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幕 旅途(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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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幕旅途(i)
当年前的法师从河岸之中挣扎着爬上岸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的明亮了起来。
奋力将艾维斯从河里捞出来的葛同罗站直了自己的身子,甩了甩自己头发上的水珠,最后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艾维斯:“说实话,你比我想象中要能跑一些……我在当时还以为必须要出手才能把你救下来呢。看样子魔法师的手段还真是够多的。”
“咳咳……”艾维斯张大了嘴,最后咳出了一口呛入肺中的水渍。他大口大口的呼吸了好一会,才感觉氧气又重新进入他的肺腑之间。他斜躺在草地上,看着自己头上缓缓飘过的黑云,以及漫天代表神祇的星辰,感受着吹来的初夏的晚风。良久之后,他才说道:“葛同罗我(哔——)你!”
“那个时候需要有一个人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葛同罗蹲了下来,说道,“所以我们必须有一个人隐身逃跑,在脱离了包围圈之后,拯救另外一个人。而且我认为以你的实力,怎么也不至于落入他们的手中才是……我没有害你的意思,或者说你认为我应该任你在水中溺死?”
艾维斯坐了起来:“为什么不和我商量一下?”
“你会答应吗?”
“当然不会!”
葛同罗做出了一个‘那不就结了’的表情,接着说道:“回去拿好你的行囊,我们要出发了。”
“哈?”艾维斯感觉自己真的有些跟不上这个游荡者的思维。葛同罗看了一眼艾维斯,接着说道:“你不认为你在得罪了‘炽热之斧’之后还能安然无恙的在这附近冒险吧?所以拿上行囊吧,我们要准备跑路了——如果你是一般人,或者还有许多不引人瞩目的方法。但现在你是一个法师,而炽热之斧只要上镇子里打听一下,就知道最近来了哪些魔法师。你是注定逃不过去的,所以拿上行囊,我们要去一个新的地方……”
艾维斯感觉自己从头到尾都在被这个游荡者坑。他叹息了一声,接着说道:“我觉得现在杀了你,拿你的人头去换炽热之斧的信任,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你既然说出来了,就证明你不打算这样做。”
“好吧。”艾维斯苦笑了一下,“我承认我现在似乎打不过你……”接着他便站了起来,抖落了一下自己身上的水珠。他现在没什么法术位,面对一个5级的贼,他还真没什么信心打败他。葛同罗看了一眼艾维斯,忽然笑了起来:“我现在缺一个队友,忽然感觉你这人还不错,要不要一起旅行?”
“你觉得我会答应吗?”艾维斯一脸的错愕,“你可是刚刚才坑了我。”
“但你似乎没有选择。”葛同罗神秘的笑了一下,“或者你认为你可以一个人逃过炽热之斧的追杀?以你这种只会读书不会坑人的智商?”
“啊哈!你太小看我了!我也是有尊严的!我是绝对不会加入你这个满心思都是阴谋的家伙的队伍的!”
……
中午的阳光有些柔和,太阳神潘多希的权柄注目着整个大地。在传说之中,太阳神拥有三头永不疲倦的天马,它们拉着太阳从大地的一角在一天之内横跨整个大陆,给世界带来无尽的光与热。
耳边传来了鸟儿的鸣叫声,正在闭目养神的艾维斯被自己同伴的一阵摇晃给摇醒了。睁开眼睛,无比光亮的世界,柔和的阳光将大地渲染成了一片金色的世界。远方矮矮的丘陵,零星坐落在田地之间的小屋,还可以看见在耕种的人与动物。一旁的农田里满是作物,随着一阵微风吹来,这些青色的麦穗在随风摇摆。视线缓缓的收回,艾维斯看见了一些有五人高甚至七人高的风车,那些风车在转动的时候还在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动声,艾维斯乘坐的马车从这一的风车旁驶过,艾维斯还看见了几个绕着风车欢喜的疯跑着的孩童……
“怎么了?”艾维斯转过头去看向了自己身旁的同伴。葛同罗的手里把玩着一把碧绿色的匕首,他把匕首在手里不断的来回玩弄,几乎要舞出残影来了——按照他的说法,他是在熟悉与武器的感应。而艾维斯估计,眼前这个等级大概在五级的游荡者应该已经是匕首这种武器的大师级别的人物了。
“你已经睡了五个小时了。”葛同罗将匕首随手放回了自己腰间的牛皮匕首鞘之中,他看向艾维斯的目光之中带着一丝嘲弄,“而且你睡的很死,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如果我有这个心的话,你应该已经死了几百次了。”
“喂。”艾维斯却是无奈的摇了摇头,他在穿越前可是一个蹲坐在电脑前玩游戏的宅男啊,他的战斗手法固然是被高度拟真的游戏给训练出来了,但你教一下一个宅男该怎么在睡觉的时候保持警惕?
“我们应该吃晚餐了。”葛同罗将艾维斯所有愤怒的话语都堵住了,笑着拿出了硬的可以当锤子的干面包,以及一壶清水。艾维斯的脸色发僵:“你就饶了我吧……”
“这种面包可比你之前准备的那些腌肉和培根肉要容易保存的多,也更容易让人吃饱。如果按照你之前的那样来带食物的话,我们可能活不了三天。现在却足足有两个星期。”葛同罗如此说道,“而且这种面包拿水泡一下之后还是可以下口的,不尝尝?”
于是艾维斯便吃了这个面包。他的感想就是——他在吃木头。不过他不得不承认的是,这种面包相当的果腹。而为了防止体能流逝,他们还煮了一锅汤。主料是一丁点的肉沫,还有一些易于保存的蔬菜,这是一种类似大白菜的植物。野外生活经验丰富的葛同罗还找了一些野菜放了进去。那个他们请来开车的车夫也吃了一点这个杂疏汤。至于艾维斯那匹价值不菲的,用来当拉车马儿的纯血平原马,则是自顾自的在一旁吃起野草起来了。葛同罗看着那个神骏的马儿,眼里目光闪烁,不知道在考虑什么。
“如果你敢把它宰了吃肉的话,我现在就和你决斗。”
年轻法师恶狠狠的声音在游荡者的耳边响起。而游荡者则是无奈的摊了一下自己的手:“养这匹马实在是太贵了……它一周要吃一次豆子做成的食料吧?虽然平时可以让它随便吃些野草,但这样长久下去对它的健康不利……也就是说,带着它我们每周要多付出3金币的价格。恩,和我们两个一个月的花销差不多。”
“我们到底是要过的多么拮据,一个月才花三金币啊!等等,你刚才是不是说‘我们两’?两个人一起花三金币?”
“如果把它卖掉的话,应该会有一千金币的入账……”
“喂!我当初可是花了十倍于此的价格买下它的啊!额,你为什么要拿看冤大头的目光看着我?”
“没什么。”葛同罗叹息了一声,“只是见识了一下贵族生活的腐败。”
和艾维斯打闹了一阵之后,葛同罗看着那个纯血平原马:“不过……队伍之中有这样一匹好马的好处也是不少。至少它用来拉马车的速度还是挺快的……”
“给它道歉啊!它可是可以承担重铠骑士冲锋的战马啊!”
“呵呵。”那个被艾维斯两人用一枚银币请来的马车夫笑了一下,他喝了一口眼前只有一丁点肉沫的杂疏汤,笑道:“这匹马儿真的很不错,力气很足,性子也不野,养着它,至少五年之内不需要考虑换马的需求了。”
葛同罗一脸‘居然还可以省钱’的震惊表情,而艾维斯已经没有吐槽的欲望了。
吃饱喝足之后,马车便继续前进了。葛同罗又玩起了他腰间的匕首,而艾维斯也没什么睡意了,他从一旁摸索出了一本魔法书,给自己加上一个戏法‘视力优化’,让自己的视力不至于因为不正确的读书姿势而近视掉。他可是知道不少法师就是这样失去了最宝贵的视力。
葛同罗玩了一会匕首,接着对艾维斯说道:“对了,提醒你一句,我们现在距离雪漫城还剩下大概五个小时的路程。”
“这么快啊。”艾维斯对他们前进速度的效率表达了自己的震惊。葛同罗点了点头:“你应该感叹一下你的马儿的耐力实在是超群,以这样的速度跑了一整个白天都没有疲倦的样子。对了,要进入雪漫城会经过一个峡谷……原名是什么已经无从考证了,现在我们都叫它死亡峡谷。小心一点吧,里面的强盗可是不少。”
“为什么我感觉只要被你这样说了之后,我们就一定会遇上强盗的样子?”
“因为我们不可能避得开。”葛同罗这样说道,“当然,大部分的强盗都只是求财罢了,我们这种小队伍,随便打发几个小钱就过去了。像我们这种没什么油水,却有可能有很大背景的小队伍,一般都不会有什么人管的。”
“但愿如此。”
艾维斯换了一个舒服一点的坐姿,又翻阅起了自己手中的魔法书起来。葛同罗有些无奈的看着那个一看就有些头疼的大部头:“为什么魔法师都喜欢读书?”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啊!”
“啊?”
葛同罗表示自己实在是无法理解这句由中文翻译出来怪异的异界通用语。
……
小修改了一下。看了这章的朋友应该就看出来了,主角的情商并不高。他是属于‘看起来很厉害’的那一类型。固然在法术方面他的天分极高,但理科生嘛……
在二版里面,感知也被称为智慧。而我们的主角这一项的属性为12,于是他就是一种典型的智商高情商低,要他去算计别人,那还真是太高估他了。
另,本书不虐主,我从来不写虐主文。
第十五幕旅途(i)
当年前的法师从河岸之中挣扎着爬上岸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的明亮了起来。
奋力将艾维斯从河里捞出来的葛同罗站直了自己的身子,甩了甩自己头发上的水珠,最后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艾维斯:“说实话,你比我想象中要能跑一些……我在当时还以为必须要出手才能把你救下来呢。看样子魔法师的手段还真是够多的。”
“咳咳……”艾维斯张大了嘴,最后咳出了一口呛入肺中的水渍。他大口大口的呼吸了好一会,才感觉氧气又重新进入他的肺腑之间。他斜躺在草地上,看着自己头上缓缓飘过的黑云,以及漫天代表神祇的星辰,感受着吹来的初夏的晚风。良久之后,他才说道:“葛同罗我(哔——)你!”
“那个时候需要有一个人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葛同罗蹲了下来,说道,“所以我们必须有一个人隐身逃跑,在脱离了包围圈之后,拯救另外一个人。而且我认为以你的实力,怎么也不至于落入他们的手中才是……我没有害你的意思,或者说你认为我应该任你在水中溺死?”
艾维斯坐了起来:“为什么不和我商量一下?”
“你会答应吗?”
“当然不会!”
葛同罗做出了一个‘那不就结了’的表情,接着说道:“回去拿好你的行囊,我们要出发了。”
“哈?”艾维斯感觉自己真的有些跟不上这个游荡者的思维。葛同罗看了一眼艾维斯,接着说道:“你不认为你在得罪了‘炽热之斧’之后还能安然无恙的在这附近冒险吧?所以拿上行囊吧,我们要准备跑路了——如果你是一般人,或者还有许多不引人瞩目的方法。但现在你是一个法师,而炽热之斧只要上镇子里打听一下,就知道最近来了哪些魔法师。你是注定逃不过去的,所以拿上行囊,我们要去一个新的地方……”
艾维斯感觉自己从头到尾都在被这个游荡者坑。他叹息了一声,接着说道:“我觉得现在杀了你,拿你的人头去换炽热之斧的信任,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你既然说出来了,就证明你不打算这样做。”
“好吧。”艾维斯苦笑了一下,“我承认我现在似乎打不过你……”接着他便站了起来,抖落了一下自己身上的水珠。他现在没什么法术位,面对一个5级的贼,他还真没什么信心打败他。葛同罗看了一眼艾维斯,忽然笑了起来:“我现在缺一个队友,忽然感觉你这人还不错,要不要一起旅行?”
“你觉得我会答应吗?”艾维斯一脸的错愕,“你可是刚刚才坑了我。”
“但你似乎没有选择。”葛同罗神秘的笑了一下,“或者你认为你可以一个人逃过炽热之斧的追杀?以你这种只会读书不会坑人的智商?”
“啊哈!你太小看我了!我也是有尊严的!我是绝对不会加入你这个满心思都是阴谋的家伙的队伍的!”
……
中午的阳光有些柔和,太阳神潘多希的权柄注目着整个大地。在传说之中,太阳神拥有三头永不疲倦的天马,它们拉着太阳从大地的一角在一天之内横跨整个大陆,给世界带来无尽的光与热。
耳边传来了鸟儿的鸣叫声,正在闭目养神的艾维斯被自己同伴的一阵摇晃给摇醒了。睁开眼睛,无比光亮的世界,柔和的阳光将大地渲染成了一片金色的世界。远方矮矮的丘陵,零星坐落在田地之间的小屋,还可以看见在耕种的人与动物。一旁的农田里满是作物,随着一阵微风吹来,这些青色的麦穗在随风摇摆。视线缓缓的收回,艾维斯看见了一些有五人高甚至七人高的风车,那些风车在转动的时候还在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动声,艾维斯乘坐的马车从这一的风车旁驶过,艾维斯还看见了几个绕着风车欢喜的疯跑着的孩童……
“怎么了?”艾维斯转过头去看向了自己身旁的同伴。葛同罗的手里把玩着一把碧绿色的匕首,他把匕首在手里不断的来回玩弄,几乎要舞出残影来了——按照他的说法,他是在熟悉与武器的感应。而艾维斯估计,眼前这个等级大概在五级的游荡者应该已经是匕首这种武器的大师级别的人物了。
“你已经睡了五个小时了。”葛同罗将匕首随手放回了自己腰间的牛皮匕首鞘之中,他看向艾维斯的目光之中带着一丝嘲弄,“而且你睡的很死,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如果我有这个心的话,你应该已经死了几百次了。”
“喂。”艾维斯却是无奈的摇了摇头,他在穿越前可是一个蹲坐在电脑前玩游戏的宅男啊,他的战斗手法固然是被高度拟真的游戏给训练出来了,但你教一下一个宅男该怎么在睡觉的时候保持警惕?
“我们应该吃晚餐了。”葛同罗将艾维斯所有愤怒的话语都堵住了,笑着拿出了硬的可以当锤子的干面包,以及一壶清水。艾维斯的脸色发僵:“你就饶了我吧……”
“这种面包可比你之前准备的那些腌肉和培根肉要容易保存的多,也更容易让人吃饱。如果按照你之前的那样来带食物的话,我们可能活不了三天。现在却足足有两个星期。”葛同罗如此说道,“而且这种面包拿水泡一下之后还是可以下口的,不尝尝?”
于是艾维斯便吃了这个面包。他的感想就是——他在吃木头。不过他不得不承认的是,这种面包相当的果腹。而为了防止体能流逝,他们还煮了一锅汤。主料是一丁点的肉沫,还有一些易于保存的蔬菜,这是一种类似大白菜的植物。野外生活经验丰富的葛同罗还找了一些野菜放了进去。那个他们请来开车的车夫也吃了一点这个杂疏汤。至于艾维斯那匹价值不菲的,用来当拉车马儿的纯血平原马,则是自顾自的在一旁吃起野草起来了。葛同罗看着那个神骏的马儿,眼里目光闪烁,不知道在考虑什么。
“如果你敢把它宰了吃肉的话,我现在就和你决斗。”
年轻法师恶狠狠的声音在游荡者的耳边响起。而游荡者则是无奈的摊了一下自己的手:“养这匹马实在是太贵了……它一周要吃一次豆子做成的食料吧?虽然平时可以让它随便吃些野草,但这样长久下去对它的健康不利……也就是说,带着它我们每周要多付出3金币的价格。恩,和我们两个一个月的花销差不多。”
“我们到底是要过的多么拮据,一个月才花三金币啊!等等,你刚才是不是说‘我们两’?两个人一起花三金币?”
“如果把它卖掉的话,应该会有一千金币的入账……”
“喂!我当初可是花了十倍于此的价格买下它的啊!额,你为什么要拿看冤大头的目光看着我?”
“没什么。”葛同罗叹息了一声,“只是见识了一下贵族生活的腐败。”
和艾维斯打闹了一阵之后,葛同罗看着那个纯血平原马:“不过……队伍之中有这样一匹好马的好处也是不少。至少它用来拉马车的速度还是挺快的……”
“给它道歉啊!它可是可以承担重铠骑士冲锋的战马啊!”
“呵呵。”那个被艾维斯两人用一枚银币请来的马车夫笑了一下,他喝了一口眼前只有一丁点肉沫的杂疏汤,笑道:“这匹马儿真的很不错,力气很足,性子也不野,养着它,至少五年之内不需要考虑换马的需求了。”
葛同罗一脸‘居然还可以省钱’的震惊表情,而艾维斯已经没有吐槽的欲望了。
吃饱喝足之后,马车便继续前进了。葛同罗又玩起了他腰间的匕首,而艾维斯也没什么睡意了,他从一旁摸索出了一本魔法书,给自己加上一个戏法‘视力优化’,让自己的视力不至于因为不正确的读书姿势而近视掉。他可是知道不少法师就是这样失去了最宝贵的视力。
葛同罗玩了一会匕首,接着对艾维斯说道:“对了,提醒你一句,我们现在距离雪漫城还剩下大概五个小时的路程。”
“这么快啊。”艾维斯对他们前进速度的效率表达了自己的震惊。葛同罗点了点头:“你应该感叹一下你的马儿的耐力实在是超群,以这样的速度跑了一整个白天都没有疲倦的样子。对了,要进入雪漫城会经过一个峡谷……原名是什么已经无从考证了,现在我们都叫它死亡峡谷。小心一点吧,里面的强盗可是不少。”
“为什么我感觉只要被你这样说了之后,我们就一定会遇上强盗的样子?”
“因为我们不可能避得开。”葛同罗这样说道,“当然,大部分的强盗都只是求财罢了,我们这种小队伍,随便打发几个小钱就过去了。像我们这种没什么油水,却有可能有很大背景的小队伍,一般都不会有什么人管的。”
“但愿如此。”
艾维斯换了一个舒服一点的坐姿,又翻阅起了自己手中的魔法书起来。葛同罗有些无奈的看着那个一看就有些头疼的大部头:“为什么魔法师都喜欢读书?”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啊!”
“啊?”
葛同罗表示自己实在是无法理解这句由中文翻译出来怪异的异界通用语。
……
小修改了一下。看了这章的朋友应该就看出来了,主角的情商并不高。他是属于‘看起来很厉害’的那一类型。固然在法术方面他的天分极高,但理科生嘛……
在二版里面,感知也被称为智慧。而我们的主角这一项的属性为12,于是他就是一种典型的智商高情商低,要他去算计别人,那还真是太高估他了。
另,本书不虐主,我从来不写虐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