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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文苑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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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之内,南原城内所有的古董店和珍玩馆都被调查过了,最后,谌言来到了文苑会馆。

    其实,刚开始他就想到了这里,不过,一遇到事情就去求司徒瑞的话,总显得自己太没有本事了。

    司徒瑞也是皇族,其实,他是当今皇上的小皇叔,比起那个喜欢舞文弄墨的大侄子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除了喜欢读书之外,他对天下的事情都很很感兴趣。

    在南原城,如果连司徒瑞都不知道的事情,只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这件事情还没有发生;另一种是,这件事情是司徒瑞做的。

    他自己做过的事情,不管任何人怎么问,都是不会说的。

    谌言走进文苑会馆的时候,司徒瑞正趴在桌子上研究一样精巧的机关,走近了却发现,是一只竹蜻蜓——是一直外表和蜻蜓一样用竹子做的蜻蜓,不是简单的三个竹片;竹蜻蜓身上有四个薄薄竹片做翅膀,眼睛、尾巴和身体都惟妙惟肖,微风一吹,须尾乱颤。

    “这样的东西能飞起来?”谌言坐在另一边问道。

    来到这里就不用客气,因为陌生人,是走不进这个会馆的。

    “有风的时候,自然没问题,其实飞鸟也是御风而已,人学会了御风,照样也可以分起来。”司徒瑞停下来修缮工作,拿起来放在手心看了看,果然是精致十分,让人爱不释手。

    “飞一个看看。”

    司徒瑞一笑,托着竹蜻蜓的手一松,说道:“你看,这不是飞起来了。”

    谌言内心不由得惊奇!竹蜻蜓竟然如同静止一样停在半空中!只见轻风徐来,竹蜻蜓震动着两片薄薄的翅膀,借助风带来的气流,在空中保持稳定的静止,就如同真正活着的蜻蜓一般!随着风力稍强,竹蜻蜓突然移动了一点,飞的越来越高了。

    司徒瑞有点遗憾地看着越飞越远的竹蜻蜓,叹了一口气:“那一个做的还很不完善,飞走了以后,就再也飞不回来了。”

    “如果你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在治理国家上,或许大尧国早就称霸四方了。”谌言一笑坐下来说。

    司徒瑞嘴角一挑:“你说这种话可是有点大逆不道,万一被太子的人听去了,会死的很惨的。”

    听到司徒瑞的话,谌言禁不住大笑一声:“哈哈,我不怕,你这个地方如果有奸细的话,恐怕死的会更惨吧。”

    两人相视一笑,进入会馆的里面叙谈。

    文苑会馆一年四季都有人在监视,但是没有一个人敢走进来,司徒瑞可以用一百种方法让那些皇宫里的间谍有来无回。

    “女儿红……你知道今天我要来。”谌言打开桌子上的一坛酒,闻了一下,是三十年以上的女儿红。

    “我的好酒已经不多了,你省着点喝。有什么事情也快说,我还要去做竹蜻蜓。”司徒瑞坐下来,自己倒了一杯清茶。

    就在司徒瑞坐定之后,一个声音突兀的出现。

    “王浆盂。”

    听到“王浆盂”这三个字,司徒瑞放下了茶碗,然后沉吟了一下,脑海里似乎在飞快的搜索者关于这个东西的影子。

    司徒瑞看向谌言:“是不祥之物,问它作甚?”

    谌言说:“的确不详,我一个朋友因为这件东西险些丧命,我要查出来幕后的黑手。”

    司徒瑞愣了一下,说道:“我才得不错的话,你的那个朋友应该是女的。”

    “你怎么知道?”

    “很简单,除了訾风之外,有哪个的男人愿意做你的朋友,你的断袖之名可是人尽皆知。”司徒瑞哈哈大笑。

    谌言脸上稍有不快,却又无可反驳。自己不愿意成亲,也难怪别人会有这样的猜测。他不成亲也是有自己的考虑的,身为大将军,年年打仗远赴边关,万一马革裹尸的话,岂不是要害的别人成了孤儿寡母?而且,至今为止还没有遇到让自己心动的女人。

    她,究竟算不上,自己也说不清楚。

    “司徒,我没有心思开玩笑,把你知道的告诉我。”

    司徒瑞收回笑容,手里拿着茶碗缓缓地说道:“王浆盂,其实应该叫做蜂王琥珀才对。据说原产自西域各国,其实是大谬。西域花草甚少怎么会有蜂群?更不会有什么蜂王了。那些东西都是在孔雀河改道的时候冲刷过去的,追溯千年之前,恰巧有蜂王被松脂水晶之类的封存,变成琥珀。”

    谌言有些奇怪,问道:“就算是琥珀,也不会找来蜂群的,可是.......”

    “一般的自然不行,如果恰好那只蜂王在休眠的时候变成了湖泊,等它醒来之后,就不同一般了。蜂群都是群体性生存的昆虫,活的年代越久,就越接近神一样的级别,它所分泌出来的王浆就越能够吸引同类。”司徒瑞说道。

    “可你刚才却说,它是不祥之物,什么意思?”

    司徒瑞一笑,说道:“该死的不死,必然成为祸害。这种湖泊在西域都是当作陪葬品的,之后到了大尧国才有人当成宝贝整天藏在家里,你说,是不是不祥之物?”

    “据你所知,大尧国有没有可以吸引来蜂群的王浆盂?”

    “当然有,而且只有一个。”司徒瑞一笑说道。

    “在谁手里?!”谌言霍然站起来,紧张的盯着司徒瑞,如果他能够说出来名字,说明自己还能够解决,如果他不肯说,那肯定是涉及到皇亲国戚。

    司徒瑞迟疑了一下,看了看门外,然后用手蘸着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一个字:宁。

    李朗今天比较烦,甚至有点怕,坐在酒馆的雅间里不停的喝酒,转眼间就喝光了两三斤高粱烧,仍然觉得口中索然无味。这都因为恐惧形成的精神过度集中造成的,不知不觉,他又感觉到后背发凉,手脚发抖。

    他怕的不是杀人的事情败露,而是今天约他到这儿喝酒的人。

    正是宫玄明。

    他原本打算在坐在大厅里,那里的人很多,不过,小二告诉他房间早就定好了。硬着头皮上了楼,怀里还偷偷的藏着一把牛耳尖刀,另外,自己的几个死党也埋伏在外面,只要有个风吹草动,立即就能冲进来。

    下面熙熙攘攘的人也很多,如果宫玄明真的要对自己下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被别人看见,他堂堂的相府二少爷竟然行凶,传出去也完蛋了。

    想到这里,他的心稍稍的安慰了一点。

    不过,这时候门一被推开,他还是被吓了一条。

    “啊,二少爷,快,快请坐!小二,快来!”李朗扯着嗓子喊着,他真的很不愿意和宫玄明独自呆在一个房间里。

    “这种酒,能喝吗?”宫玄明拿起桌子上的酒壶闻了一下。

    高粱烧是烈酒,但是除了烈之外,并没有其他的长处了。小二赶紧跑进来,点头哈腰地说:“二位客爷,有什么吩咐。”

    “你们这里最好的莲花白还有竹叶青,每样来三斤。对了,听说河鲜已经上来了,给我多来一些,要好一点的。”宫玄明头也不抬,将酒壶丢给了小二。

    “二位稍等,小的马上去准备。”

    是不是富家子弟,从点菜上就可以看的出来。

    莲花白在大尧国的都城里,只有一个地方酿制,凡是喝过的都不可能忘记它的味道,要是弄虚作假一下子就能分辨出来。竹叶青,虽然算不上什么顶级的酒,价格却也高的惊人!至于河鲜,八月刚过,九月初到,河蟹河鱼刚捞上来的时候,价格更是高的惊人。这家酒馆虽然门面不大,却又是京城数一数二的老字号,占一个雅间,费用更不用说了。

    没有五十铃银子,这顿饭是下不来的。

    五十两足够一个侍卫一个月的俸禄了。

    “天上跫音莲花白,地上妙舞竹叶青。李朗,别愣着,给我倒酒。”宫玄明慵懒的躺在椅子上。

    “是!小人愚钝。”李朗诚惶诚恐的抱起酒坛子,为宫玄明满上。

    酒香四溢,芳香扑鼻,闻起来就让人感到一阵要醉过去的感觉。

    “好酒,你不喝吗?”

    “小的不敢,还请问二少爷今天找我来究竟有什么事情?小的,还要回去当差!”李朗擦了擦脸上的汗说。

    “李朗,这可不好,我是说,装傻是非常不好。”宫玄明放下酒杯,冷冷的看了一眼李朗说道:“以前相府里有很多的侍卫,但是后来都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们究竟去哪儿了。究竟去哪儿了?你有没有发现后花园的花草越来越茂盛了呢?实话说,我最讨厌他们跟我装傻,问一个问题,我会很累。”

    李朗脖子上的汗不断的留下来,很快就打湿了衣服,脑子在飞快的运转。

    “识时务者为俊杰!尚书大人,不是小的不忠心,实在是保命要紧啊!”李朗心里面一阵阵的安慰自己,然后猛然抬起头,跪在地上磕响头。

    “二少爷,小的知错了,还祈宽恕!今后小的唯二少爷马首是瞻,不敢违逆!”

    宫玄明一笑,说道:“很好,我最喜欢的就是聪明人。你起来吧,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

    李朗站起来,低着头站在一边。

    “你这样站着我很不舒服,还是坐下来,我们边喝边聊。只要你好好为我办事,我不会亏待你的!”宫玄明敲了敲桌子,将一杯竹叶青推到他的面前。

    李朗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谌言离开了文苑会馆,答应了司徒瑞下次再来的时候会给他带一些好酒的。两天的时间,其实只需要知道一个字就够了,宫玄镜,原来你也很可悲,比你有野心的人多了去了。

    燕子坞内,听见了船头有东西落下来的声音,燕晴儿放下了手中的药材,来到了外面。

    一个白色的布包落在了船头,看似圆圆的,有鹅卵大小。燕晴儿打开后放在手上一看,不由得眼前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