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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谁敢说我抄袭,谁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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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是世间万物赖以寄存的旅舍,光阴岁月不过是千年百代的匆匆过客。 飘浮不定的人生如同梦幻一般,尽情欢乐能有几时呢?

    在这么一个微雨迷朦的夜晚,轻风送来竹林的喧响,以及晚春花草清香,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日子啊!

    与各位蜀中的文友兄弟共聚于这座江边小楼,乃是人生一大快事。

    ……

    没错,这就是唐朝诗仙李白的散文《春夜宴从弟桃花园序》。

    这篇优美到极至,纵情奔放到浓烈顶峰的散文可是写进了高中语文的,任何一个现代中学生都能倒背如流。

    一提起古代散文,世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唐宋八大家。而在所有人心目中,李白是诗仙,以诗词见长。其实,李白的文章因为蕴涵了诗人的特质,其璀璨精妙之处却是其他人所不具备的。

    严格来说,应该算是散文诗。

    也因为李白散文的特殊性不容忽视,清人吴调元在编撰《古文观止》时,一口气将他这篇文章和《与韩荆州书》一文收录进去,做为中国古典文学最具代表性的篇目传诸后世。

    正如某现代诗人所形容的那样,“酒入豪肠,七分酿成月光,三分剑气”。

    这就是所谓的大唐气象,开阔、豪迈,读之让人肝胆皆张。

    此时正是嘉靖三十九年,与天宝年一样,嘉靖年也是明朝文化最昌盛的时期,一大批思想家、文学家如繁星布列天穹。

    只不过,明朝是以《三国演义》、《水浒》为代表的俗文化,而大唐天威乃是诗与酒、高歌与剑气,万里觅封侯的雅文化。

    两个年代没有高下之分,可李白诗文中那种飘逸俊爽,大开大合,行云流水却不是明人有的。

    怎不令人心中颤栗,怎不令人神清气爽。

    这不是属于这个年代的诗文,这不是属于这个年代的精气神。

    唐风长河,在这一刻终于出现在古典文学之中,借吴节的手,吴节的笔,吴节的醉后狂草找到他的位置。

    写完上篇,吴节虽然歇了半口气,转头冷冷地看了吴论一眼,突然石破天惊地一声大喝:“谁敢说我抄袭,谁敢!”

    “若有人能写出这等文字,足以啸傲天下,又有谁愿意让我抄袭?”

    “世人毁我,谤我,而吾心泰然。”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这已经是极大的侮辱了。

    这一声声喊,直如雷霆盖顶,压得吴论脸色灰白,嘴唇翕动,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能够写出这样文章的人,确实有这个资格。

    一阵无力感潮水般袭来,吴论心颓欲死。

    至于旁边的林廷陈,已经悄悄离开那一砚墨汁,一张脸羞愧得发白。本打算借杨宗之的身份为自己扬名,可吴节这文一出,你就算再怎么写,和人家比起来也只会一场笑话。

    就算换翰林院的学士们来,又有谁能写得过他?

    喝完这一声,吴节将最后一口酒喝干,摔壶于地:“酒来!”

    手中毛笔继续如飞龙在天,一气呵成:

    “吾人咏歌,独惭康乐。幽赏未已,高谈转清。开琼筵以坐花,飞羽觞而醉月。不有佳咏,何伸雅怀?如诗不成,罚依金谷酒斗数。”

    至此,这一篇诗序已然结束。

    “哈哈,好一个罚金谷酒斗数!爽快,爽快!”旁边,杨宗之大笑,倒了三杯酒。

    吴节也不再说话了,他虽然做出一副狂妄的样子,可杨宗之人不错,他的面子却不能不给,端起酒杯,连续干尽,将手朝众人一拱,转身就走。

    依然像上次唐家诗会那样,这个身材消瘦的弱冠少年,就这样无声离去,消失在淅沥春雨中。

    一袭白衣,一腔酒意,如闲云白鹤,终至不见。

    没有人说话,先前还一声声“文贼”、“文抄公”对吴节大肆羞辱的士子们都默默地低下了头。

    今天来参加这场宴会的都是四川第一流的才子名士,又如何分辨不出吴节这篇文章的好坏。

    像这种妙手天成的文章,已不能用好字来形容。好文章人人都能写,只需要十年寒窗,有足够的勤奋,细心雕琢。但吴节之文却不是靠努力读书,或者说深厚的学养就能写出来的。

    这就是天分,老天爷给的禀赋。

    再想起当初唐家诗会的那一诗一词,吴节之才,何高于斯?

    按照文人雅集的传统,但凡有一篇好诗文出来,大家都会品鉴一番。不管是真心赞赏,还是相互吹捧,总归要说上几句的。

    不过,吴节的文字已经无法品评。

    也没有人觉得自己有资格对他说三道四。

    气氛顿时冷了下来。

    良久,杨宗之才叹息一声,扬声对着远方一声长啸:“吴士贞,等等某,你可是答应过我要手谈一局的。”

    说完,就大步跟了上去。

    “恩师……”吴论嗫嚅一声。

    杨宗之厌恶地回头看了他一眼,喝道:“君子行事当坦坦荡荡,吴论,你好生让我失望。”一瞬间,他突然明白过来,吴节抄袭的谣言肯定是此人所为。再想起他今日夜宴时对林廷陈诸多谄媚,所做所为更是让人不齿。

    我堂堂杨宗之怎么收了这么一个小人做门生?

    ……

    已经是半夜了,春夜又冷,正该赶回旅舍歇息。

    吴节一想起自己已经出来一整天了,把蛾子一人丢在客栈,也不知道那小姑娘会担心成什么样子。

    从望江楼回客栈几乎要穿过半个成都城,走了几步,直走得脚软,这才看到前面一家店铺还亮着灯火,里面传来阵阵喧哗。有色子在碗中滚动的声音,“押上押上”、“开啦!”、“哈,我又赢了”……

    原来,却是一家赌场。

    说来也怪,赌场门口还坐着一排脚夫,见吴节走过,就有一人站起来:“客人这是要去哪里?”

    看那人虽然做脚夫打扮,可身上却穿得干净,身上一股子皂角味道,显然是天天洗澡的。

    这样的脚夫在古代可不常见。

    吴节心中疑惑,以为是赌场拉客的伙计,可看样子又不像:“怎么了,我不赌钱。”

    “客人原来是回家啊,坐不,我送你?”那人眉开眼笑。

    “是回家,坐什么,坐车吗?”吴节正走得累了,听说有车可坐,心中欢喜,点了点头。

    “好勒,走起!”那脚夫大喜,走上前来,一把将吴节抱起,背到背上,就朝前走:“去哪里?”

    “原……原来是背人……”吴节大骇,难怪这家伙洗得这么干净,若一身臭汗也没人肯让他背。

    大半夜的,也找不到牛车和轿子,只能由着那脚夫背着自己回了客栈。

    等回了客栈,蛾子还没睡觉,可一双杏眼已经熬的通红。忙打了洗脚水过来服侍,口中不住埋怨:“公子出去一整天,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我还以为你又犯病……若走丢了,蛾子……偌大一个成都,我又能去哪里寻你。喝这么多酒……”

    说着话,蛾子眼波中有泪花沁出。

    吴节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妥了,这事总算弄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