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 震旦花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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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婆这番话,让陈贤颂的心脏有些开始发冷,他使劲想挣扎起来,身体却软绵绵的根本用不上力气。.这是他第一次病得这么严重,以前他只要有一点点要生病的苗头,就会被白姐带到医院去治疗,防患于未然。
以往他阅读小说,里面写到某些角色生病,描写得要生要死般的难受,他总觉得有些夸张,但现在他却尝试到了,果然是生病了才知道健康的可贵。更让他没办法接受的是,眼前这个老太婆,明显不怀好意,可他却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老太婆,这不太好吧。”老头子有些不忍:“这位大人是好人,他给了我们钱,我们就不要趁他发病的时候,拿走他的盔甲了。”
“老头子,你不想儿子出人头地吗?就你懂做好人!”老太婆一把扭着老头子的耳朵,气哼哼地说道:“你知道外面一套盔甲要卖多少钱吗?最低要十枚金币,儿子从成了佣兵后,肯定要弄套盔甲,你一辈子也弄不来一枚金币,现在有人专门送一套盔甲给我们,你居然不要,你脑袋有问题吗?”
“我这不是怕出问题嘛。”老人拍掉老太婆的手,讨好地说道。
“能出什么问题!”老太婆哼了声,指着陈贤颂说道:“你看看他,明显不是我们凯特王国的人,脸色比女人还白,还没有肌肉,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佣兵,反倒是像个花男。我听说震旦盛产花男,说不定他就是。”
陈贤颂听见这话,身体顿时没有了力气,他躺回床上,用沙哑的声音艰难地说道:“我不是花男,我是灵魂深思者,如果你们想要盔甲,可以拿去,但请帮我去抓些退烧的药回来。”
“得了热火症,你居然还想抓药。”老太婆用尖锐的声音叫道:“没有两枚金币,城里的医师根本不会把治热火症的药给你……我们村子得了热火症的人,只能熬过去,熬不过去就死了,这事我看过多了,小子,你细皮嫩肉的,一看就不是能抗病的人,放心去吧,大不了我们帮你挖个坑把你埋了,不让你的尸体被野兽咬得七零八落总行了吧。”
陈贤颂苦笑一声,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
老太婆见他似乎是认命了,嘿嘿笑了两声,伸手就去拿陈贤颂的奥丁神圣衣,结果才刚一接触盔甲,就听见她啊地一声收回了手。老头被她的声音吓了一跳,走过去一看,发现自己老妻子的右手上起了几个水泡,像是被火燎过一般。
奥丁神圣衣,除了陈贤颂,暂时只有白敏可以自由拿取。平时这套盔甲,也是由她保管。
“这东西有些邪门呢。”老太婆扭头问陈贤颂:“白脸小子,你这套盔甲有什么名堂吗?它这么烫,你怎么穿在身上的。”
陈贤颂睁开眼,艰难地说道:“这套盔甲只有我能穿,你拿去给你儿子,也是没有用的。”
老太婆却是不信:“白脸小子,你别想骗我,刚才你还说自己是灵魂深思者,嘿嘿,谁不知道灵魂深思者多尊贵,什么时候没有几百人保护着,哪有你这么狼狈的,况且灵魂深思者也不学不会任何武技和元素技巧,他们根本不会穿盔甲,你想骗我,还早一百年呢。”
“老头子,你去找个麻袋和棍子过来。我拿不了,总能用东西装起来吧。”老太婆哼了声:“肯定是佣兵才能穿的盔甲,既然你能穿,我儿子绝对也能穿。你这个花男,穿这么威武华丽的盔甲实在太浪费了。”
“什么是花男?”陈贤颂喃啁地问道。
“就是卖屁股给贵族的男人。”老太婆一脸鄙视:“你们震旦王国最多种男人了。”
陈贤颂只得苦笑,或者是情绪不好的关系,他感觉到身体越发滚烫,也越发无力,视线也开始越发模糊,没过多久,他就睡了过去,在闭眼之前,他看见老太婆拿着一根棍子,将他的奥丁神圣衣拨进一个大麻布袋中。
老头看陈贤颂似乎是晕了过去,轻轻地拍了拍正在收拾盔甲的老妻子,小声问道:“这人你打算怎么办,我记得他身上还有几枚银币呢。”
“那还不拿过来!”老太婆大喊:“都多大的人了,还不懂做事。”
老头哦了一声,把陈贤颂身上的小钱袋给顺了过来。因为小家伙平时很馋嘴,总爱吃零食,所以陈贤颂已经养成了什么时候都在身上准备些小钱的习惯。这钱袋落在两个老人手上,他们打开一看,都惊喜起来,里面装数两枚金币和数枚银币。
“还真是个有钱的花男呢。”老太婆伸出枯黄的手,在陈贤颂有些苍白的脸上摸了几把:“而且还长得挺漂亮的,老娘我如果再年轻个三四十岁,遇上这样的男人,说不定会倒贴给他,可惜啊,可惜。”
老头拿着钱袋正要回房放好,却突然说道:“老太婆,游商杰德拉是不是下午来我们村收毛皮……我听说他买卖漂亮的女人,不知道漂亮的男人他收不收。”
“应该收吧……老头子,你这想法不错。”老太婆看着病得昏睡过去的陈贤颂,歼笑起来:“我们先把盔甲藏好,等儿子回来再交给他。然后把这家伙卖了,我觉得怎么都应该卖个三四枚银币吧,再加上刚才搜到的钱,足够把隔村寡妇玛丽的女儿买给我们儿子了。”
老头连连点头,欣喜之余,看着床上的陈贤颂,又是无声地叹了口气。
游商杰德拉,是附近一个大镇出生的平民,现已中年,家中世代经商,他继承父业,每年都会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各国游荡,交易,寻找商机。今天他例行来到玛丽苏村收购毛皮,却被一个老太婆带到了她的家里,在那里,他看到一个病怏怏睡在床上的震旦青年人。
“杰德拉,你看这花男能值多少钱。”
花男?杰德拉观察了一会陈贤颂,然后也同意了老太婆的看法。震旦王国的花男很有名,那边颇好男风,然后这股风气不知怎么就传到了其它国家去。久而久之,其它众国贵族也开始培养花男,但无论如何,还是其发源地,震旦王国的花男最有味道。
有所好就必有需求,震旦王国向其它国家输出不少的花男。这些专门接受培养的花男从来不干重活,细皮嫩肉,最重要的是,他们也颇为英俊。睡在床上的陈贤颂,无疑完全符合这些特征。
在凯特王国,见到震旦王国的花男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但一个走失的花男就比较少见了。他检查了一下陈贤颂的头发,牙口,还有双手,便问道:“老太婆,你居然拴到一个病重的花男,也不知道该说你运气好,还是不好。你打算卖多少钱?”
“这个数!”老太婆举起了一个巴掌。
“五枚银币?”杰德拉摇了遥头:“这人得了热症,也不知道能不能熬得过去,五枚银币太贵了,万一他死掉,我岂不同亏大了?太亏本的生意我不想做。”
“那你说多少?”
“最多一枚银币。”杰德拉一幅你不同意我立刻就离开的表情。
“好吧,一枚就一枚,总比没有好。”老太婆挥手:“只要你把钱给我,立刻就可以把人给领走。”
杰德拉叫外面随行的手下进来,将陈贤颂扛了出去,扔到一个平板车上。随行的还有一个十多岁的少年,皮肤黝黑,双眼也没有多少神采,但身体倒是挺强壮,而且脸上憨气颇重,他看到陈贤颂只着内衣,即使在昏迷中也抱着双臂蜷成一团发抖,便将他们收购来的毛皮抱了些过来,堆到陈贤颂身上。
杰德拉付款后,刚好从屋子里出来,见到这一幕,笑问道:“莫利,你为什么要给货物这么好。”
“他病了。”名为莫利的少年迟疑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他死了就不再是货物了,那样子我们就会亏本,保证货物的有效价值是我们游商最最基本的素养。”
“很好,你记得很清楚。”杰德拉很欣慰地点头,莫利是他的小儿子,他总共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已经独当一面,现在已能独自带领一支商队在各国间进行来回交易,而小儿子生来就有些迟钝,他决定多带在身边几年,好好教育他。
“但这还不够。”杰德拉缓缓说道:“这人得了热症,光是给他盖上毛皮也作用不大,你去山脚下采些黄伏草回来,捣成浆,再弄些水冲开,给他喝下去,虽然药方远远不如医生开出来的药剂,但总还是有些效果的。”
听到父亲的吩咐,莫利立刻就去跑去山脚下,采了两爪子的黄伏草回来。他将草药捣烂,扔进一个陶碗里,然后用随身携带的水袋冲了些水进去,最后走到陈贤颂前边,用力地撬开后者的嘴巴,将一碗散发着古怪味道的绿色浓稠液体灌了进去。
动作很粗鲁,很残暴,陈贤颂差点就被呛死。(未完待续。)
老太婆这番话,让陈贤颂的心脏有些开始发冷,他使劲想挣扎起来,身体却软绵绵的根本用不上力气。.这是他第一次病得这么严重,以前他只要有一点点要生病的苗头,就会被白姐带到医院去治疗,防患于未然。
以往他阅读小说,里面写到某些角色生病,描写得要生要死般的难受,他总觉得有些夸张,但现在他却尝试到了,果然是生病了才知道健康的可贵。更让他没办法接受的是,眼前这个老太婆,明显不怀好意,可他却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老太婆,这不太好吧。”老头子有些不忍:“这位大人是好人,他给了我们钱,我们就不要趁他发病的时候,拿走他的盔甲了。”
“老头子,你不想儿子出人头地吗?就你懂做好人!”老太婆一把扭着老头子的耳朵,气哼哼地说道:“你知道外面一套盔甲要卖多少钱吗?最低要十枚金币,儿子从成了佣兵后,肯定要弄套盔甲,你一辈子也弄不来一枚金币,现在有人专门送一套盔甲给我们,你居然不要,你脑袋有问题吗?”
“我这不是怕出问题嘛。”老人拍掉老太婆的手,讨好地说道。
“能出什么问题!”老太婆哼了声,指着陈贤颂说道:“你看看他,明显不是我们凯特王国的人,脸色比女人还白,还没有肌肉,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佣兵,反倒是像个花男。我听说震旦盛产花男,说不定他就是。”
陈贤颂听见这话,身体顿时没有了力气,他躺回床上,用沙哑的声音艰难地说道:“我不是花男,我是灵魂深思者,如果你们想要盔甲,可以拿去,但请帮我去抓些退烧的药回来。”
“得了热火症,你居然还想抓药。”老太婆用尖锐的声音叫道:“没有两枚金币,城里的医师根本不会把治热火症的药给你……我们村子得了热火症的人,只能熬过去,熬不过去就死了,这事我看过多了,小子,你细皮嫩肉的,一看就不是能抗病的人,放心去吧,大不了我们帮你挖个坑把你埋了,不让你的尸体被野兽咬得七零八落总行了吧。”
陈贤颂苦笑一声,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
老太婆见他似乎是认命了,嘿嘿笑了两声,伸手就去拿陈贤颂的奥丁神圣衣,结果才刚一接触盔甲,就听见她啊地一声收回了手。老头被她的声音吓了一跳,走过去一看,发现自己老妻子的右手上起了几个水泡,像是被火燎过一般。
奥丁神圣衣,除了陈贤颂,暂时只有白敏可以自由拿取。平时这套盔甲,也是由她保管。
“这东西有些邪门呢。”老太婆扭头问陈贤颂:“白脸小子,你这套盔甲有什么名堂吗?它这么烫,你怎么穿在身上的。”
陈贤颂睁开眼,艰难地说道:“这套盔甲只有我能穿,你拿去给你儿子,也是没有用的。”
老太婆却是不信:“白脸小子,你别想骗我,刚才你还说自己是灵魂深思者,嘿嘿,谁不知道灵魂深思者多尊贵,什么时候没有几百人保护着,哪有你这么狼狈的,况且灵魂深思者也不学不会任何武技和元素技巧,他们根本不会穿盔甲,你想骗我,还早一百年呢。”
“老头子,你去找个麻袋和棍子过来。我拿不了,总能用东西装起来吧。”老太婆哼了声:“肯定是佣兵才能穿的盔甲,既然你能穿,我儿子绝对也能穿。你这个花男,穿这么威武华丽的盔甲实在太浪费了。”
“什么是花男?”陈贤颂喃啁地问道。
“就是卖屁股给贵族的男人。”老太婆一脸鄙视:“你们震旦王国最多种男人了。”
陈贤颂只得苦笑,或者是情绪不好的关系,他感觉到身体越发滚烫,也越发无力,视线也开始越发模糊,没过多久,他就睡了过去,在闭眼之前,他看见老太婆拿着一根棍子,将他的奥丁神圣衣拨进一个大麻布袋中。
老头看陈贤颂似乎是晕了过去,轻轻地拍了拍正在收拾盔甲的老妻子,小声问道:“这人你打算怎么办,我记得他身上还有几枚银币呢。”
“那还不拿过来!”老太婆大喊:“都多大的人了,还不懂做事。”
老头哦了一声,把陈贤颂身上的小钱袋给顺了过来。因为小家伙平时很馋嘴,总爱吃零食,所以陈贤颂已经养成了什么时候都在身上准备些小钱的习惯。这钱袋落在两个老人手上,他们打开一看,都惊喜起来,里面装数两枚金币和数枚银币。
“还真是个有钱的花男呢。”老太婆伸出枯黄的手,在陈贤颂有些苍白的脸上摸了几把:“而且还长得挺漂亮的,老娘我如果再年轻个三四十岁,遇上这样的男人,说不定会倒贴给他,可惜啊,可惜。”
老头拿着钱袋正要回房放好,却突然说道:“老太婆,游商杰德拉是不是下午来我们村收毛皮……我听说他买卖漂亮的女人,不知道漂亮的男人他收不收。”
“应该收吧……老头子,你这想法不错。”老太婆看着病得昏睡过去的陈贤颂,歼笑起来:“我们先把盔甲藏好,等儿子回来再交给他。然后把这家伙卖了,我觉得怎么都应该卖个三四枚银币吧,再加上刚才搜到的钱,足够把隔村寡妇玛丽的女儿买给我们儿子了。”
老头连连点头,欣喜之余,看着床上的陈贤颂,又是无声地叹了口气。
游商杰德拉,是附近一个大镇出生的平民,现已中年,家中世代经商,他继承父业,每年都会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各国游荡,交易,寻找商机。今天他例行来到玛丽苏村收购毛皮,却被一个老太婆带到了她的家里,在那里,他看到一个病怏怏睡在床上的震旦青年人。
“杰德拉,你看这花男能值多少钱。”
花男?杰德拉观察了一会陈贤颂,然后也同意了老太婆的看法。震旦王国的花男很有名,那边颇好男风,然后这股风气不知怎么就传到了其它国家去。久而久之,其它众国贵族也开始培养花男,但无论如何,还是其发源地,震旦王国的花男最有味道。
有所好就必有需求,震旦王国向其它国家输出不少的花男。这些专门接受培养的花男从来不干重活,细皮嫩肉,最重要的是,他们也颇为英俊。睡在床上的陈贤颂,无疑完全符合这些特征。
在凯特王国,见到震旦王国的花男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但一个走失的花男就比较少见了。他检查了一下陈贤颂的头发,牙口,还有双手,便问道:“老太婆,你居然拴到一个病重的花男,也不知道该说你运气好,还是不好。你打算卖多少钱?”
“这个数!”老太婆举起了一个巴掌。
“五枚银币?”杰德拉摇了遥头:“这人得了热症,也不知道能不能熬得过去,五枚银币太贵了,万一他死掉,我岂不同亏大了?太亏本的生意我不想做。”
“那你说多少?”
“最多一枚银币。”杰德拉一幅你不同意我立刻就离开的表情。
“好吧,一枚就一枚,总比没有好。”老太婆挥手:“只要你把钱给我,立刻就可以把人给领走。”
杰德拉叫外面随行的手下进来,将陈贤颂扛了出去,扔到一个平板车上。随行的还有一个十多岁的少年,皮肤黝黑,双眼也没有多少神采,但身体倒是挺强壮,而且脸上憨气颇重,他看到陈贤颂只着内衣,即使在昏迷中也抱着双臂蜷成一团发抖,便将他们收购来的毛皮抱了些过来,堆到陈贤颂身上。
杰德拉付款后,刚好从屋子里出来,见到这一幕,笑问道:“莫利,你为什么要给货物这么好。”
“他病了。”名为莫利的少年迟疑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他死了就不再是货物了,那样子我们就会亏本,保证货物的有效价值是我们游商最最基本的素养。”
“很好,你记得很清楚。”杰德拉很欣慰地点头,莫利是他的小儿子,他总共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已经独当一面,现在已能独自带领一支商队在各国间进行来回交易,而小儿子生来就有些迟钝,他决定多带在身边几年,好好教育他。
“但这还不够。”杰德拉缓缓说道:“这人得了热症,光是给他盖上毛皮也作用不大,你去山脚下采些黄伏草回来,捣成浆,再弄些水冲开,给他喝下去,虽然药方远远不如医生开出来的药剂,但总还是有些效果的。”
听到父亲的吩咐,莫利立刻就去跑去山脚下,采了两爪子的黄伏草回来。他将草药捣烂,扔进一个陶碗里,然后用随身携带的水袋冲了些水进去,最后走到陈贤颂前边,用力地撬开后者的嘴巴,将一碗散发着古怪味道的绿色浓稠液体灌了进去。
动作很粗鲁,很残暴,陈贤颂差点就被呛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