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绝影
推荐阅读:明克街13号、弃宇宙、渡劫之王、第九特区、三寸人间、大符篆师、仙宫、大侠萧金衍、英雄联盟:我的时代、问道章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xszw.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当下见堇衣呼停马车,卫籍便和邹岐打马上前,见苏元风正从车中挑帘出来,便笑着道:“元风兄,看来今日你我是真有缘分,不然怎么接连在城西、城东都能遇见。”
一旁的邹岐调笑道:“我还说卫奕白这小子之前干嘛去了,原来是和元风有约,倒难为我特意寻他不着。”
元风好笑的看了看二人,回道:“今日我和奕白确实有缘,要么就是奕白惦记我那两坛竹叶青,特意来我这儿晃荡。”
卫籍爽朗笑道:“既如此,那我便接下这宵小的名头,但你之后定得把那两坛酒给我才是。”
堇衣听到这话不禁心中暗自好笑,别的她不知道,但埋在松屋下的那两坛竹叶青她却是再清楚不过了。
邺城的夏季往往酷热无比,每每临近夏日,城中的显贵富户便携上家小到城郊外的避暑庄子消夏,苏家在松山上也有一个这样的庄子,松屋是里面的一个书房,原先是供家中幼童在此随先生上课的。
那酒便是以前元风埋在松屋下的,他一向珍重。
去年夏天,堇衣在书上偶然读到一篇描述酒中滋味的词文,引得她对书中提到的那种旷达不羁的隐士豪情十分向往,便想从酒中体味体味那种情怀,但无论她怎么和元风撒娇,他都不肯松口,还说那有八岁的孩子嚷着饮酒的。
于是她便趁着去松山消暑的机会,悄悄将元风埋下的酒挖了一坛出来,没想到尝了一口之后,却发现那酒又辣又涩,难喝至极,半点没有诗词中的销魂意味。
正当她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搬回去藏好时,却被殷芮逮到了,情急之下,她便一不小心将手边刚挖出来的那坛打碎了。
本来她心里暗道糟糕,却发现殷芮也是来偷酒的,似乎是她和别人打了赌,要比比谁能找到好酒,却没想到被堇衣抢了先。
眼下瞧着堇衣还打碎了一坛,若是被元风知道的话,她就更别想拿到另一坛了,于是她不但没揭穿堇衣,还带着她搞了两坛水埋回原来的位置,决定能瞒元风一时就瞒元风一时。
因此听到元风和卫籍拿那两坛早已被偷梁换柱的酒打机锋,堇衣一时好笑无比,又暗暗担心起被元风发现时该如何揭过这事,正想得入神,便听到了元风提起她。
“说来奕白和岐兄于小妹有救命之恩,之前她在病中,还未正式给二位见礼呢。”
堇衣忙收拾思绪,笑着上前道:“上次多亏卫公子和邹公子搭救我和阿湄,堇衣这厢有礼了。”
说罢正式向卫籍和邹岐福了福身,两人侧避开半个身子,卫籍道:“之前一直听闻三小姐在病中,不知现下休养得如何了?”
“我已是大好了,不过二位于我有救命之义,可别再称呼我三小姐,只将我当做家中小妹,唤我堇衣便是。”
卫籍揶揄道:“那自然好,不过我们不与你生疏,你也别和我们生疏才是,若我们唤你堇衣,你也当唤我们一声大哥才是。”
“自然,这说来倒是我偏狭了,”堇衣一时赧然,点头致意道:“卫大哥好,邹大哥好。”
卫籍见这孩子在他面前一幅乖巧的模样,实在不能和方才马车中那个牙尖嘴利的丫头联系起来,心中有些好笑又有些怅惘。
“岐兄和奕白今日来东市是?我虽不才,这邺城中的情况却还了解一二。”元风道。
“那便多谢元风兄了,我们也是听闻今日东市有匹西域烈马,便过来瞧瞧,元风兄和堇衣也是来看马吗?”
“是也不是,小妹之前一直在府中休养,闷了一月有余,她又一向对些新鲜东西感兴趣,今日便陪她过来转转。”
堇衣听见这话,故意瘪嘴玩笑道:“大哥这简直是冤枉我,之前我提议回府时,是你和我提的东市时有珍奇宝贝,劝我莫要辜负机会,现在看来,分明是你一早便知道这边有好马,不想同我回府,故意诓我陪你来看。”
“哈哈,被你发现了。”
“若论新奇的话,我倒是听说今日也有些天竺人,他们带了些稀罕的香料、宝石来此。”邹岐补充道。
“是吗?那太好了,不过马市我也从未见过,今日有此机会能见良驹,也是幸运。”堇衣笑道。
她看着街上来往穿梭的人流,其中的确是有许多异域面孔,他们身着的服饰也与中原的宽袍襦裙不同,十分奇特,应当是他们的民族服饰,而周围的人对此也似乎司空见惯,倒显得她之前的担心更是可笑了。
言语间,一行人便朝马市而去。
时人重文轻武,老庄学说和佛学禅理很受文人推崇,但凡是男子,便很少有不爱名马的,只是深浅不同罢了。
元风和立墨各有自己的得意坐骑,邺城中也有不少闺秀喜欢骑马,豢养了许多名贵马匹,还有马球,在贵族圈中也算风靡一时。
堇衣对马没多少兴趣,也不懂马,但她很容易看得出卫籍座下那匹马当不是凡品,且这马和元风、立墨以及邺城中的公子小姐们豢养的那些马匹也完全不同。
只见它通体黝黑,皮毛犹如最上等的绸缎,细滑发亮,马头昂扬,目光如电,精神奕奕,仔细看时,会发现其身上有一些伤痕,浑身有种令人战栗的肃穆感。
也许是感受到堇衣一直在打量观察它,这马转过头来瞥了堇衣一眼,又转了回去,不知为何,堇衣有种这马似乎刚刚冲她说了一句——“小丫头片子”的奇异感,但堇衣知道她喜欢这匹马,它带给她一种安全感,虽然这想法很荒谬。
“卫大哥,你这匹马叫什么名字呀?”
“它叫绝影,跟了我很久了,”卫籍看着堇衣笑道,“当初它出生的时候还是我母亲给它接生的,当时我就在旁边,后来我爹送我进军营,也是它陪着我一起。”
这时堇衣才恍然过来,绝影和那些娇养的宝马的不同在于,它就像一把出了鞘见过血的宝剑,而之前她在邺城中见过的那些马,则是置物架上装饰华丽的宝石匕首。
当下见堇衣呼停马车,卫籍便和邹岐打马上前,见苏元风正从车中挑帘出来,便笑着道:“元风兄,看来今日你我是真有缘分,不然怎么接连在城西、城东都能遇见。”
一旁的邹岐调笑道:“我还说卫奕白这小子之前干嘛去了,原来是和元风有约,倒难为我特意寻他不着。”
元风好笑的看了看二人,回道:“今日我和奕白确实有缘,要么就是奕白惦记我那两坛竹叶青,特意来我这儿晃荡。”
卫籍爽朗笑道:“既如此,那我便接下这宵小的名头,但你之后定得把那两坛酒给我才是。”
堇衣听到这话不禁心中暗自好笑,别的她不知道,但埋在松屋下的那两坛竹叶青她却是再清楚不过了。
邺城的夏季往往酷热无比,每每临近夏日,城中的显贵富户便携上家小到城郊外的避暑庄子消夏,苏家在松山上也有一个这样的庄子,松屋是里面的一个书房,原先是供家中幼童在此随先生上课的。
那酒便是以前元风埋在松屋下的,他一向珍重。
去年夏天,堇衣在书上偶然读到一篇描述酒中滋味的词文,引得她对书中提到的那种旷达不羁的隐士豪情十分向往,便想从酒中体味体味那种情怀,但无论她怎么和元风撒娇,他都不肯松口,还说那有八岁的孩子嚷着饮酒的。
于是她便趁着去松山消暑的机会,悄悄将元风埋下的酒挖了一坛出来,没想到尝了一口之后,却发现那酒又辣又涩,难喝至极,半点没有诗词中的销魂意味。
正当她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搬回去藏好时,却被殷芮逮到了,情急之下,她便一不小心将手边刚挖出来的那坛打碎了。
本来她心里暗道糟糕,却发现殷芮也是来偷酒的,似乎是她和别人打了赌,要比比谁能找到好酒,却没想到被堇衣抢了先。
眼下瞧着堇衣还打碎了一坛,若是被元风知道的话,她就更别想拿到另一坛了,于是她不但没揭穿堇衣,还带着她搞了两坛水埋回原来的位置,决定能瞒元风一时就瞒元风一时。
因此听到元风和卫籍拿那两坛早已被偷梁换柱的酒打机锋,堇衣一时好笑无比,又暗暗担心起被元风发现时该如何揭过这事,正想得入神,便听到了元风提起她。
“说来奕白和岐兄于小妹有救命之恩,之前她在病中,还未正式给二位见礼呢。”
堇衣忙收拾思绪,笑着上前道:“上次多亏卫公子和邹公子搭救我和阿湄,堇衣这厢有礼了。”
说罢正式向卫籍和邹岐福了福身,两人侧避开半个身子,卫籍道:“之前一直听闻三小姐在病中,不知现下休养得如何了?”
“我已是大好了,不过二位于我有救命之义,可别再称呼我三小姐,只将我当做家中小妹,唤我堇衣便是。”
卫籍揶揄道:“那自然好,不过我们不与你生疏,你也别和我们生疏才是,若我们唤你堇衣,你也当唤我们一声大哥才是。”
“自然,这说来倒是我偏狭了,”堇衣一时赧然,点头致意道:“卫大哥好,邹大哥好。”
卫籍见这孩子在他面前一幅乖巧的模样,实在不能和方才马车中那个牙尖嘴利的丫头联系起来,心中有些好笑又有些怅惘。
“岐兄和奕白今日来东市是?我虽不才,这邺城中的情况却还了解一二。”元风道。
“那便多谢元风兄了,我们也是听闻今日东市有匹西域烈马,便过来瞧瞧,元风兄和堇衣也是来看马吗?”
“是也不是,小妹之前一直在府中休养,闷了一月有余,她又一向对些新鲜东西感兴趣,今日便陪她过来转转。”
堇衣听见这话,故意瘪嘴玩笑道:“大哥这简直是冤枉我,之前我提议回府时,是你和我提的东市时有珍奇宝贝,劝我莫要辜负机会,现在看来,分明是你一早便知道这边有好马,不想同我回府,故意诓我陪你来看。”
“哈哈,被你发现了。”
“若论新奇的话,我倒是听说今日也有些天竺人,他们带了些稀罕的香料、宝石来此。”邹岐补充道。
“是吗?那太好了,不过马市我也从未见过,今日有此机会能见良驹,也是幸运。”堇衣笑道。
她看着街上来往穿梭的人流,其中的确是有许多异域面孔,他们身着的服饰也与中原的宽袍襦裙不同,十分奇特,应当是他们的民族服饰,而周围的人对此也似乎司空见惯,倒显得她之前的担心更是可笑了。
言语间,一行人便朝马市而去。
时人重文轻武,老庄学说和佛学禅理很受文人推崇,但凡是男子,便很少有不爱名马的,只是深浅不同罢了。
元风和立墨各有自己的得意坐骑,邺城中也有不少闺秀喜欢骑马,豢养了许多名贵马匹,还有马球,在贵族圈中也算风靡一时。
堇衣对马没多少兴趣,也不懂马,但她很容易看得出卫籍座下那匹马当不是凡品,且这马和元风、立墨以及邺城中的公子小姐们豢养的那些马匹也完全不同。
只见它通体黝黑,皮毛犹如最上等的绸缎,细滑发亮,马头昂扬,目光如电,精神奕奕,仔细看时,会发现其身上有一些伤痕,浑身有种令人战栗的肃穆感。
也许是感受到堇衣一直在打量观察它,这马转过头来瞥了堇衣一眼,又转了回去,不知为何,堇衣有种这马似乎刚刚冲她说了一句——“小丫头片子”的奇异感,但堇衣知道她喜欢这匹马,它带给她一种安全感,虽然这想法很荒谬。
“卫大哥,你这匹马叫什么名字呀?”
“它叫绝影,跟了我很久了,”卫籍看着堇衣笑道,“当初它出生的时候还是我母亲给它接生的,当时我就在旁边,后来我爹送我进军营,也是它陪着我一起。”
这时堇衣才恍然过来,绝影和那些娇养的宝马的不同在于,它就像一把出了鞘见过血的宝剑,而之前她在邺城中见过的那些马,则是置物架上装饰华丽的宝石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