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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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马速度极快,一日千里。
一天时间,楚辰就来到了秋水山脚下的小镇。
找了家客栈,把马拴上,楚辰开了一间房住了进去。
晚上,楚辰打开皮箱,看见师妹睡的很香。
自从君狼山回来之后,独孤芸一直在沉睡,身体愈加冰冷。
“师妹,再坚持几天,李神医就能将驱虫丸炼制好,到时把你体内的千年冰蚕杀死,你就能恢复如常了。”
楚辰摸了摸独孤芸的头发,轻轻把皮箱盖上。
他把北斗七星刀拿在手里:“七星刀,七星刀,什么时候我才能成为你的主人?”
“想成为它的主人,你还需要加倍努力才行!”刀魂的声音响起。
楚辰进入刀的世界,看到了刀魂。
“前辈好久不露面了。”
“如果不是你吞噬了青雷刀,我也不能这么快出来。”
“不是你要吞噬灵刀吗,怎么变成我了。而且,刀在哪里,进入我的身体就不见了?”楚辰疑惑道。
“我的神魂太弱,不能从这里出去,只能借助你吞噬灵刀。你吞了,就等于我吞了。”刀魂的形象比以前清晰了许多。
楚辰抱怨道:“师父留给我的金背砍刀被狼王弄坏了,现在我又用不了七星刀,怎么办?”
“只有成为刀主,你才能成为七星刀的主人,现在你还差得远。不过,你还有飞刀,你还可以用拳头。”
“用拳头,那我还是个刀客吗?”楚辰诧异道:“随便拿一把菜刀,也比空手强吧!”
刀魂认真道:“不要说你不会用拳头。”
“笑话,莫说是拳头,手,脚,头都可以用,我小时和野猪搏斗,用牙把猪耳朵都咬掉了。”楚辰打架就没怕过,空手用拳头再正常不过了。
“既然如此,你从现在开始空手练拳,放弃用刀!”刀魂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
“什么,前辈不是开玩笑吧。我费劲艰辛,每天挥刀几十上百万次,你让我放弃用刀?我一定是耳朵听错了!”
刀魂坚定道:“你没听错,从现在开始用你的拳头去打无伤树。”
“疯了,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了。”楚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想了半天才问道:“前辈,是不是我不配做一个合格的刀修,改行去做拳师?”
刀魂摇头道:“你想多了,就想去当拳师,也有那个水平才行。”
“那为何不让我继续练刀?”楚辰追问。
“看!”
刀魂手一指,凭空出现一个水壶和一个杯子。
刀魂将水杯倒满,然后说:“往杯子里倒水!”
“可是,水杯已经满了!”楚辰吃惊道。
“倒!”刀魂不容置疑的说。
“好吧!”楚辰无奈,拿起水壶往已经满满的水杯里倒水。
水杯已经满了,自然是再也倒不进去的,水只能哗哗的流出来。
“为什么倒不进去?“刀魂问道。
“已经满了,当然倒不进去。”楚辰应声答道。
他突然觉得刀魂好白痴,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吗。
刀魂缓缓说道:“不错。水杯已经满了,就再也倒不进去水。人修炼武道也是同理。当你遇到瓶颈的时候,就像这杯水已经满了。”
“你现在就像这杯水再也学不到任何东西,无论你挥刀多少次,哪怕一千万次,上亿次,也不能再提升一步。”
说着,刀魂将杯子里水都倒掉,然后拿起水壶往里倒水。
“你现在必须离开刀一段时间,尝试用拳头放空自己,当你再次拿起刀时,会有新的领悟。”
一番话让楚辰茅塞顿开。
“原来如此,多谢前辈指点!”
楚辰抱拳感谢,刀魂却悄然隐身。
“用你的拳头去打无伤树,直到打碎为止!”
楚辰叹了口气,又开始了漫漫征途。
他把一腔怨气全部发泄在无伤树上,不过他的拳头比起刀,威力差多了。
连续挥拳一万次,都不能打烂无伤树。
凌晨鸡叫,楚辰一身疲倦的回到客房,躺在床上一下子睡到中午。
“客官,醒醒,”店房的伙计叩门:“该吃中午饭了。”
楚辰应了一声,起床洗漱然后收拾一下,背起皮箱来到客栈大厅用餐。
隔壁桌上坐着两个走江湖的汉子,吃着饭聊着天。
“明日风舵主给爱妻过生日,秋水山上一定很热闹。”
“听说风夫人长得国色天香,一等一的大美人,我们这次上山送贺礼,有机会一饱眼福阿!”
“要说风舵主那也是个大魔头,能够得到如花似玉的美娇娘,不知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分。”
“这你不知道?风夫人原先是京城李神医的老婆,后来不知怎么被风舵主横刀夺爱抢走了。”
“哎呦,夺妻之恨啊,李神医怎么能受得了?”
“恨又如何?风中浪,谁人不知,一把旋风刀神鬼难挡。据说李神医找了好几批人想讨回公道,最后都不了了之。”
听着两人侃大山,楚辰吃了个饱。
擦了擦嘴,走到两人面前,他抱拳道:“二位大哥,请问秋水山怎么走?”
“小伙子,你上秋水山干什么?”络腮胡问道。
楚辰随口道:“我有个哥哥早年投奔秋水山,听说在里面混了个小头目,我想去投奔他谋个生计。”
“额,这样,正好我们要去秋水山送礼,你可以和我们同路。”旁边的红脸汉子倒是爽快。
楚辰拱手笑道:“那就多谢两个哥哥引路了。”
出了客栈,三人同去马厩牵马。
马厩里一群马,还夹杂着一头驴。
络腮胡和红脸汉子分别牵出一匹黑马和一匹枣红马,都是价值千金的良马。
“好马!”楚辰出于礼貌,随口赞了一句。
两人十分得意:“那是,上等的良驹。”
楚辰走到毛驴的跟前,因为驴子挡住了他的追风马,所以就把毛驴身子解开,挪个位置。
两人见他牵出驴子,脸上不禁流露出优越感。
“毛驴很好,做脚力很稳。”络腮胡道。
楚辰把毛驴拴好,又进去将追风马牵了出来。
“哎,小伙,你怎么把人家的追风马牵出来了。”红脸汉子紧忙道。
“这就是我的马阿!”楚辰一跃而上,坐的稳稳的。
络腮胡惊讶道:“这匹马至少值万金!”
“哎,家里穷,只留下这一匹马,没觉得好在哪里,就是骑起来挺快!”楚辰耸耸肩。
“哎,老弟,你把这匹马卖了,立刻就有钱了!”红脸汉子打起了主意。
“不卖!”楚辰立刻断了他的念头。
追风马速度极快,一日千里。
一天时间,楚辰就来到了秋水山脚下的小镇。
找了家客栈,把马拴上,楚辰开了一间房住了进去。
晚上,楚辰打开皮箱,看见师妹睡的很香。
自从君狼山回来之后,独孤芸一直在沉睡,身体愈加冰冷。
“师妹,再坚持几天,李神医就能将驱虫丸炼制好,到时把你体内的千年冰蚕杀死,你就能恢复如常了。”
楚辰摸了摸独孤芸的头发,轻轻把皮箱盖上。
他把北斗七星刀拿在手里:“七星刀,七星刀,什么时候我才能成为你的主人?”
“想成为它的主人,你还需要加倍努力才行!”刀魂的声音响起。
楚辰进入刀的世界,看到了刀魂。
“前辈好久不露面了。”
“如果不是你吞噬了青雷刀,我也不能这么快出来。”
“不是你要吞噬灵刀吗,怎么变成我了。而且,刀在哪里,进入我的身体就不见了?”楚辰疑惑道。
“我的神魂太弱,不能从这里出去,只能借助你吞噬灵刀。你吞了,就等于我吞了。”刀魂的形象比以前清晰了许多。
楚辰抱怨道:“师父留给我的金背砍刀被狼王弄坏了,现在我又用不了七星刀,怎么办?”
“只有成为刀主,你才能成为七星刀的主人,现在你还差得远。不过,你还有飞刀,你还可以用拳头。”
“用拳头,那我还是个刀客吗?”楚辰诧异道:“随便拿一把菜刀,也比空手强吧!”
刀魂认真道:“不要说你不会用拳头。”
“笑话,莫说是拳头,手,脚,头都可以用,我小时和野猪搏斗,用牙把猪耳朵都咬掉了。”楚辰打架就没怕过,空手用拳头再正常不过了。
“既然如此,你从现在开始空手练拳,放弃用刀!”刀魂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
“什么,前辈不是开玩笑吧。我费劲艰辛,每天挥刀几十上百万次,你让我放弃用刀?我一定是耳朵听错了!”
刀魂坚定道:“你没听错,从现在开始用你的拳头去打无伤树。”
“疯了,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了。”楚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想了半天才问道:“前辈,是不是我不配做一个合格的刀修,改行去做拳师?”
刀魂摇头道:“你想多了,就想去当拳师,也有那个水平才行。”
“那为何不让我继续练刀?”楚辰追问。
“看!”
刀魂手一指,凭空出现一个水壶和一个杯子。
刀魂将水杯倒满,然后说:“往杯子里倒水!”
“可是,水杯已经满了!”楚辰吃惊道。
“倒!”刀魂不容置疑的说。
“好吧!”楚辰无奈,拿起水壶往已经满满的水杯里倒水。
水杯已经满了,自然是再也倒不进去的,水只能哗哗的流出来。
“为什么倒不进去?“刀魂问道。
“已经满了,当然倒不进去。”楚辰应声答道。
他突然觉得刀魂好白痴,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吗。
刀魂缓缓说道:“不错。水杯已经满了,就再也倒不进去水。人修炼武道也是同理。当你遇到瓶颈的时候,就像这杯水已经满了。”
“你现在就像这杯水再也学不到任何东西,无论你挥刀多少次,哪怕一千万次,上亿次,也不能再提升一步。”
说着,刀魂将杯子里水都倒掉,然后拿起水壶往里倒水。
“你现在必须离开刀一段时间,尝试用拳头放空自己,当你再次拿起刀时,会有新的领悟。”
一番话让楚辰茅塞顿开。
“原来如此,多谢前辈指点!”
楚辰抱拳感谢,刀魂却悄然隐身。
“用你的拳头去打无伤树,直到打碎为止!”
楚辰叹了口气,又开始了漫漫征途。
他把一腔怨气全部发泄在无伤树上,不过他的拳头比起刀,威力差多了。
连续挥拳一万次,都不能打烂无伤树。
凌晨鸡叫,楚辰一身疲倦的回到客房,躺在床上一下子睡到中午。
“客官,醒醒,”店房的伙计叩门:“该吃中午饭了。”
楚辰应了一声,起床洗漱然后收拾一下,背起皮箱来到客栈大厅用餐。
隔壁桌上坐着两个走江湖的汉子,吃着饭聊着天。
“明日风舵主给爱妻过生日,秋水山上一定很热闹。”
“听说风夫人长得国色天香,一等一的大美人,我们这次上山送贺礼,有机会一饱眼福阿!”
“要说风舵主那也是个大魔头,能够得到如花似玉的美娇娘,不知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分。”
“这你不知道?风夫人原先是京城李神医的老婆,后来不知怎么被风舵主横刀夺爱抢走了。”
“哎呦,夺妻之恨啊,李神医怎么能受得了?”
“恨又如何?风中浪,谁人不知,一把旋风刀神鬼难挡。据说李神医找了好几批人想讨回公道,最后都不了了之。”
听着两人侃大山,楚辰吃了个饱。
擦了擦嘴,走到两人面前,他抱拳道:“二位大哥,请问秋水山怎么走?”
“小伙子,你上秋水山干什么?”络腮胡问道。
楚辰随口道:“我有个哥哥早年投奔秋水山,听说在里面混了个小头目,我想去投奔他谋个生计。”
“额,这样,正好我们要去秋水山送礼,你可以和我们同路。”旁边的红脸汉子倒是爽快。
楚辰拱手笑道:“那就多谢两个哥哥引路了。”
出了客栈,三人同去马厩牵马。
马厩里一群马,还夹杂着一头驴。
络腮胡和红脸汉子分别牵出一匹黑马和一匹枣红马,都是价值千金的良马。
“好马!”楚辰出于礼貌,随口赞了一句。
两人十分得意:“那是,上等的良驹。”
楚辰走到毛驴的跟前,因为驴子挡住了他的追风马,所以就把毛驴身子解开,挪个位置。
两人见他牵出驴子,脸上不禁流露出优越感。
“毛驴很好,做脚力很稳。”络腮胡道。
楚辰把毛驴拴好,又进去将追风马牵了出来。
“哎,小伙,你怎么把人家的追风马牵出来了。”红脸汉子紧忙道。
“这就是我的马阿!”楚辰一跃而上,坐的稳稳的。
络腮胡惊讶道:“这匹马至少值万金!”
“哎,家里穷,只留下这一匹马,没觉得好在哪里,就是骑起来挺快!”楚辰耸耸肩。
“哎,老弟,你把这匹马卖了,立刻就有钱了!”红脸汉子打起了主意。
“不卖!”楚辰立刻断了他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