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拉拉的哭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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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坏了酒馆的门,赔钱。”
拉拉伸出一只手,一点也不惧怕雁阿九刚才干翻了那么多名护卫。
“赔多少?”
“五个银币。”
雁阿九伸手在衣服的口袋里面开始掏钱……
“不行啊!拉拉,怎么能这么便宜了这小子啊!”
“咱们峭崖酒馆的大门怎么才值五个银币!不能这样放过他!”
“老板也不会同意的吧?”
被拉拉独自一人拦在身后的守卫们气恼地说道,几个被雁阿九放倒在地上的守卫看见雁阿九已经向拉拉伸出的手递出了5枚银币,虽然站不起来,但是眼神里面满是不甘。
拉拉将五枚银币塞入了自己的腰带之中,忽然转过身:
“你们还好意思说!”
她的声音大得让人觉得是在耳边吼出来的一般,不过除开这一句,拉拉把自己说话的音量放回了正常。
“如果你们不打架的话,我可以讹他十枚金币!但是你们打了,而且还打不过!”
拉拉生气地用手指着一个个守卫,顿时令得他们颜面无存。
可是就算在这样的刺激之下,脾气再大的守卫也不过是哼哼了几声而已,仿佛这帮守卫都只是拉拉一个女佣的手下一般。
正当拉拉转过身训斥那些“不争气”的酒馆守卫的时候,雁阿九正好看见拉拉的背后,她的脖颈下方,背脊靠上一点的位置,露着半个刺青一样的图案,并且十分巧合的是,雁阿九认识那个图案。
既像书本,又像两扇敞开着的门,中间是一团三簇形状的火焰,一个球形正在燃烧着。
雁阿九在很小的时候就见过这样的图案。
在破魔族内族之中,就有一些身上纹着这种图案的人,他们大多数在族中担任着信使,哨卫,以及像拉拉这样的服务员,平时却很少与其他人交流,似乎只顾着忙自己的事情。
破魔族位于五部族的最南端,有来自于南荒之地的人族举族投靠破魔族,为的是求得一片安全的土地和破魔族修者军队的庇护。
云初大陆上,最北端的地方是雷云帝国,从北往下分别是玄速、天音、五毒、鬼谷和破魔五大部族的分布;过了破魔族再往南的地方,就被称为南荒之地。破魔族人在部族的最南端修建了坚不可摧的城墙,并派重兵防守,为的便是抵御南荒之地时有出现的武兽兽潮和南荒众族的入侵。
几百年前,许多生存艰难的南荒族人为自己找到了另一条道路——以附族的身份加入破魔族之中,既能躲避兽潮,也可以避免战乱,破魔族在发生内乱之前,无论是修者的数量、军队的实力、还是地域的富饶程度,可以和远在北方的雷云帝国分庭抗礼!
因此有一个时期,很多南荒族人愿意迁徙到破魔族中,享受舒适的环境,为了换取这样的接纳,需要付出的代价便是迁徙到破魔族的南荒族人需要在十五岁成年到二十五岁之间必须要要从事一些与劳动、生产方面相关的工作,并且要在自己的背后纹上破魔族的族纹。
这个做法在数百年来破魔族中饱受争议,虽然南荒一族的人们相比与严酷的生存环境,纷纷表示愿意接受这种服十年劳役的做法,但对纹身这样的事情是比较抵触的。
二十年前,雁子墨族长掌权时候便已经下令废除纹身,改为登记在册,只服劳役就行。但是仍然有许多南荒族人已经纹上了族纹,也就无法摆脱这样的印记。其中激进一点的,甚至想过用烧红了的烙铁把皮肤烫糊,但是很多犯罪入狱的囚犯也经常用这个办法祛除在牢狱中被刺下的印记,所以怎样都还是会被人看不起。
破魔族发生内乱以后,许多外族的破魔族人纷纷恢复了以往的制度,并且变本加厉地对待已经在破魔族境内生存和繁衍了许多代的前南荒族民,因此导致破魔族的势力更加分崩离析。
“你叫什么名字?”
雁阿九并不认识她,只是第一次来峭崖酒馆的时候见过一面而已。
“我叫拉拉。”
“你……”
“没有你的事情了,你可以走了。”拉拉一手捂着自己的腰带,另一只手朝着酒馆的门外摆了摆。
可是雁阿九却并不像在场的守卫们一样对拉拉言听计从。
守卫们之所以敬让着拉拉,是因为拉拉是酒馆的老板,也就是野犬耶夫身边最为亲近的人。野犬耶夫在他年轻的时候据说是混迹于雷云城决斗场的,据说是有着四十级修者的实力。
野犬耶夫在瑞普镇当酒馆老板的时候也对人出过手,只要他被惹毛了,对方的下场就一定是被耶夫给揍得满地找牙。
拉拉虽是峭崖酒馆的女服务员,兼职野犬耶夫的女佣,但她实际上还有一个身份——那便是野犬耶夫的养女,她是在还只有八九岁那么大的时候被耶夫捡回酒馆来的。
耶夫已经年过六十,一生没有结过婚,也没有和别的女人生过孩子,他应当是把拉拉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来看待,所以拉拉虽然对客人们献上礼貌,但是对于峭崖酒馆里的守卫们却是不怎么友好的。
守卫们见雁阿九就要吃瘪,纷纷站在那里不动,等着看他的好戏。
“你曾经是破魔族人吧?我看到你身上的‘印记’了。”
不等拉拉说话,守卫们通通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傻小子,自己是部族人,部族人哪里有长得像拉拉这样的!”
“我记得上次那个谁,有一次从外地来了一个愣小子,他硬是要猜拉拉的来历,你猜他说是从哪来的?鬼谷的!”
守卫们虽然不知道南荒到底存在着多少个族落,但是对于五部族的名字却还是都分得清楚的。
雁阿九问出的问题,早就有人问过了,他们五一不是被拉拉当场轰了出去,十分严厉的那种。
而现在拉拉的脸上,就慢慢地露出了一种,严厉的神色。
雁阿九平静地看着拉拉,他把自己刚才的话对她重复了一遍:
“听清楚了,我知道你以前曾经在破魔族里待过,你身上有破魔族的族纹。”
“那你有吗?”拉拉忽然开口道。
“我……没有。但我也来自破魔族。”
众守卫纷纷不笑了,因为他们看见拉拉竟然心平气和地同雁阿九交谈,并且逐渐低下了头。
“那你是坏人,你和他们一样,你们把阿爸,阿妈,还有阿哥……”
“我保证我没有做过你所说的那种事情,并且绝大多数的破魔族人都不会这么做。”
雁阿九打断了拉拉的话。
拉拉今年已经过了二十岁,但是此时此刻,红皮肤的她在雁阿九面前就像是一个受到欺负了的小孩子一般。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雁阿九才忽然想起,自己原来属于破魔内族,拥有着破魔一族最为纯粹的血脉,而拉拉,算是自己的子民。
“你可以送我回家吗?”
拉拉带着一点点的哭腔开口了:“或者至少告诉我,我去破魔族之前的家在哪,我是属于哪个族落的?”
“我有个弟弟在迁徙的时候被落下了……”
(第一百一十章完)
“你打坏了酒馆的门,赔钱。”
拉拉伸出一只手,一点也不惧怕雁阿九刚才干翻了那么多名护卫。
“赔多少?”
“五个银币。”
雁阿九伸手在衣服的口袋里面开始掏钱……
“不行啊!拉拉,怎么能这么便宜了这小子啊!”
“咱们峭崖酒馆的大门怎么才值五个银币!不能这样放过他!”
“老板也不会同意的吧?”
被拉拉独自一人拦在身后的守卫们气恼地说道,几个被雁阿九放倒在地上的守卫看见雁阿九已经向拉拉伸出的手递出了5枚银币,虽然站不起来,但是眼神里面满是不甘。
拉拉将五枚银币塞入了自己的腰带之中,忽然转过身:
“你们还好意思说!”
她的声音大得让人觉得是在耳边吼出来的一般,不过除开这一句,拉拉把自己说话的音量放回了正常。
“如果你们不打架的话,我可以讹他十枚金币!但是你们打了,而且还打不过!”
拉拉生气地用手指着一个个守卫,顿时令得他们颜面无存。
可是就算在这样的刺激之下,脾气再大的守卫也不过是哼哼了几声而已,仿佛这帮守卫都只是拉拉一个女佣的手下一般。
正当拉拉转过身训斥那些“不争气”的酒馆守卫的时候,雁阿九正好看见拉拉的背后,她的脖颈下方,背脊靠上一点的位置,露着半个刺青一样的图案,并且十分巧合的是,雁阿九认识那个图案。
既像书本,又像两扇敞开着的门,中间是一团三簇形状的火焰,一个球形正在燃烧着。
雁阿九在很小的时候就见过这样的图案。
在破魔族内族之中,就有一些身上纹着这种图案的人,他们大多数在族中担任着信使,哨卫,以及像拉拉这样的服务员,平时却很少与其他人交流,似乎只顾着忙自己的事情。
破魔族位于五部族的最南端,有来自于南荒之地的人族举族投靠破魔族,为的是求得一片安全的土地和破魔族修者军队的庇护。
云初大陆上,最北端的地方是雷云帝国,从北往下分别是玄速、天音、五毒、鬼谷和破魔五大部族的分布;过了破魔族再往南的地方,就被称为南荒之地。破魔族人在部族的最南端修建了坚不可摧的城墙,并派重兵防守,为的便是抵御南荒之地时有出现的武兽兽潮和南荒众族的入侵。
几百年前,许多生存艰难的南荒族人为自己找到了另一条道路——以附族的身份加入破魔族之中,既能躲避兽潮,也可以避免战乱,破魔族在发生内乱之前,无论是修者的数量、军队的实力、还是地域的富饶程度,可以和远在北方的雷云帝国分庭抗礼!
因此有一个时期,很多南荒族人愿意迁徙到破魔族中,享受舒适的环境,为了换取这样的接纳,需要付出的代价便是迁徙到破魔族的南荒族人需要在十五岁成年到二十五岁之间必须要要从事一些与劳动、生产方面相关的工作,并且要在自己的背后纹上破魔族的族纹。
这个做法在数百年来破魔族中饱受争议,虽然南荒一族的人们相比与严酷的生存环境,纷纷表示愿意接受这种服十年劳役的做法,但对纹身这样的事情是比较抵触的。
二十年前,雁子墨族长掌权时候便已经下令废除纹身,改为登记在册,只服劳役就行。但是仍然有许多南荒族人已经纹上了族纹,也就无法摆脱这样的印记。其中激进一点的,甚至想过用烧红了的烙铁把皮肤烫糊,但是很多犯罪入狱的囚犯也经常用这个办法祛除在牢狱中被刺下的印记,所以怎样都还是会被人看不起。
破魔族发生内乱以后,许多外族的破魔族人纷纷恢复了以往的制度,并且变本加厉地对待已经在破魔族境内生存和繁衍了许多代的前南荒族民,因此导致破魔族的势力更加分崩离析。
“你叫什么名字?”
雁阿九并不认识她,只是第一次来峭崖酒馆的时候见过一面而已。
“我叫拉拉。”
“你……”
“没有你的事情了,你可以走了。”拉拉一手捂着自己的腰带,另一只手朝着酒馆的门外摆了摆。
可是雁阿九却并不像在场的守卫们一样对拉拉言听计从。
守卫们之所以敬让着拉拉,是因为拉拉是酒馆的老板,也就是野犬耶夫身边最为亲近的人。野犬耶夫在他年轻的时候据说是混迹于雷云城决斗场的,据说是有着四十级修者的实力。
野犬耶夫在瑞普镇当酒馆老板的时候也对人出过手,只要他被惹毛了,对方的下场就一定是被耶夫给揍得满地找牙。
拉拉虽是峭崖酒馆的女服务员,兼职野犬耶夫的女佣,但她实际上还有一个身份——那便是野犬耶夫的养女,她是在还只有八九岁那么大的时候被耶夫捡回酒馆来的。
耶夫已经年过六十,一生没有结过婚,也没有和别的女人生过孩子,他应当是把拉拉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来看待,所以拉拉虽然对客人们献上礼貌,但是对于峭崖酒馆里的守卫们却是不怎么友好的。
守卫们见雁阿九就要吃瘪,纷纷站在那里不动,等着看他的好戏。
“你曾经是破魔族人吧?我看到你身上的‘印记’了。”
不等拉拉说话,守卫们通通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傻小子,自己是部族人,部族人哪里有长得像拉拉这样的!”
“我记得上次那个谁,有一次从外地来了一个愣小子,他硬是要猜拉拉的来历,你猜他说是从哪来的?鬼谷的!”
守卫们虽然不知道南荒到底存在着多少个族落,但是对于五部族的名字却还是都分得清楚的。
雁阿九问出的问题,早就有人问过了,他们五一不是被拉拉当场轰了出去,十分严厉的那种。
而现在拉拉的脸上,就慢慢地露出了一种,严厉的神色。
雁阿九平静地看着拉拉,他把自己刚才的话对她重复了一遍:
“听清楚了,我知道你以前曾经在破魔族里待过,你身上有破魔族的族纹。”
“那你有吗?”拉拉忽然开口道。
“我……没有。但我也来自破魔族。”
众守卫纷纷不笑了,因为他们看见拉拉竟然心平气和地同雁阿九交谈,并且逐渐低下了头。
“那你是坏人,你和他们一样,你们把阿爸,阿妈,还有阿哥……”
“我保证我没有做过你所说的那种事情,并且绝大多数的破魔族人都不会这么做。”
雁阿九打断了拉拉的话。
拉拉今年已经过了二十岁,但是此时此刻,红皮肤的她在雁阿九面前就像是一个受到欺负了的小孩子一般。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雁阿九才忽然想起,自己原来属于破魔内族,拥有着破魔一族最为纯粹的血脉,而拉拉,算是自己的子民。
“你可以送我回家吗?”
拉拉带着一点点的哭腔开口了:“或者至少告诉我,我去破魔族之前的家在哪,我是属于哪个族落的?”
“我有个弟弟在迁徙的时候被落下了……”
(第一百一十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