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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白鸟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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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河落ri圆。

    黄昏橘红se的夕阳收敛了光辉,静静地居于天际,辉映着波澜不惊的闪着白光的河水。

    其满河边的那座塔楼,楼顶是木制的彷琉璃瓦,萧云坐在其上,正瞭望着暮se下的大好河山。

    身高近两米的狼屠抱膝坐在他旁边,伟岸的身躯像一座小山,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极不和谐。

    十三年前,萧云当时还只是一个只有15岁的翩翩少年,跟随许重山登陆非洲大陆,很快就被这片广袤无垠的草原田野所深深折服,成为许重山手底下一支最令人闻风丧胆的非洲雇佣军“沙漠之狐”中的一员,开始了长达4年在生死边缘挣扎的艰苦磨砺。而萧云也没让许老爷子失望,在历次与各国叛军的交火中,不仅身先士卒作战勇猛,而且还展现了极其出se的军事素质,不愧为天生将才,很快就赢得了其他队员的信赖与服从。<,率领一支由英法两国人组成的20人武装小分队到尼ri利亚中北部的高原州执行任务,高原州由于天文地位特别,是南方人种、穆斯林和耶稣转世灵童群居的地域,情况相当复杂,各路教派摩擦不断,每年都会有近千人在摩擦中丧生。途中,萧云在路过高原州首府乔斯郊外一座叫扎姆的村子,恰好遇到伊斯兰极端组织“博科圣地”组织在肆意地枪杀村民,出于人道,萧云决定对村子进行武力救援。

    狼屠就生活在这个村子,他当时还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那一天他跟几个朋友在河边抓鱼,听到枪声四起,慌忙跑回村子,就看到震惊的一幕,村子已经变成的一个修罗场,极端分子端着机枪,狂笑着对手无寸铁地村民进行屠杀,激an_yin妇女,焚烧房屋,哀嚎声足以让闻者声泪俱下,狼屠的父母也不幸被极端分子当场杀害,而狼屠也因为被发现,肋部以及大腿中了机枪,倒在地上不能动弹。

    就在他陷入绝望的时候,一支职业素养极高的雇佣军从天而降,消灭了那伙丧心病狂的极端组织,拯救了大部分村民。也许是出于年龄相仿的原因,也许是被狼屠拖着一条长长血痕爬向父母的行为感动的原因,也许是因为狼屠眼中的那一抹不屈似曾相识的原因,萧云心头一软,就收留了这个非洲孩子,一直带在身边。狼屠手底下的那支非洲军团一共有80人,全都经历过战火的脱胎换骨,可谓是jing锐中的jing锐,足以媲美黑龙团的清殇小组,平时就养在云浮山的崇山峻岭中,充当暗中守卫。

    两年前,狼屠带着其中的十四个jing锐一头扎进大西北,开始寻找萧云。

    三个月前,狼屠收到消息,赶来其满村附近驻扎下来,每天用鸟叫声传达信息给萧云。

    此时,一首黄昏小诗正在整个西北誊写,淡蓝浅紫的天se,远近高低的线条,让人心醉神迷。

    一支车队恰好在对面的河岸路边停下,萧云望过去,如刀双眉舒展着,观察对方的一举一动。

    好在,这支车队没停留多久又开始重新上路,也许是过客吧,萧云自嘲一笑,有点草木皆兵。

    “六辆越野车,都装了防弹玻璃。”狼屠也在远眺着那支气焰不同寻常的车队,眼力劲很好。

    “隔壁庙的菩萨不上香。”萧云耸耸肩,回头看了眼还在村口石街调查取证的jing察们,摸了摸鼻子。佘安泰这厮别的不怎么样,但说到欺男霸女横行乡里,还真是出类拔萃。在jing察来之前,经过他的一番胡萝卜加大棒,连威胁带恐吓,那些淳朴的乡民没有一个敢作多嘴鹦鹉的,现在跟jing察们在侃侃而谈发表见解的,都是预先安排好的托儿。

    不过事情闹得这么大,不把人交出去说不过去,毕竟做假账也要掺点真数据,经过一轮协商,说是说协商,其实也就是萧云提出建议,询问佘安泰的意见,佘安泰哪敢在阎罗王面前多说个不字?那大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最后,英巴格村交了15个,其满村交了5个,凑够齐头数,这起硝烟味不浓的两村冲突就此结案陈词。

    “那个姑娘是谁?”狼屠双手搁在膝盖上,用手臂枕着下巴,看着下面河边衣袂飘飘的仙子。

    “漂亮不?”萧云微笑道。

    “漂亮。”狼屠很认真地点着头。

    “有多漂亮?”萧云翘着嘴角,故意逗这个黑大个。

    “跟……神仙一样。”琢磨了半天,狼屠憋红了脸才回答道。

    “想不想娶她做媳妇?”萧云眨着黑亮双眸,紧接着就立即正se道,“不许笑!”

    这让原本已经咧开嘴的黑大个立即闭上嘴巴,很努力地想了想,然后摇头道:“不想娶。”

    “为啥?”萧云意外道。

    “她是你的,你妈妈说,朋友妻,不可欺。”狼屠一本正经道。

    萧云差点没一头栽下去,甩手在他后脑勺打了个板栗,随即转移话题:“身子还吃得消不?”

    两个小时前,狼屠带着他手底下的那支非洲雇佣军,与庞超群的八品保镖们进行了一番恶斗,尽管黑龙团近卫军的强悍实力不是吹出来的,但正规军与散兵游勇之间的较量,还是有点不公平不对称,一边是团队协作滴水不漏,一边是单打独斗没有章法,近乎是狮子搏兔的一面倒,到最后,非洲雇佣军充其量都是不下火线的轻伤,而庞超群的保镖们则全军覆没了。

    现在,庞超群、南宫门以及邵景中这江南三少,外加上一个酒囊饭袋彭世誉都被扣押了起来。

    佘安泰则耍了个滑头,趁着应付完jing察的空挡,带着心腹阿尔斯兰,一溜烟跑回了英巴格村。

    “吃得消。”狼屠咧开嘴傻笑道。

    “晚上陪我去趟英巴格村。”萧云平静道。

    “你身子吃得消么?”狼屠反问了一句,木讷的脸庞藏着一抹戏谑之意。

    “刁民!”萧云气绝,踹了他一脚,摸摸鼻子道,“中午跟神仙姐姐试了试水,感觉还行。”

    “赶绝佘安泰?”狼屠倒没多担心他主子的身体状况,只是没想明白主子的这个决定。

    “庞超群不是鲁莽的人,没有后援,也不敢带着佘胖子过来其满村这样找茬。”萧云冷静道。

    狼屠歪着脑袋,看起来更傻,脸庞黑得发亮,挠挠头问道:“为什么不会直接来其满村?”

    “过河前,总得要投石问路的。”萧云站起来拍拍屁股,对着即将沉沦的夕阳伸了个大懒腰。

    河边的燕清兮似乎察觉到了塔楼顶的动静,抬头看去,看见萧云的丑态,暗啐道:“刁民。”

    看来那对极品主仆还真是天生一对,你瞧,就连傻笑起来都是一样的龌龊,确是刁民无异了。

    ——————

    西北的昼夜温差很大,所谓“早穿皮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就很形象地说明了情况。

    到了夜晚,x疆地表的温度降到几度,漆黑中透着一股噬骨的寒气。刚入夜的时候还没有月亮,到了仈激u点,残月才有气无力地升起来,微弱月光使近处的田野和远处的山峰都朦朦胧胧地显现出来,但像蒙着一块硕大无蓬的薄纱。在这薄纱下的任何一个具体形象,要么令人不着边际地遐想,要么令人缩头缩脑地心虚。

    程少甫、程奉旗两兄弟虽然领着越野车队顺利驶进了英巴格村,但兴许是佘安泰刚刚逃难似的从其满村跑回来,劫后余生的恐惧感还没完全消失,所以并没有什么好脸se给这俩**看,甚至没安排有瓦遮头的房子给他们,只是让他们在村子西头的一块空地里自食其力地搭起帐篷对付一晚,然后送来了一些熟食、饮用水就不再过问。

    对于这样敷衍的应付,程少甫他们即便心里颇有怨言,但也不好多说什么,毕竟是寄人篱下。

    村子西头的空地上隆起了十几顶帐篷,亮起灯泡点点,远远看去,像星光夜市一般,很迷人。

    赵明渠燃起了一堆柴火,程少甫、程奉旗搬来几个马扎,拿过几支啤酒,呼朋唤友围坐一起。

    不过由于旅途疲劳,再加上外面的温度过低,很多人都选择了呆在帐篷里盖着被子蒙头大睡。

    只有寥寥四个夜猫子,平时过惯了夜生活,太早了怎么着也进入不了睡眠状态,才过去烤火。

    沐小青也难得过来扎堆,双手抱膝,把下巴枕在手臂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柴火噼里啪啦作响。

    程奉旗见沐小青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好几次想开口给她作思想工作,都被程少甫用眼神制止,毕竟人多嘴杂,不是谈论感情的时机。因为四个夜猫子中,有一对情侣,男的还好,是他们这个小圈子里的人,父母都是总政歌舞团的资深演员,只是他的女朋友是圈外的嫩模,叫汤莹莹,彻头彻尾的拜金女,从头到尾都是名牌堆砌起来的,那双水盈盈的眼睛能勾魂。

    女人之间容易善妒,尤其是在漂亮女人之间,有曾经的清华校花沐小青在场,一向对自己样貌极其自信的汤莹莹变得有点浑身不自在,总是想方设法把自己变得成为男人的焦点,所以这么冷的天气,她还是一袭低胸,那道雪白的勾勒让人神迷。不过漂亮这玩意儿,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沐小青的穿着也许没有这个妖媚嫩模那般惹火诱人,但对成熟男人的吸引力,绝对多过一心刻意往风尘味靠拢的这个嫩模。

    四个夜猫子说了几个带颜se的笑话,胡乱笑了一通,又灌了几瓶啤酒,睡意来袭,就回去了。

    “小青,喝口啤酒吧,待会儿好睡。”程奉旗递过一罐啤酒,看着眼神游离的沐小青。

    沐小青愣了一会儿神,才反应过来,惨淡一笑,婉拒道:“不了,闻着酒气,会反胃。”

    “至于么,为了一个男人?”程奉旗打开那罐没送出去的啤酒,郁闷地灌了一大口下去。

    沐小青没说话,拾起脚边的一条木柴,扔进火堆,火光映照在她那张花容月貌上,明艳动人。

    “啧啧,就你这样,都快变成我完全不认识的那个沐小青了,不就是男人么?天塌下来没?四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三条腿的男人还不是满大街都是,更何况是你这样国se天香的侯门千金,排队估计都快从二环到廊坊了吧?爱情?狗屁爱情!沐小青,对你而言刻骨铭心的一场爱情,充其量也不过是他人眼里狗血的电视剧情,有意义么?”程奉旗跟沐小青在清华同窗了四年,也疯癫了四年,一起飙车,一起逃课,一起愤青,一起**,当然不希望自己的死党变得这么颓废,好像整个世界都是灰白的一样。

    赵明渠就说不出这样的一套套话来,他直盯着沐小青,说得多好,大小姐,你赶紧听进去吧。

    可瞧沐小青那样,就知道她是左耳进,右耳出,木然坐在那里,一点反应都没有,刀枪不入。

    程少甫xing格会内敛一些,说的话也没弟弟那么冲,见他说开了,也顺着自己弟弟的方向去劝说:“小青,能成为恋人,只不过是千万人当中,在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罢了。两个人好着的时候,你不妨就这样想吧。如果不好了,你要明白是否和某人在一起,不过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概率问题。数千个擦肩而过中,你给谁机会谁就和你有缘分,纵没有甲,也会有乙。别傻等那种想像中的木石前盟般的缘分了,生活中哪有那么多传奇。别醒着做梦了,难道你忘了艺术虽然来源生活,却还高于生活吗?”

    <洒给一个生死未卜的人?”程奉旗直截了当道。

    “你们读过席慕容的《白鸟之死》吗?”沐小青忽然开口,凝视着火苗跳跃,美艳jing致的脸庞貌似看破红尘,却有着一抹至死不渝的坚定,悠悠念道,“‘你若是那含泪的she手/我就是那只/决心不再躲闪的白鸟/只等那羽翼破空而来/岁月/所有不能忘的欢乐和悲伤/就好像是最后一朵云彩/隐没在那无限澄蓝的天空/那么/请让我死在你的手下/就好像/是终于死在你的怀中……”

    程少甫仨人静静听完这首爱情诗,满脑子的劝说一下子词穷,叹了一口气,陷入彻底的沉默。

    这一片帐篷安札营犹显静谧,却不知在黑暗中有几双眼睛,像狼瞳一样,正冷冷注视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