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明末那些事儿 > 第145章 审判(4)

第145章 审判(4)

作者:赤脚踏沧浪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逆鳞银狐续南明盛唐风华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xszw.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张献忠杀了多少人

    张献忠在四川究竟杀了多少人?恐怕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不论是古人,还是今人。

    最早统计张献忠杀人数字的是清初文人毛奇龄,他在《后鉴录》一书中记载:“岁丙戌(1646年)元日,命四将军分路草杀(挨户杀)。五月,回成都,上功疏:

    平东将军一路,杀男五千九百八十八万,女九千五百万,

    安西将军一路,杀男九千九百余万,女八千八百余万,

    抚南将军一路,杀男九千九百六十余万,女八千八百余万,

    定北将军一路,杀男七千六百余万,女九千四百余万。

    献忠自领御府老营,其数自计之,人不得而知也。”

    初读这段文字,我有些眼花缭乱,赶紧拿出计算器一顿按键,不禁瞠目结舌:仅仅张献忠派出的四路人马,五个月时间内竟屠杀了川民六亿九千九百四十八万,这还不包括张献忠御府老营的杀戮数字以及前后杀害的儒绅,士兵。

    清初文人毛奇龄在这里扯了一个“弥天大谎”。据明万历六年(1578)统计,四川全省“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明会要》卷五十),全国人口也不过六千零六十九万,张献忠的大西军竟然在四川杀出了近七亿人。真是笑话!

    更可笑的是,清廷任命的编纂官还将这一荒唐数字煞有其事的郑重记载在钦定《明史》里,说:“将官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为了妖魔化张献忠的大西军,清初的某些文人真是竭尽了全力,虽然他们的手法是拙劣愚笨的。

    我们能够理解这些文人义愤填膺的心理。毕竟张献忠是十恶不赦的反贼,不共戴天的敌人,而且给他们提供俸禄的清朝政府也喜欢这些数字。

    ……虽然人们对“六万万有奇”的“无厘头”数字嗤之以鼻,但却不能就此得出“张献忠没有杀人”的另一个极端结论,因为杀儒士,杀降官,杀百姓,杀士卒,几乎在所有相关史著上都白纸黑字,言之凿凿。

    因此,严肃的历史学家开始从古籍的字里行间探索真相。对于张献忠屠杀的川人,有人分析为六十万,有人推测是一百万,还有人说,最多不超过一百四十万。因为在大顺三年(1646)张献忠派兵四出时,“其威令所慑服者,不过成都前后十余县耳”。吴梅村先生在《绥寇纪略》里也只是说,“成都属邑之人俱尽,而非全川百姓被杀光”。

    这里就又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万历六年(1578),四川人口是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可到了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全省人口却陡减至一万八千九十余丁,假设每名男丁平均拥有四名家人,也只有九万余口(《四川通志》)。“合全蜀数千里内之人民,不及他省一县之众。”

    从三百一十多万到九万,那么多人如果不是被张献忠杀光了,又去了哪里呢?如果都被杀光了,谁又是十恶不赦的罪魁祸首呢?

    首先是战乱,连绵不绝的战乱。

    有位当代学者指出:张献忠之死尽管对苦难深重的四川人民来讲是一大幸事,但这一大幸事却无法冲淡那个乱世的血腥和残酷。

    确实,张献忠的死亡并没有给曾经富庶繁荣的四川带来任何和平的曙光,四川大地接着又延续了二十五年惨烈的战争,苦难和死亡像甩不掉的阴影死死的缠绕着四川的百姓。

    这里有一张时间表:

    1644至1646年(约三年),大西军与曾英,杨展,王祥等率领的明军在四川展开激烈攻防战,大量平民被屠杀,最后清兵进入川北,张献忠遇袭身亡。

    1647至1650年8月(约四年),南明诸将在四川拥兵自雄,争权夺地,在凶残的“窝里斗”中,名将杨展被害身亡。1650年9月至1659年(约九年),大西军余部与南明军,大清军拼力争夺川南,川东,最后以失败告终。

    1660至1664年8月(约五年),清军镇压农民军余部和搜捕南明残余力量,取得辉煌战果。

    1664年9月至1673年10月(约九年),四川境内大规模军事活动基本停止,局势相对安定。

    1673年11月至1680年(约七年),吴三桂发动叛乱,占领四川,直到康熙十九年(1680)正月,叛乱才基本平定,开始走向太平。

    从张献忠入川称帝的崇祯十七年(1644)算起,直到37年后的康熙十九(1680)年,四川由乱而治,这才迎来和平的曙光。在这三十七年里,除了有九年时间相对平静外,其他二十八年都处于激烈残酷的战争状态。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惨烈战争中,张献忠与南明军打了三年,南明军之间自相残杀四年,清军消灭农民军余部,南明残余和镇压川民的反抗,打了十四年,最后为平定吴三桂叛乱,又用了大约七年时间。

    战争,就意味着杀戮和死亡,除少量川民逃亡外省,绝大多数都成为了战争的牺牲品,他们不是被无辜屠戮,就是被拉兵抓夫,在战场上成了炮灰。“死于锋镝者,皆百姓也”,战场上敌我双方阵亡的士兵,其实都是强征入伍的百姓。

    二十八年啊,整整打了二十八年!在战争中,家园毁掉了,亲朋死光了,原本繁荣富庶的天府之国只剩下了一片废墟。残存的川民发出了“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的哀鸣。

    在你死我活的战争扭曲下,敌我双方军人都变成了穷凶极恶的魔鬼。在战争的最后审判中,应该被谴责和制裁的凶手,首先是张献忠的大西军,另外还有凶残的摇黄军,明军,清军和吴三桂的叛军。

    活跃在四川东北边界的“摇黄贼”又称“摇黄十三家”,成分极其复杂,有饥民,有无赖,有地主家奴,也有土豪恶霸。争天王袁韬就是因奸婶事发,才跑出来参加“摇黄军”的。他们没有目标,没有志向,唯一喜欢做的就是抢劫杀人。他们根本不是什么农民起义军,而是一伙穷凶极恶的土寇,土匪。

    据欧阳直《蜀乱》记载,“摇黄”所过,“城野俱焚掠,炮烙吊烤后,尽杀绅士及军民老弱男妇,掳其少妇幼子女入营”,“积尸遍地,臭闻千里”。

    欧阳直发现:张献忠的大西军军纪严明,他们杀人,是在执行长官的命令,而摇黄军杀人,纯粹是作为玩乐。他亲眼看到“摇黄军”士兵将幼儿抛向空中,下面用长枪承接,把幼儿穿在枪头上,幼儿手脚抓刨仿佛要飞翔的样子,众军人看得哄然大笑。

    欧阳直还见过摇黄军将人绑在树干上,然后在其腋下戳出个窟窿,拽出肠子,在其身上缠来绕去,以为笑乐。有的“摇黄军”士兵提着婴孩的手脚,拿小孩的脑袋撞钟,铜钟嗡嗡作响,小孩脑浆迸裂,军士们却拍手称快。

    土寇如此,官军也强不到哪里去。崇祯十七年,“四川各隘兵乱,遍行劫抢”,“凡所过所驻,皆抢劫而食。东南大扰,庐舍一空”。明军在长江两岸“打粮”一个月,“地方残破,民尽饿死,田上尽荆莽矣!”《武胜县新志》卷七说,定远县民“死于明兵者亦半”。

    顺治四年(1647)十一月,“清将梁一训驱残民数千,北走至绵州,尽杀之。成都人殆尽。”又“将地方不分昼夜搜寻要粮,将人吊烤,有粮即放,无粮烧死”。被清军淫污而死的妇人,“尸在草野,经月不收”,“乱兵杀掠淫掳,真不忍见,不忍闻,亦不忍言”。

    吴三桂的叛军也不示弱,“伪将军何德驻雅州,征调烦苛,愁怨之气,酿成瘟疫,上川南之人,死亡甚众”。整个四川,“农苦于徭役,商苦于暴税,兵苦于战阵”,陷入了“民不堪命”的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