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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完美收官,人却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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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祸起萧墙。

    胜负昭然若揭。

    《十八岁的天空》:世界上最不可做试验的,就是人心了。

    胡须深有同感,原以为招来几名得力助手,同仇敌忾,能够更轻而易举地溜之大吉,却没想到自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愣是独坐穷山引虎自卫,没落在警察手里,反倒被黑吃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懊悔万分。胖子除了好色,没多大能耐,第一时间就被距离他最近的一个劫匪缴械控制,再瞧瞧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不能动弹的强子,他心中更是笼上了一层凉飕飕白沁沁的阴霾,手心浸满了冷汗,不明白前一秒还在横眉怒目嚷嚷格杀勿论的强子,为什么下一刻就轰然倒地不起了,眉心处的一个小破洞正缓缓流出鲜血,如朱砂般惊艳。

    可惜他没发现,那个领头一直把玩的小石头已经彻底消失无踪了。

    眼镜此刻的悲痛心情,与胡须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这场燎原大火源自于他。

    平常,他很少会意得志满,也很少会无心恋战,甚至可以说大起大落的情绪从来都与他绝缘,但这一次,心情无疑是从天堂坠入了地狱,一直认为自己观人城府,就像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般易如反掌,现在才幡然醒悟,山外青山楼外楼,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参得透、读得懂、弄得清的,就像眼前这个人畜无害的年轻人,谁会想到一直温文尔雅谈吐不凡的他骤然变脸,而且变得那样的势如破竹凶神恶煞,丝毫不留情面。

    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行将就木,胡须却心有不甘,收起藏怒宿怨的情绪,再次将笑容挂在了脸上。

    就是最丑陋的人,脸上若有了从心底发出的笑容,看起来也会显得容光焕发,可爱得多。

    事出反常必有妖。

    那领头皱了皱眉头,并没有出声,耐心等待着下文,世界上再也没有谁比他更有耐心的了。

    “既然小哥那么想要九份,那我也不强人所难,做个顺水人情,答应就是。”胡须微笑道。

    在他眼中,不管多大岁数的人类成员,在钱面前,一概年轻。

    那领头愣了下,对于这个让步有些始料未及,但随之就笑了起来,而且愈笑愈放肆。

    “小哥笑什么?难道还在怀疑我的诚意?”胡须诧异道,遮盖半脸的浓密髯须犹显僵硬突兀。

    “世上的暴君,若准备打一场战争,不到万事俱备,总是要侈谈和平的。”那领头止笑,说道。

    “你到底想要什么?”胡须终于卸下了本就不深的城府,露出狰狞的本来面目,怒目横眉。

    “我想要的,你未必能给的了。”那领头轻声道,悄然瞥了眼正目不转睛盯着他的纳兰葬花。

    “你尽管说,只要不是水中捞月的事,我胡须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胡须夸下海口。

    “你的命。”那领头漫不经心地说出这三个字,就仿佛问别人“吃饭没”那么自然而然。

    万籁无声。

    那些趴在地上的人质早就安之若素了,全都竖起耳朵听热闹,内讧从来都是最有看头的戏码。

    “我与你前世无怨,今世无仇,为啥非得要赶尽杀绝呢?”胡须艰难挤出这句话,暴虎冯河。

    “不是我苦苦相逼,只是他们,觉得你天理不容。”那领头伸出双手,比划了一下几个手下。

    胡须大惑不解,瞧瞧那几位,除了人高马大肌肉横秋,没啥特别的,怎么跟自己这么大仇恨?

    很快,他就明白了。

    其中一位持枪看管胖子的劫匪扯开面罩,露出一脸正气,威风凛凛道:“我们是警察。”

    一石激起千层浪。

    原来真的是救兵天降!

    那些人质个个惊喜若狂,霎时弄懂了来龙去脉,谁能想出这条张良计,真他妈是个天才啊。

    门外中枪的一男一女死而复生,慢慢爬起来,拍拍尘土,抹去假血浆,对视一眼,会心而笑。

    一切都是在演戏,这几个劫匪原来是特警,就连那几个被挟持的女人质也是磨枪上阵的警花。

    假作真时真亦假。

    胡须面如土色,汗出如雨,这个陷阱掉得太深了,作为一条狡猾的狐狸,跟猎手们斗了这么多年,早清楚对方有几斤几两,说到耍阴斗狠,那帮穿制服的跟自己相比,沧海一粟而已,想当年,老子也是老家峒平寨方圆百里内响当当的一条汉子,趴墙头偷看黄毛闺女漂亮寡妇洗澡、打群架出黑拳使阴损肘子、撒泼吵架制造流言恐慌,那都是首屈一指的人物,谁知今天大热倒灶,怎么着也料想不到一向木讷的警方竟然会使出这样完美无缺的瞒天过海计谋,惊诧,认栽了。

    狗急跳墙。

    他咬咬牙,突然举枪指向旁边纳兰葬花的太阳穴,想要苟延残喘,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咻!

    纳兰葬花惊魂未定,但觉眼前一花,就发现自己已经被一道孤寂而伟岸的背影挡在了身后。

    胡须瞠目结舌,方才还站在三米之外的那个年轻人忽然就出现在了他面前,只相距十公分。

    太近了,近到就连呼吸声都那样的清晰可闻,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还带着几分戏谑调侃之意。

    胡须恼怒,来不及多想,就下意识后退两步,急忙调转枪头,准备开枪,只要力透指尖,便可扣动扳机,任你动作再快,也快不过子弹吧?谁知就在刹那间,那领头的身子忽然又像游鱼一般滑了出去,动作奇快,下一秒就赫然出现在了他背后,温柔低语道:“欺负女人,就如同亵渎神明,是要遭天谴的。”

    “啊!”

    胡须怒吼一声,再也忍受不了这样如猫捉老鼠般的戏弄,既然近身攻击时,枪落了下乘,就干脆动武,左手肘迅疾向后一顶,十分狠毒老辣,可惜又扑了个空,并不气馁,反身一记左勾拳,非但力道十足,而且一出手就瞄准对方的腰间软肋,全无厘米之差,可那领头反应更快,脚尖一拧,便从他腋下掠过,如狸猫般轻捷无声,轻轻松松化险为夷。

    等他右手刚刚抬起,想开枪还击时,就被一只修长优雅得天生适合弹钢琴的手掌锁住了手腕,然后那只手轻轻拂了拂,轻柔得就像是春日的微风,令人几乎感觉不出,但咔嚓,手腕却脱臼了,银鹰咣当坠落,他还没来得及惨叫,电光火石间,肋部紧接着又挨上一脚,身子便腾空而起,手舞足蹈地飞到五米开外,一落地,胸腔一股热血不可阻挡地井喷而出,脑袋嗡嗡空白一片,如一佛出世二佛涅?般剧痛。

    悲惨。

    全场人鸦雀无声,但随即就爆发出忘乎所以的喝彩,连很少大喜大悲的纳兰葬花也欢呼雀跃。

    只有眼镜还依旧站在原地,怔怔发呆。

    这出计谋,即便是十个他,也很难设计得如此丝丝入扣。

    虽败犹荣。

    “投降吧,独木难支,别作垂死挣扎了,徒劳无益。”那领头走到他身边,轻声奉劝道。

    眼镜回过神来,并没有想象中的惊惧欲绝,忽然望向他,轻声问了句:“你是谁?”

    “有必要么?”那领头摸了摸鼻子,从头至尾他都一直保持这样的状态,宠辱不惊。

    “你是谁?”眼镜还是如出一辙的这句,甚至连语气也大同小异,迫切想知道对方的身份。

    许多人也静下来侧耳倾听,毕竟这个年轻人以一敌四,简直就是超级英雄,都将他奉若神明。

    那领头嘴角微翘,做了个惊人举动,凑到眼镜耳边,低声道:“萧云,萧瑟的萧,白云的云。”

    眼镜苦苦一笑,轻声道:“谢谢你,这样,我李长谋败也知道败在谁的手下,没有遗憾了。”

    对于有些人来说,失败并不可怕,甚至是一种无上荣耀,关键是要看是不是棋逢敌手旗鼓相当。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萧云竟然重复了一遍他刚才说过的一句话,笑道,“握握手吧。”

    李长谋笑笑,伸出手去握了握,作为老生常谈的礼节,本来无可非议,但他接下来的一系列反应,有些匪夷所思,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茫然,最后眯起眼睛,重重吐出一口气。这其中有一个细节,谁也没发现,等他收手时,手里头赫然多了一样东西,他不发一语将其揣进了口袋。

    萧云并没有摘下头罩,忽然又凑近他的耳旁,说了一串令人费解的数字:“3,14,8,16。”

    李长谋紧紧皱起眉头,望着这个神秘年轻人离去的背影,绞尽脑汁地思考着这些数字的意义。

    尘埃落定。

    大量的警察接到里面的收网信号,不再举棋不定,从门外水银泻地般涌了进来,荷枪实弹地控制住整个局势,将身负重伤的强子和胡须送上救护车,而没有受伤的胖子和李长谋则戴上冰凉手铐,分别被押解上一辆警车带走。

    一些警察也护送着大批死里逃生的人质离开现场,井然有序,可仍然有不少人不肯离去,一定要跟那几名深入虎穴的特警拍照留念,最起码也要当面道谢,但可惜就是找不到那位超伦绝群的领头,向其他警察打听,也一无所获,不免带着遗憾唏嘘而走。

    媒体记者更是悲不自胜,无论采访警方哪号人物,所得到的回答都是千篇一律的“无可奉告”。

    “蔡局,嫌疑人全都押解上车,请指示。”一个二级警官走上前汇报。

    “走中山路、华府路、十四埔桥、红旗路、南城新街,府前路,这个路程最短,车流量也少。路上注意,务必加强警惕,每辆车派三个人盯着,前后两辆护送。”蔡克己一边快步行走,一边吩咐道,他刚刚摆脱记者的围追堵截,好不容易脱开身,就要继续去处理现场的其他事宜。

    那名警官得令离去,但蔡克己显然有些心不在焉,事件的圆满落幕,也没令他展露笑颜。

    因为有个人平地消失了。

    就在很多人都在想方设法苦苦寻觅那个足智多谋勇冠三军的超级英雄时,蔡克己也在找寻着他的踪迹,这么短时间内,就能够毫发无损地将这起劫案土崩瓦解,那个年轻人带来了太多震撼,可现场很混乱,人山人海,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们也许没听过,世界艺术大师卓别林有一句名言:“我总是力图以新的方法,来创造意想不到的东西。假如我相信观众预料我会在街上走,那我便跳上一辆马车离去。”

    ――――――

    一辆红色的宝马在公路上疾驰。

    娇艳似火,流线优美,像一道绚烂夺目的长虹在随风飘舞。

    纳兰葬花紧握着方向盘,专心致志开车,搁在平时,她绝不会在市区飙车,车速极慢,但今天却一改故辙,不断踩着油门加速,风驰电掣,也许人在受惊后,总需要发泄情感,束缚了许久的逆反心理终于禁锢不住,大行其道,但劫后余生的心情依然久久未能平复,抿着红唇,攥紧的纤手异常苍白,那双似乎永远能保持清澈无垢的眸子浮现出一抹恍惚,我见犹怜。

    她偷瞥了眼旁边安静观赏窗外城市风景的年轻人,才稍微熏风解愠了些,不再彷徨。

    望着这张飘然出尘的侧脸,她忽然想起了尼采的《最孤寂者》,似乎没有人能真正走进他的内心世界,与此同时,她也有太多的疑惑不解,却又不知从何问起,她也不想问,两个人相处,由陌生变熟络,并不是非得要刨根问底,让彼此都了解透彻,毫无秘密可言才善罢甘休。保持距离,保留适当的神秘感,对于男女之间来说,尤为重要,这是新鲜感的策源地,不会轻易觉得厌倦,从而劳燕分飞。

    正当她怔怔出神时,年轻人不经意转回头望了她一眼,有点措手不及,惊慌地躲开眼神。

    诗人白朗宁说:他望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苏醒。

    爱情的力量莫过于此。

    “这车是你的?”萧云问道,那个黑头罩正安静地躺在后座椅上,失却了不少颤栗风采。

    “不是,朋友借我的。”纳兰葬花如履薄冰道,眼角余光正悄悄观察着他的反应,见他淡然如故,才如释重负,心里重重松了口气,因为家境的缘故,她见过太多贫穷中孕育出极端自尊的男人,让他们接受女尊男卑,简直是天方夜谭,幸好,这个年轻人与众不同。

    “看来你不是普通人。”萧云微笑道。

    “我倒希望我是个普通人。”纳兰葬花黯然一笑,说不清的哀怨与无奈。

    “不喜欢纸醉金迷的日子?”萧云疑惑道,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人的情绪突然如此低落。

    “谈不上喜欢不喜欢,只是觉得鲜衣怒马的生活背后,有太多无奈。”纳兰葬花轻叹道。

    “你觉得普通人就能悠然自得?”萧云轻声道,陶醉地细眯起眼睛,想抽烟,却忍住了。

    “起码无忧无虑,很快乐,不用为了攀龙附凤,而逆来顺受。”纳兰葬花挤出一丝笑容。

    “一个人的快乐,不是因为他拥有的多,而是因为他计较的少。”萧云轻轻敲着车窗玻璃。

    “是么?”纳兰葬花惊讶道,这妮子还真不是一般的漂亮,尤其是迷惑的时候,聘婷秀雅。

    她从来都不缺少什么,家世,事业,自身修养,气质容貌,当然不懂这些鞭辟入里的道理。

    “风筝羡慕鸟的自由,却不知鸟的翅膀得承受多大的气压。人也是一样。养尊处优的人群高高在上,永远无法体谅底层小民十米九糠的艰难困苦,朝齑暮盐的囊中羞涩,也永远无法明白他们为什么会为了一块几毛钱的青菜而斤斤计较,会为了多省两块钱的公车费而宁走几里路。其实,有谁不愿金玉满堂?无花无酒锄作田,这只是伪君子的措辞。人所处的位置,决定了视线的高度,穷人无能为力,只能靠节俭起家,所以,能够富甲一方,就别尝试着一贫如洗。”萧云轻声道,眼神既遥远而又圣殿巍峨。

    纳兰葬花痴痴望着他,也许见惯了虚情假意的卫道士,忽然听到这番真知灼见,心潮澎湃。

    “开车分神,可不是一个好习惯。”萧云微笑道,懒散靠着座椅,直视着前方。

    “哦。”纳兰葬花吐吐舌头,赶紧正襟危坐,小心开车,脸颊却泛起一片红潮,楚楚动人。

    阳光明媚,一片柔和温暖的金色调,人的心情也随之灿烂如花。

    纳兰葬花探身打开音响,是古典交响乐,悠扬深远,死党韩雪的心头所爱。

    她很少听,并非容忍不了高雅,只是在聆听古典音乐的时候,总会生出像关在被咀咒的古堡、像闯进马车经过的巷道、像听见修道院的祷告这样的错觉来,或宁静,或典雅,或悲伤,或惆怅,这种情绪纠缠无休,让她触目伤怀,很是难受,所以她基本上不沾这玩意,尽管它是历经岁月考验,久盛不衰,为众人喜爱的音乐艺术。

    萧云掏出一只手机,诺基亚3250,外壳已经破旧不堪了,但是功能还好,按下一串号码。

    纳兰葬花适时调小音乐声音,华丽的巴洛克圆舞曲也戛然而止。

    电话通了,那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云少。”

    “老金,半个小时后,去虎门坊公交站,接一个人。”萧云忽然下了一道很奇怪的命令。

    “是。”金爷从来不会多问一句,永远只做埋头拉犁的老黄牛,一流的执行者。

    挂了手机后,萧云将座椅调低,半躺着闭目养神,车子开去哪,他似乎漠不关心。

    “要我送你去虎门坊么?”纳兰葬花挽挽秀发,听他讲了一通电话,没有下文,便主动问道。

    “不用,你接着开。”萧云轻声道,并没有睁开眼睛。

    “嗯。”纳兰葬花的心情渐渐平静,车速也降了下来,开了个话题,“你朋友一定很多吧?”

    “不少。”萧云轻声道。

    “真羡慕你,我朋友很少的,知己就更少了,只有一个,有时心情抑郁的时候,都找不到人谈心。”纳兰葬花轻声道,浮起一个凄凉苦笑,从小就被大军阀爷爷悉心调教,奉行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只肯接受在尺度范围内的小变化,而她的朋友圈子里,清一色都是背景极深侯门似海的公子千金,喜欢追求飞蛾扑火横槊赋诗的新鲜刺激,与她的性格大相径庭,很难聊到一块。

    “对于你来说,知己,和敌人一样,越少越安全。”萧云轻声道。

    “为什么?”纳兰葬花皱了皱黛眉,对于从未试过广交良朋的她来说,这是无法想象的。

    “朋友固然不可或缺,但是所处的环境不同,需求的数量以及质量就会不一样。比方说,一个处于底层的野心家,做惯了低头哈腰的小虾米角色,他就需要结交很多朋友,一半是性格使然,还有一半就是不可告人的私心,别管是酒肉朋友,还是良朋益友,他都多多益善,因为他需要千奇百怪身份各异的人,来完全铺开整个人脉网络,以后想要侥幸崛起,这些朋友是不可估量的财富,即使没法子大红大紫出人头地,但多少也能跟在朋友后头半死不活胡乱厮混,喝点残羹冷炙。而你不同,环境迥异,你现在已经处在社会的顶尖,患难之交少之又少,勾心斗角倒是层出不穷,如果朋友多了,反而是为敌人找出你的破绽,多添一块垫脚石。”萧云滔滔不绝道,这个妮子太过于干净清纯,表里如一,令人难以拒绝和她坐而论道。

    “会是这样么?”纳兰葬花无比震惊,顾盼流转。

    “俄国太冷,拿破仑和希特勒的兵败,大部分不在俄国人,而在俄国冷。”萧云轻声道。

    纳兰葬花恍然大悟,难怪以前爷爷总是勒令禁止自己跟那些猪朋狗友厮混在一起,真是深奥。

    这个年轻人到底是谁?如果爷爷见着了他,肯定笑不拢嘴,因为他们有太多观点异曲同工了。

    “我们到底去哪?”纳兰葬花问道,她可不希望一直这样漫无目的地开下去,太过心散。

    萧云仍然紧闭着双眸,似乎不想与这个浊世打交道,轻声说出一个地名:“重剑无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