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章 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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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用另一个电脑传的,估计是浏览器问题,对不住哈~~~~
“这是陈爷爷,看他鹤发童颜的,你就该知道,他是个神医,不过宝贝就不用跟他学了,当大夫太糟心了。陈爷爷是当年救爸爸的人哦,你要当亲爷爷来对待哦。当年爸爸差点死在教区外面那条河里,就是这位陈爷爷救了爸爸,又说通了其他爷爷奶奶,让爸爸在这里安家落户,爸爸才会有现在的日子哦,也得以和海赫格重逢。”说完笑了笑,“你看,我就说你是我女儿吧,咱们爷俩都是被人救下来的,不过你比爸爸命好多了,有我这么优秀的美男子,哭着喊着要当你爸爸,当年这陈爷爷可是很冷酷无情的呢,我不干活就不给我饭吃,真是周扒皮一个!”
最后几句,方卿果断无视。但是心底的小雀跃,却越来越多。
但是作为当事人的陈老头可无视不了,“你个死小子,让你干活是在让你锻炼身体,不然照你这么老玩命闭关的,早见阎王爷去了!!”董丞做个鬼脸,嘴上敷衍,“是是是,锻炼我,锻炼我呢......”气的陈老头又要跳脚。
石秀才抬抬手,都安静了,就听他说,“这里被称为教区,是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没什么好说的。你现在住的地方,其实是座教堂私宅,后面就是大教堂。过了河,就不是教区了,慢慢你就都明白了,现在没必要问这些。安心住着就是了。”
方卿果断闭紧嘴巴,她在这些老头眼里,估计连清水都不如。这么一抬眼,就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既然决定留下来,就要好好的留下来。昨日之事,譬如昨日之死,不管你以前叫什么,有什么家人,从现在开始,都放弃吧。要是还有留恋,就离开为好。不然你不单对不起你的过去,也对不起你的以后。”
方卿摇头,“没有什么好放弃的,因为根本就没有可以让我放弃或者拥有的东西。”
四人沉默,这到底还庆幸呢还是该可怜一把呢?
石秀才看看她,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你太过刚断,这种性子,对女儿来说,算是有点好处,但须知金刚易折,以后为人处事,要绵柔不息,不要在存着不死不休的念头,万事都要把自己的活路,放在头等位置。你要明白一点,你是女儿,还是个有两个爸爸,十多位爷爷奶奶的女儿,很多事,根本就不用你操心,而需要你操心的,大部分,都不该是你自己的事。”
方卿眉头一动,不是自己的事?这是让自己像董丞似的,变得好管闲事?乐善好施?黑脸,这难度有点大。
“是让你学会感恩。你现在最缺的,就是一颗懂得感恩的心。”石秀才摇摇头,“就算你决定留下来,但这里面又有多少是真的因为和董丞有了父女之情?说你白眼狼,不是在骂你,是希望你学会感激这些为你付出的人,就算是父女之间,也要知道感激。这就是孝道。”这孩子,不好养啊。感情太缺乏了。
方卿低下头。感恩?这世上有什么是值得感恩的?她以前所拥有的所有,身份,地位,财富,知识,都是她靠着自己的努力,一点点得来的。没有一个人给过她不求偿还的帮助,她为什么要感恩?那都是她应得的。至于孝道?那更是一场笑话,从没养育过她一天的父亲,为了自己而抛弃她的母亲,她为什么要孝顺他们?就算她想给,他们想不想要还是两回事呢。唯一说得着的,不过一个生恩,可一个是扔了她当没生过,另一个是需要了才想起当年的风流债,这叫恩?是仇还差不多,她没报复回去,那就是天大的孝顺了。不过,偷瞄了董丞一眼,也许,是该好好想想了。
石秀才说完,忽的又想起什么,看着方卿,“你不是华人?”五官太立体了,除了黑头发,没一点像华人,可这黑发还是卷发的。肉皮白的发惨,但是又有华人的那种细腻,石秀才就算在见多识广,也看不出这孩子是哪国人。按模样来说,确实是够得上妖孽的这个称赞。
方卿看着这四人好奇的样子,直接说,“生我的女人是白芬族(我编的,雷同就是巧合),很稀少的种族,不是外国人。”
四人皱眉,看来真是学海无涯啊......
石秀才点点头,没在搭理方卿,冲董丞说,“既然是你女儿了,起个名字吧,明天让海赫格报上去。有了名字,这孩子也踏实了。”
董丞暗暗松口气,石秀才爱说教的好习惯,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啊,醍醐灌顶这种感觉,其实也挺郁闷的吧?我可怜的女儿啊~~~爸爸一定给你起一个又好听又有意义的好名字!!!
“就叫董二三吧~~~”
噗!陈老头一口茶水喷了出来,一边咳一边追问,“什么?!叫什么?你在说一遍?!!”大概是他听错了吧。
海赫格扭头,不让任何人看见他嘴角的笑容。石秀才不愧是见多识广的,一点脸色都没变,可握着拐杖的手,还是微微紧了紧。至于被起名人,现在还叫方卿的小盆友,恶狠狠的瞪着董丞,真的是恶狠狠,“你要是敢给我起这么个二百五的名字,我还跳楼去!!”
这冲这名字,死多少回都应该啊!!!
董丞搂着女儿,赶紧满脸笑容的解释,“咱不气不气啊,你听爸爸说啊,你们都听着。”顿了下,“这家里呢,本来就我和海赫格两人,这是二了吧?现在我闺女来了,这既是第三个,又是构成了一个三口之家,这二三两个字,绝对意义非常啊,价值千金也不为过啊!!”手还比划着,艺术家的神经状态全开。
海赫格当然是第一个支持的,果断点头,“挺好!”
好个屁!!
陈老头摔了茶杯,“你平时烦楞抽风,我就懒的理你,这好好一个灵气的孩子,你就给起这么个名字,你腆脸啊?有你这么当爹的吗?!”摆手,“我既然是爷爷,在长,那我来起,就叫董婉吧,长大后温柔可人,有人疼。”
董丞反对,“什么董婉茶碗的,难听死了!不要!”
“那是你姓不好!!你要是跟我一样,姓陈,不就没事了?”
“那更难听,破碗能比得上古董啊?”
这俩开始掐,方卿默默抹额,她有点跟不上这俩的神论点,又听不懂了。
石秀才咳了一声,“既然是做父亲的起的,那就叫二三吧。”上了岁数的人的恶趣味程度,真的伤不起啊。
方卿的异议当然被无视了,她想往阳台上冲也没成功,一把就被海赫格抱着,上楼休息了。他还在一边看着,美其名曰,“怕这孩子乱动,碰着手。”方卿捂着被子磨牙,那你坐在窗户前面的意图,能不这么明显吗?你不是明知道我不会在跳楼的吗?讽刺我没完了是吧!!!
从此,董二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怎么可能!!!!
董二三被董丞放进他一直买东西拉着的小竹车里,这竹车本来就是哄孩子的,被他改装之后,用来当小车用了,现在改装回去,让小小的闺女坐着,正好。
二三从来没有坐过这种婴儿车,但是她还是一点也不想坐,更不想跟个被装在笼子里展览动物似的,被人看来看去!!更别说这些人不光看,还摸!!!
“哎呦,这是海赫格的闺女吧?什么时候生的啊?真是跟他长的一模一样啊!”——这人什么眼神!!!而且明明都知道自己是什么来历,还这么大声的睁眼瞎说,真是好本事!!
“这是我闺女!”董丞抗议,走了这一路,谁见谁都说宝贝二三是海赫格的女儿,诚心啊?就算长的都很外国样,但是也不能就因为只有海赫格这个年轻点的外国人,就非往死里说闺女是他生的吧?我怎么就不能生出来呢?再说了,闺女明明是纯华人好吧!!
“你小子,还酸气上啦?他的不就是你的?真是爱小性儿!来来来,好丫头,让老祖宗我细瞅瞅......”这是位短发,带着扶额的老女人,真的很女人,上身是对襟宽袖掐腰绣花袄,下身是垂脚面的绸裙,大片的花朵刺绣,看着很精美大气,但明显是有年头了,颜色有些走样了,不过现在还这么好看,可想原来会好看成什么样。脚上是双高帮的木底绣花鞋,鞋面上有团绒球,红彤彤的,和她的脸色一样喜人。声音清亮,一点没有老态,语调是帝都老油子特有的调侃调子。
这老女人真的是对她的尊称,因为但凡是见过她的,不会有人敢说她是老太太。她身材很好,纤丰匀称,但是脸上还是有不少的岁月风霜,可明亮的额头,挑起的眉尾,闪亮的眼睛,很容易就会忽视掉她的年龄。耳朵上,手上,腕子上,带着大大的宝石首饰,但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庸俗哗众,刚才她一站出来说话,别人立马就都退开,给她让出了位置,可想她的气势和地位。
这都是二三的视角,之所以有这么高的评价,是因为咱们的女猪脚很“喜欢”这位老女人。她嗅到了同类的气息。
女人和女人之间,某些时候,有种特有的神奇电波,喜欢的,一眼就会觉得投缘,不喜欢的,听见说话都皱眉头。该是敌对的,就算刀架在脖子上,也难成为朋友,而该是朋友的,就感情好的跟百合花似的......
方卿对这老女人其实也不是喜欢或者投缘,她只感觉到,这女人年轻时,应该是个比自己还心狠手辣的人物。这是同类的直觉。应该也算是种缘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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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用另一个电脑传的,估计是浏览器问题,对不住哈~~~~
“这是陈爷爷,看他鹤发童颜的,你就该知道,他是个神医,不过宝贝就不用跟他学了,当大夫太糟心了。陈爷爷是当年救爸爸的人哦,你要当亲爷爷来对待哦。当年爸爸差点死在教区外面那条河里,就是这位陈爷爷救了爸爸,又说通了其他爷爷奶奶,让爸爸在这里安家落户,爸爸才会有现在的日子哦,也得以和海赫格重逢。”说完笑了笑,“你看,我就说你是我女儿吧,咱们爷俩都是被人救下来的,不过你比爸爸命好多了,有我这么优秀的美男子,哭着喊着要当你爸爸,当年这陈爷爷可是很冷酷无情的呢,我不干活就不给我饭吃,真是周扒皮一个!”
最后几句,方卿果断无视。但是心底的小雀跃,却越来越多。
但是作为当事人的陈老头可无视不了,“你个死小子,让你干活是在让你锻炼身体,不然照你这么老玩命闭关的,早见阎王爷去了!!”董丞做个鬼脸,嘴上敷衍,“是是是,锻炼我,锻炼我呢......”气的陈老头又要跳脚。
石秀才抬抬手,都安静了,就听他说,“这里被称为教区,是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没什么好说的。你现在住的地方,其实是座教堂私宅,后面就是大教堂。过了河,就不是教区了,慢慢你就都明白了,现在没必要问这些。安心住着就是了。”
方卿果断闭紧嘴巴,她在这些老头眼里,估计连清水都不如。这么一抬眼,就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既然决定留下来,就要好好的留下来。昨日之事,譬如昨日之死,不管你以前叫什么,有什么家人,从现在开始,都放弃吧。要是还有留恋,就离开为好。不然你不单对不起你的过去,也对不起你的以后。”
方卿摇头,“没有什么好放弃的,因为根本就没有可以让我放弃或者拥有的东西。”
四人沉默,这到底还庆幸呢还是该可怜一把呢?
石秀才看看她,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你太过刚断,这种性子,对女儿来说,算是有点好处,但须知金刚易折,以后为人处事,要绵柔不息,不要在存着不死不休的念头,万事都要把自己的活路,放在头等位置。你要明白一点,你是女儿,还是个有两个爸爸,十多位爷爷奶奶的女儿,很多事,根本就不用你操心,而需要你操心的,大部分,都不该是你自己的事。”
方卿眉头一动,不是自己的事?这是让自己像董丞似的,变得好管闲事?乐善好施?黑脸,这难度有点大。
“是让你学会感恩。你现在最缺的,就是一颗懂得感恩的心。”石秀才摇摇头,“就算你决定留下来,但这里面又有多少是真的因为和董丞有了父女之情?说你白眼狼,不是在骂你,是希望你学会感激这些为你付出的人,就算是父女之间,也要知道感激。这就是孝道。”这孩子,不好养啊。感情太缺乏了。
方卿低下头。感恩?这世上有什么是值得感恩的?她以前所拥有的所有,身份,地位,财富,知识,都是她靠着自己的努力,一点点得来的。没有一个人给过她不求偿还的帮助,她为什么要感恩?那都是她应得的。至于孝道?那更是一场笑话,从没养育过她一天的父亲,为了自己而抛弃她的母亲,她为什么要孝顺他们?就算她想给,他们想不想要还是两回事呢。唯一说得着的,不过一个生恩,可一个是扔了她当没生过,另一个是需要了才想起当年的风流债,这叫恩?是仇还差不多,她没报复回去,那就是天大的孝顺了。不过,偷瞄了董丞一眼,也许,是该好好想想了。
石秀才说完,忽的又想起什么,看着方卿,“你不是华人?”五官太立体了,除了黑头发,没一点像华人,可这黑发还是卷发的。肉皮白的发惨,但是又有华人的那种细腻,石秀才就算在见多识广,也看不出这孩子是哪国人。按模样来说,确实是够得上妖孽的这个称赞。
方卿看着这四人好奇的样子,直接说,“生我的女人是白芬族(我编的,雷同就是巧合),很稀少的种族,不是外国人。”
四人皱眉,看来真是学海无涯啊......
石秀才点点头,没在搭理方卿,冲董丞说,“既然是你女儿了,起个名字吧,明天让海赫格报上去。有了名字,这孩子也踏实了。”
董丞暗暗松口气,石秀才爱说教的好习惯,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啊,醍醐灌顶这种感觉,其实也挺郁闷的吧?我可怜的女儿啊~~~爸爸一定给你起一个又好听又有意义的好名字!!!
“就叫董二三吧~~~”
噗!陈老头一口茶水喷了出来,一边咳一边追问,“什么?!叫什么?你在说一遍?!!”大概是他听错了吧。
海赫格扭头,不让任何人看见他嘴角的笑容。石秀才不愧是见多识广的,一点脸色都没变,可握着拐杖的手,还是微微紧了紧。至于被起名人,现在还叫方卿的小盆友,恶狠狠的瞪着董丞,真的是恶狠狠,“你要是敢给我起这么个二百五的名字,我还跳楼去!!”
这冲这名字,死多少回都应该啊!!!
董丞搂着女儿,赶紧满脸笑容的解释,“咱不气不气啊,你听爸爸说啊,你们都听着。”顿了下,“这家里呢,本来就我和海赫格两人,这是二了吧?现在我闺女来了,这既是第三个,又是构成了一个三口之家,这二三两个字,绝对意义非常啊,价值千金也不为过啊!!”手还比划着,艺术家的神经状态全开。
海赫格当然是第一个支持的,果断点头,“挺好!”
好个屁!!
陈老头摔了茶杯,“你平时烦楞抽风,我就懒的理你,这好好一个灵气的孩子,你就给起这么个名字,你腆脸啊?有你这么当爹的吗?!”摆手,“我既然是爷爷,在长,那我来起,就叫董婉吧,长大后温柔可人,有人疼。”
董丞反对,“什么董婉茶碗的,难听死了!不要!”
“那是你姓不好!!你要是跟我一样,姓陈,不就没事了?”
“那更难听,破碗能比得上古董啊?”
这俩开始掐,方卿默默抹额,她有点跟不上这俩的神论点,又听不懂了。
石秀才咳了一声,“既然是做父亲的起的,那就叫二三吧。”上了岁数的人的恶趣味程度,真的伤不起啊。
方卿的异议当然被无视了,她想往阳台上冲也没成功,一把就被海赫格抱着,上楼休息了。他还在一边看着,美其名曰,“怕这孩子乱动,碰着手。”方卿捂着被子磨牙,那你坐在窗户前面的意图,能不这么明显吗?你不是明知道我不会在跳楼的吗?讽刺我没完了是吧!!!
从此,董二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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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二三被董丞放进他一直买东西拉着的小竹车里,这竹车本来就是哄孩子的,被他改装之后,用来当小车用了,现在改装回去,让小小的闺女坐着,正好。
二三从来没有坐过这种婴儿车,但是她还是一点也不想坐,更不想跟个被装在笼子里展览动物似的,被人看来看去!!更别说这些人不光看,还摸!!!
“哎呦,这是海赫格的闺女吧?什么时候生的啊?真是跟他长的一模一样啊!”——这人什么眼神!!!而且明明都知道自己是什么来历,还这么大声的睁眼瞎说,真是好本事!!
“这是我闺女!”董丞抗议,走了这一路,谁见谁都说宝贝二三是海赫格的女儿,诚心啊?就算长的都很外国样,但是也不能就因为只有海赫格这个年轻点的外国人,就非往死里说闺女是他生的吧?我怎么就不能生出来呢?再说了,闺女明明是纯华人好吧!!
“你小子,还酸气上啦?他的不就是你的?真是爱小性儿!来来来,好丫头,让老祖宗我细瞅瞅......”这是位短发,带着扶额的老女人,真的很女人,上身是对襟宽袖掐腰绣花袄,下身是垂脚面的绸裙,大片的花朵刺绣,看着很精美大气,但明显是有年头了,颜色有些走样了,不过现在还这么好看,可想原来会好看成什么样。脚上是双高帮的木底绣花鞋,鞋面上有团绒球,红彤彤的,和她的脸色一样喜人。声音清亮,一点没有老态,语调是帝都老油子特有的调侃调子。
这老女人真的是对她的尊称,因为但凡是见过她的,不会有人敢说她是老太太。她身材很好,纤丰匀称,但是脸上还是有不少的岁月风霜,可明亮的额头,挑起的眉尾,闪亮的眼睛,很容易就会忽视掉她的年龄。耳朵上,手上,腕子上,带着大大的宝石首饰,但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庸俗哗众,刚才她一站出来说话,别人立马就都退开,给她让出了位置,可想她的气势和地位。
这都是二三的视角,之所以有这么高的评价,是因为咱们的女猪脚很“喜欢”这位老女人。她嗅到了同类的气息。
女人和女人之间,某些时候,有种特有的神奇电波,喜欢的,一眼就会觉得投缘,不喜欢的,听见说话都皱眉头。该是敌对的,就算刀架在脖子上,也难成为朋友,而该是朋友的,就感情好的跟百合花似的......
方卿对这老女人其实也不是喜欢或者投缘,她只感觉到,这女人年轻时,应该是个比自己还心狠手辣的人物。这是同类的直觉。应该也算是种缘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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