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重回斯里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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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这么大一帮奇葩一起上路,绝对是会让人铭记一辈子的事。人都会有好奇心的,一旦有了好奇心,就难免会对其产生兴趣。曹团长等一行人从来都不缺少新奇玩意儿,要引起别人的注意实在是太容易了。特别是曹团长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别人浓厚的兴趣,他的任何一个举止,都会让别人情不自禁的想去模仿一下。就像是当初在斯里兰卡一样,曹团长的发型就引得无数人争先恐后的效仿,直到现在,斯里兰卡的大街上也到处可见大背头。
无论曹团长自己承不承认,他的身上确实是有着很浓的偶像气质的。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成为潮流的风向标。要说感染力的话,整个比蒙帝国还真的就只有莱昂纳多可以和曹团长相提并论,不过两者的风格又完全不一样。为什么佩德罗陛下会在凯瑟琳出发之前单独召见凯瑟琳去说那么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就是因为这样。曹团长到过的任何一个地方,都留下了他自己独特的印记,他是斯里兰卡的英雄,是南征军的英雄,还是流亡之域的英豪。
之前凯瑟琳的那些师虎二族护卫就对劫掠团这帮王八蛋深恶痛绝,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们甚至还在泥螺幽地当中被软禁过,这对于视荣誉为生命的他们而言简直是奇耻大辱。他们这一路上本来是打算冷眼旁观这群活宝出丑的,因为曹团长从出道至今,在公众场合闹出来的笑话也不少,是个超级土包子,这也并不是什么秘密了。
但是真正当靠近了这帮土包子之后,才会越来越觉得他们有所不同。比如说这几天,他们就发现劫掠团这帮家伙除了烟酒不离手之外,还多出了一个咀嚼的习惯。烟和酒这个大家都知道,这两种商品已经是比蒙帝国对外出口的最大宗的货物了,就连人类世界当中都跟风不已,而至于劫掠团战士们从早嚼到晚的那种黑漆漆看上去还有点恶心的东西,他们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那玩意儿很像是什么植物的壳子,稍微嚼上一会,就连吐出来的唾沫都是血一样的颜色,看上去异常的奇怪,但是劫掠团的战士们就一个接一个的嚼。最让人心里面发毛的是,这些玩意儿都是那个绝命毒师海森伯格炮制出来的。一想到海森伯格那阴测测的妖僧形象,还有他使用的那些恶心人的僧侣祷言,估计还真没几个人愿意吃他身上套出来的东西,谁知道他这玩意儿到底是怎么搞出来的。
其实这个玩意儿很简单,就是一种植物,只是在比蒙帝国当中很少看到而已,看到了也未必会被人认出来。南方诸蛮都是生活在深山老林当中,大自然就是个天然的宝库,他们天天和这些草木打交道,所以南方诸蛮研究出了很多植物的妙用。比如说深受曹团长看重的伯莱士特,那也是从几种植物当中提取出来的。而这种黑漆漆的硬壳子植物,被南方诸蛮称之为槟榔,只要稍微的调和一下,通过咀嚼就能够提神醒脑。
在南方诸蛮世世代代的研究中,他们发现了很多植物的秘密,而这槟榔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具有杀虫,破积,降气行滞,行水化湿等功效。南方诸蛮生活的环境确实不能用好来形容,槟榔的药用价值被发现之后,这小小的玩意儿就曾被用来治疗各种寄生虫感染,甚至对南方诸蛮的生活起到了巨大的帮助。就算是无病无痛,咀嚼这个东西也能够让人精神抖擞,实在是经济实惠的好东西,现在已经加入了劫掠团豪华零食套餐当中。
海森伯格逃亡到了南方诸蛮地盘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加上这个家伙的职业是苦行僧侣,对研究药物有着极大的兴趣。只要是南方诸蛮研究出来的东西,海森伯格都去了解和学习过,这个就是就是因为他而引入劫掠团的。起初海森伯格推荐这个看上去卖相并不好的东西时,只有曹团长想都没想的大大咧咧就塞到嘴里试试了,这让海森伯格铭感于心。什么是信任,曹团长对他的态度就很能说明问题,明知道海森伯格是个玩毒的行家,曹团长也敢把他的东西往嘴里塞,还有什么比这更能收买人心吗?就连海森伯格痴迷去改良的僧侣祷言,其他人都不赞成,甚至唾弃,只有曹团长力排众议,让所有人留给海森伯格自主去研究的空间。海森伯格已经打定了主意,自己就算是死都要死在劫掠团里面。
槟榔因为曹团长的愿意推广开来之后,也收到了泥螺幽地所有人的一致好评,甚至这个东西也列入了曹团长准备新上市商品的名单当中。海森伯格的加盟,直接是丰富起了曹团长的产业线,曹团长可比其他任何人都要更加明白海森伯格的价值所在。海森伯格可是真正的医生啊,这个家伙对药理的研究已经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他不只是会玩弄毒药而已,他对药材正面的研究也同样是宗师级别的高度。曹团长也问过他为什么对研究毒药情有独钟,海森伯格的回答是,因为用来治病救人的药材,他已经研究得差不多了,毒药更复杂一些,更有研究的价值。他这种态度,让曹团长非常满意。所有的天才,总会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在这个世界上,有人升,有人降;有人少年成名,有人大器晚成;有人高开低走,有人厚积薄发。曹团长的经历和丰富的知识就奠定了他比绝大多数的人看问题要更加透彻,即便现在的泛美大陆上还是以元素操控者为尊,可科学才是第一生产力,这些不被人重视的东西,迟早会让这个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别人都还没有这个意识的时候,曹团长就已经让海森伯格在泥螺幽地当中自己收一些天资聪慧的孩子来当学徒了。而传授的重点,就是海森伯格研究的药理,因为有曹团长的支持,海森伯格现在的学徒都有数十个之多了。海森伯格曾经甚至觉得自己的一身本事注定是要失传的,结果遇到了曹团长之后,这个老大难的问题迎刃而解了,甚至超过海森伯格太多太多。看曹团长那坚决的态度,海森伯格甚至觉得自己有生之年还有机会看到自己桃李满天下的画面。
就在前几天,曹团长还在策划要专门给海森伯格办一个厂,一个保健品厂,让海森伯格把自己学来的那些东西都挨个挨个的鼓捣出来,然后弄成成熟的生产线。海森伯格最初想要的只不过是一个立足之地而已,可曹团长却给了他一个不可思议的新的人生。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海森伯格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人生的方向,他在自己的笔记当中,甚至把曹团长比喻为僧侣职业的救世主,这就是曹团长在他心中的分量。
好奇心可以害死一只猫,那些狮虎二族的家伙一看到劫掠团的人都把槟榔当饭吃了,他们也难免会产生兴趣。一个胆大的家伙就厚着脸皮凑到了海森伯格的面前,硬要一个尝尝。照葫芦画瓢的模仿着劫掠团的人咀嚼,那辛辣击喉的口感让他皱起了眉头,过了几分钟之后,他满头大汗,呼吸急促,声音嘶哑,脸色发红。
过来人都知道,这完全就是第一次吃槟榔的正常反应。结果这个心里面多多少少有点忐忑的家伙自己吓坏了自己,一觉得有点驾驭不了,就心里犯怵,倒在了地上上对海森伯格说:“你……你他妈这东西有毒吧!赶紧给我解药!”
因为海森伯格那孤僻的性格,他压根就懒得去解释,一个说法都没有给出来。这个表态直接还引起了双方的争端,最后的结果是几个试图为同伴讨个公道的狮虎二族战士被劫掠团十三太保一通胖揍,打得跟猪头一样。如果不是凯瑟琳看不下去了开口阻止,估计这些家伙会被揍得全部瘫在地上起不来。劫掠团这帮家伙从上到下都一个样,能够动手的时候,就绝对不动口,解释对于他们而言,是一种非常陌生的行为。
结果就在那个主动尝鲜的家伙休息了一会之后,又很没出息的厚着脸皮找上了海森伯格,拐弯抹角的拍了海森伯格半天马屁,然后小心翼翼的道:“哥!麻烦你再给来一颗毒药……”
他的表现让他的同伴都痛心疾首扼腕不已,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怎么能没有颜面到这样的程度?这是时代的变迁,还是人性的堕落?为了挽回同伴,其他的人鼻青脸肿的也凑过来厚着脸皮搞了一点去尝鲜……用曹团长的话来说,槟榔加烟,法力无边,这帮家伙一尝到了甜头,顿时就明白了为什么劫掠团的战士看上去永远都是那么龙精虎猛,不知道疲倦的状态了。他们即便嘴上还说着不要,身体的反应却都很诚实,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就在这样哭笑不得的旅程当中,足足用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斯里兰卡那高大巍峨的城墙方才遥遥在望了。这显然是不劫掠团的脚力,主要是凯瑟琳一行人拖累了他们的步伐,这在一路上也没少被劫掠团这帮家伙抱怨了。和这帮比牲口还要牲口的家伙同行,似乎无论你做什么都会被鄙视,就连自然的呼吸,仿佛都是错的。
“我们离开这里已经有多长的时间了?”曹团长忍不住一阵唏嘘感慨,这里可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站,留在这里的回忆也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已经两年有余了。”艾弗森也点上了一支雪茄,皱起了眉头。这种忧郁的风格其实并不适合他哈犬帮教父的身份,这明显是在装逼。现在的艾弗森比起当初在九街街头和曹团长相遇的时候早就不可同日而语了,说他现在是衣锦还乡都没有一点问题。有哪个衣锦还乡的人会是愁眉苦脸的?看看他眼角闪烁的余光就知道,他这是希望引起别人注意。
“哎!曾几何时那么天真无邪的我们,哪里会想过今天?”曾经身为劳尔王子身边带刀护卫的吉诺比利也掠了掠自己飘逸的黑色长发,仿佛也被勾起了深深的回忆。
“发生在这个时代里的一切喧哗和躁动,到底是谁的光荣与梦想?又是谁的闹剧与悲情?”罗德曼长长的叹了口气,这个坏孩子军团的首领脸上也闪烁着一丝对人生哲理思考的神色。他带着弟弟兄兄在九街上到处打架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变成这样顶天立地的男人,不过罗德曼绝不后悔。用比蒙兽人的话来说,鲜血与荣耀,这就是兽人男儿应该去追逐的东西。
“乡愁,是一张……”大诗人麦迪拿出了随身携带的记事本,搜肠刮肚的想了好半天,最终也没有挤出半个屁来。这让他说不出的惆怅,他觉得自己以前还是一个很有才华的文人墨客,而现在呢,他的才思已经变成了暴力的交响曲,一身的文艺也被一身为了战斗而存在的肌肉给取代了,或许这就是成长。
“妈的,斯里兰卡还真是壮观,我们这些乡巴佬土包子感觉压力铺面而来。到底该怎么做,才会让人觉得我是见过世面的人?”其中也不乏奥尼尔这样第一次来到这里的菜鸟,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现在紧张得连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按照道理来说,他们这些早就离开了帝国母亲怀抱的人应该没多大的感触才对,实际情况却刚好相反。
凯瑟琳等人直接被这些家伙突变的画风唬得一愣一愣的,那一路上星夜兼程的家伙到了这个时候怎么变得这么感伤这么文艺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近乡情更怯吗?可这完全不像是这帮五大三粗家伙该有的一面啊!(未完待续。)
和这么大一帮奇葩一起上路,绝对是会让人铭记一辈子的事。人都会有好奇心的,一旦有了好奇心,就难免会对其产生兴趣。曹团长等一行人从来都不缺少新奇玩意儿,要引起别人的注意实在是太容易了。特别是曹团长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别人浓厚的兴趣,他的任何一个举止,都会让别人情不自禁的想去模仿一下。就像是当初在斯里兰卡一样,曹团长的发型就引得无数人争先恐后的效仿,直到现在,斯里兰卡的大街上也到处可见大背头。
无论曹团长自己承不承认,他的身上确实是有着很浓的偶像气质的。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成为潮流的风向标。要说感染力的话,整个比蒙帝国还真的就只有莱昂纳多可以和曹团长相提并论,不过两者的风格又完全不一样。为什么佩德罗陛下会在凯瑟琳出发之前单独召见凯瑟琳去说那么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就是因为这样。曹团长到过的任何一个地方,都留下了他自己独特的印记,他是斯里兰卡的英雄,是南征军的英雄,还是流亡之域的英豪。
之前凯瑟琳的那些师虎二族护卫就对劫掠团这帮王八蛋深恶痛绝,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们甚至还在泥螺幽地当中被软禁过,这对于视荣誉为生命的他们而言简直是奇耻大辱。他们这一路上本来是打算冷眼旁观这群活宝出丑的,因为曹团长从出道至今,在公众场合闹出来的笑话也不少,是个超级土包子,这也并不是什么秘密了。
但是真正当靠近了这帮土包子之后,才会越来越觉得他们有所不同。比如说这几天,他们就发现劫掠团这帮家伙除了烟酒不离手之外,还多出了一个咀嚼的习惯。烟和酒这个大家都知道,这两种商品已经是比蒙帝国对外出口的最大宗的货物了,就连人类世界当中都跟风不已,而至于劫掠团战士们从早嚼到晚的那种黑漆漆看上去还有点恶心的东西,他们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那玩意儿很像是什么植物的壳子,稍微嚼上一会,就连吐出来的唾沫都是血一样的颜色,看上去异常的奇怪,但是劫掠团的战士们就一个接一个的嚼。最让人心里面发毛的是,这些玩意儿都是那个绝命毒师海森伯格炮制出来的。一想到海森伯格那阴测测的妖僧形象,还有他使用的那些恶心人的僧侣祷言,估计还真没几个人愿意吃他身上套出来的东西,谁知道他这玩意儿到底是怎么搞出来的。
其实这个玩意儿很简单,就是一种植物,只是在比蒙帝国当中很少看到而已,看到了也未必会被人认出来。南方诸蛮都是生活在深山老林当中,大自然就是个天然的宝库,他们天天和这些草木打交道,所以南方诸蛮研究出了很多植物的妙用。比如说深受曹团长看重的伯莱士特,那也是从几种植物当中提取出来的。而这种黑漆漆的硬壳子植物,被南方诸蛮称之为槟榔,只要稍微的调和一下,通过咀嚼就能够提神醒脑。
在南方诸蛮世世代代的研究中,他们发现了很多植物的秘密,而这槟榔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具有杀虫,破积,降气行滞,行水化湿等功效。南方诸蛮生活的环境确实不能用好来形容,槟榔的药用价值被发现之后,这小小的玩意儿就曾被用来治疗各种寄生虫感染,甚至对南方诸蛮的生活起到了巨大的帮助。就算是无病无痛,咀嚼这个东西也能够让人精神抖擞,实在是经济实惠的好东西,现在已经加入了劫掠团豪华零食套餐当中。
海森伯格逃亡到了南方诸蛮地盘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加上这个家伙的职业是苦行僧侣,对研究药物有着极大的兴趣。只要是南方诸蛮研究出来的东西,海森伯格都去了解和学习过,这个就是就是因为他而引入劫掠团的。起初海森伯格推荐这个看上去卖相并不好的东西时,只有曹团长想都没想的大大咧咧就塞到嘴里试试了,这让海森伯格铭感于心。什么是信任,曹团长对他的态度就很能说明问题,明知道海森伯格是个玩毒的行家,曹团长也敢把他的东西往嘴里塞,还有什么比这更能收买人心吗?就连海森伯格痴迷去改良的僧侣祷言,其他人都不赞成,甚至唾弃,只有曹团长力排众议,让所有人留给海森伯格自主去研究的空间。海森伯格已经打定了主意,自己就算是死都要死在劫掠团里面。
槟榔因为曹团长的愿意推广开来之后,也收到了泥螺幽地所有人的一致好评,甚至这个东西也列入了曹团长准备新上市商品的名单当中。海森伯格的加盟,直接是丰富起了曹团长的产业线,曹团长可比其他任何人都要更加明白海森伯格的价值所在。海森伯格可是真正的医生啊,这个家伙对药理的研究已经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他不只是会玩弄毒药而已,他对药材正面的研究也同样是宗师级别的高度。曹团长也问过他为什么对研究毒药情有独钟,海森伯格的回答是,因为用来治病救人的药材,他已经研究得差不多了,毒药更复杂一些,更有研究的价值。他这种态度,让曹团长非常满意。所有的天才,总会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在这个世界上,有人升,有人降;有人少年成名,有人大器晚成;有人高开低走,有人厚积薄发。曹团长的经历和丰富的知识就奠定了他比绝大多数的人看问题要更加透彻,即便现在的泛美大陆上还是以元素操控者为尊,可科学才是第一生产力,这些不被人重视的东西,迟早会让这个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别人都还没有这个意识的时候,曹团长就已经让海森伯格在泥螺幽地当中自己收一些天资聪慧的孩子来当学徒了。而传授的重点,就是海森伯格研究的药理,因为有曹团长的支持,海森伯格现在的学徒都有数十个之多了。海森伯格曾经甚至觉得自己的一身本事注定是要失传的,结果遇到了曹团长之后,这个老大难的问题迎刃而解了,甚至超过海森伯格太多太多。看曹团长那坚决的态度,海森伯格甚至觉得自己有生之年还有机会看到自己桃李满天下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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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心可以害死一只猫,那些狮虎二族的家伙一看到劫掠团的人都把槟榔当饭吃了,他们也难免会产生兴趣。一个胆大的家伙就厚着脸皮凑到了海森伯格的面前,硬要一个尝尝。照葫芦画瓢的模仿着劫掠团的人咀嚼,那辛辣击喉的口感让他皱起了眉头,过了几分钟之后,他满头大汗,呼吸急促,声音嘶哑,脸色发红。
过来人都知道,这完全就是第一次吃槟榔的正常反应。结果这个心里面多多少少有点忐忑的家伙自己吓坏了自己,一觉得有点驾驭不了,就心里犯怵,倒在了地上上对海森伯格说:“你……你他妈这东西有毒吧!赶紧给我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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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样哭笑不得的旅程当中,足足用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斯里兰卡那高大巍峨的城墙方才遥遥在望了。这显然是不劫掠团的脚力,主要是凯瑟琳一行人拖累了他们的步伐,这在一路上也没少被劫掠团这帮家伙抱怨了。和这帮比牲口还要牲口的家伙同行,似乎无论你做什么都会被鄙视,就连自然的呼吸,仿佛都是错的。
“我们离开这里已经有多长的时间了?”曹团长忍不住一阵唏嘘感慨,这里可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站,留在这里的回忆也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已经两年有余了。”艾弗森也点上了一支雪茄,皱起了眉头。这种忧郁的风格其实并不适合他哈犬帮教父的身份,这明显是在装逼。现在的艾弗森比起当初在九街街头和曹团长相遇的时候早就不可同日而语了,说他现在是衣锦还乡都没有一点问题。有哪个衣锦还乡的人会是愁眉苦脸的?看看他眼角闪烁的余光就知道,他这是希望引起别人注意。
“哎!曾几何时那么天真无邪的我们,哪里会想过今天?”曾经身为劳尔王子身边带刀护卫的吉诺比利也掠了掠自己飘逸的黑色长发,仿佛也被勾起了深深的回忆。
“发生在这个时代里的一切喧哗和躁动,到底是谁的光荣与梦想?又是谁的闹剧与悲情?”罗德曼长长的叹了口气,这个坏孩子军团的首领脸上也闪烁着一丝对人生哲理思考的神色。他带着弟弟兄兄在九街上到处打架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变成这样顶天立地的男人,不过罗德曼绝不后悔。用比蒙兽人的话来说,鲜血与荣耀,这就是兽人男儿应该去追逐的东西。
“乡愁,是一张……”大诗人麦迪拿出了随身携带的记事本,搜肠刮肚的想了好半天,最终也没有挤出半个屁来。这让他说不出的惆怅,他觉得自己以前还是一个很有才华的文人墨客,而现在呢,他的才思已经变成了暴力的交响曲,一身的文艺也被一身为了战斗而存在的肌肉给取代了,或许这就是成长。
“妈的,斯里兰卡还真是壮观,我们这些乡巴佬土包子感觉压力铺面而来。到底该怎么做,才会让人觉得我是见过世面的人?”其中也不乏奥尼尔这样第一次来到这里的菜鸟,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现在紧张得连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按照道理来说,他们这些早就离开了帝国母亲怀抱的人应该没多大的感触才对,实际情况却刚好相反。
凯瑟琳等人直接被这些家伙突变的画风唬得一愣一愣的,那一路上星夜兼程的家伙到了这个时候怎么变得这么感伤这么文艺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近乡情更怯吗?可这完全不像是这帮五大三粗家伙该有的一面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