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许你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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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初八,明天就是初九,凌嫣冰跟柳旌卿订婚的日子。
这一天不止是凌嫣冰跟柳旌卿两个人所期盼的,也是凌家跟柳家所期盼的,只要凌家跟柳家结亲,对两家的事业和未来都会有着很大的帮助。
明天就要订婚了,本来应该很开心的夜晚,却还是睡不着,虽然这些天没有再碰到天少隐这个讨厌鬼,可是此时此刻凌嫣冰却无端端地想起了他。
想起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明媚医院,那次他没有再追出来,应该是放弃了吧。
只是,令她疑惑不解的是他左手手腕跟手背间的那两道白色的齿痕。
为什么他的手上也会有两道一模一样的齿痕呢?
那齿痕,她记得清清楚楚!
“为什么他的手背上会有两道齿痕呢?若水哥哥也曾经有过。”凌嫣冰微皱眉头,也不禁回想起了小时候。
记忆回到十五年前,那个夏天蝉鸣声不断。
那个时候萧若水刚来孤儿院不久,不过爱玩的嫣儿早已经跟他打成一片,两个人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当然在那之前她最好的朋友是一只名字叫欢欢的小花狗。
欢欢是嫣儿在外面捡到的一只可怜的流浪狗,它有着黑白相间的花纹,是一只可爱又调皮的小花狗。它被嫣儿称为她唯一的家人,是她最最宝贵的东西。
那天萧若水借了嫣儿的欢欢,说是要带它出去玩,可是等他回来的时候,却没有看到欢欢。
此时的嫣儿顿时急了,冲上前去,“若水哥哥,怎么就你自己回来了?我的欢欢呢?它为什么没有跟你一起回来?”
萧若水故意皱了一下眉头,然后用手摸了一下自己肚子,伸出舌头舔了舔上嘴唇,“因为觉得肚子太饿,所以就把它给烤着吃了。”
“什么?你把欢欢吃了?”嫣儿一脸吃惊地看着萧若水,不敢相信这会是真的。
“是啊,没想到欢欢的肉还挺香的!可惜肉太少了,根本就不够吃的,”萧若水挠了挠头,率性地冲着嫣儿一笑,“早知道我就少吃一点,留一点带回来给你吃就好了。”
“欢欢它是我最最好的朋友!你居然吃了它!”嫣儿闷哼一声,气得直跺脚,粉嫩的小脸更是涨得通红。
萧若水戏挑了一下剑眉,依旧试图挑战她的底线,“嫣儿,你是生气我一个人吃了它,对吧?”
“你吃了我的欢欢,我也要吃了你!”嫣儿上前一步,抓住萧若水的左手,毫不留情地狠狠咬下去。
“啊……”萧若水疼的叫出声来,“别咬了!”
嫣儿又怎么可能听他的,紧咬着萧若水左手的口就是不肯松开。
“别咬了,我投降还不行吗?”萧若水连忙将右手举过头顶。
这时嫣儿才松开口,萧若水连忙将手给抽回来,看着那左手上被嫣儿咬的两个牙印都深深地印在了肉里,血从肉里面溢出来,就像是两个弯弯的月牙儿。
“喂,你怎么真咬啊!”萧若水甩了甩被嫣儿咬的手,感觉痛得都快麻了。
“谁让你吃了我最心爱的欢欢!我还没有咬够呢!我还要继续咬!”说着嫣儿便又要去抓萧若水的手。
“我哪有,冤枉啊!”萧若水连忙向后退了一步,吹了一个口哨,只见那只有着黑白花纹的狗狗便从不远处的草丛里跃了出来。
“欢欢?”看着欢欢突然出现,嫣儿不禁很是吃惊,“若水哥哥,你没有吃掉欢欢?”
“废话,我当然没有吃掉。”萧若水努了努嘴,指向那来到身边的狗狗,“嫣儿,我刚才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欢欢是你最喜欢的狗狗,我怎么舍得吃了它。不信你摸摸看,它四肢健全,好得很呢!”
嫣儿蹲下身来,轻轻地抚摸着狗狗的毛,“欢欢,吓死我了,还好你没事。”
“你心爱的欢欢,是没事,可是我有事啊。”萧若水将艳羡的目光看向狗狗,它居然比他还要重要,失去它,嫣儿居然要跟他拼命。
“若水哥哥,对不起。”嫣儿站起身来,有些歉疚的低着头,一副乖乖认错的样子。
萧若水垂眸看着左手背上那两排带血的牙印,“嫣儿,你是不是属狗的?看你咬的。”
嫣儿撇了撇嘴,并不以为然,“我才不是属狗的,我是属兔子的!雪白雪白的大兔子!”
看着左手手背上的那个牙印,萧若水不由得一笑,“这个牙印或许可以成为一个记号,如果哪天我不小心不见了,你可以通过这个牙印找到我。”
“若水哥哥,你要去哪儿?嫣儿不要你走……”嫣儿很是担心地抓住了萧若水的手臂。
萧若水轻抚了一下嫣儿可爱的脸庞,冲着她微微一笑,“放心,我哪儿也不去,我要一直都陪着嫣儿,保护嫣儿!”
嫣儿天真的点头,眨巴着眼睛看着萧若水,“嗯,嫣儿需要若水哥哥的保护,没有若水哥哥在身边,嫣儿会害怕!”
萧若水拍了拍胸脯,俨然一副小大人的样子,“那还用说,你这么爱哭,总是会被人欺负,我不保护你,怎么行呢。”
“若水哥哥,你说话可要算数哦,要一直留在嫣儿的身边,陪着嫣儿,保护嫣儿。”嫣儿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将小小的手指伸向萧若水,“若水哥哥,我们打勾勾。”
“好!”萧若水轻然一笑,将手指跟嫣儿勾在了一起。
这就是他们之间曾经的承诺,只是如今记得承诺的人又有谁呢?
回忆过来,不禁被泪水打湿了眼眶,凌嫣冰看向窗外,那夜空中繁星灿烂,会不会有一刻他也在遥远的地方跟她同样望着这一片星空,想着曾经的她呢?
希望他会,可是他真的会吗?十五年过去了,他音信全无。他可能早就已经忘了她吧。
凌嫣冰微叹了一口气,“能够离开孤儿院谁不想,若水哥哥,我不会怪你的,怪就怪我们两个人有缘无分。”
“若水哥哥,明天我就要跟柳旌卿订婚了,以后我可能会慢慢地忘了你。忘了我们之间所有曾经历的一切。”努力地深吸了一口气,凌嫣冰勉强牵动嘴角一笑,“若水哥哥,晚安,这是嫣儿对你说过的最后一个晚安。”
留恋那回忆的人又何止凌嫣冰一人,天少隐又何尝不是,他一个人看向窗外的那片星空,心里面记挂着一个人,始终不曾忘记。
他低头看着左手手背上的那两道白色的齿痕,它虽然显得很难看,但是他不会去掉它,因为那是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割舍的回忆。他不想忘记,也不能去忘记,因为一旦忘记,他就会觉得背叛了自己曾经美好的过去。
他要记着,一辈子都记着!
看着那两道齿痕,些许惆怅涌上心头,“嫣儿,你会不会怪若水哥哥没有遵守那个承诺,没有一直陪在你的身边,保护你。这么多年来,你是否过得好?你会不会有天也跟我一样想起那蝴蝶疤痕,想起白色齿痕,想起我们之间曾经在天熙孤儿院里所经历的一切?”
“或许你会恨我吧,或许你会选择忘了我这个不守信用的若水哥哥。就算是这样,我也不会怪你,我只求你能够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让我可以好好地补偿你,我发誓,如果可以再遇见你,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保护你,许你一生一世!”
回忆过去,想起了回忆的来源,看着那左手背上新增的两道牙印,心里面还是搞不清楚,“为什么凌嫣冰她会说出跟嫣儿完全相同的话?这只是巧合?还是?”
“咚咚咚……”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进来。”天少隐收起所有的回忆,转过身来。
只见是卓煜大步地走了进来,手里面拿着一张红色的帖子,看起来似乎是请柬。
“天少,刚才凌万里命人将这份请柬送来,请你明天去参加他小女儿凌嫣冰的订婚宴。”卓煜将手里的请柬递向天少隐。
“请柬?”天少隐接过请柬,“呵呵,凌万里居然给了我请柬,这不就是想让我去破坏他宝贝女儿的订婚宴吗!他既然这么期待,我怎么能辜负!”
“天少,你打算怎么做?”卓煜不禁问。
“本来明天的订婚宴,我就没打算让它顺利进行,既然凌万里又这么盛情地邀请我前去,我当然要去,而且一定会让明天的订婚宴变得更加精彩!”天少隐将那张红色的请柬紧紧地捏在手里,似乎胜券在握。
此时,凌万里将凌金凤单独地叫到了书房。
“爸,你找我来有什么事情?”凌金凤走了过来。
凌万里一脸凝重道:“金凤,明天是嫣冰跟柳旌卿订婚的日子,我刚才给天少隐送去了请柬,相信他现在已经收到了。”
凌金凤顿时咧开了嘴,“爸,这么说,明天天少隐他也一定会去?”
凌万里拍了拍凌金凤的肩膀,“金凤,明天的订婚宴,天少隐也会到,这是我给你制造的机会,要好好把握。”
“爸,你放心,我一定会让天少娶我的!”凌金凤恣意地一笑,心里暗自窃喜,“明天只要凌嫣冰跟柳旌卿一订婚,天少就只能死心了。放眼t市,没有任何一家能够跟我们凌家相比,他只能娶我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初八,明天就是初九,凌嫣冰跟柳旌卿订婚的日子。
这一天不止是凌嫣冰跟柳旌卿两个人所期盼的,也是凌家跟柳家所期盼的,只要凌家跟柳家结亲,对两家的事业和未来都会有着很大的帮助。
明天就要订婚了,本来应该很开心的夜晚,却还是睡不着,虽然这些天没有再碰到天少隐这个讨厌鬼,可是此时此刻凌嫣冰却无端端地想起了他。
想起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明媚医院,那次他没有再追出来,应该是放弃了吧。
只是,令她疑惑不解的是他左手手腕跟手背间的那两道白色的齿痕。
为什么他的手上也会有两道一模一样的齿痕呢?
那齿痕,她记得清清楚楚!
“为什么他的手背上会有两道齿痕呢?若水哥哥也曾经有过。”凌嫣冰微皱眉头,也不禁回想起了小时候。
记忆回到十五年前,那个夏天蝉鸣声不断。
那个时候萧若水刚来孤儿院不久,不过爱玩的嫣儿早已经跟他打成一片,两个人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当然在那之前她最好的朋友是一只名字叫欢欢的小花狗。
欢欢是嫣儿在外面捡到的一只可怜的流浪狗,它有着黑白相间的花纹,是一只可爱又调皮的小花狗。它被嫣儿称为她唯一的家人,是她最最宝贵的东西。
那天萧若水借了嫣儿的欢欢,说是要带它出去玩,可是等他回来的时候,却没有看到欢欢。
此时的嫣儿顿时急了,冲上前去,“若水哥哥,怎么就你自己回来了?我的欢欢呢?它为什么没有跟你一起回来?”
萧若水故意皱了一下眉头,然后用手摸了一下自己肚子,伸出舌头舔了舔上嘴唇,“因为觉得肚子太饿,所以就把它给烤着吃了。”
“什么?你把欢欢吃了?”嫣儿一脸吃惊地看着萧若水,不敢相信这会是真的。
“是啊,没想到欢欢的肉还挺香的!可惜肉太少了,根本就不够吃的,”萧若水挠了挠头,率性地冲着嫣儿一笑,“早知道我就少吃一点,留一点带回来给你吃就好了。”
“欢欢它是我最最好的朋友!你居然吃了它!”嫣儿闷哼一声,气得直跺脚,粉嫩的小脸更是涨得通红。
萧若水戏挑了一下剑眉,依旧试图挑战她的底线,“嫣儿,你是生气我一个人吃了它,对吧?”
“你吃了我的欢欢,我也要吃了你!”嫣儿上前一步,抓住萧若水的左手,毫不留情地狠狠咬下去。
“啊……”萧若水疼的叫出声来,“别咬了!”
嫣儿又怎么可能听他的,紧咬着萧若水左手的口就是不肯松开。
“别咬了,我投降还不行吗?”萧若水连忙将右手举过头顶。
这时嫣儿才松开口,萧若水连忙将手给抽回来,看着那左手上被嫣儿咬的两个牙印都深深地印在了肉里,血从肉里面溢出来,就像是两个弯弯的月牙儿。
“喂,你怎么真咬啊!”萧若水甩了甩被嫣儿咬的手,感觉痛得都快麻了。
“谁让你吃了我最心爱的欢欢!我还没有咬够呢!我还要继续咬!”说着嫣儿便又要去抓萧若水的手。
“我哪有,冤枉啊!”萧若水连忙向后退了一步,吹了一个口哨,只见那只有着黑白花纹的狗狗便从不远处的草丛里跃了出来。
“欢欢?”看着欢欢突然出现,嫣儿不禁很是吃惊,“若水哥哥,你没有吃掉欢欢?”
“废话,我当然没有吃掉。”萧若水努了努嘴,指向那来到身边的狗狗,“嫣儿,我刚才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欢欢是你最喜欢的狗狗,我怎么舍得吃了它。不信你摸摸看,它四肢健全,好得很呢!”
嫣儿蹲下身来,轻轻地抚摸着狗狗的毛,“欢欢,吓死我了,还好你没事。”
“你心爱的欢欢,是没事,可是我有事啊。”萧若水将艳羡的目光看向狗狗,它居然比他还要重要,失去它,嫣儿居然要跟他拼命。
“若水哥哥,对不起。”嫣儿站起身来,有些歉疚的低着头,一副乖乖认错的样子。
萧若水垂眸看着左手背上那两排带血的牙印,“嫣儿,你是不是属狗的?看你咬的。”
嫣儿撇了撇嘴,并不以为然,“我才不是属狗的,我是属兔子的!雪白雪白的大兔子!”
看着左手手背上的那个牙印,萧若水不由得一笑,“这个牙印或许可以成为一个记号,如果哪天我不小心不见了,你可以通过这个牙印找到我。”
“若水哥哥,你要去哪儿?嫣儿不要你走……”嫣儿很是担心地抓住了萧若水的手臂。
萧若水轻抚了一下嫣儿可爱的脸庞,冲着她微微一笑,“放心,我哪儿也不去,我要一直都陪着嫣儿,保护嫣儿!”
嫣儿天真的点头,眨巴着眼睛看着萧若水,“嗯,嫣儿需要若水哥哥的保护,没有若水哥哥在身边,嫣儿会害怕!”
萧若水拍了拍胸脯,俨然一副小大人的样子,“那还用说,你这么爱哭,总是会被人欺负,我不保护你,怎么行呢。”
“若水哥哥,你说话可要算数哦,要一直留在嫣儿的身边,陪着嫣儿,保护嫣儿。”嫣儿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将小小的手指伸向萧若水,“若水哥哥,我们打勾勾。”
“好!”萧若水轻然一笑,将手指跟嫣儿勾在了一起。
这就是他们之间曾经的承诺,只是如今记得承诺的人又有谁呢?
回忆过来,不禁被泪水打湿了眼眶,凌嫣冰看向窗外,那夜空中繁星灿烂,会不会有一刻他也在遥远的地方跟她同样望着这一片星空,想着曾经的她呢?
希望他会,可是他真的会吗?十五年过去了,他音信全无。他可能早就已经忘了她吧。
凌嫣冰微叹了一口气,“能够离开孤儿院谁不想,若水哥哥,我不会怪你的,怪就怪我们两个人有缘无分。”
“若水哥哥,明天我就要跟柳旌卿订婚了,以后我可能会慢慢地忘了你。忘了我们之间所有曾经历的一切。”努力地深吸了一口气,凌嫣冰勉强牵动嘴角一笑,“若水哥哥,晚安,这是嫣儿对你说过的最后一个晚安。”
留恋那回忆的人又何止凌嫣冰一人,天少隐又何尝不是,他一个人看向窗外的那片星空,心里面记挂着一个人,始终不曾忘记。
他低头看着左手手背上的那两道白色的齿痕,它虽然显得很难看,但是他不会去掉它,因为那是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割舍的回忆。他不想忘记,也不能去忘记,因为一旦忘记,他就会觉得背叛了自己曾经美好的过去。
他要记着,一辈子都记着!
看着那两道齿痕,些许惆怅涌上心头,“嫣儿,你会不会怪若水哥哥没有遵守那个承诺,没有一直陪在你的身边,保护你。这么多年来,你是否过得好?你会不会有天也跟我一样想起那蝴蝶疤痕,想起白色齿痕,想起我们之间曾经在天熙孤儿院里所经历的一切?”
“或许你会恨我吧,或许你会选择忘了我这个不守信用的若水哥哥。就算是这样,我也不会怪你,我只求你能够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让我可以好好地补偿你,我发誓,如果可以再遇见你,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保护你,许你一生一世!”
回忆过去,想起了回忆的来源,看着那左手背上新增的两道牙印,心里面还是搞不清楚,“为什么凌嫣冰她会说出跟嫣儿完全相同的话?这只是巧合?还是?”
“咚咚咚……”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进来。”天少隐收起所有的回忆,转过身来。
只见是卓煜大步地走了进来,手里面拿着一张红色的帖子,看起来似乎是请柬。
“天少,刚才凌万里命人将这份请柬送来,请你明天去参加他小女儿凌嫣冰的订婚宴。”卓煜将手里的请柬递向天少隐。
“请柬?”天少隐接过请柬,“呵呵,凌万里居然给了我请柬,这不就是想让我去破坏他宝贝女儿的订婚宴吗!他既然这么期待,我怎么能辜负!”
“天少,你打算怎么做?”卓煜不禁问。
“本来明天的订婚宴,我就没打算让它顺利进行,既然凌万里又这么盛情地邀请我前去,我当然要去,而且一定会让明天的订婚宴变得更加精彩!”天少隐将那张红色的请柬紧紧地捏在手里,似乎胜券在握。
此时,凌万里将凌金凤单独地叫到了书房。
“爸,你找我来有什么事情?”凌金凤走了过来。
凌万里一脸凝重道:“金凤,明天是嫣冰跟柳旌卿订婚的日子,我刚才给天少隐送去了请柬,相信他现在已经收到了。”
凌金凤顿时咧开了嘴,“爸,这么说,明天天少隐他也一定会去?”
凌万里拍了拍凌金凤的肩膀,“金凤,明天的订婚宴,天少隐也会到,这是我给你制造的机会,要好好把握。”
“爸,你放心,我一定会让天少娶我的!”凌金凤恣意地一笑,心里暗自窃喜,“明天只要凌嫣冰跟柳旌卿一订婚,天少就只能死心了。放眼t市,没有任何一家能够跟我们凌家相比,他只能娶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