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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6章 一件45块钱的夹克

作者:风中的阳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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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康婉怡的安全对于康家来说,绝对是重中之重。

    她这次亲临云海,表面上是和陈有容一起来的。

    暗中——

    却有一支由康婉怡亲手挑选出来,当做绝对心腹的精英团队,在外围负责她的安全,随时听候她的调遣。

    昨晚康姨严丽珠,就是接到了这个小团队的命令,再给南秀国打了电话。

    康婉怡陪着陈有容,去纺织厂的后面小巷内,转了半天回来时,在大门口遇到南秀国,没什么奇怪的。

    但让康婉怡奇怪的是,南秀国竟然穿了一件,相当不符合她的身份的夹克。

    而且那件夹克,明显是男款!

    就凭南秀国这样的自大草包女,即便是她的未婚夫,送她这样一款廉价的夹克,她也会嫌丢脸,不会穿的。

    何况这件夹克衣领子后面,还吊着吊牌呢?

    这更是有力证明了两点。

    一,这件夹克是刚买的。

    二,南秀国穿上这件夹克时,心里肯定在想其它的事,随手拿起来就穿上了。

    她在穿这件夹克时,心里在想什么,康婉怡猜不到。

    但康婉怡却觉得,也许能在这件夹克上,挖出有用的东西来。

    康婉怡把苏锐绿了南秀国的证据,都交给她后,她却保持绝对的沉默,这多少让康婉怡有些惊讶。

    不过她很快就想明白了。

    南秀国之所以沉默,就是爱面子怕丢脸,只能把满腔的怒火,暂时都压在心底。

    可这件男款夹克的出现——

    猛地提醒了康婉怡:“爱面子的草包秀,虽说不敢让人知道她被绿了。但她会不会,用同样的方式,来报复苏锐?比方,她随便找个男人。然后把和这个男人欢好的证据,都发给苏锐。让苏锐也深刻体会下,他也被绿了的痛苦?而这款男式夹克,就是南秀国找的男人,送给她的。”

    康婉怡越想,越是这么回事。

    细细的秋雨,一阵轻松一阵紧。

    信步走到纺织厂后的小吃街上,买了自己最爱吃的炸鱼丸,鸭脖子等小吃后,南秀国走过了一个大门口时,脚步忽然停住。

    全身的神经,也猛地绷紧!

    这个大门内,有一条恶犬。

    那条该死的狗子,在短短几个月内,就因她手里拿着的小吃,狂追过她两次。

    害的她在相同的时间,在相同的地点,都撞上了该死的小土鳖!

    让她晃了两次,把脸丢到了喜马拉雅山。

    “我怎么又来这儿了?该死!难道,要逼着我给小土鳖,晃第三次!?”

    南秀国暗骂了句时,绷紧的神经,却又松了下来。

    虽说也在下着霏霏细雨,但当前却是在白天。

    这条专门的小吃街上,也是人来人往。

    关键是那条该死的狗子,并没有像那两个晚上那样,趴在大门口。

    很明显。

    白天时,主人把狗子锁在了家里,不许它出来。

    毕竟外面人来人往,都拿着可口的小吃,狗子去抢东西吃时,把人吓到咋办?

    等到了晚上,街上没几个时,就能把狗子放开了。

    “我竟然被一条狗,给弄得有了心理阴影。真是可笑。”

    南秀国暗中说着,摇了摇头。

    一对外地来的情侣,从她身边经过时,站在了某个小吃摊上。

    男的拿起相机,给女孩子拍照留念。

    这种事常见,南秀国自然没觉得有啥奇怪的,继续信步向前。

    她来到小巷的十字路口后,却徒增某种强烈的错觉。

    站在靠墙的地方后,她竟然下意识的晃了几下。

    脸忽然就红了。

    “我怎么会想到那两个晚上?”

    “鬼上身了?”

    “该死的土鳖玩意。”

    “你有本事,帮我绿了姓苏的啊。”

    “嗯?等等,我怎么穿这件外套出来了?”

    胡思乱想的南秀国,终于发现自己穿着的夹克,赫然是李东方给她买的那一件了。

    她立即觉得浑身别扭。

    她真想把夹克脱下来,重重的丢在地上,再踩上一脚。

    可街上那么多人——

    南秀国低低的骂了一声什么,转身向西。

    三百米后,就是一个代销店。

    那晚,她和李东方就是在这个代销店前,说了很多话。

    她还记得,被他抬手拍着的感觉。

    记得他邪气的笑着,对她说的“老子是云海李太!你让我用手指吗?”那番话。

    羞辱。

    潮水般从南秀国心底腾起,迅速蔓延到四肢百骸。

    “不想那个土鳖了。拍就拍了呗,反正他无能,何必在意。”

    这样一想后,南秀国的心情立即平静了下来。

    她走进代销店,买了一盒绿摩尔,又拿了个一块钱的火机。

    早在国外时,南秀国就吸烟。

    但装逼的成分居多,半月都抽不了一盒。

    那晚她的香烟,和那个品牌火机,都被李东方顺走了。

    她点上一颗绿摩尔,刚要把火机装在口袋里,却又想到了什么。

    某个小土鳖,遭受到侵权打击后心灰意冷,不再研发高科技产品,竟然投资要生产这种,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一次性打火机。

    这玩意,温城一个地方所生产的,几乎就能供应整个全球市场!

    温城的打火机产业,可谓是领先全球,利润也几乎压到了最低。

    傻子——

    才会建厂生产打火机,和温城那边抢市场。

    “他不但是个无能,而且脑子也有了问题。”

    这样一想后,南秀国的心情好了许多。

    她直接向西,再左拐向南,走向了金陵百货的方向。

    天。

    渐渐的黑了下来。

    一对情侣模样的人,拿着一张照片,走进了小巷十字路口的一家时装店内。

    他们请问老板,有没有见过照片上的女人。

    这个女人,是他们的亲人,因为婚姻问题离家出走,不知所踪。

    他们当前拿的这张照片,是别人偶然拍下来的。

    “这个女人啊?哈,我见过!就在前两天的晚上。”

    时装店的老板,立即回想起了什么:“她被狗追,撞倒了一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就花了45块钱,从我这儿买了这件夹克,披在了她身上。”

    那对情侣一听,眼睛立即发亮。

    他们只想打听,哪儿有卖这件外套的。

    却没想到,在这家小时装店内,还能听到这些有价值的消息。

    他们连忙请老板,仔细说说那个男人,是啥样子。

    抱着帮人的好心,老板就把那个男人的样子,仔细描述了一下。

    毕竟那个男人被女人撞倒,又买走了店里的最后一件夹克,老板对他的印象特别深。

    “哦,对了。”

    老板最后又说:“那晚在那对男女都向西,大约40分钟后,我就关门回家,也是向西走去时,和那个年轻人走了对面。我就听女孩子在喊什么,李东方,总有一天我要杀了你的话。”

    李东方!?

    那对情侣迅速对望了眼。

    男的拿出一张百元大钞,放在了老板的手里,请他仔细说说。

    因为老板看到,听到的那些,对他们找到亲人有着很大的帮助。

    有钱能使鬼推磨。

    更能让老板的记忆力,变得更加好。

    晚上八点。

    中秋已过的季节,晚上八点的天,已经很黑了。

    感冒还没好利索的陈有容,吃过晚饭后,就蒙头沉沉的睡了过去。

    康婉怡却对看门的大爷,说要去逛逛小吃街的夜市,请他开门后走了出去。

    一辆面包车内。

    康婉怡看着手里的照片,听着那对情侣的汇报。

    “难道,南秀国想找李东方,绿了苏锐?”

    “真这样的话,那就太魔幻了。”

    “可那个草包,难道不知道李东方是个无能患者吗?”

    “那她为什么在那晚,和李东方单独呆了那么久?”

    “还又对李东方,喊那样的话?”

    “这对男女,很有外人不知的故事呢。”

    康婉怡低声说着,抬头问手下:“你们,是怎么看这件事的?”

    女手下立即回答:“把照片寄给苏锐!就算李东方是个无能患者,但他和南秀国能独处那么久。关键是,她外出时,还穿着李东方为她买的廉价衣服!这样,起码能在他和苏锐之间,种下一根钉子。”

    “好主意。”

    康婉怡赞叹的样子,点了点头。

    女手下大喜。

    康婉怡却又说:“但把这些照片送给苏锐,远远不如我亲自送给李东方,所起到的效果更大。”

    两个手下愕然。

    “要想干掉一个狡猾,而且还有点本事的人,最好是先接近他。”

    康婉怡抬头,淡淡的笑容:“再逐步取得他的信任,就能找到他的最致命点。然后选择最恰当的时机,给予他最致命的一击。”

    那两个手下,面面相觑。

    夜,越来越深。

    终于。

    9月27号零点的钟声,敲响。

    一个女人在梦中,再次满脸的幸福,扑进了那个男人怀里。

    她在梦中,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夫人,你整天背着个男人,不嫌累吗?”

    背着个男人——

    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于是她就背对着男人,回眸发出了邀请。

    天亮了。

    又到了工薪阶层,上班的时间。

    知识产权的宗局,像往常那样坐在办公桌后,刚拿起报纸,电话就响了。

    他随手接起来:“喂,请问哪位?什,什么?”

    几分钟后。

    宗局放下了话筒,喃喃的说:“欧美的火机商,要对东土的火机企业,收取高额的专利费。这下,国内火机企业的天,要塌了。”

    ——————

    火机再走一波吧,低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