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最大的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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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你这不地道啊,我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你却让我斩断情丝,你这让我怎么办?”
听到雷米的警告之后,谢尔盖有些不满和不甘地道,但是他的底气又有些不足。
虽然同是圣级武士,但雷米是巅峰期,他是初期,两人的实力还是相差比较远的,就算是加上圣级武士中期的的安德烈,也未必打得过雷米,要是他实力比雷米强,虽然和雷米称兄道弟,也肯定会大声喊了出来。
“谢尔盖,你是我的兄弟吗?”雷米神色一动之后道。
“当然。”谢尔盖道:“我们三人是最为亲密的兄弟。”
“俗话说为兄弟两肋插刀,你斩断情丝都做不到?何况你没找女人,不也这么多年多来了吗?”
雷米道:“再说了,爱丽丝小姐是族长的女儿,他肯定要找一个最强的勇士,在咱们霍华德家族,除了族长之外,我的战斗力最强,你说爱丽丝小姐是不是理所当然应该属于我?”
“好像是这么一个道理。”
谢尔盖的声音越来越小了,雷米一直是他心目中的大哥级别的人物,虽然现在他看到风华绝代的爱丽丝小姐很是动心,但他也知道,真要争起来,自己是争不过雷米的,雷米修为高,英俊潇洒,是霍华德家族很多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如果是和其他人比还是很自信的,但是和雷米比,他的确有些心虚。
“那你就不要和我争,我告诉你们,我已经深深爱上了爱丽丝小姐,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他这样的女人,就应该属于我这样的勇士。”
雷米道。
他现在是圣级武士巅峰,那么在未来的岁月里面很有可能突破到大武尊的境界,如果成为大武尊,那实力也就相当于现在的霍华德家族的族长乔治。霍华德了,那么他以后成为下一任族长的可能性就很大。
要知道乔治。霍华德就爱丽丝这么一个女儿,而没有儿子,而爱丽丝基本上没有什么修为,那么只能从家族当中另外选高手继承家主之外,从名望和实力来说,雷米都是第一人选。
“谢尔盖,用一句华夏的话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你就不要和雷米大哥争爱丽丝小姐了,免得伤害我们兄弟之间的感情。”
安德烈也插话道,他也认为谢尔盖不如雷米优秀,是争不过雷米的。
“好吧,但是雷米大哥你要保证这辈子好好照顾爱丽丝小姐,她自幼身体多病,很是可怜。”
谢尔盖沉默了一阵之后道,他终于想通了。
“你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她的,我要让他成为整个血都甚至是整个世界最为幸福的女人。”雷米见谢尔盖想通了,很是高兴地,他在谢尔盖的肩膀上拍了拍道:“谢尔盖,你有谦让之德,我雷米会记住这一点的,你永远是我的好兄弟,哪怕我将来成为了下一任族长,我也不会忘记。”
“多谢雷米大哥。”谢尔盖道,他虽然失去了争夺爱丽丝小姐的机会,但是得到了雷米的兄弟感情和一句承诺,他觉得也值了。
“看到雷米大哥和你没因为爱丽丝小姐生出芥蒂,我很高兴。”安德烈立马道:“雷米大哥,你放心,既然是你看上了爱丽丝小姐,我自知争不过你,我退出,不过你真要得到爱丽丝小姐,你要警惕一人,他可能是你最大的竞争对手。”
“安德烈,识时务者为俊杰,你不愧是俊杰。”雷米对安德烈的退出也是开心,但他听完安德烈的后半句话,脸色微微一变道:“血都之中,年轻一代我们三人是最为优秀的,你们都不和我争了,我还有什么竞争对手,就算我有竞争对手,那也不是和我一个级别的,完全对我构不成威胁。”
“雷米大哥,你过来。”安德烈却是压低了声音,要往旁边走,此时王恒和爱丽丝小姐正往他们这边走过来,他似乎是怕王恒和爱丽丝小姐听到什么。
雷米和谢尔盖好奇地跟着安德烈走了三四百米,安德烈这才站定了。
“谁是我的竞争对手,快说。”雷米催促道。
“雷米大哥,你看到了爱丽丝小姐身边那个人没有?他最近天天可是和小姐在一起啊,这个人你可不要低估了他,他的竞争力比我和谢尔盖两个可要强多了。”
安德烈道,他这个人足智多谋,算是他们三个圣级武士当中的智囊式的人物,而且他精通世界各地的文化,算得上是一个华夏通。
“安德烈,你不说我还没注意,这个人的确才是雷米大哥的劲敌啊。”安德烈一开口,谢尔盖也道。
“此人叫王恒,是从华夏来的医生,他其貌不扬,身上既无能量波动,也无魔法波动,也能做我的竞争对手?”雷米远远地看了王恒一眼,却是觉得有些不以为然地道:“你们看看,他和爱丽丝小姐站在一起般配吗?我觉得在爱丽丝小姐的身边,只有我站在那里,才是协调的,你们什么眼光,居然将这个人当成我的竞争对手,简直是个笑话,我觉得我只有艺术不如他,其他方面,他都不如我。”
“雷米大哥,你当然是人中之龙,但你注意到一点没有,爱丽丝小姐和王恒的关系很亲密啊,她从小因为身体不好,很少能到户外玩,基本上是个宅女,这些年她身体更差了,基本职能躺在床上,她是顾忌的,也不爱和我说话,你见她除了和霍华德族长说话之外,还和谁说过那么多的话?但是现在她和王恒却详谈甚欢,这就要警惕他们日久生情啊。”
安德烈分析道,不得不说,他这个人还是很有分析能力的,事实上,他觉得王恒和爱丽丝小姐站在一起散步,非常的和谐,他继而才想到这些方面,才觉得王恒是雷米的最大的竞争对手。
“安德烈,你觉得王恒能和我争?”雷米依旧不将王恒看在眼里。
“雷米大哥,安德烈说得没错,王恒救好了爱丽丝小姐的病,是爱丽丝小姐的救命恩人,只怕爱丽丝小姐对王恒会产生一种特殊的感情,你还是要警惕,要将王恒看成是你同级别的对手啊。”
谢尔盖也道,他觉得安德烈分析得很有道理。
“王恒救了爱丽丝小姐是没错,这在我们霍华德家族是众人皆知的事情,这些天也的确是王恒陪着爱丽丝小姐,但你们别忘记了,王恒只是一个医生,爱丽丝对王恒那么客气,那只是因为王恒救了他而已,你们真的想多了。”
雷米道:“好了,这件事情咱们就不要再说了,反正只要你们两个不和我争爱丽丝小姐,我谁都不看在眼里,你们可以警告一下那些对爱丽丝有想法的人,就说爱丽丝是我雷米的,叫他们少打主意,不然的话我对他们不客气。”
“雷米大哥,我知道了。”谢尔盖道。
“知道了。”霍华德也应了一声,不过他内心却在暗暗叹息。
随即,三人就走开了,毕竟作为家族内年轻一代的领军人物,他们还有事情要办,不可能老站在一边对王恒和爱丽丝评头论足
而王恒和爱丽丝小姐,有如一对璧人,继续在庄园的草地上散步。
雷米、安德烈和谢尔盖的对话爱丽丝一点都不知道,但是王恒却听得清清楚楚。
“我以为自己在霍华德家族是最受欢迎的,因为我救好了爱丽丝小姐,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将我作为竞争对手了。”
王恒心中有些哭笑不得,身体复原之后的爱丽丝小姐虽然风华绝代,他也微微有些动心,但他并没有打算追求爱丽丝,他已经有了温美霞、钟依依和周小舟三个红颜知己,他觉得此生足矣,他懂得一个道理,世界上美好的东西很多,有些东西远远看着,有机会欣赏就不错了,而世界上的美女很多,总不能一个人全部要拥有。
因此他没打算和爱丽丝发生什么感情,要知道爱丽丝小姐是大名鼎鼎的霍华德家族族长乔治。霍华德的女儿,这样的女人是不可能不要名分跟着她的,就算爱丽丝真的喜欢上了他,难道要他抛弃温美霞等红颜知己,娶爱丽丝?
他王恒不是这样的人,这种不切实际的感情,他也不去奢望。
但是他和爱丽丝小姐聊天却很愉快。
在霍华德家族一般人的眼里,爱丽丝小姐是孤僻的,不爱说话的,但实际上不是,爱丽丝本质上是个女汉子,刚毅果敢,什么事情敢说敢做,只是她从娘胎里面带出来的病折磨了她这么多年,硬生生将她折磨成了宅女。
现在她身体好了,就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显得活力十足了,而她在生病的二十多年里面,看书成了她几乎唯一的消遣,因此她非常的博学多才,懂很多的东西。
她对华夏很感兴趣,对东方的修士很敢兴趣,对王恒的医术也很感兴趣,在什么问题上面,她都有独到的见解。
有时候她善于解说,有时候善于倾听,总而言之,王恒觉得和爱丽丝在一起,就是一种享受,时间过得很快。
同样,爱丽丝也觉得和王恒在一起,是一种欢愉,她听王恒说起华夏以及东方的修士,就心向往之。
两个人或许都没完全觉察道,虽然他们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但两个人却是越来越了解,两颗心越来越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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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你这不地道啊,我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你却让我斩断情丝,你这让我怎么办?”
听到雷米的警告之后,谢尔盖有些不满和不甘地道,但是他的底气又有些不足。
虽然同是圣级武士,但雷米是巅峰期,他是初期,两人的实力还是相差比较远的,就算是加上圣级武士中期的的安德烈,也未必打得过雷米,要是他实力比雷米强,虽然和雷米称兄道弟,也肯定会大声喊了出来。
“谢尔盖,你是我的兄弟吗?”雷米神色一动之后道。
“当然。”谢尔盖道:“我们三人是最为亲密的兄弟。”
“俗话说为兄弟两肋插刀,你斩断情丝都做不到?何况你没找女人,不也这么多年多来了吗?”
雷米道:“再说了,爱丽丝小姐是族长的女儿,他肯定要找一个最强的勇士,在咱们霍华德家族,除了族长之外,我的战斗力最强,你说爱丽丝小姐是不是理所当然应该属于我?”
“好像是这么一个道理。”
谢尔盖的声音越来越小了,雷米一直是他心目中的大哥级别的人物,虽然现在他看到风华绝代的爱丽丝小姐很是动心,但他也知道,真要争起来,自己是争不过雷米的,雷米修为高,英俊潇洒,是霍华德家族很多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如果是和其他人比还是很自信的,但是和雷米比,他的确有些心虚。
“那你就不要和我争,我告诉你们,我已经深深爱上了爱丽丝小姐,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他这样的女人,就应该属于我这样的勇士。”
雷米道。
他现在是圣级武士巅峰,那么在未来的岁月里面很有可能突破到大武尊的境界,如果成为大武尊,那实力也就相当于现在的霍华德家族的族长乔治。霍华德了,那么他以后成为下一任族长的可能性就很大。
要知道乔治。霍华德就爱丽丝这么一个女儿,而没有儿子,而爱丽丝基本上没有什么修为,那么只能从家族当中另外选高手继承家主之外,从名望和实力来说,雷米都是第一人选。
“谢尔盖,用一句华夏的话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你就不要和雷米大哥争爱丽丝小姐了,免得伤害我们兄弟之间的感情。”
安德烈也插话道,他也认为谢尔盖不如雷米优秀,是争不过雷米的。
“好吧,但是雷米大哥你要保证这辈子好好照顾爱丽丝小姐,她自幼身体多病,很是可怜。”
谢尔盖沉默了一阵之后道,他终于想通了。
“你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她的,我要让他成为整个血都甚至是整个世界最为幸福的女人。”雷米见谢尔盖想通了,很是高兴地,他在谢尔盖的肩膀上拍了拍道:“谢尔盖,你有谦让之德,我雷米会记住这一点的,你永远是我的好兄弟,哪怕我将来成为了下一任族长,我也不会忘记。”
“多谢雷米大哥。”谢尔盖道,他虽然失去了争夺爱丽丝小姐的机会,但是得到了雷米的兄弟感情和一句承诺,他觉得也值了。
“看到雷米大哥和你没因为爱丽丝小姐生出芥蒂,我很高兴。”安德烈立马道:“雷米大哥,你放心,既然是你看上了爱丽丝小姐,我自知争不过你,我退出,不过你真要得到爱丽丝小姐,你要警惕一人,他可能是你最大的竞争对手。”
“安德烈,识时务者为俊杰,你不愧是俊杰。”雷米对安德烈的退出也是开心,但他听完安德烈的后半句话,脸色微微一变道:“血都之中,年轻一代我们三人是最为优秀的,你们都不和我争了,我还有什么竞争对手,就算我有竞争对手,那也不是和我一个级别的,完全对我构不成威胁。”
“雷米大哥,你过来。”安德烈却是压低了声音,要往旁边走,此时王恒和爱丽丝小姐正往他们这边走过来,他似乎是怕王恒和爱丽丝小姐听到什么。
雷米和谢尔盖好奇地跟着安德烈走了三四百米,安德烈这才站定了。
“谁是我的竞争对手,快说。”雷米催促道。
“雷米大哥,你看到了爱丽丝小姐身边那个人没有?他最近天天可是和小姐在一起啊,这个人你可不要低估了他,他的竞争力比我和谢尔盖两个可要强多了。”
安德烈道,他这个人足智多谋,算是他们三个圣级武士当中的智囊式的人物,而且他精通世界各地的文化,算得上是一个华夏通。
“安德烈,你不说我还没注意,这个人的确才是雷米大哥的劲敌啊。”安德烈一开口,谢尔盖也道。
“此人叫王恒,是从华夏来的医生,他其貌不扬,身上既无能量波动,也无魔法波动,也能做我的竞争对手?”雷米远远地看了王恒一眼,却是觉得有些不以为然地道:“你们看看,他和爱丽丝小姐站在一起般配吗?我觉得在爱丽丝小姐的身边,只有我站在那里,才是协调的,你们什么眼光,居然将这个人当成我的竞争对手,简直是个笑话,我觉得我只有艺术不如他,其他方面,他都不如我。”
“雷米大哥,你当然是人中之龙,但你注意到一点没有,爱丽丝小姐和王恒的关系很亲密啊,她从小因为身体不好,很少能到户外玩,基本上是个宅女,这些年她身体更差了,基本职能躺在床上,她是顾忌的,也不爱和我说话,你见她除了和霍华德族长说话之外,还和谁说过那么多的话?但是现在她和王恒却详谈甚欢,这就要警惕他们日久生情啊。”
安德烈分析道,不得不说,他这个人还是很有分析能力的,事实上,他觉得王恒和爱丽丝小姐站在一起散步,非常的和谐,他继而才想到这些方面,才觉得王恒是雷米的最大的竞争对手。
“安德烈,你觉得王恒能和我争?”雷米依旧不将王恒看在眼里。
“雷米大哥,安德烈说得没错,王恒救好了爱丽丝小姐的病,是爱丽丝小姐的救命恩人,只怕爱丽丝小姐对王恒会产生一种特殊的感情,你还是要警惕,要将王恒看成是你同级别的对手啊。”
谢尔盖也道,他觉得安德烈分析得很有道理。
“王恒救了爱丽丝小姐是没错,这在我们霍华德家族是众人皆知的事情,这些天也的确是王恒陪着爱丽丝小姐,但你们别忘记了,王恒只是一个医生,爱丽丝对王恒那么客气,那只是因为王恒救了他而已,你们真的想多了。”
雷米道:“好了,这件事情咱们就不要再说了,反正只要你们两个不和我争爱丽丝小姐,我谁都不看在眼里,你们可以警告一下那些对爱丽丝有想法的人,就说爱丽丝是我雷米的,叫他们少打主意,不然的话我对他们不客气。”
“雷米大哥,我知道了。”谢尔盖道。
“知道了。”霍华德也应了一声,不过他内心却在暗暗叹息。
随即,三人就走开了,毕竟作为家族内年轻一代的领军人物,他们还有事情要办,不可能老站在一边对王恒和爱丽丝评头论足
而王恒和爱丽丝小姐,有如一对璧人,继续在庄园的草地上散步。
雷米、安德烈和谢尔盖的对话爱丽丝一点都不知道,但是王恒却听得清清楚楚。
“我以为自己在霍华德家族是最受欢迎的,因为我救好了爱丽丝小姐,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将我作为竞争对手了。”
王恒心中有些哭笑不得,身体复原之后的爱丽丝小姐虽然风华绝代,他也微微有些动心,但他并没有打算追求爱丽丝,他已经有了温美霞、钟依依和周小舟三个红颜知己,他觉得此生足矣,他懂得一个道理,世界上美好的东西很多,有些东西远远看着,有机会欣赏就不错了,而世界上的美女很多,总不能一个人全部要拥有。
因此他没打算和爱丽丝发生什么感情,要知道爱丽丝小姐是大名鼎鼎的霍华德家族族长乔治。霍华德的女儿,这样的女人是不可能不要名分跟着她的,就算爱丽丝真的喜欢上了他,难道要他抛弃温美霞等红颜知己,娶爱丽丝?
他王恒不是这样的人,这种不切实际的感情,他也不去奢望。
但是他和爱丽丝小姐聊天却很愉快。
在霍华德家族一般人的眼里,爱丽丝小姐是孤僻的,不爱说话的,但实际上不是,爱丽丝本质上是个女汉子,刚毅果敢,什么事情敢说敢做,只是她从娘胎里面带出来的病折磨了她这么多年,硬生生将她折磨成了宅女。
现在她身体好了,就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显得活力十足了,而她在生病的二十多年里面,看书成了她几乎唯一的消遣,因此她非常的博学多才,懂很多的东西。
她对华夏很感兴趣,对东方的修士很敢兴趣,对王恒的医术也很感兴趣,在什么问题上面,她都有独到的见解。
有时候她善于解说,有时候善于倾听,总而言之,王恒觉得和爱丽丝在一起,就是一种享受,时间过得很快。
同样,爱丽丝也觉得和王恒在一起,是一种欢愉,她听王恒说起华夏以及东方的修士,就心向往之。
两个人或许都没完全觉察道,虽然他们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但两个人却是越来越了解,两颗心越来越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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