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各方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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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光平原,基辛城,沃兰迪斯堡。
“你说什么?!这不可能!”一个带着钻石头冠,满头灰白头发的地精大叫了一声,猛地从他的黄金王座上站了起来。
在长长的台阶之下,一个瘦小的地精趴在地上,满面d的泪水,正是黑加兰商会的主事索契,他哽咽道:“殿下,这是我亲眼所见,那个奴隶战士将溪木镇的所有人都杀光了,还烧了商行、铁匠铺,而且我的父亲也呜呜呜~”
索契已经说不下去,趴在地上痛哭起来。
他面对的老地精就是基辛城的主人高格尔.沃兰迪斯亲王,经历过最初的震惊之后,他缓缓地坐回他的黄金王座,伸手轻轻摸着王座扶手上镶着的黑曜石狼头,沉默许久,叹息道:“老依尔是个好人啊。他出发之前,我还和他一起喝酒,没想到竟然就是永别。这卑贱的人族竟然干出这样的事来,暗精灵那帮杂种竟然逃避契约责任,都该死!”
说着说着,地精亲王的情绪又变的激动起来,他重重拍了下扶手,低吼着问:“索契,你想要为你父亲报仇吗?”
“想,每时每刻都在想!我要将那个人族的脑袋做成酒杯,装满最美味的朗姆酒祭奠我的父亲。”索契恨声道。
“好!”地精亲王重重拍了下手:“我会派护卫队,护送你去齿轮城。在那里,你将溪木镇发生的一切都和我们尊贵的陛下好好说说,看他这回怎么说!”
那老家伙一直要用和平的经济手段缓缓地消磨对手的力量,可消磨来消磨去。却出了这样的事来。他们地精的生命何其宝贵,现在竟然被那群奴隶杀了三百多,这真是奇耻大辱!
要按他的意思,直接大军压下,拼着折损几万战士。杀了黑龙,灭了暗精灵,碾碎那些奴隶的血肉,岂不是痛快淋漓?
索契只是黑加兰商会的一个小主事,当然没法违抗亲王的意志,立刻就同意了亲王的安排。
等索契被带走。高格尔亲王沉默着,眸光明灭不定,在魔光灯的照耀下,他小小身体投射到墙壁上的影子庞大如山岭巨人。大殿中周围的仆从们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全神贯注地等待着亲王的新命令。
猛地。高格尔亲王用不同于一般地精的浑厚嗓音咆哮一声:“我的利剑呢?”
一个地精仆从立刻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大殿去传命,在基辛城,能被亲王殿下称为‘我的利剑’的战士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名声遍传天下的地精勇士死神之手维特斯坦,所有仆从都知道这一点。
过了几分钟,一个身高近一米五、满身横肉的高壮(相对地精身材而言)地精就走了进来,他半跪在王座台阶之下,恭敬地道:“我的主人。我来了。”
这地精身上穿着紧身的光亮皮甲,皮甲的制作技艺非常高超,看起来浑然一体。不仅将地精身体包裹住,还裹住了他的脖子和脑袋,全身上下,只留下一张脸露在外面。
除了皮甲外,在地精的手腕、脚腕上各自扣着一个镶嵌着复杂魔纹的钢灰色金属环,样式非常精美古典。
地精亲王高坐在王座上。居高临下地道:“维特斯坦,你是我最强大的战士。多年以来,你为我击败了一个又一个强大对手。你甚至独立击败过一只剑齿月光魔虎。我对你的力量非常放心。现在,有一个人族奴隶杀了溪木镇数百位地精子民,还杀了我忠诚的仆从依尔,你会怎么做?!”
“杀了他!将他的尸体扔在黑龙泽奴隶王的黑铁王座上,任他腐烂发臭。”战士冷酷地回答。
“好!”高格尔大声称赞:“是时候让那些奴隶认清我族的伟大力量了。”
地精战士低头行礼,然后站起身,起身的同时,他手腕脚腕上的金属环出现了魔力的光辉,原本只是小小的金属环开始不断地延伸,蔓延,迅速铺满了地精维特斯坦的身体。
最终,但维特斯坦重新站直身体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一个身高近两米,全身闪耀着深蓝色金属光泽,眼泛蓝芒的高大战士。
‘叮’一声响动从维特斯坦手上传出来,却是一把大的夸张的魔法火枪,那流动的凝聚魔力,幽蓝色的枪身,是力与美完美结合的产物。
这还不止,这火枪又迅速变形,分别成为长枪、巨剑,甚至分化出两柄单手剑,一个个形态转变过去,最终成了一条金属长鞭,缠绕在地精战士的金属手臂上,融为了一体。
做完这一切,维特斯坦略带金属杂音的嗓音传出来:“主人,我和我的‘死神之手’都已经做好了准备。”
地精亲王点头,猛一挥手,慷慨激昂地道:“去吧,维特斯坦,去将荣耀带回来!”
全副武装的地精战士点头,数道炽热地蒸汽从金属战甲上喷射而出,呼啸声中,地精战士以肉眼难辨的速度冲出了大殿。
这个强大的战士出去之后,高格尔亲王才感到自己心中的愤怒有所消解,在王座上坐了一会儿,他又发布了新命令:“老依尔死前传回了亡灵的消息,这些骷髅渣滓又脏又臭,传我的命令,让我的飞艇队立即出发,用高爆火焰弹,去银月之森把他们的基地给烧了!”
在幽暗地域,亡灵的传说并不飘渺,黑暗之主一直尝试在这个世界传播信仰,所以亡灵之事屡屡出现。以地精什么事都喜欢钻研一下的性格,对亡灵的特性自然不会陌生,也非常熟悉对方亡灵的办法。
对付亡灵,火焰就是一大利器。
高格尔亲王很清楚,现在的亡灵已经能击败黑龙,他要是不加遏制。以后只会越来越麻烦,而他的领地贴近人族,这个地理优势让他能够在斯莱王国交易的受益最大,但一旦亡灵势大,他将第一个受难。
自然。这种情况下,高格尔对亡灵的容忍度就非常低。
这一边,地精亲王愤怒欲狂,而在暗精灵的都城新月花园,却是另一番光景。
当两个银月武士将信件送到的时候,被称为千月之光的爱葛妮丝女王正优雅地坐在月溪花园的长椅上。听着多才多艺地侍女们为她演奏悦耳的音乐。
“哦,那群小黑鬼被人揍了?”女王笑眯眯说着,一脸地调侃,说完,她张嘴。侍女将剥好的玉晶果仁喂到她嘴里。
“是的,陛下。”武士格兰低着头,不敢去看女王的面容,他害怕自己把持不住,被女王的美貌迷得失魂落魄以致失礼。
“说实话,这事倒是很解气。”女王嘻嘻一笑:“不过那些地精小气又难缠,丑陋又多疑,银曼兰小姐这么做肯定会让那些家伙气疯的。这样吧。我的大总管菲琳,派一队勇士去溪木镇,帮地精搜查凶手。碰到有些出名的、强大的人族奴隶,顺便也就杀上几个,好让那些小黑鬼们满意。”
菲琳看起来四十多岁,身上还保留着许多年轻时候的风韵,她是大总管,但同时也是战斗魔法师。千月之国的绝世强者,暗精灵有近十万正式魔法师。但在魔法造诣上能和她比肩的不超过五个。
她对女王微微躬了躬身,问道:“陛下。需要派多少人?”
“你自己把握吧,菲琳。”女王已经将注意力放回到了美好的音乐上。
“是。”菲琳点头,看着女王漫不经心地慵懒模样,心中有些忧虑,不过她没有迟疑,立刻开始着手安排。
大概半天之后,一支由五十个六星实力以上的银月武士组成的队伍就离开了新月花园,他们骑着千月之国特产的夜刃魔虎,朝一千三百多公里的溪木镇赶去
地精和暗精灵的反应算的上激烈,但罗林并不知道这些,在猎狗和山猪的带领下,他朝着西北方向赶了一百多公里,最终来到了回音山谷谷口。
山谷的入口隐藏茂密的树林当中,如果不仔细查看,就算走到近前都没法发现。
“大人,跟着我,我们在这里设置了很多陷阱,小心。”在前面带路的猎狗提醒着,他自己也非常谨慎地前进。
罗林点了点头,一言不发地在后面跟着,艾欧娜死后,他沉默了许多,一个原因是有些黯然神伤,但更重要的是他一路都在观察着龙族精华给他的身体带来的各种变化。
一路小心翼翼地走,避开了至少二十个致命陷阱之后,前方才出现山谷的真正面貌。
谷内是一片密林,都是常绿的参天大树,这些树木树冠枝叶非常茂密,遮蔽了来自天空的窥视。大树与大树之间基本没有杂草,全被清理干净,在这其中就建有许多简陋的木屋。
在这阴暗的大树下,人们用一种发光厥叶当光源,一个个类似葫芦一样的容器被吊在树干上,容器内装满了泥土,上面就种着蕨叶。这是罗林见过的最有创意的路灯了。
借着这些光芒,展现在罗林眼前的是一个规模不比溪木镇小多少的人族栖息地,从房屋的数目推算,这里的居民不少于2000。
“大人,这就是回音山谷。”猎狗脸上有些骄傲:“谷内的每一个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优秀的战士。”
显然,山谷中并不常出现陌生人,而且这个陌生人的气质非常特殊,所以谷中的人都好奇地望过来。
忽然,一个大嗓门响了起来:“猎狗,山猪,你们带个混蛋贵族进谷干嘛?”
声音并不算友好,带着明显的敌意。(未完待续)
闪光平原,基辛城,沃兰迪斯堡。
“你说什么?!这不可能!”一个带着钻石头冠,满头灰白头发的地精大叫了一声,猛地从他的黄金王座上站了起来。
在长长的台阶之下,一个瘦小的地精趴在地上,满面d的泪水,正是黑加兰商会的主事索契,他哽咽道:“殿下,这是我亲眼所见,那个奴隶战士将溪木镇的所有人都杀光了,还烧了商行、铁匠铺,而且我的父亲也呜呜呜~”
索契已经说不下去,趴在地上痛哭起来。
他面对的老地精就是基辛城的主人高格尔.沃兰迪斯亲王,经历过最初的震惊之后,他缓缓地坐回他的黄金王座,伸手轻轻摸着王座扶手上镶着的黑曜石狼头,沉默许久,叹息道:“老依尔是个好人啊。他出发之前,我还和他一起喝酒,没想到竟然就是永别。这卑贱的人族竟然干出这样的事来,暗精灵那帮杂种竟然逃避契约责任,都该死!”
说着说着,地精亲王的情绪又变的激动起来,他重重拍了下扶手,低吼着问:“索契,你想要为你父亲报仇吗?”
“想,每时每刻都在想!我要将那个人族的脑袋做成酒杯,装满最美味的朗姆酒祭奠我的父亲。”索契恨声道。
“好!”地精亲王重重拍了下手:“我会派护卫队,护送你去齿轮城。在那里,你将溪木镇发生的一切都和我们尊贵的陛下好好说说,看他这回怎么说!”
那老家伙一直要用和平的经济手段缓缓地消磨对手的力量,可消磨来消磨去。却出了这样的事来。他们地精的生命何其宝贵,现在竟然被那群奴隶杀了三百多,这真是奇耻大辱!
要按他的意思,直接大军压下,拼着折损几万战士。杀了黑龙,灭了暗精灵,碾碎那些奴隶的血肉,岂不是痛快淋漓?
索契只是黑加兰商会的一个小主事,当然没法违抗亲王的意志,立刻就同意了亲王的安排。
等索契被带走。高格尔亲王沉默着,眸光明灭不定,在魔光灯的照耀下,他小小身体投射到墙壁上的影子庞大如山岭巨人。大殿中周围的仆从们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全神贯注地等待着亲王的新命令。
猛地。高格尔亲王用不同于一般地精的浑厚嗓音咆哮一声:“我的利剑呢?”
一个地精仆从立刻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大殿去传命,在基辛城,能被亲王殿下称为‘我的利剑’的战士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名声遍传天下的地精勇士死神之手维特斯坦,所有仆从都知道这一点。
过了几分钟,一个身高近一米五、满身横肉的高壮(相对地精身材而言)地精就走了进来,他半跪在王座台阶之下,恭敬地道:“我的主人。我来了。”
这地精身上穿着紧身的光亮皮甲,皮甲的制作技艺非常高超,看起来浑然一体。不仅将地精身体包裹住,还裹住了他的脖子和脑袋,全身上下,只留下一张脸露在外面。
除了皮甲外,在地精的手腕、脚腕上各自扣着一个镶嵌着复杂魔纹的钢灰色金属环,样式非常精美古典。
地精亲王高坐在王座上。居高临下地道:“维特斯坦,你是我最强大的战士。多年以来,你为我击败了一个又一个强大对手。你甚至独立击败过一只剑齿月光魔虎。我对你的力量非常放心。现在,有一个人族奴隶杀了溪木镇数百位地精子民,还杀了我忠诚的仆从依尔,你会怎么做?!”
“杀了他!将他的尸体扔在黑龙泽奴隶王的黑铁王座上,任他腐烂发臭。”战士冷酷地回答。
“好!”高格尔大声称赞:“是时候让那些奴隶认清我族的伟大力量了。”
地精战士低头行礼,然后站起身,起身的同时,他手腕脚腕上的金属环出现了魔力的光辉,原本只是小小的金属环开始不断地延伸,蔓延,迅速铺满了地精维特斯坦的身体。
最终,但维特斯坦重新站直身体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一个身高近两米,全身闪耀着深蓝色金属光泽,眼泛蓝芒的高大战士。
‘叮’一声响动从维特斯坦手上传出来,却是一把大的夸张的魔法火枪,那流动的凝聚魔力,幽蓝色的枪身,是力与美完美结合的产物。
这还不止,这火枪又迅速变形,分别成为长枪、巨剑,甚至分化出两柄单手剑,一个个形态转变过去,最终成了一条金属长鞭,缠绕在地精战士的金属手臂上,融为了一体。
做完这一切,维特斯坦略带金属杂音的嗓音传出来:“主人,我和我的‘死神之手’都已经做好了准备。”
地精亲王点头,猛一挥手,慷慨激昂地道:“去吧,维特斯坦,去将荣耀带回来!”
全副武装的地精战士点头,数道炽热地蒸汽从金属战甲上喷射而出,呼啸声中,地精战士以肉眼难辨的速度冲出了大殿。
这个强大的战士出去之后,高格尔亲王才感到自己心中的愤怒有所消解,在王座上坐了一会儿,他又发布了新命令:“老依尔死前传回了亡灵的消息,这些骷髅渣滓又脏又臭,传我的命令,让我的飞艇队立即出发,用高爆火焰弹,去银月之森把他们的基地给烧了!”
在幽暗地域,亡灵的传说并不飘渺,黑暗之主一直尝试在这个世界传播信仰,所以亡灵之事屡屡出现。以地精什么事都喜欢钻研一下的性格,对亡灵的特性自然不会陌生,也非常熟悉对方亡灵的办法。
对付亡灵,火焰就是一大利器。
高格尔亲王很清楚,现在的亡灵已经能击败黑龙,他要是不加遏制。以后只会越来越麻烦,而他的领地贴近人族,这个地理优势让他能够在斯莱王国交易的受益最大,但一旦亡灵势大,他将第一个受难。
自然。这种情况下,高格尔对亡灵的容忍度就非常低。
这一边,地精亲王愤怒欲狂,而在暗精灵的都城新月花园,却是另一番光景。
当两个银月武士将信件送到的时候,被称为千月之光的爱葛妮丝女王正优雅地坐在月溪花园的长椅上。听着多才多艺地侍女们为她演奏悦耳的音乐。
“哦,那群小黑鬼被人揍了?”女王笑眯眯说着,一脸地调侃,说完,她张嘴。侍女将剥好的玉晶果仁喂到她嘴里。
“是的,陛下。”武士格兰低着头,不敢去看女王的面容,他害怕自己把持不住,被女王的美貌迷得失魂落魄以致失礼。
“说实话,这事倒是很解气。”女王嘻嘻一笑:“不过那些地精小气又难缠,丑陋又多疑,银曼兰小姐这么做肯定会让那些家伙气疯的。这样吧。我的大总管菲琳,派一队勇士去溪木镇,帮地精搜查凶手。碰到有些出名的、强大的人族奴隶,顺便也就杀上几个,好让那些小黑鬼们满意。”
菲琳看起来四十多岁,身上还保留着许多年轻时候的风韵,她是大总管,但同时也是战斗魔法师。千月之国的绝世强者,暗精灵有近十万正式魔法师。但在魔法造诣上能和她比肩的不超过五个。
她对女王微微躬了躬身,问道:“陛下。需要派多少人?”
“你自己把握吧,菲琳。”女王已经将注意力放回到了美好的音乐上。
“是。”菲琳点头,看着女王漫不经心地慵懒模样,心中有些忧虑,不过她没有迟疑,立刻开始着手安排。
大概半天之后,一支由五十个六星实力以上的银月武士组成的队伍就离开了新月花园,他们骑着千月之国特产的夜刃魔虎,朝一千三百多公里的溪木镇赶去
地精和暗精灵的反应算的上激烈,但罗林并不知道这些,在猎狗和山猪的带领下,他朝着西北方向赶了一百多公里,最终来到了回音山谷谷口。
山谷的入口隐藏茂密的树林当中,如果不仔细查看,就算走到近前都没法发现。
“大人,跟着我,我们在这里设置了很多陷阱,小心。”在前面带路的猎狗提醒着,他自己也非常谨慎地前进。
罗林点了点头,一言不发地在后面跟着,艾欧娜死后,他沉默了许多,一个原因是有些黯然神伤,但更重要的是他一路都在观察着龙族精华给他的身体带来的各种变化。
一路小心翼翼地走,避开了至少二十个致命陷阱之后,前方才出现山谷的真正面貌。
谷内是一片密林,都是常绿的参天大树,这些树木树冠枝叶非常茂密,遮蔽了来自天空的窥视。大树与大树之间基本没有杂草,全被清理干净,在这其中就建有许多简陋的木屋。
在这阴暗的大树下,人们用一种发光厥叶当光源,一个个类似葫芦一样的容器被吊在树干上,容器内装满了泥土,上面就种着蕨叶。这是罗林见过的最有创意的路灯了。
借着这些光芒,展现在罗林眼前的是一个规模不比溪木镇小多少的人族栖息地,从房屋的数目推算,这里的居民不少于2000。
“大人,这就是回音山谷。”猎狗脸上有些骄傲:“谷内的每一个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优秀的战士。”
显然,山谷中并不常出现陌生人,而且这个陌生人的气质非常特殊,所以谷中的人都好奇地望过来。
忽然,一个大嗓门响了起来:“猎狗,山猪,你们带个混蛋贵族进谷干嘛?”
声音并不算友好,带着明显的敌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