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章另辟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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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饶皓月和安忆夏偏偏反其道而行,两人就往饶浩明的脸上招呼。
先打了几巴掌,每巴掌都响声清脆,深刻传入众人耳里。
饶浩明的第一感觉就是疼痛,而后是头晕目眩,耳朵里产生嗡嗡的声音,他本想求饶,却被打蒙了,两人完全不给他喘息的机会,轮番上阵,让打耳光的声音不停响。
女生打架有三招,打脸,踩脚,抓头发,饶浩明以为他的头发比较短,可以幸免,饶皓月和安忆夏可没想轻易放过他。
不能一把抓住饶浩明的头发,两人就一撮一撮地抓。拉扯之下,一撮头发都掉了。再继续下去,饶浩明就会被她们抓成秃头。
饶浩明臃肿的脸部泛起几道血痕,头发凌乱,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他还是紧记沈光年的话,不敢还手。
被安忆夏和饶皓月打,可能只是疼两天,如果是沈光年,非把他打个半死,在医院病床上躺个十天半个月。
饶三爷看不下去,再怎么说,饶浩明也是他的侄子:“好了,停下。”
两人闻声,住手,饶浩明的样子让人觉得可怜。
“他一时半会儿爬不起来,我们先走。”沈光年说,饶浩明的脸紧贴地面,手撑在地上,想爬起来,却有心无力。
众人离开,走到车旁,沈光年突然停下:“我有点事,你们先回去。”
“好。”饶三爷没有多问。饶皓月和安忆夏觉得不对,在这个地方,沈光年会有什么事情?
沈光年径直朝小路走去,安忆夏犹豫是否该跟上。饶皓月怂恿道:“不跟上去,就来不及了。”
眼看沈光年就要消失在眼前,两人还是跟了上去。
“三爷,怎么办?”薛勇问。
“在这里等他们。”饶三爷笑笑,年轻真好。
沈光年左拐右拐来到一条小路,在路的尽头已经有人在等。
安忆夏和饶皓月蹲在不远处的草丛中,想听两人的对话。
“你怎么会帮忙?”沈光年一上来就问,他说话从不拐弯抹角。莫思萱和这件事情没有关系,她不会好心到什么忙都帮吧。
“我答应过饶浩宇,只要他死了,我会保证苏彤的性命,要是她一心求死,我就管不着了。”莫思萱说,要是苏彤非要寻死,她也没有办法,不可能时时刻刻守着苏彤。
她是利用藏在雕塑里的窃听器,将一切都听见。她不是闲的无聊,不想睡觉,而是她经常失眠。
“那现在饶浩宇的骨灰呢?”沈光年问,莫思萱既然能换掉安忆夏的盒子,换掉饶浩宇的骨灰也不是难事。
“我收买了工作人员,他根本就没有把饶浩宇的骨灰,放进饶家准备的骨灰盒。”莫思萱说。
沈光年佩服她的手段,总是能另辟蹊径,解决问题。他们想的是如何把骨灰盒调换,莫思萱却是直接将骨灰带走。
“在哪里?”沈光年嘴角带着笑,没想到所有人都被莫思萱摆了一道,但他很喜欢莫思萱的做法。
“就在我的车上。”莫思萱说。
“有人陪你来。”沈光年好奇,莫非是李在晨陪莫思萱来。
莫思萱看见沈光年期待的眼神,她笑道:“我一个人来的,骑着电瓶车。”
“走吧。”沈光年说。
莫思萱在前面带路,沈光年跟在后面,两人的距离只隔了三十厘米,沈光年走着,莫思萱突然停下,沈光年急忙稳住身形,两人差点就撞上。
“到了。”莫思萱走在电瓶车旁,骨灰盒被撞在一个包里,就随意的挂在把手上。
沈光年拎着包,准备离开,莫思萱叫住他:“那么不想和我待在一起?”
沈光年停下脚步,转身面对她,做出苦恼的表情:“说不想是骗人的,我只是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他很诚实,将自己的忧虑说出。
“我想了办法,帮苏彤,你可以听听。”莫思萱说,她的意思是,想和沈光年一起走,两人找一个地方商量。
“钥匙。”沈光年走到车旁,伸出手。
莫思萱从口袋掏出钥匙,递给沈光年,帮沈光年戴好头盔,然后给自己戴好。她早就猜到现在的局面,特意带了两个头盔。
沈光年骑车,莫思萱坐在他的后面,搂住他的腰,沈光年感觉有些别扭,但是没有讨厌的意思。
安忆夏和饶皓月跟在后面,她们全程没有听见,只是目睹了沈光年骑车带莫思萱离开。看见两人亲密的样子,安忆夏和饶皓月都露出苦涩的笑容。她们只能无功而返。
“莫思萱出现在这里不是无缘无故。”饶皓月猜莫思萱的企图。但是完全没有头绪,莫思萱总不会为了见沈光年,跑到这里来,他们现在是男女朋友,想见面很容易。
“我看见把手上有一个包,会不会装着饶浩宇的骨灰。”安忆夏说,她从没见过莫思萱背那个包,而且看起来很新,应该是刚买的。四四方方的东西,看起来很像骨灰盒。
“她拿浩宇的骨灰干嘛?”饶皓月觉得莫思萱没有理由去拿饶浩宇的骨灰。
“我也不清楚。”安忆夏咬紧嘴唇思考。
“先别想了,爸爸他们肯定在等我们,先回去。”饶皓月说,饶三爷不可能把两人留在这里。
两人返回原地,坐着车离开。
沈光年骑着车,现在正是晌午,太阳高高挂在天上,柏油马路上散发着热浪,即使有风扑面而来,也是带着热气。
“现在去哪里?”沈光年问。
莫思萱考虑之后:“回家。”在外面谈论这种事情不好,还是在家里好。
莫思萱家的路旁有两排树,骑车进去,就能感觉被拯救了,没有阳光直射,感觉凉快多了,光线从树叶的间隙透出,撒在两人身上。
车停在楼下,两人上楼。进了楼道更觉得凉快,沈光年的汗水顺着鬓角流下。沈光年拿着装着饶浩宇骨灰的包。他双手捧着,当是对饶浩宇的尊重。
“没觉得你对饶浩宇有感情。”莫思萱说。
沈光年感叹到:“我只是对死亡感到敬畏。”上次捧着骨灰盒,还是在沈光年母亲死的时候,他现在太容易伤感,一点事都可能触动到他的神经。
莫思萱没有说话,她把门打开,两人进去,换鞋,沈光年很熟悉莫思萱家,将骨灰盒放在柜子上。
沈光年坐在沙发上,莫思萱端上一杯茶,茶是早就泡好的,现在已经凉了。沈光年喝了一口,熟悉的味道,是他拿来的茶,他最喜欢喝的一种茶。在市面上没有卖,是代文轩父亲的熟人送的。
他喝了一口,冷掉的茶有点苦涩,但是别有一番味道,他现在太热了,冷掉的茶更适合。
莫思萱给自己倒了一杯橙汁,她不喜欢喝苦茶,应该说,她不是很喜欢喝茶,以前喝茶,都是因为沈光年喜欢。
“有什么计划?”沈光年问,他来就是为了这个。
“金蝉脱壳。”莫思萱说了一句。
沈光年一下就知道她的意思,就像陈修那时一样,假死脱身。不过要隐姓埋名,隐居国外。
“前提就不行,苏彤根本不能出门,想在饶家制造意外,可能性为零。”沈光年说,莫思萱的想法看似可行,但是失去前提,苏彤被紧紧地看着,不允许出门,不能接触别人。
“事情总有办法,只要让苏彤离开饶家,剩下的事情就好解决。你可以先和饶皓月商量,看有什么办法,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和李在晨,我们熟门熟路,不容易留下证据。不过我要一点时间,找身形相近的尸体不容易,而且指纹,DNA也需要替换。”莫思萱说。她已经考虑了很多。
“指纹和DNA,我可以想办法。”沈光年说,饶三爷既然能消除饶浩宇的证据,说明他在警局有人,替换DNA和指纹,应该也有办法。
“那就帮大忙了,即使是我,黑警局的系统也不是没有风险。”莫思萱说,有些系统不是想黑就能黑的,被抓住把柄就不好了。
沈光年就是考虑到这点,才主动提出。莫思萱没有必要为了别人,冒险。
两人将除了将苏彤带出饶家之外的事情,进行大致的讨论。他们备下了几个方案,事情总有意外,要有应急措施。
沈光年早就在脑海进行无数次的犯罪推演,而莫思萱则是进行了多次犯罪,两人可以说是一山还有一山高,两人联手,肯定能想出万无一失的方案。
不知不觉,时间就悄然流逝,在两人谈论的期间,安忆夏和饶皓月忐忑不安,但是两人没有联系沈光年,她们相信沈光年,他肯定有事情。
莫思萱和沈光年都没有吃午饭,现在已经到了晚饭时间,两人都饿得不行。
“想在家吃,还是去赵记。”沈光年问,他只有这两个选项,他对吃的方面很挑剔,不轻易在外面吃东西。
“附近开了一个川菜馆,我们可以去试试。”莫思萱说。她知道沈光年喜欢吃辣,可以说是无辣不欢。她就观察各个地方的餐馆,自己先去试一遍,觉得不错就记下,等有时间,带沈光年去。这家新开的川菜馆,她已经去试过,是她吃过的菜馆中,最正宗的一家。
沈光年果然心动,眼睛放光:“可以试试。”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饶皓月和安忆夏偏偏反其道而行,两人就往饶浩明的脸上招呼。
先打了几巴掌,每巴掌都响声清脆,深刻传入众人耳里。
饶浩明的第一感觉就是疼痛,而后是头晕目眩,耳朵里产生嗡嗡的声音,他本想求饶,却被打蒙了,两人完全不给他喘息的机会,轮番上阵,让打耳光的声音不停响。
女生打架有三招,打脸,踩脚,抓头发,饶浩明以为他的头发比较短,可以幸免,饶皓月和安忆夏可没想轻易放过他。
不能一把抓住饶浩明的头发,两人就一撮一撮地抓。拉扯之下,一撮头发都掉了。再继续下去,饶浩明就会被她们抓成秃头。
饶浩明臃肿的脸部泛起几道血痕,头发凌乱,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他还是紧记沈光年的话,不敢还手。
被安忆夏和饶皓月打,可能只是疼两天,如果是沈光年,非把他打个半死,在医院病床上躺个十天半个月。
饶三爷看不下去,再怎么说,饶浩明也是他的侄子:“好了,停下。”
两人闻声,住手,饶浩明的样子让人觉得可怜。
“他一时半会儿爬不起来,我们先走。”沈光年说,饶浩明的脸紧贴地面,手撑在地上,想爬起来,却有心无力。
众人离开,走到车旁,沈光年突然停下:“我有点事,你们先回去。”
“好。”饶三爷没有多问。饶皓月和安忆夏觉得不对,在这个地方,沈光年会有什么事情?
沈光年径直朝小路走去,安忆夏犹豫是否该跟上。饶皓月怂恿道:“不跟上去,就来不及了。”
眼看沈光年就要消失在眼前,两人还是跟了上去。
“三爷,怎么办?”薛勇问。
“在这里等他们。”饶三爷笑笑,年轻真好。
沈光年左拐右拐来到一条小路,在路的尽头已经有人在等。
安忆夏和饶皓月蹲在不远处的草丛中,想听两人的对话。
“你怎么会帮忙?”沈光年一上来就问,他说话从不拐弯抹角。莫思萱和这件事情没有关系,她不会好心到什么忙都帮吧。
“我答应过饶浩宇,只要他死了,我会保证苏彤的性命,要是她一心求死,我就管不着了。”莫思萱说,要是苏彤非要寻死,她也没有办法,不可能时时刻刻守着苏彤。
她是利用藏在雕塑里的窃听器,将一切都听见。她不是闲的无聊,不想睡觉,而是她经常失眠。
“那现在饶浩宇的骨灰呢?”沈光年问,莫思萱既然能换掉安忆夏的盒子,换掉饶浩宇的骨灰也不是难事。
“我收买了工作人员,他根本就没有把饶浩宇的骨灰,放进饶家准备的骨灰盒。”莫思萱说。
沈光年佩服她的手段,总是能另辟蹊径,解决问题。他们想的是如何把骨灰盒调换,莫思萱却是直接将骨灰带走。
“在哪里?”沈光年嘴角带着笑,没想到所有人都被莫思萱摆了一道,但他很喜欢莫思萱的做法。
“就在我的车上。”莫思萱说。
“有人陪你来。”沈光年好奇,莫非是李在晨陪莫思萱来。
莫思萱看见沈光年期待的眼神,她笑道:“我一个人来的,骑着电瓶车。”
“走吧。”沈光年说。
莫思萱在前面带路,沈光年跟在后面,两人的距离只隔了三十厘米,沈光年走着,莫思萱突然停下,沈光年急忙稳住身形,两人差点就撞上。
“到了。”莫思萱走在电瓶车旁,骨灰盒被撞在一个包里,就随意的挂在把手上。
沈光年拎着包,准备离开,莫思萱叫住他:“那么不想和我待在一起?”
沈光年停下脚步,转身面对她,做出苦恼的表情:“说不想是骗人的,我只是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他很诚实,将自己的忧虑说出。
“我想了办法,帮苏彤,你可以听听。”莫思萱说,她的意思是,想和沈光年一起走,两人找一个地方商量。
“钥匙。”沈光年走到车旁,伸出手。
莫思萱从口袋掏出钥匙,递给沈光年,帮沈光年戴好头盔,然后给自己戴好。她早就猜到现在的局面,特意带了两个头盔。
沈光年骑车,莫思萱坐在他的后面,搂住他的腰,沈光年感觉有些别扭,但是没有讨厌的意思。
安忆夏和饶皓月跟在后面,她们全程没有听见,只是目睹了沈光年骑车带莫思萱离开。看见两人亲密的样子,安忆夏和饶皓月都露出苦涩的笑容。她们只能无功而返。
“莫思萱出现在这里不是无缘无故。”饶皓月猜莫思萱的企图。但是完全没有头绪,莫思萱总不会为了见沈光年,跑到这里来,他们现在是男女朋友,想见面很容易。
“我看见把手上有一个包,会不会装着饶浩宇的骨灰。”安忆夏说,她从没见过莫思萱背那个包,而且看起来很新,应该是刚买的。四四方方的东西,看起来很像骨灰盒。
“她拿浩宇的骨灰干嘛?”饶皓月觉得莫思萱没有理由去拿饶浩宇的骨灰。
“我也不清楚。”安忆夏咬紧嘴唇思考。
“先别想了,爸爸他们肯定在等我们,先回去。”饶皓月说,饶三爷不可能把两人留在这里。
两人返回原地,坐着车离开。
沈光年骑着车,现在正是晌午,太阳高高挂在天上,柏油马路上散发着热浪,即使有风扑面而来,也是带着热气。
“现在去哪里?”沈光年问。
莫思萱考虑之后:“回家。”在外面谈论这种事情不好,还是在家里好。
莫思萱家的路旁有两排树,骑车进去,就能感觉被拯救了,没有阳光直射,感觉凉快多了,光线从树叶的间隙透出,撒在两人身上。
车停在楼下,两人上楼。进了楼道更觉得凉快,沈光年的汗水顺着鬓角流下。沈光年拿着装着饶浩宇骨灰的包。他双手捧着,当是对饶浩宇的尊重。
“没觉得你对饶浩宇有感情。”莫思萱说。
沈光年感叹到:“我只是对死亡感到敬畏。”上次捧着骨灰盒,还是在沈光年母亲死的时候,他现在太容易伤感,一点事都可能触动到他的神经。
莫思萱没有说话,她把门打开,两人进去,换鞋,沈光年很熟悉莫思萱家,将骨灰盒放在柜子上。
沈光年坐在沙发上,莫思萱端上一杯茶,茶是早就泡好的,现在已经凉了。沈光年喝了一口,熟悉的味道,是他拿来的茶,他最喜欢喝的一种茶。在市面上没有卖,是代文轩父亲的熟人送的。
他喝了一口,冷掉的茶有点苦涩,但是别有一番味道,他现在太热了,冷掉的茶更适合。
莫思萱给自己倒了一杯橙汁,她不喜欢喝苦茶,应该说,她不是很喜欢喝茶,以前喝茶,都是因为沈光年喜欢。
“有什么计划?”沈光年问,他来就是为了这个。
“金蝉脱壳。”莫思萱说了一句。
沈光年一下就知道她的意思,就像陈修那时一样,假死脱身。不过要隐姓埋名,隐居国外。
“前提就不行,苏彤根本不能出门,想在饶家制造意外,可能性为零。”沈光年说,莫思萱的想法看似可行,但是失去前提,苏彤被紧紧地看着,不允许出门,不能接触别人。
“事情总有办法,只要让苏彤离开饶家,剩下的事情就好解决。你可以先和饶皓月商量,看有什么办法,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和李在晨,我们熟门熟路,不容易留下证据。不过我要一点时间,找身形相近的尸体不容易,而且指纹,DNA也需要替换。”莫思萱说。她已经考虑了很多。
“指纹和DNA,我可以想办法。”沈光年说,饶三爷既然能消除饶浩宇的证据,说明他在警局有人,替换DNA和指纹,应该也有办法。
“那就帮大忙了,即使是我,黑警局的系统也不是没有风险。”莫思萱说,有些系统不是想黑就能黑的,被抓住把柄就不好了。
沈光年就是考虑到这点,才主动提出。莫思萱没有必要为了别人,冒险。
两人将除了将苏彤带出饶家之外的事情,进行大致的讨论。他们备下了几个方案,事情总有意外,要有应急措施。
沈光年早就在脑海进行无数次的犯罪推演,而莫思萱则是进行了多次犯罪,两人可以说是一山还有一山高,两人联手,肯定能想出万无一失的方案。
不知不觉,时间就悄然流逝,在两人谈论的期间,安忆夏和饶皓月忐忑不安,但是两人没有联系沈光年,她们相信沈光年,他肯定有事情。
莫思萱和沈光年都没有吃午饭,现在已经到了晚饭时间,两人都饿得不行。
“想在家吃,还是去赵记。”沈光年问,他只有这两个选项,他对吃的方面很挑剔,不轻易在外面吃东西。
“附近开了一个川菜馆,我们可以去试试。”莫思萱说。她知道沈光年喜欢吃辣,可以说是无辣不欢。她就观察各个地方的餐馆,自己先去试一遍,觉得不错就记下,等有时间,带沈光年去。这家新开的川菜馆,她已经去试过,是她吃过的菜馆中,最正宗的一家。
沈光年果然心动,眼睛放光:“可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