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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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戒指
朝花向晚,总是做梦人的一相情愿,不能消世间风雨,只能看一场美丽的花落人亡,艳骨留香风流委地。生死相望本太痛,身为看客也担不起这份破灭。神婆的职业,让我看尽了人世的苍桑。
九儿的命运从始至终都充满了悲伤,我实不愿她最终灰飞烟灭,只想在幽暗之处,给予她铺满光的希望,让她最终也展开笑颜。
《涅盘经》云:“人身难得,如优昙花。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失人身者,如大地土。”
人生苦短,生死之间都是虚妄。若人能看懂这一点,就不会为生生死死之事所扰。能做到心如明镜,不惹尘埃,何其难也。人生一世,难道能抵过宿命的安排?
晚上,我把那枚戒指放在眼前看了许久,那戒指上刻着一条飞舞的云龙,虽然戒指不大,云龙却是全形,须眉鳞爪都刻画得极细致精美,宛如活的一般。戒指不是金的,却看不出来材质,龙是黑色,戒指是深绿色,摸起来冷淡若冰,却无一丝的锐利之感。
我却没有喜爱的感觉,大概是由于李恪的嘱咐,对这个戒指反而产生了一种厌恶之感。我把它放到了床边的烟灰缸里,沉沉睡去。
这许久以来,我都没有好好的睡上一觉,再加上身体还没有好,疲倦已极。这一夜睡得极为安稳,好像连梦都没有做。
清晨醒来,精神恢复得非常好。感到病得完全好了,不仅大是惊异。看向那枚戒指,却见它发出极淡的一团绿光,柔柔的,让人心中一暖。
我给小野发了短信,告诉他我已完全好了,不去打针了。他很奇怪,“萌萌,你昨天还没恢复,怎么能好得那么快?你听话,再去打一针。”
我告诉他,真的好了,而且是出奇的好,比我之前的身体感觉还好。我说可能是由于那枚戒指,李恪说这是一个异宝,想来也有治病之效吧!
我拉开窗帘,见晴空万里,并没有要下雨的样子。心里不仅起疑,李恪说十点一刻会下雨,可是看现在的天色,不用说下雨了,恐怕还得是一个大热天啊。
我下楼去吃饭时,见楼下的店主正在打电话,我冲他挥了挥手,向外走去。却听他说,“快点吧,孩子烧得厉害,我得一会和你嫂子上医院,好,我等你,一定要快点!”
我停了下来,看着那老板,心里突然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老板,你儿子怎么了?”
“孩子早上四点多突然发了高烧,牙齿咬得咯咯响,脸色发青,问什么也不知道。急死我了,店里没有人照应,我们又离不开。”
这种形容,根本就不是生病啊,我忙打断了他的话,“老板,我能去看看你的孩子吗?”
老板一愣,随即点头,说了一声,跟我来,就向一个房间跑去。我一进屋,就见那个孩子躺在床上,双眼向上翻着,嘴唇发青,急速的呼吸着,样子十分可怕。
我翻了翻孩子的眼皮,见他的黑眼珠已经完全变成了灰色。就对老板说,“你给我拿点酒来,倒入一个干净的碗里,你的手指千万不能碰到酒水。”
老板答应着,就向外跑去。老板娘哭红了眼睛,愣愣地看着我,突然像明白过来似的,忙问我,“是中邪了吗?是不是?”
我说,“你别急!等一下,我看看情况。”
两分钟后,老板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一个大碗,另一只手拿着一瓶酒。他把酒倒入了碗中,两眼看着我。
我一笑,还好,智商还在,没有神智不清,于是告诉老板娘,“你给我拿一根针。”
老板娘听了,立刻就翻出一根针交给我,我抓住孩子的中指,用力一扎,一滴血被我挤了出来,落入了酒中。血立刻就消失不见了。
老板叫了一声,“啊,怎么会?”
我看着他,“你明白?”
“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以前和人结了兄弟,用血滴入酒中,却没有消失。”
我笑着点头,“不错,一般人的血滴入酒中,是不会立即消失的,所以我可以肯定,你的儿子是离魂了。”
“离魂?”两口子齐声对着我喊,仿佛不相信一般。
我点头,“不错,而且我可以肯定,是有人想要你的儿子去做伴,那人十分喜欢你的儿子。”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那怎么办?”
我想了想,“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把魂魄追回来,但是我不知道是谁想带走孩子。所以这个办法,有点难。第二个办法,就是找个替身烧了,替你儿子去陪他,可是这要等到半夜十二点,你们还得找人扎一个和你儿子一模一样的纸人。”
两个人还在犹豫,我笑道,“我又不收你们的钱,不会骗你们的。”我说着,把手伸进口袋想摸一张符给他们看看,可是我摸到了那个戒指。我的身子突然一动,想到这戒指既然是神物,还治了我的病,那么能不能把这个孩子的邪病治好呢?
我把戒指拿了出来,放到了孩子的枕边。戒指突然发出了绿色的微光,一团绿气从龙嘴里喷了出来,孩子的身上立刻被绿气笼罩,全身开始抖动。突然一团微红的光从孩子的头顶出现,慢慢旋转向上,如烟花,四下散开。消失不见了。
那两口子傻傻地看着这一切,嘴张着,合不上了。戒指的微光突然一闪,一条白线直接进入了孩子的中指之内,快速上移,到了胸口,几秒钟后,消失不见了。
随即绿光消失,戒指恢复了原状。我也十分惊异,这戒指真是一件异宝啊,太神奇了。我当神婆这么久,还没有这么容易就解决问题的。我把戒指拿了起来,放入了口袋里,用手摸着,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激动。
孩子动了一下,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妈妈,我饿了!”老板娘一听,一下子抱住了孩子的身体,嚎啕大哭。老板也擦了擦眼睛,“谢谢啊,谢谢啊,太感谢了,大姐,你真是神人啊!”
“呃!”我的好心情一下子没了,我有那么老吗?怎么看,也不能叫我大姐啊。我皮笑肉不笑地说,“没事,就举手之劳。孩子没事了,我去吃饭了!”
“大姐啊,你住这儿的钱,都给你免了,以后你什么时候来,我都免费。”老板还叫我大姐,我气不打一处来,嘿嘿冷笑着,“不用了,你们也不容易!”
我转身从那房里出来,老板又追了出来,“大姐,那今天我请你吃饭吧!”
我转身指着自己的鼻子问他,“我长得真的比你老吗?大姐,大姐,你看着像爷爷!”
我一挥手,快步向外边走去,气得胃疼。“哎,妹子,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叫惯了,对不起啊!”听到老板在后面喊,我扑哧乐了,心里想,我也是的,一念起,万水千山皆有情。一念灭,沧海桑田已无心。这种事情何必如此执着!
出了门,见天空中已没有早上起床时晴朗,不仅对李恪的信任加了一层。这个戒指如此奇特,那么这个李恪真的不那么简单。
我找了一家小吃部,客人不太多,我坐下喝了一点粥,胸口以前发闷的感觉也消失了不少。不由得心情极好,又吃了两个茶蛋。
看了一眼表,八点半,离十点一刻还早,就溜达出来,天空开始出现了一些云,微微起了风。由于心情大好,我就信步在街上走走,丽江真是一个好地方,静静的小巷,蓝天鲜花,小桥流水,不过我看到最多的就是小狗,各种各样的小狗,蹲坐在门口,或者趴在门槛上,见到了人也不跑,也不叫,十分听话的样子。
突然有一种十分感动的感觉,我想,如果能将这种清新的日子,过到苍老,将无限风光,过到深冷荒凉,只要守着真实的自己,和岁月相知如镜,就是这一种安定。这么多年,我到处奔波,少的就是安定。多希望有这样一种休闲的时光,静静的看着小桥流水,定格在这一刻的宁静。做一个落尽繁华的人,一个从善如流的人,一个甘守平淡的人,不再去过多的询问,命运究竟还隐藏了多少的玄机。
其实玄机,就是生命里真实的存在,山有山的语言,水有水的柔情,人有人的使命。那些渺小的故事,单纯的光阴,就成为投入情感,收获的一种记忆吧。
走了一会,感到有点热,我便坐在路边的一个小摊位的边上,点了一杯饮料,静静地看着从我身边一闪而过的人,微笑地注视着平静的世界,踏实于这种宁静中。一只几个月大的小狗,蹦跳着在我身边玩着自己的玩具,我伸手抱起它,软软的小身体,给人舒服的感受。
小狗挣扎了一会,还想去找自己的玩具,我笑着把它放下。喝干了自己杯中的水,向那个桥头走去。
天空的阴云漫了上来,空气中如蒙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太阳已不见了踪影,街上的行人也开始减少。我拿着买来的黑伞,不紧不慢的走着,时间还来得及,用不到下雨我就可以到达桥头。此时却对李恪佩服得五体投地,等我十点钟赶到桥头,细细地雨丝已经落到了我的脸上,身上,带着一丝凉意。
雨丝没有一点重量,微风拂过,变得斜斜的轻扬。我拿着黑伞站在桥头,却没有撑起,我在等十点一刻。雨如女人一般,柔柔地,在空中旋起了舞蹈,落入桥下的水中,哗哗有声。十点一刻,雨丝开始变大,我把黑伞撑起,将戒指戴到了手上。
微风中,我见到一个白色透明一般的人影,向我的伞下飘来,不由微微一笑,来了,九儿,今天你将有一个不同的未来。
第二百二十二章 戒指
朝花向晚,总是做梦人的一相情愿,不能消世间风雨,只能看一场美丽的花落人亡,艳骨留香风流委地。生死相望本太痛,身为看客也担不起这份破灭。神婆的职业,让我看尽了人世的苍桑。
九儿的命运从始至终都充满了悲伤,我实不愿她最终灰飞烟灭,只想在幽暗之处,给予她铺满光的希望,让她最终也展开笑颜。
《涅盘经》云:“人身难得,如优昙花。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失人身者,如大地土。”
人生苦短,生死之间都是虚妄。若人能看懂这一点,就不会为生生死死之事所扰。能做到心如明镜,不惹尘埃,何其难也。人生一世,难道能抵过宿命的安排?
晚上,我把那枚戒指放在眼前看了许久,那戒指上刻着一条飞舞的云龙,虽然戒指不大,云龙却是全形,须眉鳞爪都刻画得极细致精美,宛如活的一般。戒指不是金的,却看不出来材质,龙是黑色,戒指是深绿色,摸起来冷淡若冰,却无一丝的锐利之感。
我却没有喜爱的感觉,大概是由于李恪的嘱咐,对这个戒指反而产生了一种厌恶之感。我把它放到了床边的烟灰缸里,沉沉睡去。
这许久以来,我都没有好好的睡上一觉,再加上身体还没有好,疲倦已极。这一夜睡得极为安稳,好像连梦都没有做。
清晨醒来,精神恢复得非常好。感到病得完全好了,不仅大是惊异。看向那枚戒指,却见它发出极淡的一团绿光,柔柔的,让人心中一暖。
我给小野发了短信,告诉他我已完全好了,不去打针了。他很奇怪,“萌萌,你昨天还没恢复,怎么能好得那么快?你听话,再去打一针。”
我告诉他,真的好了,而且是出奇的好,比我之前的身体感觉还好。我说可能是由于那枚戒指,李恪说这是一个异宝,想来也有治病之效吧!
我拉开窗帘,见晴空万里,并没有要下雨的样子。心里不仅起疑,李恪说十点一刻会下雨,可是看现在的天色,不用说下雨了,恐怕还得是一个大热天啊。
我下楼去吃饭时,见楼下的店主正在打电话,我冲他挥了挥手,向外走去。却听他说,“快点吧,孩子烧得厉害,我得一会和你嫂子上医院,好,我等你,一定要快点!”
我停了下来,看着那老板,心里突然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老板,你儿子怎么了?”
“孩子早上四点多突然发了高烧,牙齿咬得咯咯响,脸色发青,问什么也不知道。急死我了,店里没有人照应,我们又离不开。”
这种形容,根本就不是生病啊,我忙打断了他的话,“老板,我能去看看你的孩子吗?”
老板一愣,随即点头,说了一声,跟我来,就向一个房间跑去。我一进屋,就见那个孩子躺在床上,双眼向上翻着,嘴唇发青,急速的呼吸着,样子十分可怕。
我翻了翻孩子的眼皮,见他的黑眼珠已经完全变成了灰色。就对老板说,“你给我拿点酒来,倒入一个干净的碗里,你的手指千万不能碰到酒水。”
老板答应着,就向外跑去。老板娘哭红了眼睛,愣愣地看着我,突然像明白过来似的,忙问我,“是中邪了吗?是不是?”
我说,“你别急!等一下,我看看情况。”
两分钟后,老板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一个大碗,另一只手拿着一瓶酒。他把酒倒入了碗中,两眼看着我。
我一笑,还好,智商还在,没有神智不清,于是告诉老板娘,“你给我拿一根针。”
老板娘听了,立刻就翻出一根针交给我,我抓住孩子的中指,用力一扎,一滴血被我挤了出来,落入了酒中。血立刻就消失不见了。
老板叫了一声,“啊,怎么会?”
我看着他,“你明白?”
“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以前和人结了兄弟,用血滴入酒中,却没有消失。”
我笑着点头,“不错,一般人的血滴入酒中,是不会立即消失的,所以我可以肯定,你的儿子是离魂了。”
“离魂?”两口子齐声对着我喊,仿佛不相信一般。
我点头,“不错,而且我可以肯定,是有人想要你的儿子去做伴,那人十分喜欢你的儿子。”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那怎么办?”
我想了想,“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把魂魄追回来,但是我不知道是谁想带走孩子。所以这个办法,有点难。第二个办法,就是找个替身烧了,替你儿子去陪他,可是这要等到半夜十二点,你们还得找人扎一个和你儿子一模一样的纸人。”
两个人还在犹豫,我笑道,“我又不收你们的钱,不会骗你们的。”我说着,把手伸进口袋想摸一张符给他们看看,可是我摸到了那个戒指。我的身子突然一动,想到这戒指既然是神物,还治了我的病,那么能不能把这个孩子的邪病治好呢?
我把戒指拿了出来,放到了孩子的枕边。戒指突然发出了绿色的微光,一团绿气从龙嘴里喷了出来,孩子的身上立刻被绿气笼罩,全身开始抖动。突然一团微红的光从孩子的头顶出现,慢慢旋转向上,如烟花,四下散开。消失不见了。
那两口子傻傻地看着这一切,嘴张着,合不上了。戒指的微光突然一闪,一条白线直接进入了孩子的中指之内,快速上移,到了胸口,几秒钟后,消失不见了。
随即绿光消失,戒指恢复了原状。我也十分惊异,这戒指真是一件异宝啊,太神奇了。我当神婆这么久,还没有这么容易就解决问题的。我把戒指拿了起来,放入了口袋里,用手摸着,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激动。
孩子动了一下,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妈妈,我饿了!”老板娘一听,一下子抱住了孩子的身体,嚎啕大哭。老板也擦了擦眼睛,“谢谢啊,谢谢啊,太感谢了,大姐,你真是神人啊!”
“呃!”我的好心情一下子没了,我有那么老吗?怎么看,也不能叫我大姐啊。我皮笑肉不笑地说,“没事,就举手之劳。孩子没事了,我去吃饭了!”
“大姐啊,你住这儿的钱,都给你免了,以后你什么时候来,我都免费。”老板还叫我大姐,我气不打一处来,嘿嘿冷笑着,“不用了,你们也不容易!”
我转身从那房里出来,老板又追了出来,“大姐,那今天我请你吃饭吧!”
我转身指着自己的鼻子问他,“我长得真的比你老吗?大姐,大姐,你看着像爷爷!”
我一挥手,快步向外边走去,气得胃疼。“哎,妹子,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叫惯了,对不起啊!”听到老板在后面喊,我扑哧乐了,心里想,我也是的,一念起,万水千山皆有情。一念灭,沧海桑田已无心。这种事情何必如此执着!
出了门,见天空中已没有早上起床时晴朗,不仅对李恪的信任加了一层。这个戒指如此奇特,那么这个李恪真的不那么简单。
我找了一家小吃部,客人不太多,我坐下喝了一点粥,胸口以前发闷的感觉也消失了不少。不由得心情极好,又吃了两个茶蛋。
看了一眼表,八点半,离十点一刻还早,就溜达出来,天空开始出现了一些云,微微起了风。由于心情大好,我就信步在街上走走,丽江真是一个好地方,静静的小巷,蓝天鲜花,小桥流水,不过我看到最多的就是小狗,各种各样的小狗,蹲坐在门口,或者趴在门槛上,见到了人也不跑,也不叫,十分听话的样子。
突然有一种十分感动的感觉,我想,如果能将这种清新的日子,过到苍老,将无限风光,过到深冷荒凉,只要守着真实的自己,和岁月相知如镜,就是这一种安定。这么多年,我到处奔波,少的就是安定。多希望有这样一种休闲的时光,静静的看着小桥流水,定格在这一刻的宁静。做一个落尽繁华的人,一个从善如流的人,一个甘守平淡的人,不再去过多的询问,命运究竟还隐藏了多少的玄机。
其实玄机,就是生命里真实的存在,山有山的语言,水有水的柔情,人有人的使命。那些渺小的故事,单纯的光阴,就成为投入情感,收获的一种记忆吧。
走了一会,感到有点热,我便坐在路边的一个小摊位的边上,点了一杯饮料,静静地看着从我身边一闪而过的人,微笑地注视着平静的世界,踏实于这种宁静中。一只几个月大的小狗,蹦跳着在我身边玩着自己的玩具,我伸手抱起它,软软的小身体,给人舒服的感受。
小狗挣扎了一会,还想去找自己的玩具,我笑着把它放下。喝干了自己杯中的水,向那个桥头走去。
天空的阴云漫了上来,空气中如蒙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太阳已不见了踪影,街上的行人也开始减少。我拿着买来的黑伞,不紧不慢的走着,时间还来得及,用不到下雨我就可以到达桥头。此时却对李恪佩服得五体投地,等我十点钟赶到桥头,细细地雨丝已经落到了我的脸上,身上,带着一丝凉意。
雨丝没有一点重量,微风拂过,变得斜斜的轻扬。我拿着黑伞站在桥头,却没有撑起,我在等十点一刻。雨如女人一般,柔柔地,在空中旋起了舞蹈,落入桥下的水中,哗哗有声。十点一刻,雨丝开始变大,我把黑伞撑起,将戒指戴到了手上。
微风中,我见到一个白色透明一般的人影,向我的伞下飘来,不由微微一笑,来了,九儿,今天你将有一个不同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