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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我这朵鲜花,快开败了,却还没找到牛粪

作者:风中的阳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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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

    看着那两捆美元,两个女保镖的心,立即狂跳了下。

    别看她们来到白云县后,即便是抬头看太阳,眼神里都带着瞎子、也能看出来的优越性。

    其实她们月薪多少,她们自己心里有数。

    她们在北台那么多年了,可从没遇到如此出手阔绰的主。

    “东哥猜的没错,两万美元砸出去,这俩女保镖下眼皮子肿的毛病,一下子就被治好了。”

    “反正这笔钱,会从疯子的分红中扣。”

    “拿着别人的钱,给自己长脸。这一手,还真寄吧绝。”

    秦明秀暗中赞叹着,不再理睬那两个此时已经对她点头哈腰,大肆感谢的女保镖,转身看向了叶风一家三口。

    哭过。

    笑过。

    不能亲——

    不知何时,周围已经围满了热心的观众。

    “来,我给你介绍。”

    叶风借着抱孩子的机会,擦了擦眼角,笑着:“这位是天桥镇的路雪,路镇。这位是我们公司的老总,秦明秀女士。”

    公众场合下,路雪的“江湖地位”,要高过其他人。

    这是李东方特意嘱咐的。

    毕竟那么滑溜的皮,差点被搓冒烟后,李老板说啥也得给她点好处。

    虽说柳清瑶早就做好了要过“苦日子”的准备,也不喜欢保镖,看不起她和叶风的家。

    可当李东方拉出如此排场后——

    柳清瑶情绪平静后,还是暗中吃惊。

    就凭她的目光,当然能看出当前的排场,是不是“打肿脸充胖子”。

    四个活色生香的顶级美女,可不是装出来的。

    尤其她们身上散出来的气场。

    秦明秀砸出两万美元时的动作,更是那样的轻松写意,好像那就是两捆纸。

    还有三辆车——

    “叶风的老板,究竟是什么人,这么场面?”

    “怪不得叶风在电话里说起他时,很是佩服的样子呢。”

    “更怪不得他铁了心的,要跟着那个李东方混。”

    柳清瑶心里想着,表面笑吟吟,和路雪等人先后握手寒暄。

    叶风打开了那辆四圈一百的车门,先把女儿放进去后,又抬手恭请柳清瑶上车。

    动作绅士的一塌糊涂。

    秦明秀坐在了白色皇冠上,抬手拍了下方向盘,得意洋洋的对宋红颜说:“娘们,我男人疼我吧?背着我,就偷偷给我购置了这款,最适合我开的白色新车!”

    砰地一声!

    宋红颜关上车门:“你不羡慕老娘,能死吗?”

    秦明秀嚯嚯一笑,细高跟踩油门:“真会死哦。”

    路雪和胖姐,还有那两个女保镖,坐在了桑塔纳上。

    其实路雪也想坐在皇冠内。

    路镇怎么可能随便,给人当司机呢?

    但胖姐不会开车,她又不好让客人自己驾驶,只能暂时自降身份。

    李家村。

    当那两个女保镖,在李东方还有老村长俩人,热情寒暄着引进客厅后,三观再次破防。

    她们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户型,这样的装修。

    她们就觉得,自己是去大观园的刘姥姥。

    柳清瑶也是暗中惊讶,下意识的看向了叶风。

    叶风立即回头,对李东方面不改色的说:“东哥,我希望在半年内,能和清瑶住上这样的房子。”

    “小意思!”

    李东方立即拍着胸脯:“如果叶队(在幻影厂的职务,是车队老大)等不及,我马上就搬出去。这个家,就算你在李家村的宿舍了。”

    叶风点了点头,却又摇头,傲慢的样子:“算了。别人住过的,我不喜欢。”

    你个装逼犯,就算你喜欢,老子得给你!

    李东方暗中骂了句,笑着对柳清瑶说:“嫂夫人,您先稍事休息。我和叶风这就去准备,颇具我们这边特色的满汉全席。保证您吃过一口,就能从中深切感受到,叶风对您浓浓的爱。”

    柳清瑶连忙微微欠身:“李老板,您太客气了。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随便吃点就好。”

    “嗨,话虽然这样说,但你初来乍到,还是得接受我兄弟的真心好意。”

    叶风大大咧咧的,抬手拍了拍李东方的肩膀:“走吧,别站着了。去老村长家,我看你给清瑶露一手厨艺。我可和你说好了。如果不合她的口味,后果你知道的。”

    “保证让嫂夫人满意。”

    李东方打了个哈哈,和叶风勾肩搭背的走出了客厅。

    “叶风的老板,原来真这样的年轻。而且,正如叶风所说,把他视为了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要不然,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会这样随便。”

    柳清瑶看着两个男人的背影,心里这样想时,感觉很欣慰。

    两个男人——

    勾肩搭背的走进了老村长家。

    大门刚关上,叶风就双手抱头,蹲在了地上。

    李东方也没客气,抬脚就踢:“妈的,装逼没玩了是吧?还敢要我的房子!”

    半分钟后。

    满屁股大脚印的叶风,没事人那样吹着口哨,去厨房里帮工了。

    李东方和老村长,则坐在客厅沙发上。

    老村长吸了口烟:“那个女娃娃的到来,对咱有多大的影响?”

    李东方想了想,说:“当前,我还不敢说。这取决于,她带来了多少米。如果多,郑英杰别想盘下丰收厂。如果少,那就看她想怎么做了。一切,最早也得等到明天再说。今天呢,先帮叶风给人招待好了。”

    “拴住爷。”

    李东方协商的口吻:“今晚先让叶风一家三口,在你家凑合一宿。厂子里的宿舍,也太简陋。关键是,他们还有个一岁的小奶娃。真要跑出个大老鼠来,吓到孩子就不好了。”

    “没问题!”

    老村长一口答应:“不行让大春和胖姐让出主卧,去书房内。”

    “别。”

    李东方摇头:“叶风不会同意的。书房本来就是客房。再说了,也许他们要去县城,甚至回省城里呢?等到下午再说。”

    下午五点——

    不顾胖姐等人的劝说,送走两个女保镖的柳清瑶,执意要去厂子里,下榻叶风的临时宿舍里。

    她说:“只要我们一家三口,能在一起。即便是穷山恶水,我也不会嫌弃,只会感到幸福的。”

    “大嘴巴疯子,倒是找了个好老婆。”

    目送叶风俩人,抱着孩子走向街口后,李东方发自肺腑的感慨:“嫁给他,简直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

    话音未落——

    耳边传来了秦明秀,幽幽地声音:“这也比我这朵鲜花,快开败了,却还没找到牛粪好多了。”

    李东方——

    这才几天啊,秦明秀就从当初那个傲气凌人的大院长,堕落到一个深闺怨妇了。

    唉!

    真是可惜。

    李东方驾车来到省城时,还在为秦明秀的蜕变,而感到可惜。

    今晚八点,他将在鸿运茶馆,和天桥一哥私下里见面会谈。

    车子的后座上,坐着路雪和颜熙。

    颜熙算是搭顺风车回家,路雪则是应王悦的邀请,今晚来鸿运茶馆作陪。

    秦明秀其实也想闹着来,却被李东方拒绝了。

    这又是来吃丧——

    她一个娘们家的,不乖乖趴在家里,出来显摆个什么呢?

    车子停在了路边。

    “今晚我不回李家村了,明天下午,我可能会租一些乐器,拉回去。”

    颜熙下车时,对李东方这样说。

    秦明秀几个人协商了下,决定组成“幻影乐队”,这些天内苦练那首微笑,力争在盛大场合,技惊四座。

    对此——

    省了一笔钱,更暗中得意“废物利用”的李老板,很是欣慰。

    至于小太平去哪儿租用乐器,那就不是李东方该考虑的问题了。

    颜熙摆摆手,坐上了一辆出租。

    路雪也下车:“我先过去了。你最好是卡着八点,别早也别晚。”

    “我明白。”

    李东方点了点头,随口问:“现在几点了?”

    “刚好七点。”

    路雪看了下腕表,笑道:“祝你今晚发挥出色,心情愉悦下,再赏口饭吃。”

    李东方——

    “我买了一瓶油,可避免皮肤受伤。”

    路雪从小包里,拿出一瓶油油,红舌轻扫嘴角,转身扭着屁股,踩着细高跟咔咔的走了。

    “这也会上瘾,真是奇怪。”

    李东方满脸的不解,拿出了香烟。

    如果现在是后世,他肯定会拿出手机,查查路雪为什么会这样子。

    那天午后在洗漱间内,李东方能真切感受到,路雪无比的投入。

    尤其她的心尖,绝对是始终处在,让他不解的颤栗中。

    “很有可能,那就是她的什么点吧。”

    李东方摇了摇脑袋,把那幅香艳的画面,甩出了脑袋。

    其实就算他想,也没有丝毫的负罪感。

    纯粹就是玩,解压。

    还有一个小时,才八点。

    鸿运茶馆就在几百米处,步行几分钟就到。

    远远的看去,那边车子已经停满了。

    李东方也懒得再开车过去,直接把车停在路边,慢悠悠的走过绿化带,走到了护城河边。

    鸿运茶馆在护城河的西边,也是往前推一百多年的老城区。

    明清时代,护城河边还有高大的城墙。

    护城河里的水,是泉水汇集而成,围着老城区转一遭后,向北流入了大明湖。

    “皇上,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李东方蹲在湖边,忽然想到了这句,在后世“颇为经典”的台词。

    这句台词被人疯传,还得在八年后。

    “夏雨荷是谁,不用想了。还是多想想子佩吧。”

    李东方抬头,看着南边的天:“也不知道陈大宝贝,有没有在想我。”

    星星在天上,悄悄的眨眼睛。

    月亮也爬上了树梢。

    弯弯的——

    子佩偷偷笑起来时,那双桃花眼就会像月亮这样,悄悄的弯起来。

    李东方满心的幸福,笑起来时,有人从西边快步走了过来。

    脚步声惊碎了,浮现在李东方眼前的那双,弯弯的眼睛。

    他下意识的回头看去。

    借着路灯,李东方能看出是一家三口。

    夫妻俩四旬左右,被他们簇拥在中间的,是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子。

    这个点,是公路上车辆最忙的时候。

    但也是很多市民,吃过晚饭后,一家三口在护城河边上溜达的时候。

    那对夫妻的嘴里,正在絮叨着什么,听不清。

    被父母嘟囔的小女孩,却有着一张很漂亮的脸蛋,而且穿着也比父母“高级”多了。

    雪青色的裙子,小皮鞋,半高筒的白色袜子,背着个双肩书包,一看就是个初中生。

    虽说夫妻俩也不让女儿放下书包,就带着她来河边散步,貌似有些不妥,但李东方也没在意。

    也许人家,是送女儿去晚上的学习班呢?

    没看到女孩子脸上还有泪痕,被父母抓着胳膊,却不敢哭闹的快步疾走?

    “唉,任何年代的孩子,都不喜欢上补习班。”

    李东方很怜悯的样子,又看向了天上的弯月,开始想念陈宝贝。

    “我可告诉你啊,必须得听话!要不然,有你好受的。”

    那一家三口快步走到了李东方背后,女人还在训斥:“我和你爸,为了供你上学,在外吃多大的苦,你根本不知道。”

    小女孩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李东方下意识的这样想时,突听小女孩尖尖的叫:“叔叔!请你!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