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失踪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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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你一遍,你当时是在收听‘**’吗?”
唐启明微微点了下头。
“回答我的问题。”
“是……的。”
“经常收听吗?”
“不太常听。”
“每天都听还不算经常?”
“我并没有每天都听。”
“那么,我纠正一下,是几乎每天都听。只有当有人登门拜访时,你才没有收听,对吧?”
“是……的。”
“为什么有他人在场就不敢收听?”
“也不是不敢听,是因为要跟他们交谈,所以才没听。”
“你收听‘’的目的?”
“目的?没什么目的啊,只是听听音乐而已。”
“只是听音乐?”
“是的,只是听音乐。”唐启明鹦鹉学舌般重复着讯问人员的话。
陆之青从另一个物证袋中,拿出几张写有英文单词的纸张,放在他面前。
“这是你的字吗?”
唐启明看了一眼那几张纸,立刻脸色发白,嘴唇哆嗦起来。
那几张纸上满是他信手写下的“自由……”、“人权……”、“**……”、“独裁……”之类的英文单词,想必警方已找人进行了翻译,而且恐怕也进行了笔迹鉴定!
他的表情变化一点儿也没逃过讯问人员的眼睛。
“是你写的吗?”
“是……的……”
“是边收听广播边写的吗?”
“回答问题!”
“是……的……”
“是‘’广播吗?”
讯问人员一步一步地把他往陷阱边推去。
“为什么不回答?”
“是……的……”
“你收听‘**’的目的显然不仅仅是为了听音乐,对吧?”
“你老实回答问题,不要耍滑头!”
“……我是想学习英语……”
“学英语为什么非要收听‘**’?”
“……我是在练习听力,它的英文节目语速比较慢,比较容易听懂。”
“你的意思是,你能够听懂‘**’播出的英文节目?”
“只是一部分……”
“所以你也能直接通过收音机,接受境外的指令?”
唐启明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什么指令?这……这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明白?”
“我不明白,我真的一点儿也不明白呀!”
“你难道不是一直在通过‘**’,接受境外敌对势力的秘密指令,寻找机会制造事端吗?”
“绝对不是!我……我真的只是在学英语,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秘密指令!”
“既然是在学英语,那一开始为什么要撒谎,而且在整个讯问过程,你都在不停地撒谎?”
“我是怕被扣上走白专道路的帽子……”
“你然道不知道收听敌台,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吗?”
“……知道是知道,可是……可是大家都在听呀!”
“好个大家都在听!你的意思是,大家都在做的事情,明知是违法的,也可以知法犯法吗?你这是在委过他人,想替自己的罪行开脱!”
“不是,不是,真的不是!我真的不是在接受什么秘密指令,我根本不知道那个……那个台会发布什么指令啊……”他嘶哑着嗓子,拳头一会儿握紧,一会儿松开,恨不得跪在地上,大喊冤枉。
他的说辞警方是否相信,不得而知,但至少他们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对他穷追不舍了。
换了两名民警进来讯问唐启明,讯问的内容也变了。
警方要他详细说明,两起凶案发生当晚他的行踪。
这个问题他已经在心中演练了好几遍了,但他还是歪着脑袋、皱着眉头,假装在回忆。
此刻,他已不像先前那么紧张,尽管内心仍然忐忑不安。
他说,第一起凶案发生当晚,吴远翔到他屋里来聊天,是八点多一点来的。大约九点钟的时候,他的女友李红来了,他们仨聊了一阵,将近十点钟的时候,吴远翔便告辞了。李红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走,两人一块儿去上班。
第二起凶案发生那晚,因为有点误会,他、李红以及另一名女士施晓佳,在他的屋里一直谈到凌晨一点多。后来他把李红和施晓佳送回她们的宿舍,三个人是一起离开的,先把施晓佳送到她宿舍,后送的李红。离开李红时已经将近两点钟了。
警方要他说明,他们三人之间是什么误会。
他面孔微微发红,盯着自己的双手说,李红对于他跟施晓佳之间的关系有点误会,要他解释,后来又找来了施晓佳,最后弄成了三人对质的局面。
他的说辞,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他很清楚,警方肯定会去核实自己的说法。但他并不耽心,因为他相信她俩会为他提供有利的证词的。
正当他浮想联翩之际,警方提了个在他看来没什么震撼力的问题他是否曾经有过一部自行车,或者曾经向谁借过自行车?
他很爽快地答道:“没有,我没有自行车。不过我确实曾经向朋友借过自行车。”
“是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是去年十月份吧。”
“这位朋友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她在纺织厂工作,名叫张招娣。”
就在他以为风暴即将过去之际,警方又抛出了一个令他心惊的问题。
“你那双四十二码翻毛皮鞋,现在什么地方?”
他抖嗦着下巴,结结巴巴道:“我……我一向是穿……穿四十一码鞋,没……没有四十二码鞋啊!”
“提醒你一下。你最近一次领取工作鞋是去年三月份吧?”警方以罕见的耐心说道,颇有点猫戏耗子的意味。
“是的……”
“你当时领得是多大的鞋子?”
“四十一码鞋啊。”唐启明一脸真诚地答道。
讯问人员点了点头,好像是在证实他回答的真实性。
唐启明象受到表扬的小学生一样,高兴地跟着点头,脸上绽放出笑容。
“几天之后,你又去了一趟劳保用品科,对吧?”
唐启明脸上的笑容疆住了,张了张嘴,但没有发出声音。
“为什么不回答?”
若干种辩辞跃入他的脑海,但每一种似乎都不攻自破。
“……我……我是又去了一趟……”
“去干什么?”
“这个……去……去换鞋……”
“换成多少码的?”
“……四十二码……”
“为什么要换成四十二码?”
“当时,我的脚上长了个东西,肿了起来,所以……所以想换双大点的……”
“你当时没去厂部医院处理?”
警方这么问,可不是为了表示关心,而是在寻找又一个可能揭穿他谎言的漏洞。
“没有……”
“那双鞋现在什么地方?”
“我扔了……”
“扔了?为什么?”
“……穿过的鞋再送给别人,不太礼貌,所以就扔了……”
“什么时候扔掉的?”
“脚好之后不久……”
“说具体时间。”
“大概是去年六、七月份……”
“扔在什么地方?”
“宿舍楼外面的垃圾箱里。”
这句话回答得毫不不拖泥带水,大概是唯一的一句真话。
“你不要自以为聪明,可以轻易蒙混过关。你这么不停地撒谎,对你没有任何好处。你老实回答,到底什么时候处理的那双鞋?”
“……我……”,他挣扎了一下,最后决定放弃,“是保卫处通知大家去……提取脚印的那天……晚上……”
他绝望地挣扎着说出了最后那几个要命的字眼。
“起先为什么要说是去年六、七月份处理的?”
“我……我耽心你们,你们会把我……把我当成凶手。”
“全厂一百八十多位接受检查的人,有哪一位是被无辜冤枉的?如果心中没有鬼,你耽心什么?”
审讯人员严厉的语气和凌厉的目光,令唐启明低垂着头,耷拉着双肩,万念俱灰,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样的命运。
正如杨建平所料,我的叔叔吴远翔果然被警方传讯了。
面对那两名讯问的民警,他靠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徐徐吐着青烟,显得镇定自若。
他觉得自己没什么可担忧的,因为他没干过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心中坦荡荡。至于说跟唐启明关系密切,那又如何?法律又没有规定自己不能跟他来往!况且,他现在也只是作为嫌疑人被警方拘留,说不定过两天就被释放了,就像肖永彬一样。
警方问他跟唐启明是什么关系,他不仅毫不隐讳自己跟他朋友相交,而且还象只饶舌的鹦鹉,咕噜咕噜说个不停。
讯问人员并未阻止他,而是任由他自由发挥。
他说,自己跟唐启明的弟弟唐启星因经常去广电局大院打篮球而认识。唐家是上海人,自己的母亲也是上海人,而且在上海又都有亲戚,关系自然便热络起来。一来二往地,两人成了好朋友,很快便跟唐启明也成了朋友。
讯问人员接着问道,是他要求招工人员将唐启明招到清钢厂的吗?
他又饶舌开了。
他说,唐启明是自己要好的朋友,在农村插队已经三年多了,比当时招到清钢厂的大多数人在广阔天地里呆的时间都要长,而且表现也不错,有大队和公社的推荐函为证,完全符合招工条件。当时清钢厂人人都在托招工的领导帮忙,把自己的兄弟姐妹、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招进清钢厂,自己只不过干了大家都在干的事。
讯问人员又问他,是否知道唐启明经常收听“……”他照例毫不讳言地回答说知道。
那么,他知道收听“……”是违法的吗?
此问题一出,他一直以来象招牌一样挂在脸上的那幅若无其事的表情,顿时荡然无存。他磕磕巴巴地辩解说,自己并不知道“……”是敌台,而且大家都在收听的,都没当那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又是这种腔调,“大家都在收听……”似乎如果人人都有份的事,即使触犯了法律也不算犯法!这就是所谓的法不责众。询问的民警郭树怀暗忖道。
“那么,你知道唐启明有过一双四十二码的翻毛皮鞋吗?”
我叔叔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对此毫不知情。我只知道他穿四十一码鞋,从来不知道他曾经有过一双四十二码鞋。”
“再问你一遍,你当时是在收听‘**’吗?”
唐启明微微点了下头。
“回答我的问题。”
“是……的。”
“经常收听吗?”
“不太常听。”
“每天都听还不算经常?”
“我并没有每天都听。”
“那么,我纠正一下,是几乎每天都听。只有当有人登门拜访时,你才没有收听,对吧?”
“是……的。”
“为什么有他人在场就不敢收听?”
“也不是不敢听,是因为要跟他们交谈,所以才没听。”
“你收听‘’的目的?”
“目的?没什么目的啊,只是听听音乐而已。”
“只是听音乐?”
“是的,只是听音乐。”唐启明鹦鹉学舌般重复着讯问人员的话。
陆之青从另一个物证袋中,拿出几张写有英文单词的纸张,放在他面前。
“这是你的字吗?”
唐启明看了一眼那几张纸,立刻脸色发白,嘴唇哆嗦起来。
那几张纸上满是他信手写下的“自由……”、“人权……”、“**……”、“独裁……”之类的英文单词,想必警方已找人进行了翻译,而且恐怕也进行了笔迹鉴定!
他的表情变化一点儿也没逃过讯问人员的眼睛。
“是你写的吗?”
“是……的……”
“是边收听广播边写的吗?”
“回答问题!”
“是……的……”
“是‘’广播吗?”
讯问人员一步一步地把他往陷阱边推去。
“为什么不回答?”
“是……的……”
“你收听‘**’的目的显然不仅仅是为了听音乐,对吧?”
“你老实回答问题,不要耍滑头!”
“……我是想学习英语……”
“学英语为什么非要收听‘**’?”
“……我是在练习听力,它的英文节目语速比较慢,比较容易听懂。”
“你的意思是,你能够听懂‘**’播出的英文节目?”
“只是一部分……”
“所以你也能直接通过收音机,接受境外的指令?”
唐启明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什么指令?这……这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明白?”
“我不明白,我真的一点儿也不明白呀!”
“你难道不是一直在通过‘**’,接受境外敌对势力的秘密指令,寻找机会制造事端吗?”
“绝对不是!我……我真的只是在学英语,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秘密指令!”
“既然是在学英语,那一开始为什么要撒谎,而且在整个讯问过程,你都在不停地撒谎?”
“我是怕被扣上走白专道路的帽子……”
“你然道不知道收听敌台,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吗?”
“……知道是知道,可是……可是大家都在听呀!”
“好个大家都在听!你的意思是,大家都在做的事情,明知是违法的,也可以知法犯法吗?你这是在委过他人,想替自己的罪行开脱!”
“不是,不是,真的不是!我真的不是在接受什么秘密指令,我根本不知道那个……那个台会发布什么指令啊……”他嘶哑着嗓子,拳头一会儿握紧,一会儿松开,恨不得跪在地上,大喊冤枉。
他的说辞警方是否相信,不得而知,但至少他们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对他穷追不舍了。
换了两名民警进来讯问唐启明,讯问的内容也变了。
警方要他详细说明,两起凶案发生当晚他的行踪。
这个问题他已经在心中演练了好几遍了,但他还是歪着脑袋、皱着眉头,假装在回忆。
此刻,他已不像先前那么紧张,尽管内心仍然忐忑不安。
他说,第一起凶案发生当晚,吴远翔到他屋里来聊天,是八点多一点来的。大约九点钟的时候,他的女友李红来了,他们仨聊了一阵,将近十点钟的时候,吴远翔便告辞了。李红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走,两人一块儿去上班。
第二起凶案发生那晚,因为有点误会,他、李红以及另一名女士施晓佳,在他的屋里一直谈到凌晨一点多。后来他把李红和施晓佳送回她们的宿舍,三个人是一起离开的,先把施晓佳送到她宿舍,后送的李红。离开李红时已经将近两点钟了。
警方要他说明,他们三人之间是什么误会。
他面孔微微发红,盯着自己的双手说,李红对于他跟施晓佳之间的关系有点误会,要他解释,后来又找来了施晓佳,最后弄成了三人对质的局面。
他的说辞,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他很清楚,警方肯定会去核实自己的说法。但他并不耽心,因为他相信她俩会为他提供有利的证词的。
正当他浮想联翩之际,警方提了个在他看来没什么震撼力的问题他是否曾经有过一部自行车,或者曾经向谁借过自行车?
他很爽快地答道:“没有,我没有自行车。不过我确实曾经向朋友借过自行车。”
“是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是去年十月份吧。”
“这位朋友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她在纺织厂工作,名叫张招娣。”
就在他以为风暴即将过去之际,警方又抛出了一个令他心惊的问题。
“你那双四十二码翻毛皮鞋,现在什么地方?”
他抖嗦着下巴,结结巴巴道:“我……我一向是穿……穿四十一码鞋,没……没有四十二码鞋啊!”
“提醒你一下。你最近一次领取工作鞋是去年三月份吧?”警方以罕见的耐心说道,颇有点猫戏耗子的意味。
“是的……”
“你当时领得是多大的鞋子?”
“四十一码鞋啊。”唐启明一脸真诚地答道。
讯问人员点了点头,好像是在证实他回答的真实性。
唐启明象受到表扬的小学生一样,高兴地跟着点头,脸上绽放出笑容。
“几天之后,你又去了一趟劳保用品科,对吧?”
唐启明脸上的笑容疆住了,张了张嘴,但没有发出声音。
“为什么不回答?”
若干种辩辞跃入他的脑海,但每一种似乎都不攻自破。
“……我……我是又去了一趟……”
“去干什么?”
“这个……去……去换鞋……”
“换成多少码的?”
“……四十二码……”
“为什么要换成四十二码?”
“当时,我的脚上长了个东西,肿了起来,所以……所以想换双大点的……”
“你当时没去厂部医院处理?”
警方这么问,可不是为了表示关心,而是在寻找又一个可能揭穿他谎言的漏洞。
“没有……”
“那双鞋现在什么地方?”
“我扔了……”
“扔了?为什么?”
“……穿过的鞋再送给别人,不太礼貌,所以就扔了……”
“什么时候扔掉的?”
“脚好之后不久……”
“说具体时间。”
“大概是去年六、七月份……”
“扔在什么地方?”
“宿舍楼外面的垃圾箱里。”
这句话回答得毫不不拖泥带水,大概是唯一的一句真话。
“你不要自以为聪明,可以轻易蒙混过关。你这么不停地撒谎,对你没有任何好处。你老实回答,到底什么时候处理的那双鞋?”
“……我……”,他挣扎了一下,最后决定放弃,“是保卫处通知大家去……提取脚印的那天……晚上……”
他绝望地挣扎着说出了最后那几个要命的字眼。
“起先为什么要说是去年六、七月份处理的?”
“我……我耽心你们,你们会把我……把我当成凶手。”
“全厂一百八十多位接受检查的人,有哪一位是被无辜冤枉的?如果心中没有鬼,你耽心什么?”
审讯人员严厉的语气和凌厉的目光,令唐启明低垂着头,耷拉着双肩,万念俱灰,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样的命运。
正如杨建平所料,我的叔叔吴远翔果然被警方传讯了。
面对那两名讯问的民警,他靠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徐徐吐着青烟,显得镇定自若。
他觉得自己没什么可担忧的,因为他没干过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心中坦荡荡。至于说跟唐启明关系密切,那又如何?法律又没有规定自己不能跟他来往!况且,他现在也只是作为嫌疑人被警方拘留,说不定过两天就被释放了,就像肖永彬一样。
警方问他跟唐启明是什么关系,他不仅毫不隐讳自己跟他朋友相交,而且还象只饶舌的鹦鹉,咕噜咕噜说个不停。
讯问人员并未阻止他,而是任由他自由发挥。
他说,自己跟唐启明的弟弟唐启星因经常去广电局大院打篮球而认识。唐家是上海人,自己的母亲也是上海人,而且在上海又都有亲戚,关系自然便热络起来。一来二往地,两人成了好朋友,很快便跟唐启明也成了朋友。
讯问人员接着问道,是他要求招工人员将唐启明招到清钢厂的吗?
他又饶舌开了。
他说,唐启明是自己要好的朋友,在农村插队已经三年多了,比当时招到清钢厂的大多数人在广阔天地里呆的时间都要长,而且表现也不错,有大队和公社的推荐函为证,完全符合招工条件。当时清钢厂人人都在托招工的领导帮忙,把自己的兄弟姐妹、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招进清钢厂,自己只不过干了大家都在干的事。
讯问人员又问他,是否知道唐启明经常收听“……”他照例毫不讳言地回答说知道。
那么,他知道收听“……”是违法的吗?
此问题一出,他一直以来象招牌一样挂在脸上的那幅若无其事的表情,顿时荡然无存。他磕磕巴巴地辩解说,自己并不知道“……”是敌台,而且大家都在收听的,都没当那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又是这种腔调,“大家都在收听……”似乎如果人人都有份的事,即使触犯了法律也不算犯法!这就是所谓的法不责众。询问的民警郭树怀暗忖道。
“那么,你知道唐启明有过一双四十二码的翻毛皮鞋吗?”
我叔叔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对此毫不知情。我只知道他穿四十一码鞋,从来不知道他曾经有过一双四十二码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