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洞房花烛夜
推荐阅读:明克街13号、弃宇宙、渡劫之王、第九特区、三寸人间、大符篆师、仙宫、大侠萧金衍、英雄联盟:我的时代、问道章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xszw.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呵呵呵呵。
说什么好姐妹,好闺蜜,有这么做好姐妹,好闺蜜的吗?
刘一夫此时已经明白了。
这别人的母亲就是一个局。
让自己和锦氏发生关系的局。
这是孙春绮的意思。
那么正模正样的人,结果也干这事儿。
刘一夫,终于回头。
里面,屏风之后,隐约是一张拔步床。
这豪华奢侈的大床上,是一道卓然静坐的人影。
刘一夫叹了口气,走过去。
一绕过屏风,就看到床上那个女子,一袭的凤冠霞帔,赫然是一副待嫁模样。
可这算怎么回事?
谈生意还可以,做这事,她可是锦天的母亲。
当然,实事求是,这种事是让刘一夫打心眼里觉得——刺激。
毫无疑问,这应该是一件很刺激很爽的事。
但所谓人,是要有——底线的。
因为爽就去做,那是造多大的孽啊!
原本刘一夫还想矜持一点。
表现犹豫一点,最好再加上无可奈何。
但他最终还是坐在了床侧。
就在锦氏的旁边。
不过——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倒是一旁的锦氏有所感觉,自己揭了盖头。刘一夫闪电般看了她一眼又抹回去。
他感到自己心在跳。
锦氏的面容艳若桃李,她的脸庞经过精心的打扮,腮粉眼影,画眉描唇,甚至用线绞了脸,光洁的脸蛋子上一根杂色的绒毛也没有。发际线一丝不苟的鲜明分野下是一张玉托盘似的脸。
她目光清澈显然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
“要吃点东西么?”
她主动说话。
刘一夫犹豫一下同意了。
“好。”
两人移座到桌边。
桌上摆着的食物并不丰富,有些清淡。
毕竟,这不是宴席,摆了这一桌,也不过是意思一下。
所以面对这桌菜,二人并没有大快朵颐的胡吃海塞,而是很有限度的品酒。
没错,连酒都是品的。
大概是用了琉璃杯。
里面的红酒颜色甚好,让人不至于一口给闷了,反而是一小口一小口慢慢抿着。
喝三口,这一杯酒也就降下一丝线。
看着杯上锦氏留下的唇红。
刘一夫忍不住道:“请问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下可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能够迷住……能否给个解释呢?”
锦氏神情恍惚了一下。
她伸手,捉箸,在几道菜上轻轻点名,没有挟起,因为原本就不想吃,随意拨弄几下,又放下了箸。
“你知道——柏奚吗?”
刘一夫回想一下。
他看书很多,且拥有降术施加的超级学习能力,所以能够博闻强记,过目不忘。
“以柏木为俑,一种替身代罪之术?”
这也是降术一种。
降术师很擅长这种术法。
锦氏笑了一下。
“仙门有一种术法,和柏奚之术是一个意思,此为借物代形之术,其余替身傀儡,草人巫蛊,巫毒娃娃,都是这套路。然而,毫无疑问,借物代形之术是要在这些术法之上的。只是这个法术要求太高,普通修仙者施展不了,所以,需要一些折衷之法。”
刘一夫明白了。
说什么借物代形。
其实就是柏奚之术。
只是柏奚之术是古巫降术手段。
修仙者一向高高在上,不屑为之。
但他们又需要此法,就改名换目来了个借物代形之术。
说得好听借物代形之术在诸法之上。
其实就是在柏奚之术上做加法而已。
不过大致意思他是明白了。
锦氏。
说好听,是孙春绮的闺蜜。
但究其根本,是给孙春绮挡灾的。
这就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好闺蜜?
刘一夫有些说不出话来。
反倒是锦氏似是明白他之所想,解释起来道:“你不要误会,天下之事是有一定规律的,我小时候和孙春绮实力上差不多,当然是平等的,但时至今日已经不一样了,她是高高在上的修仙者,而我只是一凡人。会老,会死,实力也平平无奇。这样的我,凭什么去倚靠孙春绮?就算她不介意,那她背后的师门呢?仙门强大,不可估量,哪怕是随便一根手指,都能让我死无葬身之地。所以我必须要有价值。这,也是我唯一能够做的。”
刘一夫却听出了别的意思。
“你是说——她受伤了?”
锦氏立刻道:“没有。”
“什么伤需要你这样来挡?”
锦氏轻叹一口气。
这个刘一夫,他太聪明了。
“你也是一个极聪明的,应该知道,什么叫做——你知道的太多了。”
刘一夫立刻一惊,身子一颤立刻就打了个哆嗦。
是的,他——轻佻了。
有些事,看破不说破。
不能让人知道你知道的太多了。
这时,锦氏已经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他的身边,在他耳旁边道:“是一种阴毒,难以明挡,只能身受,所以才需要你。”
在超凡的世界,有很多诡异的手法,阴毒刻骨,表面上什么事没有,暗地里什么招地已经使过去了。
很多时候,什么时间中了招自己都不知道。
中招之后才发现,所以——挡无可挡。
怎么办?
只能中招后解决了。
孙春绮中招,自然要利用锦氏来挡。
这就需要用到刘一夫了。
普通人,是缓解不了锦氏受的伤害的。
锦氏坐在床榻上。
她知道,有些事是避免不了的。
想当年她结识了孙春绮,二人之间的确曾有一段青梅竹马的珍贵友情,说一句好闺蜜是一点也没错的。
她想要摆脱家族的婚约,唯一倾诉的对象就是孙春绮,也唯有孙春绮在一旁认真的帮她出谋划策。
严格意义上说,是她们两个人一起选中的那个男人。
范有田。
毫无疑问。
范有田这个人根本配不上锦氏。
但婚姻与爱情无关。
爱情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的稀少和难以保值。换句话说它太不可靠了,想要一段美好的爱情就和抽奖一样,几百几千万人抽一张大奖,你凭什么觉得你一定会中?
所以不要相信那种虚头巴脑的玩意儿。
人,要活在当下。
怎么活得好,才最重要。
别的,不重要。
范有田的确是配不上锦氏。
但有时这反而是最好的。
就像鲜花有时也是需要肥料的。
锦氏这种性格鲜明的女人,要想自由生活,无拘无束,那还就得是范有田这样窝囊废的男人好一点。
他纵然是有千不好万不好却也有一个优点。
他老实,听话。
只此一点,胜过其余万千。
最终锦氏出马,毫无意外的将之拿下。
二人虽然在一起,锦氏更是为其育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男的一个是锦天,女的一个则是锦葵。
只是锦氏虽然为其生儿育女,这范有田也算是听话,可他听话也是有代价的,就是平素喜欢上花楼,锦氏不可能任由他作贱,而范有田又需要放纵一二,有钱的男人再听话,你不让他有个放纵的渠道,那也是要疯的。这就导致他很多时候是要找风俗店楼去解决心理压力。
而这风俗之地,大俗大雅,让人流连忘返,却是暗香销魂骨,幽谷斩愚夫,范有田有锦氏放纵,不差钱地玩儿,早早就坏了身子,终于是马上风,去了。
他一死,这锦氏也得了自由,可以真正毫不顾忌的大展拳脚。
但生意做到一定程度,就需要靠山。
锦氏能够选择的余地不多。
她既不想用银钱来喂出一座不靠谱的靠山,就只能依靠曾经的青梅竹马好朋友好闺蜜铁冠道在世行走修仙者孙春绮了。
身为仙门铁冠道的当世行走,孙春绮保住锦氏的家业,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可千言万语只问一句。
凭什么?
因此锦氏没有过多的选择,只能成为孙春绮的柏奚,替罪挡灾人。
上一次,还是水神大君的妖王和孙春绮过了暗手。
看似一触即收。
实则是已经给孙春绮下了暗药。
等到孙春绮发现时已经晚了。
好在这一重灾由锦氏承担了。
这才需要刘一夫为锦氏解毒。
水神大君的毒哪是那么简单的。
此毒最厉害是可以污染人的精神。
能使一个贞洁烈妇在不知不觉间堕落为不知廉耻为何物的贱妇。
这才是最要命的。
若非如此,又哪里轮到刘一夫来解毒。
刘一夫思来想去,他是犹豫再三。
坦白说锦氏极美,她的容貌可以说是端庄大方美丽动人,从外表而言之,简直像锦天的姐姐,也大不了多少。
并且她真实年龄和刘一夫相近。
需要知道,刘一夫并非什么少年公子。
他实质上也是个四十过半,快要五十的中年人,只是拥有奇术,看起来脸嫩而已。
虽然这年头五十以下的男子犹有余力娶十八佳人都没问题,说不得还是佳话。
可刘一夫是有自己底限的。
他至少——不想沾染朋友的母亲。
这种事情——太丧德了。
他以后要是面对锦天,该如何相处?
难道他要告诉锦天,咱俩各论各的,我继续叫你兄弟,你就叫我爹,或者你叫我老刘,我叫你儿子,这像话吗?
只是……他站了起来。
焚情香不是白点的。
他的意志在动摇。
打破禁忌,是每个男人的快乐。
他也不例外。
床榻之上,锦氏端坐,她低眉垂首,一切已经认命。只是在那里,坐等着刘一夫放下心里压力过来。
鸳鸯绵绣,丝织被褥。
朱罗红帐,红烛高盏。
等等。
在床前的脚榻之上,锦氏的双足穿的却不是红色的绣花鞋,而是一双淡青色的素布鞋,那干净的鞋面上,连一点刺绣也没有。
再看裙脚,里面是同样素布青裙。
这说明,外面这件凤冠霞帔的红嫁衣是匆匆着身的。
原来,锦氏对于此事也是犹豫不定,最终才强打镇定,身披嫁衣的。
原来不止是我在忐忑,我在不安。
锦氏也是如此啊。
刘一夫失笑。
他在床边终于坐下,看到身侧女子一直笔挺端庄正直的身子发出轻颤,不由笑了。
“我们这算怎么回事?”
他从心了。
他认命了。
没有人能抗拒外面立于青剑之上的孙春绮。
自己若不如此做,锦氏必然遭殃。
她撑不住就会影响到孙春绮。
那时孙春绮可就不好说话了。
锦氏回看他,她轻笑一下。
有苦涩,有无奈。
她道。
“妾身既然披此嫁衣,承望君能不弃,从今往后,明面上我仍是你朋友的母亲,暗地里你便是我的夫君。”
这就是她的选择。
她当自己,再嫁一次。
呵呵呵呵。
说什么好姐妹,好闺蜜,有这么做好姐妹,好闺蜜的吗?
刘一夫此时已经明白了。
这别人的母亲就是一个局。
让自己和锦氏发生关系的局。
这是孙春绮的意思。
那么正模正样的人,结果也干这事儿。
刘一夫,终于回头。
里面,屏风之后,隐约是一张拔步床。
这豪华奢侈的大床上,是一道卓然静坐的人影。
刘一夫叹了口气,走过去。
一绕过屏风,就看到床上那个女子,一袭的凤冠霞帔,赫然是一副待嫁模样。
可这算怎么回事?
谈生意还可以,做这事,她可是锦天的母亲。
当然,实事求是,这种事是让刘一夫打心眼里觉得——刺激。
毫无疑问,这应该是一件很刺激很爽的事。
但所谓人,是要有——底线的。
因为爽就去做,那是造多大的孽啊!
原本刘一夫还想矜持一点。
表现犹豫一点,最好再加上无可奈何。
但他最终还是坐在了床侧。
就在锦氏的旁边。
不过——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倒是一旁的锦氏有所感觉,自己揭了盖头。刘一夫闪电般看了她一眼又抹回去。
他感到自己心在跳。
锦氏的面容艳若桃李,她的脸庞经过精心的打扮,腮粉眼影,画眉描唇,甚至用线绞了脸,光洁的脸蛋子上一根杂色的绒毛也没有。发际线一丝不苟的鲜明分野下是一张玉托盘似的脸。
她目光清澈显然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
“要吃点东西么?”
她主动说话。
刘一夫犹豫一下同意了。
“好。”
两人移座到桌边。
桌上摆着的食物并不丰富,有些清淡。
毕竟,这不是宴席,摆了这一桌,也不过是意思一下。
所以面对这桌菜,二人并没有大快朵颐的胡吃海塞,而是很有限度的品酒。
没错,连酒都是品的。
大概是用了琉璃杯。
里面的红酒颜色甚好,让人不至于一口给闷了,反而是一小口一小口慢慢抿着。
喝三口,这一杯酒也就降下一丝线。
看着杯上锦氏留下的唇红。
刘一夫忍不住道:“请问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下可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能够迷住……能否给个解释呢?”
锦氏神情恍惚了一下。
她伸手,捉箸,在几道菜上轻轻点名,没有挟起,因为原本就不想吃,随意拨弄几下,又放下了箸。
“你知道——柏奚吗?”
刘一夫回想一下。
他看书很多,且拥有降术施加的超级学习能力,所以能够博闻强记,过目不忘。
“以柏木为俑,一种替身代罪之术?”
这也是降术一种。
降术师很擅长这种术法。
锦氏笑了一下。
“仙门有一种术法,和柏奚之术是一个意思,此为借物代形之术,其余替身傀儡,草人巫蛊,巫毒娃娃,都是这套路。然而,毫无疑问,借物代形之术是要在这些术法之上的。只是这个法术要求太高,普通修仙者施展不了,所以,需要一些折衷之法。”
刘一夫明白了。
说什么借物代形。
其实就是柏奚之术。
只是柏奚之术是古巫降术手段。
修仙者一向高高在上,不屑为之。
但他们又需要此法,就改名换目来了个借物代形之术。
说得好听借物代形之术在诸法之上。
其实就是在柏奚之术上做加法而已。
不过大致意思他是明白了。
锦氏。
说好听,是孙春绮的闺蜜。
但究其根本,是给孙春绮挡灾的。
这就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好闺蜜?
刘一夫有些说不出话来。
反倒是锦氏似是明白他之所想,解释起来道:“你不要误会,天下之事是有一定规律的,我小时候和孙春绮实力上差不多,当然是平等的,但时至今日已经不一样了,她是高高在上的修仙者,而我只是一凡人。会老,会死,实力也平平无奇。这样的我,凭什么去倚靠孙春绮?就算她不介意,那她背后的师门呢?仙门强大,不可估量,哪怕是随便一根手指,都能让我死无葬身之地。所以我必须要有价值。这,也是我唯一能够做的。”
刘一夫却听出了别的意思。
“你是说——她受伤了?”
锦氏立刻道:“没有。”
“什么伤需要你这样来挡?”
锦氏轻叹一口气。
这个刘一夫,他太聪明了。
“你也是一个极聪明的,应该知道,什么叫做——你知道的太多了。”
刘一夫立刻一惊,身子一颤立刻就打了个哆嗦。
是的,他——轻佻了。
有些事,看破不说破。
不能让人知道你知道的太多了。
这时,锦氏已经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他的身边,在他耳旁边道:“是一种阴毒,难以明挡,只能身受,所以才需要你。”
在超凡的世界,有很多诡异的手法,阴毒刻骨,表面上什么事没有,暗地里什么招地已经使过去了。
很多时候,什么时间中了招自己都不知道。
中招之后才发现,所以——挡无可挡。
怎么办?
只能中招后解决了。
孙春绮中招,自然要利用锦氏来挡。
这就需要用到刘一夫了。
普通人,是缓解不了锦氏受的伤害的。
锦氏坐在床榻上。
她知道,有些事是避免不了的。
想当年她结识了孙春绮,二人之间的确曾有一段青梅竹马的珍贵友情,说一句好闺蜜是一点也没错的。
她想要摆脱家族的婚约,唯一倾诉的对象就是孙春绮,也唯有孙春绮在一旁认真的帮她出谋划策。
严格意义上说,是她们两个人一起选中的那个男人。
范有田。
毫无疑问。
范有田这个人根本配不上锦氏。
但婚姻与爱情无关。
爱情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的稀少和难以保值。换句话说它太不可靠了,想要一段美好的爱情就和抽奖一样,几百几千万人抽一张大奖,你凭什么觉得你一定会中?
所以不要相信那种虚头巴脑的玩意儿。
人,要活在当下。
怎么活得好,才最重要。
别的,不重要。
范有田的确是配不上锦氏。
但有时这反而是最好的。
就像鲜花有时也是需要肥料的。
锦氏这种性格鲜明的女人,要想自由生活,无拘无束,那还就得是范有田这样窝囊废的男人好一点。
他纵然是有千不好万不好却也有一个优点。
他老实,听话。
只此一点,胜过其余万千。
最终锦氏出马,毫无意外的将之拿下。
二人虽然在一起,锦氏更是为其育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男的一个是锦天,女的一个则是锦葵。
只是锦氏虽然为其生儿育女,这范有田也算是听话,可他听话也是有代价的,就是平素喜欢上花楼,锦氏不可能任由他作贱,而范有田又需要放纵一二,有钱的男人再听话,你不让他有个放纵的渠道,那也是要疯的。这就导致他很多时候是要找风俗店楼去解决心理压力。
而这风俗之地,大俗大雅,让人流连忘返,却是暗香销魂骨,幽谷斩愚夫,范有田有锦氏放纵,不差钱地玩儿,早早就坏了身子,终于是马上风,去了。
他一死,这锦氏也得了自由,可以真正毫不顾忌的大展拳脚。
但生意做到一定程度,就需要靠山。
锦氏能够选择的余地不多。
她既不想用银钱来喂出一座不靠谱的靠山,就只能依靠曾经的青梅竹马好朋友好闺蜜铁冠道在世行走修仙者孙春绮了。
身为仙门铁冠道的当世行走,孙春绮保住锦氏的家业,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可千言万语只问一句。
凭什么?
因此锦氏没有过多的选择,只能成为孙春绮的柏奚,替罪挡灾人。
上一次,还是水神大君的妖王和孙春绮过了暗手。
看似一触即收。
实则是已经给孙春绮下了暗药。
等到孙春绮发现时已经晚了。
好在这一重灾由锦氏承担了。
这才需要刘一夫为锦氏解毒。
水神大君的毒哪是那么简单的。
此毒最厉害是可以污染人的精神。
能使一个贞洁烈妇在不知不觉间堕落为不知廉耻为何物的贱妇。
这才是最要命的。
若非如此,又哪里轮到刘一夫来解毒。
刘一夫思来想去,他是犹豫再三。
坦白说锦氏极美,她的容貌可以说是端庄大方美丽动人,从外表而言之,简直像锦天的姐姐,也大不了多少。
并且她真实年龄和刘一夫相近。
需要知道,刘一夫并非什么少年公子。
他实质上也是个四十过半,快要五十的中年人,只是拥有奇术,看起来脸嫩而已。
虽然这年头五十以下的男子犹有余力娶十八佳人都没问题,说不得还是佳话。
可刘一夫是有自己底限的。
他至少——不想沾染朋友的母亲。
这种事情——太丧德了。
他以后要是面对锦天,该如何相处?
难道他要告诉锦天,咱俩各论各的,我继续叫你兄弟,你就叫我爹,或者你叫我老刘,我叫你儿子,这像话吗?
只是……他站了起来。
焚情香不是白点的。
他的意志在动摇。
打破禁忌,是每个男人的快乐。
他也不例外。
床榻之上,锦氏端坐,她低眉垂首,一切已经认命。只是在那里,坐等着刘一夫放下心里压力过来。
鸳鸯绵绣,丝织被褥。
朱罗红帐,红烛高盏。
等等。
在床前的脚榻之上,锦氏的双足穿的却不是红色的绣花鞋,而是一双淡青色的素布鞋,那干净的鞋面上,连一点刺绣也没有。
再看裙脚,里面是同样素布青裙。
这说明,外面这件凤冠霞帔的红嫁衣是匆匆着身的。
原来,锦氏对于此事也是犹豫不定,最终才强打镇定,身披嫁衣的。
原来不止是我在忐忑,我在不安。
锦氏也是如此啊。
刘一夫失笑。
他在床边终于坐下,看到身侧女子一直笔挺端庄正直的身子发出轻颤,不由笑了。
“我们这算怎么回事?”
他从心了。
他认命了。
没有人能抗拒外面立于青剑之上的孙春绮。
自己若不如此做,锦氏必然遭殃。
她撑不住就会影响到孙春绮。
那时孙春绮可就不好说话了。
锦氏回看他,她轻笑一下。
有苦涩,有无奈。
她道。
“妾身既然披此嫁衣,承望君能不弃,从今往后,明面上我仍是你朋友的母亲,暗地里你便是我的夫君。”
这就是她的选择。
她当自己,再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