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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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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阑人静,雾似轻纱。

    白浪服务区除了那辆形单影只的黑色马自达,鬼影都不多一个,令人骤然想起了《洗冤录》。

    白老鼠靠坐在副驾驶座上,像一位囚禁多年生无可恋的重犯,一脸苦瓜相,盯着掌心里的手机怔怔出神。其他三人早已进入了甜蜜梦乡,他可睡不着,甚至连最后一丝倦意也彻底烟消云散,距离水鬼的上一个电话又过去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可还是没有任何消息反馈,不由得担惊受怕。

    他之前看古书《三国演义》,知道里面有一句:家鸡野鹄,尚且知时,何况为人在世乎?

    为什么水鬼一点时间观念也没有?明知秒针一点一滴地在流逝,怎么毫不上心?虽然他外号叫鬼,但本质上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类,应该懂得一寸光阴一寸金,而且之前的很多次行动,他从来没试过贻误战机拖后腿,一向是自己信任不二的最佳拍档,今天怎么一反常态?难道家里出事了?不可能。走上这条道,早就学会了偷梁换柱这一招,明着安排一个家,暗地里却另有乾坤,只要身边的人不倒戈相向,就不会被发现要挟。

    白老鼠还在作着苟延残喘的自我安慰,不放心,又拿起手机,按下了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

    这是宁杭高速宁州段的入口收费站,现在只开了一条通道,收费员显得疲惫不堪,呵欠连连。

    在过了收费站的这头,有着一段很宽的停车带,那里鬼魅般地停着一辆银色比亚迪,正双闪转向灯。

    这辆比亚迪停在这里已经足足四个小时了,从傍晚开始,就储在那里不再动弹,协管员也懒得理。

    水鬼正坐在驾驶室里,他是一个三十而立的山东汉子,人高马大,平时属于多干事少说话的劳模。

    在手机铃声响了第五遍的时候,他终于接通,那边传来白老鼠火急火燎的声音:“你干嘛呢?”

    “没干嘛。”水鬼一如既往的简洁道。

    “你今晚总是魂不守舍的,出什么事了?”白老鼠关切问道。

    “没啥大事,估计是昨晚没睡好,有点体力透支。”水鬼说了一个长句子,让人眼前一亮。

    “想办法弥补,抽烟,再不然,抽自己嘴巴。”白老鼠冷声道,他最讨厌出现这种外强中干的事故。

    “知道。”水鬼轻声道,不敢反驳。

    “目标来了没?”白老鼠的耐心再好,也差不多被消磨光了,现在有点恼羞成怒的意思。

    “没有。”水鬼一成不变地回答道,这已经是今晚第十次回答了,答案从来没有变过。

    “你娘的,难道那两个公子哥中途见色起意,跑去干了一炮?”白老鼠骂骂咧咧,没料到这个困局。

    “有可能。”水鬼不喜欢开动脑筋,他只是一头犁田的老黄牛,路线不用他选,鞭子下来,走便是。

    “打醒十二分精神,给老子好好看住,不然别怪我不念兄弟情。”白老鼠终于甩出大棒了。

    “成。”水鬼直截了当,然后合上了手机,又开始正襟危坐,他平时也喜欢这样坐,显得稳重老成。

    其实,白老鼠完全误会他了,他自始至终没有试过半点放松,甚至,全程都高度紧张,如紧绷的弦。

    但并不是他尽忠职守敢担待,只是因为,他的右侧太阳穴,正顶着一支枪,一支上了膛的枪。

    如果有内行在,就会轻易知晓这支黑咕隆咚的手枪是奥地利出产的格洛克17型手枪,重量轻如鸿毛,速度快如闪电,保险万无一失,精度百步穿杨,据报道,美国警察全线列装之后,整体射击成绩提高了20%。毫不起眼的它,浑身乌黑的它,短小精悍的它,在扣动扳机的一刹那,可以迸发出极强的力量,9毫米的巴拉贝鲁姆手枪弹就会以360米/秒的初速,穿过窗子,飞向云层。

    拥有这支小家碧玉般手枪的人,不是哪位性命矜贵的千金小姐,而是一位男士,嘴里常年叼着草根。

    “不错,你今晚表现得很好,很自然,几乎没有任何败露马脚的情绪波动,如果是在拍戏,导演一定会对你的演出赞不绝口,运气好,还能对你青眼有加,担任更重要的角色。”那个男人轻笑道,笑容很僵硬,纯粹为了装点门面,所以多少显得有些猫哭耗子假慈悲的味道,而那条十年如一日的草根随着脸部肌肉运动而轻微起伏,已然成了他独一无二的标致。

    “谢谢。”水鬼艰难挤出两个字。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肯这样积极配合。”那个男人不拘小节地半躺在副驾驶的座位上。

    “我的荣幸。”水鬼勉强笑笑,心里却百转千回,暗骂道,靠,真是他妈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试试让我拿着枪指住太阳穴?估计即使叫你趴下舔狗屎,都会不假思索不皱眉头地照做。其实,应暗藏那辆白色三菱跑车千百年前就过了收费站,正畅通无阻地往南京疾驰而去,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水鬼即便想及时通风报信,也无能为力。舍生取义?谬论,他才没笨到这种地步。

    “对于你的揣时度力,我个人非常欣赏,你想知道我名字不?”那个男人大大咧咧一笑,那样纯朴。

    “不想。”水鬼摇摇头,他还没斗胆到主动认识能够这样神出鬼没的大人物,他只是一个小卒子。

    “哦?难道我在你心目中,连名字都不值得问吗?竟然一文不值到这种地步,我很伤心,真的,不骗你。我这人吧,坏毛病不少,其中一个就是藏不住事,说得明白些,就是头脑发热易冲动,但凡一伤心,我就想发泄,一发泄,我就想杀人灭口。你说,我是不是一条疯狗,一条丧心病狂的疯狗?”那个男人略带哀伤道,用舌头将那条草根旋转了一下,有点玩世不恭,他这种**裸的暗示,真让人吃不消。

    水鬼后悔得捶足顿胸,连忙改口道:“对不起,我刚才说谎了,其实我是很想知道你名字的。”

    “真的?”那个男人两眼如灯,给人的感觉就是,即便是一条破布,他也能当武器,耍得虎虎生威。

    “我可以对天发誓。”水鬼做了他这辈子最正确的一个决定,他的确是个精明人,知进退,明是非。

    “我信你。”那个男人眯起眼睛,露出了一个笑脸,可背后的含义换汤不换药,依旧是笑里藏刀。

    “谢谢。”水鬼如释重负,悄不可闻地轻轻松了一口气,由于两眼直视前方,没有看到他的神情变化。

    “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人才能知道我名字,你真是万中无一的幸运儿。”他轻声道。

    “哪种?”水鬼纳闷道,心中却暗暗窃喜,做人还得两面三刀,不然很容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死人。”那个男人轻描淡写地抛出两个字,嘴角处渐渐浮起一个阴阳怪气的微笑,令人不寒而栗。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水鬼的脸色霎时苍白,面如土灰,原来从天堂到地狱的感觉,是这样的,如坐过山车一般刺激,可刺激过后,就是无尽的心有余悸,直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今晚的计划,他胸有成竹,毕竟身经百战了,这样简单易行的前后夹击,简直手到拈来,可没想到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倒行逆施了,自己还没来得及收网捉鱼,就成为了别人控制下的一枚棋子,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我叫蒋破军。”

    这是水鬼这辈子听到的最后一句话,这一回,他没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却真的成鬼了。

    ――――――

    亭台宾馆,二十八楼的一间总统套房。

    刘三爷没有再去享受少女温泽,依旧穿着白色睡袍,坐在落地窗旁,凝视着外面夜景。

    他的右眼皮已经跳了不下十次,滴了半瓶眼药水,却只是扬汤止沸,一点立竿见影的效果都没有。

    夜深沉,黑幕低垂,连一向光怪陆离的宁州也逐渐黑灯瞎火,不再喧闹,只有黑暗如故。

    刘三爷平时不好茶,总觉得这玩意太过装腔作势,不切实际,但今晚却打破常规,破天荒地泡了一壶茶,大红袍,并不是茶锅一响黄金万两的极品货,可照样香飘四溢。他抿了几口,就不再沾,端着茶杯悬在空中,早已灵魂出窍。这座城市,对于他来说,很难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有道不明的情感,数不清的故事,哭过,笑过,累过,喊过,灰心过,自信过,茫然过,兴奋过,从一穷二白,到荣华富贵,从卑躬屈膝,到地位显赫,当中的举步维艰,当中的世态炎凉,不是一般的人能体会的,也不是那些在城市扎下根的成功人士所能媲美的。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让自己的两个儿子一飞冲天,但萧云却将一切毁于一旦。

    化干戈为玉帛?

    白日做梦。

    不声不响做掉应暗藏和车泰来,然后嫁祸给与其有纷争冲突的萧云,不失为一条别出心裁的妙计。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一想到萧云锒铛入狱打靶枪毙的情形,他就忍不住心花怒放,原本没有端倪的脸庞变得青面獠牙。

    等候多时的手机铃声终于响起,白老鼠的来电,刘三爷兴奋得一跃而起,茶水因此挥洒不少。

    可下一秒,他的脸色就骤然间黑云压城,怒目圆睁,将那只茶杯摔得粉身碎骨,惊吓到了李瓶儿。

    周密部署,竟然只换来竹篮打水一场空,怎能不怒火中烧?

    刘三爷呆呆挂掉电话,面容憔悴,愣了好几分钟,突然狠狠将手机往墙壁扔去,支离破碎。

    李瓶儿听到动静,胆战心惊地披着一条浴巾出来,远远望着那个夺走她初夜的男人,不敢做声。

    仍然天真烂漫的她,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能让这个大人物陷入如此魔障,凶神恶煞。

    此刻杀气腾腾的刘三爷赫然抬头,对贸然出现的李瓶儿虎视眈眈,大约僵持了半分钟,他兽性大发,狂冲过来,一把抱起手无缚鸡之力的李瓶儿,毫无怜悯地扔到了床上,然后疯狂蹂躏,对李瓶儿的大哭大闹熟视无睹,愈发的暴戾恣睢,心中的不甘,让他那张扭曲的苍白脸庞写满了愤懑。接近丧尽天良的侵犯,让李瓶儿疼得几乎喊破喉咙,在刘三爷停止动作的一刹那,她彻底昏死过去。

    可怜。

    刘三爷缓缓起身,斜睨着倒在床上不省人事的李瓶儿,冷冷一笑,然后去洗了一个热水澡,让自己失控的情绪尽量平静下来,一定不能因一时冲动而干出抱蔓摘瓜这种极度愚蠢的事情来,毕竟,那个坐在轮椅上、足不出户却胸中自有甲兵百万的老人,是他一生之中最为恐惧的一个人,甘拜下风。

    换好衣服之后,他并没有马上离开,反而走到一只偌大的书柜旁,挪动了一本书,《朝花夕拾》。

    忽然,由地板直通到天花板的红木书柜竟缓缓向两边打开,现出了一间鲜为人知暗无天日的密室。

    四四方方,中规中矩,以浅灰色为主调,没有窗户,没有装饰,只有一盏壁灯,一套太师椅。

    刘三爷循规蹈矩走进来的时候,太师椅上已经坐着两个人,由于壁灯太过昏暗,看不清容貌长相。

    “青公子,行动失败了。”刘三爷有些垂头丧气,并不敢与那两个人有眼神交流,微微低着头。

    “意料之中。”坐在第一张太师椅的人平静道,没有一点因计划被破坏而拍案惊奇的神态,声音依旧那样温柔,那样善解人意,似乎无论发生怎么样巧发奇中的变故,他都会是这样从容不迫,一举一动都是清新脱俗,不落窠臼,这种情绪很容易感染身边的人,再慌乱也会坦然,与心惊肉跳彻底决裂,由此看来,持危扶颠,已然成了这个人的常态。

    他不是别人,正是如同皇太子般雍容华贵的杰出青年,南宫青城。

    “你想到了?”刘三爷惊讶道,南宫青城的这个反应让他大跌眼镜,因为整个计划的万全之策,就是出自这位足智多谋的世家公子,手笔虽然不算大,但一环扣一环的巧妙安排,足以构筑成一座铜墙铁壁,用来坐等萧云这条大鳖入瓮,可惜,方案终究是纸上谈兵,只能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一落到实处,很可能就会大相径庭。

    “嗯,我定下这个计划的本意,并不是想一网打尽,失败了,也很正常,不必耿耿于怀,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慢慢来吧,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有些事情不能急于求成,现在还未到瓜熟蒂落的收获季节。”南宫青城轻声道,竟没有一点信赏必罚的威严,知情达理,总是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如此推己及人,焉能不受人尊崇?

    “那为了什么?”刘三爷听到他这样说,既欣慰,又惊诧,这位公子真像那位轮椅老人,深不可测。

    “淌水过河之前,总要丢几块小石头,试试深浅的。”南宫青城淡淡道,手掌轻轻抚平衣服的皱褶。

    原来如此!

    刘三爷的瞳孔倏然扩大,自己还是太低估青公子的能力了,而今晚这一课,让他受益匪浅,值了。

    “我素来主张不打无准备之仗,孙武子早在几千年前就告诉世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句话,我始终奉若神明,常常用来一日三省吾身。说句实在话,对于萧云这个人,我没把握一举拿下,因为我不了解他,这是一个大忌。不仅收集到的资料少之又少,而且即便是在手的信息,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稗官野史,没多大实际意义,尤其是他来宁州之前的那二十几年情况,几乎一片空白,我委托了不少关系,也派遣了不少人马,结果还是水中捞月,这一点,着实让我大吃一惊。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经历过这一次的资料调查,我不敢苟同了。三爷,你是跟他打过交道的,也应该体会到一点,他这个人,怎么说呢,就像望远镜的成像一样,你在这头看时,会觉得离他很近,什么东西都可以看清,看透,但只要换了一头,就马上发现别有洞天,他渺小到深藏不露。对付这样的人,太难了,只能文火熬老汤,一步一个脚印,万一急功近利了,很可能会玩火**。虽然你一直对他背后的人实力如何三缄其口,但我也能猜到个大概,你不说,我也不会强求,大家心知肚明就好,有时候挑得太明了,反而会适得其反,毕竟水至清则无鱼嘛,我能理解的。但有一点我必须强调一下,希望三爷不要介意,我的要求不高,只希望三爷能够将心比心,既然选择了打击报复萧云,就要横下一条心舍得一身剐,千万别临阵退缩。我年纪还不算大,未能深切体会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切肤之痛,但我一定会全力以赴,不单止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南宫青城娓娓道来,这样的长篇大论,相当罕见。

    人是需要攻守同盟的,因为拥有再强的力量,也不会是天下无敌,总有一个人,令你动弹不得。

    “明白。”刘三爷一口应承,世人景仰的青公子肯这样袒露心迹,他还有什么好瞻前顾后的?

    南宫青城点点头,却依旧没有笑意,他真的很少笑,指了指对面的一张太师椅,轻声道:“坐。”

    “好的。”刘三爷也不客气,走过去坐了下来,经过刚才那一番的发泄,他确实有点疲惫不堪了。

    南宫青城接过秦叔递来的一杯水,喝了一小口,敲着座椅扶手,问道:“听说行动损兵折将了?”

    “嗯,死了三个,负责跟踪萧云的武强和范建,还有负责等候应暗藏他们的水鬼。”刘三爷黯然道。

    “分别是谁下的手?”南宫青城微微皱了皱眉头,想见微知著,通过一些细节了解对手的行为习惯。

    “暂时还没有确凿的信息传回来,但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一枪毙命。”刘三爷的心情悲恸。

    南宫青城沉吟片刻,偏过头去,望着自己最信赖的心腹,轻声道:“秦叔,可能要劳你操心了。”

    秦叔笑笑,像一朵镀满金灿灿阳光的浮云,轻声道:“小事一桩,我会亲自去了解一下情况。”

    “这样就好。”南宫青城露出了一个久违的微笑,却很生疏,僵硬得很,反而破坏了他的英俊。

    如果说这天底下还有一个人,南宫青城可以不加设防的话,必定是秦叔。这个中年人跟了自己父亲十五年,主要负责饮食起居,出行会客,这么多年来,没试过一次行差踏错,没试过一次阳奉阴违,总是设身处地地为父亲安排好一切,免去了许多后顾之忧。也许他的大名,在神骏集团内部并不如雷贯耳,但绝对比任何一个员工都配得上功标青史。小时候,父亲太忙,基本不怎么搭理自己,反而是秦叔经常逗乐自己,每遇雨久初晴,他都会将自己托在肩膀上,到山脚下看彩虹,在自己心目中,他早已超越了一个普通人的范畴,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代替了父亲的作用。而在自己十岁那年,梦想成真,父亲将他派到了自己身边,从此,这两个年龄相差整整三十年的一大一小开始了长达16年形影不离的生活,他跟着自己上学,跟着自己踏青,跟着自己出国,跟着自己迁徙,跟着自己去舞会,跟着自己开公司,不夸张地说,他已然成为了自己的一道影子,如果缺少他的存在,自己会感觉浑身不自在。

    “青公子。”刘三爷欲言又止。

    “有话就说,不必拘谨。”南宫青城又喝了一口水,他今天说的话有点多,需要水的补充。

    “我怕今晚这事过后,会有些风声鹤唳,要不我们暂时不要见面吧?”刘三爷十分忌惮那个老人。

    “可以。”南宫青城放下水杯。

    “谢谢体谅。”刘三爷不胜感激,毕竟楼下那个常常喜欢闭目养神的人不好瞒骗,来多了这里,肯定会疑心生暗鬼,到时候诛锄异己,也就是顺理成章了。况且,他还未能完全信得过这位青城公子,尽管他说得天花乱坠,娓娓动听,但刘三爷内心很清楚,他们的协定并不高尚,这种协定,就像猫头鹰或蝙蝠一样,见不得阳光,也就意味着任何一方的背叛,都不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如此一来,就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了,诚与不诚,全在个人,这需要时间去印证。

    “如果没其他事,我就先行一步了。”南宫青城起身,和秦叔慢慢走向密室的另外一个出口。

    “等一下。”刘三爷也站了起来,及时喊住了即将步出门口的两人。

    南宫青城又扭了一下开关,通往他办公室的大门重新缓缓合起,回头望过去,问道:“有事?”

    刘三爷调整一下思路,问出了一个困扰他许久的问题:“为什么你非得将萧云置之死地而后快?”

    南宫青城眯起长眸,显得深邃犀利,沉默很久,才缓缓说出一句:“因为他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

    石破天惊。

    ******

    (门徒们,周末愉快,另,周日还有一章,第三卷大结局,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