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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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急中,她脑海里莫名其妙地浮现出许多画面。第一次,为了替何倩雨出头,跟他大打出手,却第一拳就被他给抓住了,那是在学校里头一次遇到对手,而且给人的感觉是那么的深不可测。
后来倒也没多少能谈得上深刻的印象,只是打篮球那次让人记忆犹新,尤其是那王八蛋最后一招杀手锏:吐口水。用一口口水把自己打败了,这样的经历谁忘得了?除非得了老年痴呆证。话说当时虽然气得瑟瑟发抖,可如今回想过来,也挺疯狂蛮刺激的,这才是青少年该干的事情。
所谓少年时代的疯狂,就是一百年后回想起来还能为之失笑的恶趣味往事。杜海椒的少年时代都交给了国家,所以留下了不少无法弥补的遗憾。然而认识易泉后,她算是有了一段恶趣味的往事。
“王八蛋……我干嘛要犹豫这么多?走算了……”杜海椒把心一横,踩下了油门,发疯似地穿过一条小路,奔上了大马路。
最终,杜海椒还是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对易泉来说,算是一次对生命的挑战。
车子足足开出了十几公里,突然间打了个盘旋,调了车头。这一段路来往的车辆并不多,杜海椒握着方向盘的手在发抖,红了眼睛,又是狠狠地一咬牙,直接逆向行驶,又返回了山脚下。
这次杜海椒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已经豁出去了,打开车门跳下去,就像赶着去投胎一样,连国宝也顾不上,就冲进森林,喃喃自语道:“要是你死了,老娘顺便替你收尸,免得回去还要重新跑过来一趟……”
这种话无疑是说出来骗自己的,说到底,她并不希望失去这个人,即使是个对手,在生活中打打闹闹,也不想就此失去。
更伟大一点说,国家需要易泉那样的人才啊!
深山内,易泉虽然走得举步维艰汗流夹背,但心情却是轻松得很,居然吹着口哨,时不时想起点好笑的事情还傻笑着,活脱脱一个白痴傻冒。
由于干了一晚上的活,到现在他还滴水未尽,正是饥渴交寒的时候,肚子开始咕噜咕噜地叫了。
只见一只大鸟从头上飞过,易泉抬手一刀飞出去,鸟应声跌落,惨不忍睹。
这附近并没有小溪,更没有河流,而且也不是热带雨林,想找点水比登天还要难。他直接拔掉鸟毛,拿刀割开鸟肚子挖掉内脏,就地生起了一堆篝火,把鸟给烤了。假如这时有生态环境保护者出现,非要指着他鼻子大骂一顿不可。
易泉可不管这只笨鸟家里是否上有老下有小,谁叫它倒霉挑着这个时候出来溜达,先填饱大爷的肚子再说。
山高林密,微风轻轻吹过,万木倾伏,宛如层层波浪和海里卷起的龙卷风,那悦耳的鸟鸣萦绕耳边,给人一种很宁静的感觉。
一缕炊烟升起,渐渐消散在空中……
杜海椒沿着原来那条路,一口气跑了两三公里,依然没有发现易泉的踪迹,有好几次都急得差点哭了。这时候她抱着侥幸的心理爬到一棵大树上想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人类活动的迹象,哪怕是一个模糊的枪声,或是哪棵树摇摆一下,都能给自己带来一点点希望。
还真是巧了,此举果然有意外收获,在前方不到一公里的地方,那处山谷的森林里有一条枭枭的炊烟,莫非是那个贱人?
大喜之下,杜海椒从树上跳下来,狂奔过去,并大声喊了起来:“易泉——”
坐在地上享受着鸟肉的易泉突然一愣,喃喃道:“嗯?好像有人叫我……”
“易泉——”那声音又传了过来,虽然遥远,只勉强能听到,但他很确定,是杜海椒的声音。
“哇靠,这个小辣椒呀,要感动死我吗?居然这么快就把国宝送回去并且回到这里找我了?”易泉推测道,虽然从物理空间的角度来讲这是不可能的,但杀了他也不会相信那小辣椒能如此仗义,肯放弃工作原则先跑回来拯救自己。
不管怎么样,自己总算是有救了。易泉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拿出刚才捡来的手枪朝着天空开了一枪,算是放出求救信号。
“砰!”
人们常说一旦走起狗屎运来,走路都能踩到金子。
易泉今天也走了狗屎运,而且是很大一砣狗屎,他就那么随随便便地朝天上开了一枪,结果又有只鸟从天上掉了一上来,鸟毛掉了数根,身上被子弹穿了个血洞。
“哇塞,居然有这种事?不行了,回去一定要买一百注双色球,随随便便中他几亿。”易泉捡起鸟尸,三两下把毛拔掉,准备再吃第二餐。
把第二只鸟烤熟时,不远处已经传来了焦急的脚步声,很快,杜海椒涨红着脸,气喘吁吁地出现在他面前,头发都已经凌乱不堪了,汗如雨下,甚是狼狈。
“你来得正好,快来尝尝我的厨艺,这可是好东西。”易泉朝她招了招手,笑道。
杜海椒有些砸舌,亏自己还那么担心他,几次差点急哭了,他居然在这里悠然自得地享受烧烤的美味,而且吃的还是野生鸟,暴殄天物啊。
“那些人呢?”杜海椒当然没有心思去分肉吃,但闻到香味时,才发现原来自己的肚子也饿了。
“那些人?我干掉了,但很可惜,也跑了一个,那叫洪哥的跑了。”易泉摇头叹道。
“跑了?你怎么又让他给跑了呢?”杜海椒听后气不打一处来,兴师问罪。
易泉白了她一眼,也没给好脸色,道:“打不过人家有什么办法?其实是我跑了,要不然我还有命坐在这里吃肉?”
“什么?”杜海椒恨不得捏死他,平常吹牛皮的时候吹得多响亮,现在居然连个普通的杀手都打不过,改天若是遇到了“孤狼”的人,都不知道你是怎么死的……
易泉的脸色突然沉下来,好像是有点生气,将手里的鸟肉递给杜海椒道:“我刚才吃过一只了,这个给你。”
杜海椒正在考虑要不要接,初以为他故意摆脸色给自己看,但忽然发现他的脸色十分苍白,嘴角上好像也有血迹。等杜海椒把视线移到易泉的腿上时,小心脏又是一跳,心疼道,我说你怎么光着膀子了呢,原来腿都伤了……莫非中了枪?
“你的腿中枪了?”杜海椒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收起了自己的小脾气,温柔地问道。
“废话,要是没中枪我能让他跑掉吗?你以为老子是吃素的?”易泉垂着眼皮哼道,那股傲慢的劲头又提了上来,明明是技不如人,还颠倒过来讲,真是宁死都不认栽的主。
也不知为什么,杜海椒的心隐隐作痛,也十分感动。如果他不把信号接收器交给自己,不把那副超级墨镜让给自己,那么找到国宝的人就是他,而自己则应该跟他调换了位置。
凭心而论,杜海椒自知不是易泉的对手,而面对那个洪哥,连易泉都受了如此重伤,若是换成自己,估计早就死了。
如此一想,可以说这个贱货救了自己一命啊。
伟大并耀眼的光芒,又把易泉笼罩了。
在杜海椒发愣之际,易泉感觉到自己越来越虚弱,随时都有昏睡过去的可能性。如果不是杜海椒找过来,他绝对能保持足够的精神走出这片山林,但现在没有了后顾之忧,自然就有偷懒的心理,意志力一打折扣,就有点坚持不住了。
他缓缓闭上眼睛,上身摇摇晃晃,眼看就要倒了。
杜海椒哪里还顾得上“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观念,急忙扑过去把他抱在怀里,并用指甲在他鼻翼下方狠狠扎了一下,道:“别睡觉,你要是睡着了,我可没力气背你出去。”
易泉正想睡一觉,又硬生生地疼醒了,猛地精神一抖,道:“呃?我睡了吗?阿弥陀佛,你赶紧吃完这鸟肉,再扶我起来。”
焦急中,她脑海里莫名其妙地浮现出许多画面。第一次,为了替何倩雨出头,跟他大打出手,却第一拳就被他给抓住了,那是在学校里头一次遇到对手,而且给人的感觉是那么的深不可测。
后来倒也没多少能谈得上深刻的印象,只是打篮球那次让人记忆犹新,尤其是那王八蛋最后一招杀手锏:吐口水。用一口口水把自己打败了,这样的经历谁忘得了?除非得了老年痴呆证。话说当时虽然气得瑟瑟发抖,可如今回想过来,也挺疯狂蛮刺激的,这才是青少年该干的事情。
所谓少年时代的疯狂,就是一百年后回想起来还能为之失笑的恶趣味往事。杜海椒的少年时代都交给了国家,所以留下了不少无法弥补的遗憾。然而认识易泉后,她算是有了一段恶趣味的往事。
“王八蛋……我干嘛要犹豫这么多?走算了……”杜海椒把心一横,踩下了油门,发疯似地穿过一条小路,奔上了大马路。
最终,杜海椒还是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对易泉来说,算是一次对生命的挑战。
车子足足开出了十几公里,突然间打了个盘旋,调了车头。这一段路来往的车辆并不多,杜海椒握着方向盘的手在发抖,红了眼睛,又是狠狠地一咬牙,直接逆向行驶,又返回了山脚下。
这次杜海椒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已经豁出去了,打开车门跳下去,就像赶着去投胎一样,连国宝也顾不上,就冲进森林,喃喃自语道:“要是你死了,老娘顺便替你收尸,免得回去还要重新跑过来一趟……”
这种话无疑是说出来骗自己的,说到底,她并不希望失去这个人,即使是个对手,在生活中打打闹闹,也不想就此失去。
更伟大一点说,国家需要易泉那样的人才啊!
深山内,易泉虽然走得举步维艰汗流夹背,但心情却是轻松得很,居然吹着口哨,时不时想起点好笑的事情还傻笑着,活脱脱一个白痴傻冒。
由于干了一晚上的活,到现在他还滴水未尽,正是饥渴交寒的时候,肚子开始咕噜咕噜地叫了。
只见一只大鸟从头上飞过,易泉抬手一刀飞出去,鸟应声跌落,惨不忍睹。
这附近并没有小溪,更没有河流,而且也不是热带雨林,想找点水比登天还要难。他直接拔掉鸟毛,拿刀割开鸟肚子挖掉内脏,就地生起了一堆篝火,把鸟给烤了。假如这时有生态环境保护者出现,非要指着他鼻子大骂一顿不可。
易泉可不管这只笨鸟家里是否上有老下有小,谁叫它倒霉挑着这个时候出来溜达,先填饱大爷的肚子再说。
山高林密,微风轻轻吹过,万木倾伏,宛如层层波浪和海里卷起的龙卷风,那悦耳的鸟鸣萦绕耳边,给人一种很宁静的感觉。
一缕炊烟升起,渐渐消散在空中……
杜海椒沿着原来那条路,一口气跑了两三公里,依然没有发现易泉的踪迹,有好几次都急得差点哭了。这时候她抱着侥幸的心理爬到一棵大树上想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人类活动的迹象,哪怕是一个模糊的枪声,或是哪棵树摇摆一下,都能给自己带来一点点希望。
还真是巧了,此举果然有意外收获,在前方不到一公里的地方,那处山谷的森林里有一条枭枭的炊烟,莫非是那个贱人?
大喜之下,杜海椒从树上跳下来,狂奔过去,并大声喊了起来:“易泉——”
坐在地上享受着鸟肉的易泉突然一愣,喃喃道:“嗯?好像有人叫我……”
“易泉——”那声音又传了过来,虽然遥远,只勉强能听到,但他很确定,是杜海椒的声音。
“哇靠,这个小辣椒呀,要感动死我吗?居然这么快就把国宝送回去并且回到这里找我了?”易泉推测道,虽然从物理空间的角度来讲这是不可能的,但杀了他也不会相信那小辣椒能如此仗义,肯放弃工作原则先跑回来拯救自己。
不管怎么样,自己总算是有救了。易泉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拿出刚才捡来的手枪朝着天空开了一枪,算是放出求救信号。
“砰!”
人们常说一旦走起狗屎运来,走路都能踩到金子。
易泉今天也走了狗屎运,而且是很大一砣狗屎,他就那么随随便便地朝天上开了一枪,结果又有只鸟从天上掉了一上来,鸟毛掉了数根,身上被子弹穿了个血洞。
“哇塞,居然有这种事?不行了,回去一定要买一百注双色球,随随便便中他几亿。”易泉捡起鸟尸,三两下把毛拔掉,准备再吃第二餐。
把第二只鸟烤熟时,不远处已经传来了焦急的脚步声,很快,杜海椒涨红着脸,气喘吁吁地出现在他面前,头发都已经凌乱不堪了,汗如雨下,甚是狼狈。
“你来得正好,快来尝尝我的厨艺,这可是好东西。”易泉朝她招了招手,笑道。
杜海椒有些砸舌,亏自己还那么担心他,几次差点急哭了,他居然在这里悠然自得地享受烧烤的美味,而且吃的还是野生鸟,暴殄天物啊。
“那些人呢?”杜海椒当然没有心思去分肉吃,但闻到香味时,才发现原来自己的肚子也饿了。
“那些人?我干掉了,但很可惜,也跑了一个,那叫洪哥的跑了。”易泉摇头叹道。
“跑了?你怎么又让他给跑了呢?”杜海椒听后气不打一处来,兴师问罪。
易泉白了她一眼,也没给好脸色,道:“打不过人家有什么办法?其实是我跑了,要不然我还有命坐在这里吃肉?”
“什么?”杜海椒恨不得捏死他,平常吹牛皮的时候吹得多响亮,现在居然连个普通的杀手都打不过,改天若是遇到了“孤狼”的人,都不知道你是怎么死的……
易泉的脸色突然沉下来,好像是有点生气,将手里的鸟肉递给杜海椒道:“我刚才吃过一只了,这个给你。”
杜海椒正在考虑要不要接,初以为他故意摆脸色给自己看,但忽然发现他的脸色十分苍白,嘴角上好像也有血迹。等杜海椒把视线移到易泉的腿上时,小心脏又是一跳,心疼道,我说你怎么光着膀子了呢,原来腿都伤了……莫非中了枪?
“你的腿中枪了?”杜海椒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收起了自己的小脾气,温柔地问道。
“废话,要是没中枪我能让他跑掉吗?你以为老子是吃素的?”易泉垂着眼皮哼道,那股傲慢的劲头又提了上来,明明是技不如人,还颠倒过来讲,真是宁死都不认栽的主。
也不知为什么,杜海椒的心隐隐作痛,也十分感动。如果他不把信号接收器交给自己,不把那副超级墨镜让给自己,那么找到国宝的人就是他,而自己则应该跟他调换了位置。
凭心而论,杜海椒自知不是易泉的对手,而面对那个洪哥,连易泉都受了如此重伤,若是换成自己,估计早就死了。
如此一想,可以说这个贱货救了自己一命啊。
伟大并耀眼的光芒,又把易泉笼罩了。
在杜海椒发愣之际,易泉感觉到自己越来越虚弱,随时都有昏睡过去的可能性。如果不是杜海椒找过来,他绝对能保持足够的精神走出这片山林,但现在没有了后顾之忧,自然就有偷懒的心理,意志力一打折扣,就有点坚持不住了。
他缓缓闭上眼睛,上身摇摇晃晃,眼看就要倒了。
杜海椒哪里还顾得上“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观念,急忙扑过去把他抱在怀里,并用指甲在他鼻翼下方狠狠扎了一下,道:“别睡觉,你要是睡着了,我可没力气背你出去。”
易泉正想睡一觉,又硬生生地疼醒了,猛地精神一抖,道:“呃?我睡了吗?阿弥陀佛,你赶紧吃完这鸟肉,再扶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