北,皆不出其外。
西方有骑士精神,华夏则有侠义道,我们效忠的是天,以天定的道德准则,竖起一杆‘替天行道’的大旗。
……
…………
………………
雷震天对布伦王子哥德弗德的了解,实际上并不多,但至少在此刻,哥德弗德得到了老雷的尊敬。单凭他那份用鲜血来捍卫荣耀的决绝……
“哥德弗德!相信我,今天你非但不会死,还会攻陷耶路撒冷,获得‘圣墓守护者’的称号!”
“这是一场信仰的碰撞,一场鲜血的狂欢!身为上帝的战士,今天、有我会在这里守护你,荣耀我主!————”
紧盯着呼啸而来的马穆鲁克禁卫骑兵,不等哥德弗德从惊愕中回过神来,雷震天的视线锁定成了一条直线。
旋风斩发动!
不见其动,先闻其声!
呼呼——
在雷震天身后的十米之内,整个旋转路线中,留下了一片可怕的闪烁刃光。
就像一隈旋风,在飞速旋转的过程中,老雷清晰感觉到,血肉模糊的躯体,还有骆驼的残肢在他的脚下翻来滚去,四射飞溅的鲜血,几乎将他染成了一个血人!
大约五十个惊诧的马穆鲁克骆驼骑兵,眼睁睁地看着一大半同伴袍泽,被一片闪烁的十字刃光所吞噬,其中有超过一大半的人,除了临死前发出一声惨叫,什么都没有留下。
杀声不停,惨叫声不断,力量属性增加一倍,敏捷属性增加两倍,让雷震天手下的动作更快,他毫不犹豫地转身,在一片东倒西歪的骑兵队列中,再次疯狂地奔驰而过。
那些失去坐骑,在黄沙中翻滚的马穆鲁克骑士,立马遭到了雷震天第二轮致命的血腥屠杀。
在哥德弗德惊愕失措的表情下,最后一个马穆鲁克骑士,究竟被雷震天斩成了多少块,只看那满地的血肉,便知道根本无法细数。
短促的时间之内发生的一切,都实在是太快了……
当五十个马穆鲁克骑士全部灭亡,老雷大口喘着粗气,以一个浑身浴血的杀神姿态,重新回到他身边的时候,哥德弗德把嘴张得就像箱子口那么大,整个人一下子就愣住了。
盯着大片的鲜血,从雷震天铠甲上流淌而下,他完全惊呆了,好像失音了一般,好像麻木了一般,茫然不知所措的脑子像一张白纸。
过度的紧张,使哥德弗德脖颈发硬,两眼发直,只瞧见自己的鼻尖。空无一物的脑海里,只回荡着“神迹”两个字!
因为视线被鲜血吞没,老雷干脆扔掉了他的桶式头盔。露出了那张双颊绯红,十八、九岁的青年脸颊。
附身到这个陌生的骑士身上,雷震天第一次暴露了这张面容,他此时的这张脸颊充满了稚气,看起来很羸弱,面部的轮廓也不大周正,但颇清秀,还有一个鹰勾鼻子。
一双大而蓝的眼睛,此刻却闪烁着最凶恶的憎恨的表情。深褐色的头发长得很低,盖住了大半个额头。
不知道算不算是一个后遗症,自从经历过两次冲关厮杀,当雷震天每次陷入到无限杀戮,迷失到这种武器刺入**的快感中的时候,他发怒、亢奋时候的模样可谓凶相毕露,连本性也会渐渐迷失几分……
“鲜血即荣耀!……挡我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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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沙哑的声音传进耳膜,让老雷感到了一丝意外。
在马穆鲁克骆驼骑兵杀来的前一刻,面对生死的威胁,布伦王子哥德弗德不仅没有退却,反而手拿长剑,拖着受伤的身躯,默默地走上前,与雷震天并肩而站!
哥德弗德的骑士头盔,早已不翼而飞。
和大多数欧洲人一样,他面部的肤色像大理石一样洁白,一张瘦条脸上,栽着一些不很稠密的胡须。矫健强壮的身材,罩着一身亮银的铠甲,一把精工雕镂的匕首,挂在他左边屁股的位置上。
因为腿部的伤势,使得哥德弗德宽大的额头痛苦地紧抽,两条眉毛拧成一条灰白的直线,眼睛充血,盯着那些如同雷轰电掣一般,飞驰过来的马穆鲁克禁卫骑兵,他的目光有些狂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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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帝的召唤下,他将领导圣战骑士们,去分享天堂中永恒的荣耀。
而在之前,哥德弗德要以手中的剑来捍卫信仰!以无愧上帝,无愧袍泽,无愧王室,无愧在风沙中猎猎作响的那面十字战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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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德弗德!相信我,今天你非但不会死,还会攻陷耶路撒冷,获得‘圣墓守护者’的称号!”
“这是一场信仰的碰撞,一场鲜血的狂欢!身为上帝的战士,今天、有我会在这里守护你,荣耀我主!————”
紧盯着呼啸而来的马穆鲁克禁卫骑兵,不等哥德弗德从惊愕中回过神来,雷震天的视线锁定成了一条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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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雷震天身后的十米之内,整个旋转路线中,留下了一片可怕的闪烁刃光。
就像一隈旋风,在飞速旋转的过程中,老雷清晰感觉到,血肉模糊的躯体,还有骆驼的残肢在他的脚下翻来滚去,四射飞溅的鲜血,几乎将他染成了一个血人!
大约五十个惊诧的马穆鲁克骆驼骑兵,眼睁睁地看着一大半同伴袍泽,被一片闪烁的十字刃光所吞噬,其中有超过一大半的人,除了临死前发出一声惨叫,什么都没有留下。
杀声不停,惨叫声不断,力量属性增加一倍,敏捷属性增加两倍,让雷震天手下的动作更快,他毫不犹豫地转身,在一片东倒西歪的骑兵队列中,再次疯狂地奔驰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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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着大片的鲜血,从雷震天铠甲上流淌而下,他完全惊呆了,好像失音了一般,好像麻木了一般,茫然不知所措的脑子像一张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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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算不算是一个后遗症,自从经历过两次冲关厮杀,当雷震天每次陷入到无限杀戮,迷失到这种武器刺入**的快感中的时候,他发怒、亢奋时候的模样可谓凶相毕露,连本性也会渐渐迷失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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