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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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过澡的宠天戈并没有上床休息,在确定夜婴宁睡得很沉之后,他拉开衣橱,慢条斯理地穿衣服。
小的时候,读书的时候见到“锦衣夜行”这四个字,他便莫名地喜欢。老师说,这是个贬义词,比喻不能在人前显示荣华富贵。
但成年后的宠天戈最喜欢的就是夜晚,中海的夜晚,有无数的宴会,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热闹得足以令人忘记心底的寂寥。
所以,他喜欢穿上昂贵精致的服饰,穿梭在这样的绮丽世界上,举着酒杯,站在高处,含笑观望,接受身边所有人欣羡的目光,泰然处之。
穿好了西装,宠天戈习惯性地摸了一下袖口的位置,空荡荡的,他才惊觉到,原来自己已经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都没有再佩戴袖扣了。
或许,是因为避免回忆起某些令人不快的事情吧。
路过客厅一片狼藉的沙发的时候,宠天戈俯身,捡起地上的纸袋,扶正里面歪倒的酒瓶。
他就是在这个纸袋里,发现的林行远留下来的一张卡片。上面清楚地写着,凌晨三|点,在“喵色唇”见面。
林行远约的人是谁,自然不言而喻,宠天戈当然不会相信,有哪个大男人会在半夜三更和另一个大男人约着见面。
只可惜,喝了酒迷迷糊糊的夜婴宁不够细心,一路上都没有发现纸袋里的暗藏乾坤,还是宠天戈第一次洗完澡之后,在叫醒她之前无意间发现的。
这份手信是在离开酒店之前,由服务生在门口为每一位宾客派发的。看来,林行远是早有准备,给了服务生一笔丰厚的小费,请对方在将手信送给夜婴宁之前,将卡片暗中塞了进去。
既然人家处心积虑,自己又怎么可能不见招拆招呢?宠天戈冷笑,临走时再一次确认夜婴宁睡着了,这才离开套房,独自一人开车前往约定的地点。
他是知道“喵色唇”的,以前听人提起过,只是这种酒吧鱼龙混杂,什么客人都有,不太适合和客户谈生意,故而宠天戈此前并未涉足过此处。
凌晨三|点,即便是再热闹的酒局也接近尾声。果然,当宠天戈将车子泊在酒吧对面的停车场上的时候,不时可见三三两两的人从酒吧门口走出来,结伴成群,其中许多已经脚步踉跄,大吵大嚷,显然是喝高了的状态。
经过最初的一段时间,当知名度渐渐打响之后,“喵色唇”已经做了很大的调整。在林行远的授意下,酒吧的经理将酒水的价格适当下调,整个酒吧的氛围也做了变动,如此一来,客人多了好几倍,但相应的,格调似乎也下降了许多。据说许多老顾客对此相当不满,但林行远执意如此,一意孤行,似乎他更在乎酒吧的收益,而不像最初一样,追求口碑和品味。
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这么做的目的,那就是,走越俗气的道路,才能吸引更多的客人来这里消费,才能让他们没有戒备心。这样,他就能够探听方方面面的消息,因为男人只要喝下足够多的酒,他们就再也保守不了任何秘密了。
“喵色唇”的女人,与其说是陪酒女郎,还不如说是经验丰富的女特工,她们一眼就能看出来,从哪个包房哪张桌的客人身上可以听到些不为人知的消息。
不足半年,林行远就这样,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密密麻麻的情报网,更掌握了许多人不愿被人知道的灰色信息。
宠天戈坐在车里,不着急,抽了一根烟,看了一眼手表,距离三|点还有五分钟。
他不疾不徐,将烟抽完,这才下了车,站在原地咳了几声,过马路,走进“喵色唇”。
距离酒吧的打烊时间还有2个小时,服务生开始小范围打扫各个战场,散台的客人已经走了个七七八八,还有一些酒醉的客人东倒西歪地趴在沙发上。
吧台后的时钟,指针颤动,逼近凌晨三|点。
这个时候走进来的客人,自然吸引了许多服务生的视线。
酒保刚要上前询问,不料,从二楼传来一个不高不低的声音,宠天戈立即抬起头来。
林行远见到来的人是他,一点儿都不惊讶似的,只是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宠天戈左右看了看,抬脚上楼。
他第一次来这里,难免好奇,一边踩着楼梯一边打量着四周的摆设。
二楼一个客人都没有,林行远没穿外套,只穿了一件条纹的衬衫,袖口高高卷起,面前是各类基酒,以及调酒的工具。
“喝点什么?不过先说好,我的手艺不精。”
说完,他做了个简单的花式调酒的动作,果然,战战兢兢,只能算是勉强完成,看起来并不娴熟。
宠天戈摸着下巴,歪着头“欣赏”着,末了,他拍拍手,以示鼓励。
“我喝牛奶,兑一点儿威士忌,再来点儿冰块。”
他要的是稀奇古怪的东西,在酒吧点牛奶,简直令人笑掉大牙。
没想到,林行远只是耸耸肩,转身在吧台后的小冰箱里,真的取出来一盒没开封的新西兰进口牛奶。
他倒出来一杯,又依言加了威士忌和冰块,摇晃均匀,递过来。
“谢了。”
宠天戈接过杯子,仰头喝了一口,顿时感到自己刚抽过烟的喉头清爽不少。
“宠先生一向这么心血来|潮吗?”
林行远将剩下的牛奶收回冰箱,双手撑在吧台上,看着他。
他知道来的人不会是夜婴宁,如果他真想见她,当然不可能留字条,留一条短信或者打一个电话岂不是更方便。
宠天戈一向多疑,又自负,他看见了,一定会亲自上门,就像是现在。
“偶尔吧,也不是经常。”
听了林行远的问话,宠天戈放下杯,还真的认真思考了一下,才回答他。
两个人对视,不约而同地笑起来,看起来居然有一些像是朋友。
“唔,我还真不知道,你竟然有这样的生意,我觉得倒是比在皓运操劳强多了。”
宠天戈环顾四周,口中赞叹着。在他看来,自己开酒吧,起码比在岳父的公司里打工自由得多。
“小生意而已,不值得一提,我总不好时时刻刻挂在嘴边,反倒是叫人笑话吧?”林行远给自己调了一杯色彩鲜艳的鸡尾酒,主动碰了碰宠天戈的杯壁,然后喝了一口,自谦道。
“笑话倒是不至于。只有酒,没有菜,人生憾事。难得今晚你和我在这里小酌,不如,我把最近的感悟说出来,权当下酒菜如何?”
宠天戈拿起酒杯,抿了一口,向林行远主动提议道。
洗过澡的宠天戈并没有上床休息,在确定夜婴宁睡得很沉之后,他拉开衣橱,慢条斯理地穿衣服。
小的时候,读书的时候见到“锦衣夜行”这四个字,他便莫名地喜欢。老师说,这是个贬义词,比喻不能在人前显示荣华富贵。
但成年后的宠天戈最喜欢的就是夜晚,中海的夜晚,有无数的宴会,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热闹得足以令人忘记心底的寂寥。
所以,他喜欢穿上昂贵精致的服饰,穿梭在这样的绮丽世界上,举着酒杯,站在高处,含笑观望,接受身边所有人欣羡的目光,泰然处之。
穿好了西装,宠天戈习惯性地摸了一下袖口的位置,空荡荡的,他才惊觉到,原来自己已经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都没有再佩戴袖扣了。
或许,是因为避免回忆起某些令人不快的事情吧。
路过客厅一片狼藉的沙发的时候,宠天戈俯身,捡起地上的纸袋,扶正里面歪倒的酒瓶。
他就是在这个纸袋里,发现的林行远留下来的一张卡片。上面清楚地写着,凌晨三|点,在“喵色唇”见面。
林行远约的人是谁,自然不言而喻,宠天戈当然不会相信,有哪个大男人会在半夜三更和另一个大男人约着见面。
只可惜,喝了酒迷迷糊糊的夜婴宁不够细心,一路上都没有发现纸袋里的暗藏乾坤,还是宠天戈第一次洗完澡之后,在叫醒她之前无意间发现的。
这份手信是在离开酒店之前,由服务生在门口为每一位宾客派发的。看来,林行远是早有准备,给了服务生一笔丰厚的小费,请对方在将手信送给夜婴宁之前,将卡片暗中塞了进去。
既然人家处心积虑,自己又怎么可能不见招拆招呢?宠天戈冷笑,临走时再一次确认夜婴宁睡着了,这才离开套房,独自一人开车前往约定的地点。
他是知道“喵色唇”的,以前听人提起过,只是这种酒吧鱼龙混杂,什么客人都有,不太适合和客户谈生意,故而宠天戈此前并未涉足过此处。
凌晨三|点,即便是再热闹的酒局也接近尾声。果然,当宠天戈将车子泊在酒吧对面的停车场上的时候,不时可见三三两两的人从酒吧门口走出来,结伴成群,其中许多已经脚步踉跄,大吵大嚷,显然是喝高了的状态。
经过最初的一段时间,当知名度渐渐打响之后,“喵色唇”已经做了很大的调整。在林行远的授意下,酒吧的经理将酒水的价格适当下调,整个酒吧的氛围也做了变动,如此一来,客人多了好几倍,但相应的,格调似乎也下降了许多。据说许多老顾客对此相当不满,但林行远执意如此,一意孤行,似乎他更在乎酒吧的收益,而不像最初一样,追求口碑和品味。
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这么做的目的,那就是,走越俗气的道路,才能吸引更多的客人来这里消费,才能让他们没有戒备心。这样,他就能够探听方方面面的消息,因为男人只要喝下足够多的酒,他们就再也保守不了任何秘密了。
“喵色唇”的女人,与其说是陪酒女郎,还不如说是经验丰富的女特工,她们一眼就能看出来,从哪个包房哪张桌的客人身上可以听到些不为人知的消息。
不足半年,林行远就这样,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密密麻麻的情报网,更掌握了许多人不愿被人知道的灰色信息。
宠天戈坐在车里,不着急,抽了一根烟,看了一眼手表,距离三|点还有五分钟。
他不疾不徐,将烟抽完,这才下了车,站在原地咳了几声,过马路,走进“喵色唇”。
距离酒吧的打烊时间还有2个小时,服务生开始小范围打扫各个战场,散台的客人已经走了个七七八八,还有一些酒醉的客人东倒西歪地趴在沙发上。
吧台后的时钟,指针颤动,逼近凌晨三|点。
这个时候走进来的客人,自然吸引了许多服务生的视线。
酒保刚要上前询问,不料,从二楼传来一个不高不低的声音,宠天戈立即抬起头来。
林行远见到来的人是他,一点儿都不惊讶似的,只是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宠天戈左右看了看,抬脚上楼。
他第一次来这里,难免好奇,一边踩着楼梯一边打量着四周的摆设。
二楼一个客人都没有,林行远没穿外套,只穿了一件条纹的衬衫,袖口高高卷起,面前是各类基酒,以及调酒的工具。
“喝点什么?不过先说好,我的手艺不精。”
说完,他做了个简单的花式调酒的动作,果然,战战兢兢,只能算是勉强完成,看起来并不娴熟。
宠天戈摸着下巴,歪着头“欣赏”着,末了,他拍拍手,以示鼓励。
“我喝牛奶,兑一点儿威士忌,再来点儿冰块。”
他要的是稀奇古怪的东西,在酒吧点牛奶,简直令人笑掉大牙。
没想到,林行远只是耸耸肩,转身在吧台后的小冰箱里,真的取出来一盒没开封的新西兰进口牛奶。
他倒出来一杯,又依言加了威士忌和冰块,摇晃均匀,递过来。
“谢了。”
宠天戈接过杯子,仰头喝了一口,顿时感到自己刚抽过烟的喉头清爽不少。
“宠先生一向这么心血来|潮吗?”
林行远将剩下的牛奶收回冰箱,双手撑在吧台上,看着他。
他知道来的人不会是夜婴宁,如果他真想见她,当然不可能留字条,留一条短信或者打一个电话岂不是更方便。
宠天戈一向多疑,又自负,他看见了,一定会亲自上门,就像是现在。
“偶尔吧,也不是经常。”
听了林行远的问话,宠天戈放下杯,还真的认真思考了一下,才回答他。
两个人对视,不约而同地笑起来,看起来居然有一些像是朋友。
“唔,我还真不知道,你竟然有这样的生意,我觉得倒是比在皓运操劳强多了。”
宠天戈环顾四周,口中赞叹着。在他看来,自己开酒吧,起码比在岳父的公司里打工自由得多。
“小生意而已,不值得一提,我总不好时时刻刻挂在嘴边,反倒是叫人笑话吧?”林行远给自己调了一杯色彩鲜艳的鸡尾酒,主动碰了碰宠天戈的杯壁,然后喝了一口,自谦道。
“笑话倒是不至于。只有酒,没有菜,人生憾事。难得今晚你和我在这里小酌,不如,我把最近的感悟说出来,权当下酒菜如何?”
宠天戈拿起酒杯,抿了一口,向林行远主动提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