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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悲壮逃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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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欢有点不好意思,双颊绯红,把脸埋在他胸膛,他的身上有股好闻的味道,又撩起她的心神,她的腿再次勾上他的腰,嘴唇去扑捉他敏感的耳垂。

    他马上察觉她再次席卷的激情,手指抚过她红肿的唇瓣,朗声笑道:“你想榨干我啊。”

    她不说话,也不解释,贪恋而迷恋的流连。讨厌的时间啊,能不能过的再慢,再慢一点。

    她难得的热情让他无限欢愉,呼吸渐渐乱了,很快陷入没完没了的缠绵……

    春色再度盎然,暖意融融。

    洛欢再度醒来的时候,窗户纸已经发亮了,整晚的索取无度让她本来就虚弱的身体更加酸痛,可是她的心此时是满足的,就像被注射了一支强心针,让她有力气去直面残酷冰冷的现实。

    他大概是真的累了,睡的像个孩子,洛欢俯身,小心翼翼的在他嘴角印上一个吻,手指抚过他英俊的眉眼,洛欢听到自己在说,我也爱你。

    清晨的空气冷冽干燥,吸一口在咽喉很刺痛,却让洛欢清醒。

    她裹紧了身上的衣服,翻身上马。坐在马上,她最后回望了一眼那个山谷间的小小庭院,微弱的灯火提醒她,昨天的旖旎时光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一个梦境。

    做人不能这么自私,他的深情,她无以为报,所做的只有这么多。

    她之所以贪恋每一次的缠绵,是希望以后用来回忆的时候,能够尽可能的长一点,久一点,深刻一点。

    有这样一段时光,这样一个人,以后来回忆,来享用,足够了。

    残月尚未褪去,她知道自己该走了,她不想再给他添任何麻烦,她不想他跟自己耗下去,他应该去做他自己该做的事情。

    适可而止,她应该学会放手了。

    她这样爱他,她不想成为他的绊脚石,陪她躲在不见天日的地方渐渐老去。

    洛欢的眼泪还没来得及冲出眼眶就被干燥的风吹散,她猛一挥鞭,骏马长嘶,转眼间,咫尺天涯。

    而洛欢并不知道,就在她背后的山脊上,宴紫轩负手而立,他只穿了件薄薄的绉纱袍,头发匆忙间没有来得及梳理,披散在肩头被风吹起,若非紧锁的眉头,和冷凝的眸子,他看上去就像随时要乘风而去的谪仙。

    陆少卿亦步亦趋的站在他身后,风吹的浑身冰凉,宴紫轩却丝毫感觉不到寒冷,岿然不动。

    山下的马蹄声一声声回荡在山谷,渐行渐远。

    陆少卿看到宴紫轩越来深邃的目光,忍不住道:“王爷,属下即刻去追赶公主。”

    宴紫轩没有说话,视线如影随形的盯着那个黑点渐渐看不见,良久,才听到他缓缓道:“不必了,回京。”

    宴紫轩面无表情的转身往山下走,忽然又回过头:“把消息传给阿史那靖。”

    洛欢独自踏上了悲壮的逃亡之路。

    开始她只是漫无目的的一味奔逃,后来离大周京城越来越远,背后的紧迫感渐渐没有那么强了,她才开始思考下一步的计划。

    因为有本尊的记忆,南楚是最熟悉的,气候也暖和,而且南楚的商业很发达,按理说最合适,但是去南楚必须要经过几个大周的重镇,而且还要过一条大江,很容易暴露身份。

    去南诏的路最险,据说还有瘴气,丛林,野兽什么的,也不好走。

    那么只剩下北辽。

    北辽除了冷点,但是地方大,容易藏匿。

    阿史那靖一拍屁股跑了,给她留下一本烂帐,要是去北辽能遇到他,非要找他算账不可。

    洛欢有了目标,不再迟疑,专心北上。

    慕容清澜给她准备的马上,有一些钱,虽然不多,但是省点花能维持到她顺利到达北辽的都城。

    出了大周边境,洛欢的心情好了很多,北辽是几个国家里占地面积最广的国家,以发展畜牧业为主,往往走了很久都是一片荒凉,没什么人烟,偶尔有那么几个小镇,也历经黄沙的洗礼,而看不清本来的面目。

    大漠孤烟,天空高远,偶尔会有大片开阔的草地和松林,从高山之巅流淌下来的水很清甜,洛欢一路上看到的就是这样的风景。

    走了整整一个月,在冬季到来之前,她走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

    小镇的路边有个小酒馆,说是酒馆,其实就是几个棚子,摆了几张油腻腻的桌椅,供往来客商旅人歇脚的。

    天气不错,洛欢穿了粗布棉衣也不冷,坐在棚子里往远处看,可以看到天际边有一****的出奇的,红彤彤的太阳,悬在大漠黄沙之间,无际苍茫,让人陡然生出几分边塞游侠的豪迈之情。

    酒馆里售卖一种石榴酒,北辽盛产石榴,用石榴酿成的美酒是具有北辽特色的一种酒。酒的味道清甜甘冽,没有苦涩的味道。

    客人不多,听酒馆的老板说起有关石榴酒的传说,喝着美酒,看着美景,洛欢觉得很是惬意。

    都说旅行是治愈的良药,洛欢这严格上说不算旅行,只能算逃亡,但是即便如此,她郁闷的心情也渐渐得到了缓解,变的舒展宽广。

    洛欢眯着眼睛正品着酒,忽然耳边传来阵阵雷鸣,天际边黄沙弥漫,连红日都模糊不清,北辽气候很干燥,况且现在是冬天,这个时候下雨有点不科学。

    酒馆老板和伙计开始七手八脚的把桌子凳子往里面拖,洛欢很奇怪的看着他们,就这么几个破桌子凳子还怕被雨淋坏了?

    雷鸣声渐渐近了,洛欢往雷鸣的方向看了一眼,靠!哪里是什么打雷啊,分明是一支疾驰而来的骑兵!

    目测大概有三十几骑,在空旷的大地上奔跑起来气势雄浑,振聋发聩。震的洛欢桌子上的酒碗都晃晃的。

    洛欢在大周就听说过北辽骑兵厉害,这回有图有真相,比她想象的还要凶猛一百倍,虽然只有三十几骑,就像大陆上凭空刮起的飓风,摧枯拉朽,无坚不摧。

    只用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那队骑兵已经飞驰到眼前,旋风一般一闪而过,洛欢觉得扬起的沙子打在脸上生疼生疼,针扎一般,桌子上,酒碗里全是黄土。

    那队人马跑的太快,洛欢只留意到为首一人骑的是一匹白马,头上还竖着一排羽毛,很是拉风的样子。

    雷声远去,红日又露出真容,洛欢默默的把那碗已经被黄土弄脏的酒给倒了,正打算再要一碗,耳边又是一阵轰鸣!

    又来了!

    这回雷声没那么大了,而且,堪堪在洛欢的耳边戛然而止。

    洛欢背脊一僵。

    那匹白马踱到洛欢身边来回转悠,洛欢的眼前出现了一只牛皮靴子,踏在刻工精美的黄金马镫上,黑色狐裘的下摆铺在马背上,质地油光水滑。

    洛欢呆坐不动,因为她本能的感觉到,这个人虽然衣饰华贵,但是他身上有种很浓烈的杀气和血腥味道,野性十足,让她想起一匹爪牙锋利的狼。

    洛欢觉得自己应该没有什么值得这个北辽大贵人关注的,她现在穿的是辨不清颜色的粗棉袄,头发用帕子胡乱包着,脸好几天没洗了,满面灰土,整一个土大妈形象。盘缠也花的差不多了,可谓是要钱没钱,要色没色。

    所以她很不理解,这人站在她身边想干嘛。

    但她又不敢动,只能故作淡定的坐着,心里不停的打鼓。

    一柄冰凉的马鞭冷不丁勾起了她的下巴,洛欢汗毛倒竖,乍着胆子顺着那根精美马鞭往上看,先看到一只戴满戒指,修长的手,中指上是一颗硕大的黑曜石,闪闪发亮的似乎在哪里见过。

    洛欢猛一抬头,眼前是一张俊毅桀骜的脸。

    哎呀呀,这不是阿史那靖吗?

    眼前的阿史那靖又和在大周时候的形象不同,他似乎黑了点,因此显得更加阳刚狂放,一袭华贵的北辽贵族服饰,让他的异域风情更加突出,他结了发辫的长发上压着一顶九羽冠,九根白色羽毛呈扇形展开,正中还镶嵌了一颗蓝色宝石,威风凛凛,颇有草原雄鹰,一代枭雄的气概。

    阿史那靖俯下身,眯着琥珀色的眸子有疑惑,好像还没有认出洛欢,也是,洛欢现在灰头土脸面目全非,哪还有半点公主的风采?

    阿史那靖盯着她看了两秒钟,试探开口:“洛欢?你是洛欢?”

    洛欢扯出一个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