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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土豪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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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劫掠团战士们终于发现原来买东西还可以这样买的,一个个大呼过瘾不说,还都觉得跟着这样的老板特光荣。

    整条华尔街的人类商人都给老板五折的尊享折扣,这说出去是何其牛逼的一件事?在比蒙帝国谁不知道人类商人都是眼高于顶用肛门出气的人?而今天看来,他们似乎也没有那么高高在上,反倒比奴隶还要更低贱。除了老板面子大之外,没有其他的解释了。

    而老板大批量采购的装备也是让新近加入的人员都看得眼睛发直了,在出门采购的时候,他们基本上是怀揣着能够有一把铁制菜刀在手上就心满意足的心思。虽然巴克利等人的行头着实让人眼红,但是谁不知道那些带着漂亮纹路的钢制武器贵得吓人?他们跟着老板的时间最长,待遇好一点那是理所应当的。

    对于这个,老板只说了一句话,劫掠团倡导的一向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绝对不会发生“我吃肉你喝汤”这样的情况。他们有什么装备,新来的人也都一视同仁。为了收买人心,曹团长一路上都是咬着牙在心里对自己说不心痛、不心痛……

    由曹团长领先的皇家劫掠团的第一代制式装备火热出炉了,每人都是两身精致的特维根斯坦家族豪门品牌的皮甲,有穿的有换的。脚上清一色的长筒牛皮靴,同样也是一人两双,走起路来都是砰砰直响。一群人招摇过市就如同是旱地惊雷一样的沉重脚步声,一看就高端大气上档次。

    更嚣张的是,曹团长豪气干云的一人配了五杆精钢打制的投枪。用曹团长本人的话来说。每个劫掠团战士的生命都是最宝贵的财富,正因为如此,每一个劫掠团战士都务必要掌握一手标枪投掷技术。这种战斗的技术是非常实用的中距离攻击手段,在真正踏上战场的时候,这样的攻击手段能够先一步拔得头筹,也能够尽量的减小伤亡。为了战士们的安全着想,花再多的钱都是小事。这样的说法让劫掠团战士们热泪盈眶,普天之下估计都找不到第二个这样有人道主义的老板了。不但考虑得全面。而且真是把金币当成粪土在挥霍。

    在敌寡我众的情况下,就靠五轮标枪齐射干掉对方都有可能。哪怕就是敌众我寡,只要标枪练好了,依靠比蒙勇士们天生的强悍力量。也能够尽量的把对方的数量给遏制住。所有的标枪都在曹团长的授意下被加开了深重的血槽,务必达到能够一枪飚死人的程度。

    对此大家都没有意见,这些凶器本来就是专司杀戮的,要是没强大的杀伤力,那就愧对凶器之名了。而且接下来大家要面对的对手可是流亡之域的强盗,对待强盗需要心慈手软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这还不算完,每人还添置了一柄一尺长的坎查短剑,同样加开出了血槽。曹团长示意每个人贴身佩戴好,最好是藏在不容易被人发现的位置。这是关键时刻抽出来阴人用的。而且平素也可以用来当做常用随身工具。一个当兵的人,身上没有把军刀匕首什么的完全不符合曹团长先进的理念。东西虽然小,但是却不能否认这玩意儿关键时刻很有可能是救命的法宝。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各个兵种的主打兵器也可不相同,巨林好汉的主兵器是清一色的后背纯钢大砍刀,全是曹团长自己精挑细选出来的好货,分量沉重而且凶悍非常。每人两把标配,曹团长严肃的发话,今后他们要面对的是残酷的魔鬼式训练。每个人都要以擅长二刀流为目标。这个要求让欢天喜地的巨林好汉们忙不迭的应承下来,老板说的话那就是真理。不容置疑。

    从这一点上来看,曹团长的追随者们比任何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军人都还要来得专业,他们都不仅仅是服从命令了,他们是盲从。

    泰格武士们的主打武器是足有五米长的重装纯钢骑士长枪,这些重装骑士长枪是时下人类世界最流行样式。圆锥形的枪身,而且无锋,据说这是和骑士礼仪相符合的。这种说法被曹团长嗤之以鼻,同样从枪头一寸往下的位置开出了血槽,保准一捅人就是一个梅花形状的血洞,捅得越深创口就越大,缝都不好缝合。在战场上要是被这种凶器温柔的戳上一下,短短的一时半刻就可以要人命。

    奥利弗本来是想严词拒绝这种玷污骑士武器的做法,但是看到曹团长的眼色变冷了之后,他识相的没有放半个屁,一应照做。

    这种重装骑士长枪并不一定非得在策骑冲锋的时候才有用,对于强壮而且力大的泰格武士们来说,哪怕就是站在地上捅人也是有莫大的杀伤力。有了这种长兵器,他们可以轻松的挡下同等数量的重骑兵冲击,以步抗骑这是比蒙战士一直以来都有的特色。除了他们之外,泛美大陆上几乎再也找不到能够和比蒙武士一样纯粹而战争而生的种族。泰格武士使用这种武器也可以和巨林勇士搭配起来,远戳近砍,搭配好了将是非常恐怖的杀伤组合。

    泰格武士们本来就是擅长使用枪矛类的兵器,哪怕没有开锋的骑士枪在他们手上都可以轻松的捅死人,这种开锋加了血槽的骑士枪就更不用说了。用罗德曼的话来说,老板是太了解他们了。为了彰显一下泰格武士的枪法造诣,罗德曼还当场表扬了一趟“罗家枪”,受到了大家一致的表扬。

    一百个比特斗士的主武器也很有特色,是人类剑士非常青睐的双手十字大剑,无论是用来穿刺还是劈砍,甚至用来砸人,这种双手重兵器都是非常好的选择。本来一般的斥候尖兵是不适合用这种略显笨重的武器的,但是艾弗森等人都强烈的要求,曹团长也只能满足他们这种装逼的欲望。

    比特斗士的蛮力也不小,要使这种武器倒是没什么问题,用艾弗森的话来说,他们天生就走的是大开大合的刚猛路数。而且这种兵器的造型像是光明教廷的十字架的形象,背在背上也比较便于他们摆摆造型,在很多时刻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今后在流亡之域要是打劫的生意不好做,他们还可以到处去冒充一下教廷的鹰犬搞搞其他的智慧种族。这种险恶的构思被曹团长批评了一顿,被斥责为不学无术,劫掠团的战士都应该引以为戒。

    至于森林狼战士们,既然他们用惯了弯刀,那么曹团长显然不会让他们中途出家去改用其他不趁手的兵器。泛美大陆上,只要一提到狼骑兵,每个人心中自然而然就会想到的就是那些在暗夜中如同幽灵一样迅疾灵动,挥舞着弯刀一闪而过的身影。

    狼骑兵不但是大陆顶尖的轻骑兵,而且他们还非常有特色,因为坐骑是各个品种的巨型座狼,脚掌都长着厚厚的肉垫,所以往往狼骑兵冲锋起来不像是一般的骑兵那样声势浩大。他们更像是沉默的洪流,所过之处的造成的杀伤力比那些擅长用枪的人类骑兵要强得多。人类骑兵往往只是把人戳死,而狼骑兵所过之处几乎是把敌人堪称残肢碎肉,或者就是直接拦腰砍成两截。

    因为比较腼腆,森林狼战士们在挑选主武器的时候和他们冲锋时候一样沉默。这让曹团长哑然失笑,为了让他们尽快的明白劫掠团的风格,曹团长只对奥利弗说了一句话,“把店子里最好的弯刀给我拿出来,有多少拿多少。”

    奥利弗先是拿过来了一柄舍施尔弯刀,此种弯刀久负盛名,长一米左右,刀形如弯弓新月,刀面偏窄,大约只有寸许。无血槽,刀柄细长,护手也是十字形。曹团长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轻飘飘的感觉不受力,那种形状也让曹团长很不中意,为此奥利弗被曹团长骂得狗血淋头。奥利弗委屈的表示这种弯刀是最受狼骑兵青睐的样式,这得到了加内特的认同。

    但是曹团长并不觉得这是合格的弯刀,不依不饶的让奥利弗再去找,要是拿不出好货来,今天就把这武器铺子给砸了!最后被逼得没有办法了,奥利弗只能让人去地下室搬了几个封得严严实实的铁皮箱子上来。

    打开一看,先前还有点不了解状况的森林狼战士们的目光顿时就再也移不开了。箱子里面装的是人类世界当中赫赫有名的大马士革弯刀,和舍施尔弯刀比起来完全是属于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对于森林狼战士们来说,舍施尔弯刀就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奢侈品了,因为奥利弗拿出来的舍施尔弯刀和夜舞军团的制式弯刀材质大不一样。夜舞军团的指示弯刀九成九都是铁制的,精铁弯刀和钢制弯刀那都是团长以上的级别才有资格佩戴的,寻常的战士是享受不到这种待遇的。

    而现在摆在加内特等人面前的大马士革弯刀是出名的乌兹精钢锻造出来的极品弯刀,乌兹精钢是属于顶级钢材的行列。这样的宝贝,加内特都只见过一次,而那一柄大马士革弯刀是佩戴在夜舞军团的军团长佩科维奇腰间的。

    加内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够如此近距离的去观摩这种堪称神兵利器一样的大马士革弯刀,此情此景,甚至让加内特感觉自己是在做梦!不只是加内特一个人着魔,其他的森林狼战士也是一个个失魂落魄的,仿佛已经忘了身在何处……(未完待续)